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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

(南京師範大學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

鎖定
李浩 [1]  ,1951年11月生,江蘇吳江人,中共黨員。 [1]  1985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
現任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強制執行法研究會副會長,江蘇省法學會民事訴訟法研究會會長,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 [1] 
中文名
李浩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江蘇吳江
出生日期
1951年11月
畢業院校
西南政法大學
畢業院校
安徽大學
職    業
教師
代表作品
《民事證明責任研究》
職    稱
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研究領域
民事訴訟法學、民事證據制度 [2] 
性    別

李浩人物經歷

李浩教育經歷

1982年畢業於安徽大學中文系,同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學院民事訴訟法專業,師從常怡教授研習民事訴訟法。1985年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李浩工作經歷

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現代司法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民事訴訟法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強制執行法研究會副會長,江蘇省法學會民事訴訟法研究會會長,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曾為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 [1] 

李浩獲獎記錄

1997年獲安徽省先進工作者稱號,2006年被評為江蘇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多次獲省部級科研獎勵,其中1998年獲全國黨校系統第二屆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2001年獲安徽省第五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2002年、2006年獲司法部全國法學教材與法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二等獎各一次,2005年獲江蘇省第九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 [1] 
《民事證據立法與民事證據制度的選擇》一文獲2002年度司法部優秀教材與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民事訴訟法原理》一書獲2002年度司法部優秀教材與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排名第二)。
《民事舉證責任研究》一書獲安徽省第三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民事審判中的調審分離》一文獲全國黨校系統第二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民事訴訟檢察監督》一文獲全國黨校系統第三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民事再審程序改造論》一文獲安徽省第五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法官素質與民事訴訟模式的選擇》一文獲安徽省第七屆“五個一”工程優秀論文獎。
曾獲安徽省先進工作者稱號。 [1] 

李浩主要貢獻

民事證明責任研究》(專著);
民事訴訟制度改革研究》(專著);
《中國民事訴訟法的理論與實際》(合著);
《中國民事訴訟法學專論》(合著);
《司法的現代化與民事訴訟制度的構建》(合著)等。
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外法學》《現代法學》《法學評論》《法學》等刊物上發表論文60餘篇。
主持科研項目10餘項,包括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最高人民法院重點調研項目、最高人民檢察院重點調研課題、中國法學會部級重點研究課題、司法部課題等。
參加教育部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民事訴訟法》教材編寫,參加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指定用書《訴訟法與律師制度》的編寫。曾主持哲學社會科學國家“九五”規劃“民事證據法原理與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民事證據立法”的研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