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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

(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

鎖定
李浩,男,漢族,湖南省桂陽縣人,1971年10月生,大學文化,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10]  [17] 
2023年5月,李浩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邵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5-16] 
中文名
李浩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湖南桂陽縣
出生日期
1971年10月

李浩人物履歷

1995年4月至1996年8月,先後任嘉禾縣行廊鎮黨委委員、嘉禾縣人大辦公室副科級幹部; [2] 
1996年8月至2002年8月,先後任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黨委委員、華塘鎮黨委副書記、華塘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華塘鎮黨委書記;
2002年8月至2006年8月,任郴州市北湖區政府副區長;
2006年8月至2009年4月,任桂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其間:2007年3月至2007年12月,掛職湖南省財政廳綜合處副處長);
2009年4月至2012年2月,任桂東縣委副書記;
2012年2月至2014年4月,任郴州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3] 
2014年3月,任湖南省郴州市甦仙區委副書記、代理區長; [4] 
2014年4月,任湖南省郴州市甦仙區委副書記、區長; [6] 
2016年8月,任湖南省郴州市臨武縣委書記; [1]  [5] 
2021年7月13日,不再擔任中共湖南省郴州市臨武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9] 
2021年7月,任湖南省郴州市政府黨組成員; [8] 
2022年1月,任湖南省郴州市政府副市長。 [8] 
曾任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10-12] 

李浩人物事件

李浩審查調查

2022年9月8日消息,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李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7] 

李浩依法雙開

2023年2月,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郴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漠視黨紀國法,親清不分,熱衷於與老闆勾肩搭背,擅權妄為,將公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對其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利用職權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正確履職,造成不良影響;追求低級趣味,長期與私營企業主打牌賭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浩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浩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郴州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3] 

李浩公開通報

2017年至2019年,李浩擔任臨武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其妻兄朱某某承攬工程項目提供幫助,朱某某從中獲利582.5萬元。李浩先後以胞弟李某、朱某某名義違規投資入股某農村商業銀行、某民辦中學,從中獲利共計125萬餘元。李浩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2月,李浩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4] 

李浩提起公訴

2023年5月消息,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浩(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邵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浩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邵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浩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6] 

李浩專題披露

2024年2月1日晚,由湖南省紀委監委與湖南廣播電視台聯合攝製的電視專題片《忠誠與背叛--2023湖南正風反腐警示錄》下集播出,披露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浩被不法商人投其所好通過打牌“圍獵”他的細節。
“給自己行賄的基本就是打牌這個圈子的人。”李浩自述。經查,李浩利用手中職權先後為13人在項目承攬、款項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近1800萬元。“內心還是害怕,晚上還是睡不着,經常失眠。”李浩自稱。 [1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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