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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髮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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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髮令(朝鮮語:단발령),又稱剃髮令,是1895年12月30日(朝鮮高宗三十二年乙未十一月十五日)朝鮮王朝頒佈的一項法令。這被認為是甲午更張的重要措施之一。該法令要求朝鮮境內所有成年男子剪斷長髮,易以西式平頭,並以高宗詔敕的形式下達到全國各地,強制執行。斷髮令嚴重傷害了朝鮮人的民族感情,極大激化了朝鮮的社會矛盾,直接引發了第一次義兵運動(乙未義兵)。
中文名
斷髮令
外文名
단발령
別    名
剃髮令
頒佈時間
1895年12月30日

目錄

斷髮令事件背景

金弘集 金弘集
1895年10月8日,朝鮮發生了“乙未事變”,親俄的朝鮮王后閔氏(明成皇后)為日本人所殺,以金弘集為首的親日內閣重新掌權,朝鮮君主李熙(高宗)形同傀儡。金弘集內閣以日本為後援,在“庶政刷新”、“移風易俗”的名義下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延續“甲午更張”以來的近代化政策,歷史上又稱“乙未改革”。其內容主要包括小學令、種痘令、開設郵局等。這些政策表面上看來是倡導文明開化,與西方國家接軌,實質上是日本為了加緊控制和吞併朝鮮、使之同化於日本而指使朝鮮的親日政權所進行的“改革”。此時由於乙未事變的發生,朝鮮社會已是騷動不安,反日反政府的情緒十分強烈,而金弘集內閣進一步頒佈的斷髮令,更激起了朝鮮全國空前的混亂。
“斷髮令”並非是臨時制定的政策,而是作為朝鮮改革派實現近代化的重要措施而醖釀已久。早在1884年甲申政變期間,以金玉均為首的開化黨人就頒佈過斷髮易服的命令,只是這起政變很快被清朝駐軍鎮壓下去而沒有施行。 [1]  1894年甲午更張以後,朝鮮政府先下令推廣周衣、簡化服飾,後來又命巡警穿西式制服,斷髮之説就在坊間流傳了。乙未事變以後,實行新一輪改革(乙未改革),日本人和親日派就秘密議定改革計劃時,就有“急施斷髮令”一條。 [2]  1895年11月,日本駐朝公使小村壽太郎進宮逼高宗斷髮,被高宗借“因山”(即為閔妃舉辦國葬)之故拖延。等到陽曆新年即將來到時,金弘集內閣準備借頒佈使用陽曆的機會將斷髮的命令一齊頒佈,終於下達了“斷髮令”。

斷髮令經過

1895年12月30日(開國五百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朝鮮高宗根據內閣的決議,下詔斷髮,並自己率先垂範斷髮。另外他的太子李坧、生父興宣大院君李昰應也跟着斷髮。 [3]  “斷髮令”稱:
先斷朕發於臣民爾有眾克體朕意亦即斷髮以成與萬國並立之大業矣。” [4] 
隨後,內閣又發佈告示,闡明瞭斷髮的目的和好處,包括文明衞生、便利、清爽等。又停用網巾等舊式衣冠,鼓勵人民穿着西服,而高宗則賜給百官西式制服。 [5]  與斷髮令同時頒佈的,還有實行陽曆、建年號“建陽”等決議。
在斷髮令之前的社會風俗改革法令,雖然頒佈全國,但遭朝鮮人民的抵制,朝鮮政府對此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未嚴格實施。但這次的斷髮令一反往日,強制在朝鮮境內推行。關於斷髮令推行的過程,黃玹的《梅泉野錄》有詳細的記載:
十五日辛亥,上始薙髮,命中外臣民,一切開剃。自周衣頒行以來,薙髮之説漸作。十月中,倭使脅上早薙,上以因山後為期。至是(俞)吉濬、(趙)羲淵等,導倭圍宮城,環理大炮,宣言不剃者屠之。上長嘆,顧(鄭)秉夏曰:“汝可剃我!”秉夏持鉸刀,手剃上發,吉濬剃太子。令既下,哭聲震天,人人憤怒欲絕,勢將激變。倭人嚴兵待之,警務使許璡率巡檢持刀攔路,逢人輒剃,又入人家,檢覓殆遍,故非深藏者不得免。客於京者,出輒斷髻,皆拾髻藏於囊,痛哭出城。凡被剃者非淨削,但髻割發垂如長髮僧,惟婦人童子不剃。 [6] 
斷髮令 斷髮令
內部大臣俞吉濬出動大批巡檢,並且日本兵持槍緊隨其後,在首都漢城(今韓國首爾)的道路上見行人即剃其髮髻,拒絕者一律逮捕入獄。朝鮮各地方政府也派出“剃頭官”,挨家挨户去剪沒有斷髮的男子的長髮。樸殷植形容當時的情形:“巡檢周行村市,勒令剃髮,呼哭相聞”。 [7]  地方官吏為了討好上司,千方百計強迫人民斷髮,因此斷髮令成為了“甲午更張”諸項政策中執行力度最強、範圍最廣的改革措施。由於許多百姓是被強制斷髮的,只是被巡警一刀割下了百會上的髮髻,因此頭髮披散“如長髮僧”,真正留西式平頭的只是自願斷髮的少數人。
本來,朝鮮遵奉儒家學説,與中國古人一樣一直保有蓄髮綰髻的習俗。《孝經》開篇就説:“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要強制斷髮,就是對父母的大不孝行為,就是褻瀆朝鮮民族數千年來的傳統,更何況這是親日內閣頒佈的命令,是在日本人的指使下進行的,而日本人又是三個月前殺害朝鮮國母的仇敵,因此斷髮令是朝鮮人民堅決反對、萬萬不能接受的,正如朝鮮儒林領袖崔益鉉所説:“頭可斷,發決不可剪”。斷髮令強制執行之時,人民哭聲震天,很多人因為反對斷髮而被拘禁甚至被殺害。儒臣李道宰、崔益鉉等人接連上疏反對斷髮令,無一例外被投獄。儒生李興宰聞知斷髮令後奔入山中,痛哭氣絕而死;儒生李鳳煥反對斷髮,絕食七日自盡; [8]  報恩郡守李圭白斷髮後,其妾大罵他以後自殺;儒生安炳瓚自刎,並在衣袍上留下血書:“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寧為斷頭鬼,不作剃髮人!” [9]  當時“終日風霾,哭聲滿城,小民被凌勒不忍憤怨,至有自決者。” [10]  人們將斷髮令稱為“倭政”,將剪斷頭髮的地方長官稱為“倭觀察使”、“倭郡守”,因而格外仇恨之。
更嚴重的是,斷髮令嚴重傷害了朝鮮人的民族感情,極大激化了朝鮮的社會矛盾,引發了朝鮮全國空前的騷動和混亂。更多的朝鮮人面對“斷髮令”奮起反抗。斷髮令頒行後不久,各地儒生和百姓就組織義兵,揭竿而起,不僅反對斷髮令,也提出驅逐倭寇、為國母報仇的口號,歷史上將其稱為“乙未義兵”(第一次義兵運動),義兵處決找到的斷髮官吏,其勢迅猛異常。斷髮令正如加在柴堆上的最後一點火星,點燃了朝鮮人民的怒火。壓抑已久的反日情緒如決堤的洪水一般席捲朝鮮全國,金弘集親日內閣風雨飄搖。

斷髮令結果

斷髮令引發的全國性動亂使朝鮮的親俄派得到奪權的可乘之機。朝鮮高宗李熙亦不堪日本人的壓迫,在親俄派大臣李範晉李完用的勸誘和密謀之下,於1896年2月11日乘坐婦女的轎子逃到了俄國公使館,史稱“俄館播遷”。俄館播遷當日,親日內閣立即倒台,日本在朝鮮的地位迅速下降。高宗宣佈總理大臣金弘集、內部大臣俞吉濬、軍部大臣趙羲淵、法部大臣張博、農商工部大臣鄭秉夏為“逆賊五大臣”,下令將其逮捕。其中金弘集鄭秉夏當天即被憤怒的漢城軍民所殺,其餘親日派亡命日本。朝鮮遂成立了以金炳始李完用等人為首的親俄政府。新政府成立以後,便以高宗名義頒佈詔敕,宣佈“所有截髻之事,各隨民便,毫無勉強;衣服冠履,亦皆任便穿用”,許多被強迫斷髮的朝鮮人恢復了長髮,而各地因反斷髮而蜂起的義兵也被招撫並自行解散。1897年8月12日,朝鮮正式廢止了斷發令。 [11] 
斷髮令雖被廢除,但蓄髮作為一種舊風俗也不可能長期保存。隨着朝鮮社會的進步,不少人逐漸放棄了蓄髮的習慣,改留平頭,高宗本人在李完用等人的勸告下沒有再留長髮。 [12]  安宗鎬成為第一位王室理髮師。當時崔益鉉就曾上疏抱怨道斷髮令雖然被廢除,“然而軍人、學徒之依舊剃髮,是又誰之所使哉?闊袖衣之永廢,是又誰之所禁哉?” [13]  乙未義兵將領柳麟錫亦曾在1898年説:“所謂學徒兵丁,皆聽削髮,而一邦士大夫身上,已絕法服,而無形影乎!” [14]  從中可見當時社會的斷髮熱潮。1902年(大韓帝國光武六年)9月6日,高宗嚴旨命所有軍人、警察斷髮。 [15]  當時有官員金鶴洙上疏反對斷髮,結果被高宗下令流配。 [16]  同時高宗又強迫李道宰、申箕善、閔泳駿閔泳韶沈相薰李允用等高級官員斷髮,並威脅道:“否者剃頭來!”當時人們稱這些斷髮的官員為“圓頭客”。 [17]  1904年又命外交官斷髮。1905年,大韓帝國政府又頒佈了在京敕、奏、判任官一齊斷髮的命令 [18]  ,1906年又命各地的郡守主事斷髮。 [19]  1907年,大韓帝國純宗李坧更是破天荒地舉行了一場“斷髮戎裝”的登基大典。儘管大韓帝國時期不斷髮布斷髮的命令,但大韓帝國始終沒有強制百姓斷髮,因而斷髮的只是上層人士,絕大部分百姓都沒有斷髮。日俄戰爭期間,在韓國的俄軍就以是否留長髮來辨別日本間諜,以至於很多僧人被俄軍殺死 [20-21]  ,可見蓄髮仍是當時韓國人的主要特徵。而且1906年以後的義兵運動期間,義兵就專門殺死斷髮之人。 [22]  當時韓國安東一名新式學校的教師斷髮後,因重新蓄髮綰髻而在義兵襲來時保住了性命。 [23]  1910年日韓合併以後,斷髮才在朝鮮半島各個階層全面推廣。1911年6月有報紙曾形容:韓國人掀起斷髮風潮,不論城鄉,斷髮都很盛行,甚至人們還把剃掉的頭髮賣到鴨綠江對岸給清朝人做假辮子。 [24]  日本殖民機構朝鮮總督府並未強制朝鮮人斷髮,但是在1937年12月向朝鮮民眾發出了削髮、易服、使用陽曆的總動員。 [25]  蓄髮綰髻的習俗還存在於朝鮮半島的一些農村中。
參考資料
  • 1.    慎鏞廈.《初期開化思想和甲申政變研究》:知識產業社,2000年:239頁
  • 2.    《中東戰紀本末》初編卷之四,朝警新記三,第435頁。
  • 3.    《駐韓日本公使館記錄》卷9,機密第四號,〈朝鮮現內閣ノ地位〉。
  • 4.    《高宗實錄》卷33,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條:“詔曰:‘朕이 發을 斷하야 臣民에게 先하노니 爾有眾은 朕의 意를 克體하야 萬國으로 並立하난 大業을 成케라。’”
  • 5.    《高宗實錄》卷33,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條。
  • 6.    黃玹.《梅泉野錄》: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1955年:第191頁
  • 7.    樸殷植《韓國痛史》,第130頁。
  • 8.    宋相燾《騎驢隨筆》,第25—27頁。
  • 9.    黃玹《梅泉野錄》,第195頁。
  • 10.    鄭喬《大韓季年史》上卷,第134頁。
  • 11.    《高宗實錄》卷35,建陽二年8月12日條:“詔曰:‘乙未十一月十五日詔敕,並繳消。’”
  • 12.    《尹致昊日記》卷4,1896年2月12日。
  • 13.    《高宗實錄》卷38,光武二年12月10日條。
  • 14.    柳麟錫《毅庵集》卷之十三,〈答徐參奉、金參奉〉。
  • 15.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編著《高宗時代史》五,第606頁。
  • 16.    《高宗實錄》卷42,光武六年10月11日條:“詔曰:‘今此薙髮,亶由於壯軍容、並駕列邦之意也。金鶴洙妄陳一疏,其為措辭,外藉義憤,內激軍情,究厥宅心,極為叵測。不可仍置,令法部照律流配。’”
  • 17.    黃玹.《梅泉野錄》: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1955年:第287頁
  • 18.    《皇城新聞》,光武九年11月4日。
  • 19.    《大韓每日申報》,光武十年10月9日。
  • 20.    鄭喬《大韓季年史》下,第130頁。
  • 21.    黃玹.《梅泉野錄》: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1955年:第303—304頁
  • 22.    黃玹《梅泉野錄》,第431頁:“……時義兵遇削髮者,輒殺之……”
  • 23.    [回顧百年] 李承晚籲剪髮髻的理由  .朝鮮日報中文網
  • 24.    《每日申報》,1911年6月6日。
  • 25.    《東亞日報》,193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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