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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秉夏

鎖定
鄭秉夏朝鮮語정병하,1849年—1896年),朝鮮王朝後期大臣。子華南皋本貫温陽鄭氏。因受閔妃寵幸,鄭秉夏得以飛黃騰達。但後來,鄭秉夏卻成為親日派大臣,加入金弘集內閣。在乙未事變中,閔妃輕信了鄭秉夏的話,滯留宮中,因此被殺。俄館播遷事件中,鄭秉夏被欽定逆賊,後被憤怒的百姓虐殺。因日本吞併朝鮮,鄭秉夏被朝鮮傀儡政權平反”。
本    名
鄭秉夏
別    名
정병하
子華
南皋
所處時代
朝鮮王朝,大韓帝國
民族族羣
朝鮮族
出生日期
1849年
逝世日期
1896年

目錄

鄭秉夏生平

鄭秉夏出身中人,因此無法透過科舉進入仕途。1881年參加紳士遊覽團,前往日本考察。1883年後轉入通商事務衙門(外衙門)擔任吏員,一度被派往日本大阪去購買新式機器。他在那時雖然不是正式官員,但得到朝鮮王妃閔妃的寵幸,經常以別入侍的身份出入宮廷,並在高宗和閔妃面前力主聯俄排清。1886年第二次朝俄密約事件事發以後,鄭秉夏在清廷駐朝大臣袁世凱的壓力下一度下獄處置,但很快放出;1887年,發生了樸定陽出使美國事件,清朝政府向朝鮮約定“三端”,要求朝鮮駐美公使樸定陽抵美后立即去中國使館報到,樸定陽並未遵照約定,令清廷十分惱怒,高宗又派鄭秉夏前往袁世凱官邸解釋,鄭秉夏聲稱朝鮮使臣去中國使館報到,有損朝鮮國體,因此要求刪除“三端”中的去中國使館報到一項。此舉極大激怒了清廷,袁世凱向鄭秉夏問罪,在朝鮮高宗和閔妃的力保之下,鄭秉夏於1888年被外放為密陽府使。窗體底端1年後調回中央,任外衙門參議、轉運使等職務。
此後鄭秉夏從外交轉入經濟方面,向中國求購輪船以提高漕運效率,又結合西方農業技術編纂了《農政撮要》一書,參與建立利運社等。1894年,日本扶植金弘集組建內閣,實行甲午更張,鄭秉夏參與了金弘集內閣並被任命為農商衙門協辦(副大臣) [1]  ,逐漸成為親日派人物。此時他仍然與閔妃過從甚密。1895年閏五月以後,閔妃解散親日政權,組建親俄內閣,日本欲殺閔妃以組織俄國勢力。日本駐朝公使三浦梧樓在策劃殺害閔妃時,閔妃也聽到了一些傳聞,詢問鄭秉夏日本是否會入侵宮廷,又是否該外出躲避。鄭秉夏對閔妃説:“日軍入宮是為了保護王室,無須出宮躲避。”閔妃輕信了他的話,留在宮中。 [2-3]  八月二十日,日本浪人及守備隊入侵景福宮,暗殺了閔妃,是為“乙未事變”。乙未事變以後,鄭秉夏便署理農商工部,後就任農商工部大臣。 [4-5]  隨後又要求高宗在《王后廢位詔敕》上簽名,1895年底與俞吉濬入宮逼迫高宗斷髮,鄭秉夏親自剃高宗的頭髮,俞吉濬剃王太子李坧的頭髮。 [6]  經過乙未事變和斷髮令兩次事件後,高宗對鄭秉夏深惡痛絕。

鄭秉夏死亡

1896年2月11日,朝鮮高宗從景福宮逃往俄國公使館,史稱“俄館播遷”。俄館播遷當日,高宗下令將所有親日內閣大臣解職,建立了以金炳始李完用為核心的親俄政權。親日內閣垮台後,高宗又於同一天下令將總理大臣金弘集、內部大臣俞吉濬軍部大臣趙羲淵、農商工部大臣鄭秉夏、法部大臣張博列為殺害閔妃的“逆賊五大臣”,並派人將他們加以逮捕。金弘集和鄭秉夏被當場逮捕,而俞吉濬等人則逃脱,躲進了日本公使館並亡命日本。金鄭二人被抓走以後,先安置在總巡房中,鄭秉夏在裏面非常焦躁,繞着牢房來回踱步,並大聲罵道:“我大臣豈可擅殺?願經質判而死!”金弘集卻顯得十分鎮定。 [7-8]  隨後傳來王旨(事實上是李完用等人矯旨),下令將二人處決,警務官安桓接到旨意後,將金鄭兩人押赴警務廳外的小石橋邊強制跪坐下,總巡蘇興文(李完用的親信)拔劍將二人斬殺。 [8]  [9]  金鄭兩人被殺以後,被暴屍在漢城市中心的鐘路的十字路口,成千上萬的漢城市民前來圍觀,莫不稱快。金鄭兩人的屍體遭到百姓們的虐待,其中鄭秉夏的腹部十分肥胖,有人將他的腹部肌肉割下,一塊塊生吃。 [8]  當時的殘忍血腥可見一斑。

鄭秉夏死後

此後十多年間,鄭秉夏一直被作為逆賊對待,法部大臣趙秉式對他的罪行這樣論斷道:“凶逆秉夏,以若鄙微,厚被國恩,濫躋卿班。而交通外人,行事陰兇,締結逆黨,設計秘譎。八月二十日,大行王后(指閔妃)欲避禍機,則遮路奏達,請以無避。震驚乎外兵之攔入,則敢欺以彼為鎮壓我亂軍,初無惡意,巧設言辭,猶恐其兇謀之或不遂。作外兵來衞之偽詔,使全晙基往傳之。其和應做兇,昭不可掩。其亟請偽詔之頒,急持斷髮之議,則窮兇情節,綻露無餘。惡有甚於鍾巫之懷刃,計尤巧於秦檜之賣國矣。” [10]  直到日韓合併前夕的朝鮮純宗年間,鄭秉夏才在1907年以“刷新導和”的名義被平反,恢復官位和名譽。 [11]  1909年,純宗追贈鄭秉夏為正二品奎章閣提學,並賜諡號忠僖”。 [12]  與此前後,金弘集金玉均等朝鮮歷史上的親日派被全部平反。
參考資料
  • 1.    《高宗實錄》卷32,三十一年七月十五日條。
  • 2.    鄭喬《大韓季年史》上,第117—118頁。
  • 3.    黃玹.《梅泉野錄》:韓國國史編纂委會,1955年:第184頁
  • 4.    《高宗實錄》卷33,三十二年八月二十日條:“農商工部協辦鄭秉夏,命署理大臣事務。”
  • 5.    《高宗實錄》卷33,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條:“農商工部協辦鄭秉夏任農商工部大臣。”
  • 6.    黃玹.《梅泉野錄》:韓國國史編纂委會,1955年:191頁
  • 7.    黃玹.《梅泉野錄》:韓國國史編纂委會,1955年:第194頁
  • 8.    尹孝定《風雲韓末秘史》,第127—128頁。
  • 9.    鄭喬《大韓季年史》上,第137—138頁。
  • 10.    《高宗實錄》卷35,建陽二年1月27日條。
  • 11.    《純宗實錄》卷1,隆熙元年9月6日條。
  • 12.    《純宗實錄》卷4,隆熙三年7月15日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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