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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莫·文煜

鎖定
費莫·文煜(?-1884年),字星巖, [38]  姓費莫氏,滿洲正藍旗人,清朝大臣。 [39] 
費莫·文煜於道光四年(1824年),由官學生考取庫使。道光十九年(1839年),因承辦《蒙古王公表傳》等書告成,以小京官升用。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大清一統志》書成,費莫·文煜以主事候補。咸豐二年(1852年),擢四川按察使。次年,任江寧布政使。咸豐四年(1854年),參與鎮壓太平天國運動,欽差大臣琦善卒後,費莫·文煜奉命接辦揚州練勇及江北糧台事務。咸豐七年(1857年),調補江蘇布政使,辦理江南軍營糧台。次年,補直隸布政使。咸豐九年(1859年),英艦侵入大沽海口,費莫·文煜受命與直隸總督恆福赴北塘辦理撫議。擢山東巡撫,參與鎮壓捻軍。咸豐十一年(1861年),鎮壓白蓮教首領張繼善的反清活動,任直隸總督。 [39] 
同治元年(1862年),費莫·文煜疏請豁免直隸積欠旗租。同治三年(1864年),赴甘肅慶陽軍營督辦糧台。同治七年(1868年),擢福州將軍,同治十年(1871年),兼署閩浙總督。同治十三年(1874年),以日兵船窺伺台灣,奉命與李鶴年、沈葆禎籌辦台灣防務。光緒三年(1877年),授內大臣,擢刑部尚書。光緒五年(1879年),費莫·文煜兼署兵部尚書。光緒七年(1881年),以刑部尚書任協辦大學士,後授武英殿大學士。光緒十年(1884年),費莫·文煜逝世。 [39] 
星巖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族
逝世日期
1884年
本    名
費莫·文煜
官    職
武英殿大學士
諡    號
文達

費莫·文煜人物生平

費莫·文煜在京任職

費莫·文煜,字星巖,費莫氏,滿洲正藍旗人。 [2] 
道光四年(1824年)由八旗官學生考取太常寺庫使。道光七年(1827年),擔任國使館收掌官。道光十三年(1833年),補太常寺庫使。道光十八年(1838年),調光祿寺庫使。
道光十九年(1839年),文煜補為筆帖式。因承辦《蒙古王公表傳》等書告成,議敍以小京官升用。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大清一統志》書成,因主事遇缺,隨即補任。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京察一等,文煜以理事同知通判用,不久選補清西陵泰陵承辦事務衙門主事。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調任刑部主事。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升刑部員外郎。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升刑部郎中 [3] 

費莫·文煜江北平賊

文煜離京之後先後任直隸霸昌道、四川按察使。 [4]  咸豐三年(1853年),文煜升任江寧布政使,當時江寧(今江蘇南京)已被太平軍攻陷,文煜便跟隨欽差大臣琦善駐紮在江北大營。咸豐四年(1854年),琦善在揚州去世,咸豐帝命文煜接管琦善治下的練軍鄉勇及江北糧台 [5] 
咸豐五年(1855年)春,太平天國起義軍從瓜洲向東流竄至沙頭港,文煜派士兵追擊,太平軍在沙頭港對岸扎筏子爭搶過江,清軍士兵和水師開炮合擊,太平軍大敗,退回瓜洲。 [6]  文煜認為,沙頭港作為裏下河平原的門户,是太平軍必爭之地,而沿江十餘里地面空曠,缺少防禦設施,應建造土城炮台以防堵。於是上疏請求募集士兵,增加防禦力量,得到咸豐帝准許。 [7]  不久後,駐守瓜洲的太平軍向北進攻並佔據揚州,並覬覦裏下河地區,文煜在萬安橋反攻太平軍,取得極大的勝利,太平軍勢力受挫。 [8] 
咸豐七年(1857年),文煜調任江蘇布政使,奉命辦理江南軍營糧台事務。當時,糧台支應冒濫,已成故習。文煜力求節省,按照定例發放,因此得罪了一些因此獲利的官員。咸豐八年(1858年)二月,江南提督和春以文煜撙節支放,以軍中所不便為由,彈劾他辦事拘泥,皇帝下令讓他回京候用。六月,授直隸布政使。 [9] 

費莫·文煜內憂外患

咸豐九年(1859年),英軍侵犯大沽口,被科爾沁親王僧格林沁擊退,清軍取得了一次自衞反擊戰的勝利。戰後,咸豐帝令文煜跟隨直隸總督恆福北塘安撫英軍,相機辦理議和事宜。隨後升任山東巡撫。 [10] 
咸豐十年(1860年) [11] 捻軍圍佔山東曹縣,別支由定陶襲擊安陵,文煜命曹州鎮總兵郝上庠聯合曹縣兵勇內外夾擊,解曹州之圍,也使安陵的賊軍退散。咸豐十年(1860年),捻軍又流竄至單縣,紛擾嶧縣之得勝閘,文煜派將勇把他們擊逃。 [12] 
當時,英法聯軍攻佔煙台炮台,文煜派兵守住利津。自己駐紮在濰縣韓亭以防範英法聯軍從北面發起陸地進攻。不久,英軍駛船進犯直隸北塘。此時,山東捻軍活躍,再次圍攻濟寧兗州泗水等州城,文煜分軍捍衞通州,親自率軍去濟南剿滅盜匪。 [13] 

費莫·文煜革職發配

咸豐十一年(1861年)正月,直隸總督恆福因病解任,文煜署理直隸總督,不久實授。當時,第二次鴉片戰爭剛剛結束、議和達成並簽訂《北京條約》,兩宮太后和同治帝從熱河啓程迴鑾北京。第二次鴉片戰爭雖已結束,但飽受戰亂之苦的直隸百姓紛紛起義,反清鬥爭不斷,很久沒有消除起義,朝廷多次下詔責令文煜搜查巡捕馬賊 [14] 
同治元年(1862年)十一月,白蓮教首張錫珠投降後再次叛清,畿南州縣接連被起義軍攻陷。同治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863年2月14日),清政府發佈上諭,指責直隸總督文煜“意存諱飾,捏報戰功,於地方軍務漫不經心,遷延貼誤”,革職發放軍台效力贖罪, [15-16]  文煜被革職當天,清廷急調已授但未到任的兩廣總督劉長佑改任直隸總督。 [17] 
同治二年(1863年),僧格林沁上奏將文煜調往軍隊中效力,不久授鑲黃旗蒙古副都統。同治三年(1864年),文煜奉命去甘肅慶陽督辦糧台,因病請求解任歸京,回旗調理。 [18] 

費莫·文煜閩浙防務

同治七年(1868年),文煜病癒,出任正藍旗漢軍都統,不久離京任福州將軍。同治十年(1871年),兼署閩浙總督。同治十二年(1873年),回本任。
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兵船覬覦台灣,文煜會同閩浙總督李鶴年、總理船政大臣沈葆楨上疏籌辦台灣防務。 [19] 
光緒三年(1877年)三月,文煜入朝覲見,奉命留京,先後任內大臣、鑲白旗漢軍都統、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書 [20] 

費莫·文煜銀號風波

光緒七年(1881年),任協辦大學士。光緒九年(1883年),任總管內務府大臣 [1] 
光緒九年(1883年)十一月十八日,給事中鄧承修上奏彈劾文煜,奏摺中説:“風聞阜康銀號倒閉,協辦大學士文煜在該銀號中存款達到70餘萬兩。”慈禧太后下令要求順天府尹周家楣詳查, [21]  周家楣等提取阜康銀號賬本詳細核查,存款銀只有40餘萬兩,即使全部都算作是文煜的存款,也沒有達到鄧承修所説的70萬兩。發現阜康銀號的聯營號商中,逐項列出5萬兩票根8件,6萬兩票根1件,共計46萬兩,在第一號票根上注有“文宅”的字樣。順天府衙門收有前任江西布政使文輝的請追究阜康存款10萬兩的呈文一件,説這是由文煜代為經手存儲的。減去10萬兩以後,還有36萬兩的票存,只是票根簿中只是寫着“文宅”字樣,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文煜存的,十一月二十五日,慈禧太后下旨,令文煜如實回奏。第二天,文煜回奏並解釋稱自己從政自道光年間起已有三十餘年,先後擔任閩海關監督、崇文門税務監督等“優差”。而平時向來生活節儉,積攢養廉銀36萬兩,都在阜康銀號存放。朝廷認可文煜的解釋,但認為文煜存款數額過大,因此“著責令捐銀十萬兩......以充公用”。這種“和稀泥”的處置方式映射出晚晴官場腐敗橫行,不正之風已久。 [22] 

費莫·文煜病逝家中

光緒十年(1884年)五月,文煜官拜武英殿大學士,同年八月,因病請求致仕歸家休養。十月,因病於家中離世,光緒帝加恩追贈太子少保,諡號文達。 [1]  照大學士例賜卹
兩江總督曾國荃、江蘇巡撫崧駿疏言:“文煜在咸豐年間孤軍擋賊,保衞裏下河及周邊地區安定,請求在揚州他立功的地方修建專祠。”得到朝廷批准。 [23] 

費莫·文煜主要影響

費莫·文煜鎮壓起義

咸豐五年(1855年)春,太平天國起義軍從瓜洲向東流竄至沙頭港,文煜派士兵追擊,太平軍在沙頭港對岸扎筏子爭着過江,士兵和水師開炮合擊,太平軍大敗,退回瓜洲。 [6]  文煜認為,沙頭港作為裏下河平原的門户,是太平軍必爭之地,而沿江十餘里地面空曠,缺少防禦設施,應建造土城炮台以防堵。於是上疏請求募集士兵,增加防禦力量,得到咸豐帝准許。 [7]  不久後,駐守瓜洲的太平軍太平軍向北進攻並佔據揚州,覬覦裏下河地區,文煜在萬安橋攻打他們,取得極大的勝利,太平軍勢力受挫。 [8] 

費莫·文煜圍剿捻軍

咸豐九年(1859年),英軍侵犯大沽口,被科爾沁親王僧格林沁擊退。戰後,咸豐帝令文煜跟隨直隸總督恆福北塘安撫英軍,相機辦理議和事宜。隨後升任山東巡撫。 [10] 
捻軍圍佔山東曹縣,別支由定陶襲擊安陵,文煜命曹州鎮總兵郝上庠聯合曹縣兵勇內外夾擊,解曹州圍,也使安陵的賊軍退散。咸豐十年(1860年),捻軍又流竄至單縣,紛擾嶧縣之得勝閘,文煜派將勇把他們擊逃。 [12] 
當時,英法聯軍攻佔煙台炮台,文煜派兵守住利津。自己駐紮在濰縣韓亭以防範英法聯軍從北面發起陸地進攻。不久,英軍駛船進犯直隸北塘。此時,山東捻軍活躍,復圍濟寧兗州泗水等州城,文煜分軍捍衞通州,親自率軍去濟南剿滅盜匪。 [13] 

費莫·文煜歷史評價

《清德宗實錄》:“致仕大學士文煜恪慎持躬,老成練達。歷受先朝知遇,由道員洊擢封圻。朕御極後復加委任,晉陟綸扉。歷管部旗事務,宣力有年,克勤厥職。前因患病,准予開缺調理,方期克享遐齡,長承恩眷。茲聞溘逝,軫惜殊深......應得卹典,該衙門查例具奏,用示篤念耆臣至意。” [24] 
《清史稿》:“文煜亦處兵間,無功可錄。” [25] 
兩江總督曾國荃、江蘇巡撫崧駿:“文煜咸豐中孤軍捍賊,保全裏下河。” [23] 

費莫·文煜人際關係

胞兄:費莫·文輝,曾任江西布政使。 [22] 
兒子:費莫·志顏,官至理藩院侍郎。 [26] 
兒子:費莫·志鑑,官至工部候補員外郎。 [27] 
兒子:費莫·花翎,官至工部候補員外郎、户部候補員外郎。 [27] 
兒子:費莫·志忠,官至户部候補員外郎。 [27] 
兒子:費莫·志增,曾任筆帖式。 [27] 
兒子:費莫·志森,曾任筆帖式。 [27] 
兒子:費莫·志泰,曾任筆帖式。 [27] 
兒子:費莫·志洽,曾任筆帖式。 [27] 
侄子:費莫·志和,官至刑部尚書。 [28] 

費莫·文煜後世紀念

可園
主詞條:可園文煜宅
文煜宅介紹 文煜宅介紹
可園是文煜的住宅和花園,位於北京市東城區地安門外帽兒衚衕路北7號至15號(單號)院 [29]  ,原是一組大建築羣,為五進院落的大型四合院 [30]  ,佔地達11000平方米。五座院落基本各成系統,分別擁有南北中軸線,佈局嚴謹但並不刻板。五進院落分別為扁長方、正方、橫長方、豎長方和扁長方形,形成了豐富的空間序列。
文煜為官期間曾任多個要職,積累了大量的財富,修築自己的住宅和花園時頗費財力。園中石碑記載此園落成於咸豐十一年(1861年),園記中稱此園“拓地十方,築室百堵,疏泉成沼,壘石為山,凡一花一木之栽培,一亭一榭之位置,皆着意經營,非復尋常。” [31]  可園疏朗有致,被認為是晚清北京私家園林中最有藝術價值的花園。 [32] 
可園幾易其主,歷經滄桑。北洋政府袁世凱死後,馮國璋代理大總統,由南京來北京就任時買下了此宅。日本佔領北平時,馮家將這所房屋賣給偽軍司令張蘭峯。解放後,9至11號院曾做過朝鮮駐華大使館,後來又改做招待所和單位宿舍。雖幾經變化,但保存尚好,總體格局沒有大的改動。 [32] 
2001年6月25日,可園被列入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33]  ,帽兒衚衕七號、九號被列入北京市第三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34]  ,東城區帽兒衚衕11號四合院被列為北京市第五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30] 

費莫·文煜史料索引

《大清德宗同天崇運大中至正經文緯武仁孝睿智端儉寬勤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九十六》 [35]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 [36] 
《清德宗實錄》 [37] 
參考資料
  • 1.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七年,協辦大學士。九年,充總管內務府大臣。十年,拜武英殿大學士,以病乞罷。尋卒,贈太子少保,諡文達。
  • 2.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文煜,字星巖,費莫氏,滿洲正藍旗人。
  • 3.    張淑霞主編.《直隸總督傳略》:中國文史出版社,2000年:第217頁
  • 4.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出為直隸霸昌道、四川按察使。
  • 5.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咸豐三年,遷江寧布政使。時江寧已陷賊,文煜從琦善江北大營。四年,琦善歿於揚州,所部練勇及江北糧台事宜,命文煜接辦。
  • 6.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五年春,粵匪由瓜洲東竄沙頭港,文煜遣勇擊之,賊由對岸紥簰爭渡,偕水師以大炮合擊,賊退瓜洲。
  • 7.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文煜以沙頭港為裏下河門户,賊所必爭,築土城炮台,疏請添募練勇守禦,從之。
  • 8.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既而賊踞揚州,窺裏下河,文煜擊之於萬安橋,大有斬獲,賊勢乃挫。
  • 9.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七年,調江蘇布政使,治江南大營糧台。以支給撙節,為軍中所不便,提督和春劾其拘泥,命來京候另簡用。尋授直隸布政使。
  • 10.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九年,英兵犯大沽,為僧格林沁擊退。戰後將議撫,命文煜從總督恆福赴北塘相機辦理。尋擢山東巡撫。
  • 11.    捻軍在山東的戰爭  .山東省史志辦公室[引用日期2020-04-15]
  • 12.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捻匪圍曹縣,分黨擾安陵,檄曹州鎮總兵郝上庠合師內外夾擊,解曹州圍,安陵賊亦退。十年,捻匪又竄單縣,分擾嶧縣得勝徬,遣將擊走之。
  • 13.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英法聯軍踞炮台,文煜遣兵扼利津,自駐濰縣韓亭以防陸路北犯。尋敵船北駛犯北塘,文煜分軍入衞,駐通州,自率眾赴濟寧剿捻匪。
  • 14.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十一年,署直隸總督,尋實授。時和議既成,穆宗迴鑾,畿輔馬賊四起,久未淨絕,屢詔責文煜搜捕。
  • 15.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同治元年,坐山東降賊張錫珠等擾畿南督剿不力,褫職,戍軍台。
  • 16.    李鴻章修.《畿輔通志》:河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冊:第497-498頁
  • 17.    《清史稿·卷四百十九·列傳二百六》:同治元年,長佑親赴潯州督防......尋擢兩廣總督......未幾,調直隸總督。
  • 18.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二年,僧格林沁奏調赴營差遣,尋授鑲黃旗蒙古副都統。三年,命赴甘肅慶陽督辦糧台,以病請解職回旗。
  • 19.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七年,起授正藍旗漢軍都統,尋出為福州將軍。十年,兼署閩浙總督。十三年,日本兵船窺伺台灣,偕總督李鶴年、船政大臣疏陳防務。
  • 20.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光緒三年,入覲,留京授內大臣、鑲白旗漢軍都統、左都御史,擢刑部尚書。
  • 21.    劉文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大學士文煜》,載《中國檔案》2018年第11期,第1頁。
  • 22.    劉文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大學士文煜》,載《中國檔案》2018年第11期,第2頁。
  • 23.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兩江總督曾國荃等奏文煜咸豐中孤軍捍賊,保全裏下河,請於揚州建專祠,允之。
  • 24.    《大清德宗同天崇運大中至正經文緯武仁孝睿智端儉寬勤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九十六》:光緒帝:“致仕大學士文煜恪慎持躬,老成練達。歷受先朝知遇,由道員洊擢封圻。朕御極後復加委任,晉陟綸扉。歷管部旗事務,宣力有年,克勤厥職。前因患病,准予開缺調理,方期克享遐齡,長承恩眷。茲聞溘逝,軫惜殊深......應得卹典,該衙門查例具奏,用示篤念耆臣至意。”
  • 25.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文煜亦處兵間,無功可錄。
  • 26.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子志顏,理藩院侍郎。
  • 27.    《台灣文獻清史列傳選》 第3部分 卷五十二:子志顏,前理藩院左侍郎;志鑑,花翎、工部候補員外郎;志忠,花翎、户部候補員外郎;志增、志森、志泰、志洽,均筆帖式。
  • 28.    賈珺:《文煜故居宅園》,載《古建園林技術》2000年第1期,第1頁。
  • 29.    帽兒衚衕 北京城的魂  .中國民族建築研究會中國民族建築網[引用日期2020-04-16]
  • 30.    東城區帽兒衚衕11號四合院  .北京市文物保護局[引用日期2020-04-14]
  • 31.    可園:京城第一私園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0-04-14]
  • 32.    南鑼鼓巷:北京古都中的“碧玉”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0-04-14]
  • 33.    國務院關於公佈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與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併項目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0-04-14]
  • 34.    可園  .北京市文物局[引用日期2020-04-14]
  • 35.    《大清德宗同天崇運大中至正經文緯武仁孝睿智端儉寬勤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九十六》
  • 36.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列傳一百七十五》
  • 37.    《清德宗實錄》
  • 38.    劉德仁,楊明,趙心愚等,中國少數民族名人辭典,古代[M],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89.07.第147頁
  • 39.    高文德主編;盧勳,史金波,白濱等副主編.中國少數民族史大辭典.長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第3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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