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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容翊
鎖定
李容翊人物生平
李容翊步入宦途
咸豐四年庚戌(1854年,朝鮮哲宗五年)正月初六日,李容翊出生於朝鮮咸鏡道明川郡。他本貫全州李氏,是朝鮮王朝王室的遠房親戚,系朝鮮太祖李成桂之兄李元桂的17世孫。到他這一代的時候,家系已經沒落,淪為庶民階層,李容翊也在年輕時從事褓負商、水販等低賤職業。當時全國褓負商都歸閔氏外戚權臣閔泳翊掌管,因此李容翊自然也投入閔泳翊門下。
光緒八年(1882年,朝鮮高宗十九年)六月,朝鮮爆發壬午兵變,朝鮮王妃閔妃逃之夭夭,李容翊在這時追隨閔妃一起逃難忠州。由於他“捷腳步,能日行數三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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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負責高宗和閔妃的秘密聯絡,往來於忠州和首都漢城(今韓國首爾)之間。壬午兵變平定以後,李容翊因功被授予監役之職。
[2]
光緒九年(1883年,高宗二十年),李容翊被任命為端川府使,光緒十一年(1885年,高宗二十二年)調任北青府使,光緒十三年(1887年,高宗二十四年)任永興府使、咸鏡南道兵馬節度使(南兵使)。李容翊的任地均在咸鏡道,是當時朝鮮礦藏最豐富的地區,李容翊經常挖金子獻給高宗和閔妃,因此更加得到高宗和閔妃的信任,不僅提拔他的官位,還讓他兼任咸鏡南道礦務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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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時也因為他蒞任期間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導致北青、永興一帶的民眾鬧事,並向朝廷投訴李容翊貪虐,故高宗迫於壓力,在光緒十四年(1888年,高宗二十五年)將李容翊逮捕下獄並流放全羅道智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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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兩個月後就獲得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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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六年(1890年,高宗二十七年)正月,李容翊被任命為工曹參判,閏二月外放江界府使,兼任西北礦務監理。光緒十七年(1891年,高宗二十八年)二月再度獲任南兵使,開國五百三年(1894年,高宗三十一年)八月又兼任咸鏡南道礦務監理。開國五百四年(1895年,高宗三十二年)改為二十三府制,李容翊任咸興府觀察使。建陽元年(1896年)1月辭職,同年8月實行十三道制後再起用為平安北道觀察使,次年3月改任中樞院議官。隨後又因涉嫌誣陷金鴻陸等人而被反坐,流放黃海道鐵島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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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元年(1897年)10月,剛登基為大韓帝國皇帝的高宗下令釋放李容翊,並起用他為度支部典圜局長,負責鑄造貨幣,並監督各道各郡金銀銅鐵煤炭各礦事務,對他委以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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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容翊韓皇管家
光武二年(1898年)8月,獨立協會發起對李容翊的彈劾運動,李容翊一度逃到一個日本人家中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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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協會被取締以後,李容翊復出,於光武三年(1899年)2月被任命為宮內府內藏司長,8月內藏司升格為內藏院,李容翊也成為內藏院卿,擔任此職一直到光武八年(1904年),成為韓國皇室的大管家。李容翊精於理財,深得高宗皇帝信賴,他不僅繼續掌管全國礦山,還包攬了驛屯土、紅參、水輪、雜税等財經事業的管理,竭力為皇室增加收入。此外他還任宮內府鐵道司監督、西北鐵道局監督、中央銀行副總裁等官職,籌劃京元線、京義線鐵路及中央銀行的建設,成為光武年間炙手可熱的人物。以上是他在宮內府所任的職務,在政府中則於光武四年(1900年)出任度支部協辦,次年署理度支部大臣,在任期間“奏劾守令犯逋(隱瞞税收)者二百餘人,限百日免官懲罪,二日內清刷二十七萬元,典屋鬻產相望於道”。
[9]
光武八年(1904年)1月任軍部大臣,旋即轉任度支部大臣,是他仕途的頂點。
李容翊雖憑藉理財能力得到高宗的寵信,但所有的罵名都由他一人擔當,可謂眾矢之的。史料記載“容翊以內藏院卿管上私帑,販榷剝割,不顧怨詛,是秋署理度支,督府郡税逋,囚及妻孥,僇辱搢紳,於是舉朝切齒,若私讎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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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人對他的風評也是劣跡斑斑,如“容翊致內藏院於其私第,專管皇室財賦,以聚斂為事,民甚怨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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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李容翊之為典圜局長,濫鑄白銅貨,物價騰踴,至是益鑄之,百物日益翔貴,民不聊生”。
[11]
針對他的彈劾與攻擊也接踵而至,當時嚴貴妃(純獻皇貴妃)得寵,李容翊向高宗説:“您寵愛嚴貴妃,就像唐明皇寵愛楊貴妃!”高宗雖然認為他在開玩笑而原諒他,但此話傳出後,平素就痛恨李容翊的眾臣抓住把柄,於光武六年(1902年)11月底掀起了倒李風潮,議政(總理)尹容善等率羣臣連上三疏,彈劾李容翊“以人臣不敢言之句語,凌逼莫嚴之地,且比擬不倫,兇獰無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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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將李容翊明正典刑。李容翊躲進宮中,高宗也保護了李容翊,在俄國公使覲見時讓公使將李容翊帶去公使館避難,12月恢復了李容翊內藏院卿之職,讓他前往上海買米。於是李容翊乘坐俄國軍艦前往上海,購買了10萬包安南米,來紓解韓國國內的饑荒。光武七年(1903年)4月,法部協辦李基東欲暗殺李容翊而被捕,後被判終身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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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6月,李容翊因病住進漢城醫院,他的病牀下炸彈爆炸,此時他正外出納涼,所以倖免於難
[14]
;8月又破獲了樸羲秉、李璿載謀殺李容翊未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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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當時李容翊的處境是危機四伏。
李容翊對外則表現出親俄反日的態度。在日俄戰爭前夕的韓國中立宣言事件中,他扮演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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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俄戰爭爆發前兩天,他還自信地説:“讓俄國和日本打吧。韓國不會捲入他們的戰爭。我們皇帝已宣佈中立,如果我們的中立遭到破壞,那麼列強就會自動來保護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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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光武八年(1904年)2月8日,日本挑起日俄戰爭,並無視韓國的中立宣言,派兵攻入漢城,強迫韓國與日本締結同盟條約。李容翊對此強烈反對,多次遊説高宗皇帝不要接受日本提出的條款,並斥責與日本締約的李址鎔是大罪人。
[18]
日本駐韓公使林權助為了除掉這一障礙,在光武八年(1904年)2月22日將李容翊騙入日本公使館,然後將他押送日本。次日《日韓議定書》簽訂,韓國被拉入日本陣營。李容翊被押走後,“輿情莫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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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攻者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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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發泄對他的怨氣。
李容翊後期活動
李容翊被日本扣押10個月,於光武八年(1904年)12月26日返回漢城。他回國後已物是人非,他之前所經營的勢力已全部瓦解,被日本人所控制,因此他轉而致力於新式教育,他先從日本購買並翻譯了600多卷關於施政改善和人民教育的書籍
[21]
,併成立了普成小學校和普成專門學校(高麗大學前身)。
[22]
同時他還經常出入宮中,為高宗出謀劃策,寫了發給列強的5份國書,以控訴日本對韓國的侵略並呼籲列強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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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知李容翊行徑後的日本公使林權助向高宗施壓,要求對李容翊採取“敬遠策”,高宗迫於壓力,於光武九年(1905年)2月17日外放李容翊為慶尚北道觀察使。
[24-25]
李容翊赴任時遭到親日組織一進會的抗議與威脅,李容翊不顧一進會的阻撓,毅然赴任,蒞任時頗有政績,受到民間稱頌。
[26-27]
光武九年(1905年)5月18日改任帝室會計審查局長,5月20日擢為軍部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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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容翊成為軍部大臣以後,日本人又坐不住了,其外相桂太郎於光武九年(1905年)8月12日致電林權助,稱李容翊“常在背後上慫恿皇帝,下煽動愚民,以阻隔日韓兩國間之關係,其事實不可掩蓋。依與伊藤侯協議的結果,帝國政府要讓此人今後從韓國政界隱退,無容喙任何國事之餘地,為此認定有采取斷然措置之必要”,林權助接到指令後,進宮謁見高宗,要求驅逐李容翊,一進會也在民間展開排斥李容翊的活動。
[29]
高宗又被迫在8月14日將李容翊貶謫為江原道觀察使。
[30]
事實上李容翊並未前往江原道赴任,而是受高宗密旨,秘密離開韓國,於光武九年(1905年)9月11日抵達中國上海,展開救援韓國的外交活動。9月29日又從上海出發,11月1日到達法國巴黎。李容翊委託韓國駐法公使閔泳瓚斡旋拜訪法國高級官員,但在日本的阻撓下,李容翊沒有成功,於11月16日轉向德國,11月19日到達柏林,在那裏再次受挫後又於12月輾轉抵達俄國聖彼得堡。在韓國駐俄公使李範晉的斡旋下會見了一些俄國要員,以將全國礦產、森林和荒地開墾權轉讓給俄國為條件,請求俄國的保護。但此時的他沒有任何官銜與委任狀,所以無果而終。光武十年(1906年)1月,旅俄韓人金顯土暗殺李容翊未遂,李容翊便離開俄國,前往上海。他在上海與高宗取得聯繫,又前赴俄國海參崴(符拉迪沃斯託克)。
[31-32]
在海參崴期間,他設立學校,熱心於當地韓人的教育事業
[33]
,又曾參與高宗派遣海牙密使的謀劃。
[34]
光武十一年(1907年)1月,高宗再次密令李容翊前往俄國首都聖彼得堡。但李容翊還未出發便於2月24日客死在海參崴了。
[35]
臨終前留下遺疏,謂“國家獨立在於人才教育,則應廣興學校,發達人民之智識。若多設官立學校,則必然有日人之沮戲,故應於京鄉間廣設私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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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普成學校召開追悼會,高宗亦賜諡號為“忠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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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容翊歷史評價
李容翊影視形象
- 《李容翊》(1982年MBC電視劇),李永侯飾李容翊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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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鄭喬《大韓季年史》上,第63頁。
- 2. 《承政院日記》,高宗十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條。
- 3. 《高宗實錄》卷24,二十四年五月初七日條。
- 4. 《高宗實錄》卷25,二十五年九月十一日、十月二十八日條。
- 5. 《高宗實錄》卷25,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條。
- 6. 《高宗實錄》卷35,建陽二年4月9日條。
- 7. 《高宗實錄》卷36,光武元年10月28日、11月29日、12月3日條。
- 8. 鄭喬《大韓季年史》上,第212—223頁
- 9. 黃玹.《梅泉野錄》: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1955年:第273頁
- 10. 黃玹.《梅泉野錄》: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1955年:第286頁
- 11. 鄭喬《大韓季年史》下,第30、75頁。
- 12. 《高宗實錄》卷42,光武六年11月27日條。
- 13. 鄭喬《大韓季年史》下,第102—104頁。
- 14. 《皇城新聞》,光武七年(1903年)6月17日,“病院爆變” .韓國言論振興財團
- 15. 鄭喬《大韓季年史》下,第99—101頁。
- 16. 《日本外交文書》卷37,第1冊,第315—316頁。
- 17. E. A. Mekenzie.the Tragedy of Korea:Hodder and Stoughton,1908:p.109
- 18. 《日本外交文書》卷37,第1冊,第339—340頁。
- 19. 鄭喬《大韓季年史》下,第118頁。
- 20. 黃玹.《梅泉野錄》: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1955年:第302頁
- 21. 《大韓每日申報》,光武九年(1905年)1月6日,“教育方針” .韓國言論振興財團
- 22. 《皇城新聞》,光武九年(1905年)1月23日,“學校廣設” .韓國言論振興財團
- 23. 《駐韓日本公使館記錄》卷26,第17頁。
- 24. 《駐韓日本公使館記錄》卷25,第386頁。
- 25. 《高宗實錄》卷45,光武九年2月17日條。
- 26. 黃玹.《梅泉野錄》: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1955年:第329頁
- 27. 《皇城新聞》,光武九年(1905年)4月24日,“達察頌譽” .韓國言論振興財團
- 28. 《高宗實錄》卷45,光武九年5月18日、20日條。
- 29. 《日本外交文書》卷38,第1冊,第920—921頁。
- 30. 《高宗實錄》卷46,光武九年8月14日條。
- 31. 《李容翊逃亡實況》,載《極密日本侵略韓國史料叢書》卷14(韓國出版文化社,1989年),第423—432頁。
- 32. 鄭喬《大韓季年史》稱李容翊死於金顯土謀殺,有誤,實為李容翊受傷。
- 33. 《大韓每日申報》,光武十年(1906年)9月19日,“海參崴消息” .韓國言論振興財團
- 34. 《魚潭少將回顧錄》,載《日韓外交史料》卷10(原書房,1981年),第179—180頁。
- 35. 《大韓每日申報》,光武十一年(1907年)2月28日,“李氏病逝” .韓國言論振興財團
- 36. 《大韓每日申報》,光武十一年(1907年)3月19日,“遺疏概意” .韓國言論振興財團
- 37. 《高宗實錄》卷48,光武十一年4月28日條。
- 38. 金允植《續陰晴史》上,第471頁。
- 39. 《尹致昊日記》卷7,第413頁。
- 40. 《尹致昊日記》卷8,第273頁。
- 41. E. A. Mekenzie.the Tragedy of Korea:Hodder and Stoughton,1908:p.100
- 42. 青柳南冥.《朝鮮史話與史蹟》 :朝鮮研究會,1927年:第702頁
- 43.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編著.《韓國史》卷45:探求堂文化社,2000年:第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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