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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汝實
鎖定
- 本 名
- 彭汝實
- 字
- 子充
- 號
- 得山,又號鶴泉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嘉定州(今四川省樂山市)
- 官 職
- 南京吏科給事中
彭汝實史籍記載
彭汝實,字子充,嘉定州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南京吏科給事中。嘉靖三年疏言:“九江盜起,殺傷官軍。操江伍文定不即議剿,應城伯孫鉞擁兵不出,俱宜切責。”帝並從之。呂柟、鄒守益下獄,汝實抗章救。又因災異上言:“邇者黃風黑霧,春早冬雷,地震泉竭,揚沙雨土。加以羣小盛長,盜賊公行,萬民失業。木異草妖,時時見告。天變於上,地變於下,人物變於中,而修省之詔無過具文。廷陛之間,忠邪未辨,以逢迎為合禮,以守正為沽直。長鯨巨鮞決綱自如,腴田甲第橫賜無已。陛下春秋已逾志學,而經筵進講略無問難,黃閣票擬依常批答。棄燕閒於女寵,委腹心於貂璫。二廖諸張尚然緩死,李隆、蘇晉竟得無他。如此而望天意回,人心感,不可得矣。”
奸人王邦奇之訐楊廷和、彭澤也,汝實言:“邦奇先後兩疏,始為惶駭之語,終雜鄙褻之辭。中所引事,多顛倒淆惑,至謂費宏、石珤夜入楊一清門。今不聞召問一清,一清又久不為白,何也?陛下即位之初,廷和裁省冗員數萬,坐此叢怒罷去。今其長子業以狂愚發遣,亦可已矣。而羣小蓄忿,蔓連不已,並其次子及婿又復下獄。夫誣告之律,視其所誣輕重反坐,此國法也。願追究主使之人,與告人同罪,毋令苟免,貽譏外蕃。”不聽。
汝實數言時政缺失,又嘗力爭“大禮”,為璁、萼等所惡。以親老再疏請改近地教職,而舉貢士高任説、王表自代。章下,吏部承璁、萼指,言:“汝實倡言鼓眾,撓亂大禮,且與御史方鳳、程啓充朋黨通賄。自知考察不容,乃欲辭尊居卑,不當聽其倖免。”遂奪職閒住。與啓充及徐文華、安磐皆同裏,時稱“嘉定四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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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汝實人物事蹟
正德十六年(1521年)殿試,彭汝實中進士,授南京吏科給事中。到嘉靖初年,彭汝實多次直諫,並上書嘉靖皇帝,斥責奸臣,評斷時政缺失。其中,錦衣旗校王邦奇挾私誣衊首輔楊廷和,製造冤案,彭汝實既評擊王邦奇又同時為楊廷和辯護,但都不被嘉靖皇帝採納。
嘉靖三年(1524年),因“議大禮”,為弄臣張璁、桂萼等當權者所惡。其後,彭汝實便以親老故上書請外放,改任近地教職,吏部卻在張、桂二人指使下,誣彭汝實:“汝實倡言鼓眾,撓亂大禮,且與御史方鳳、程啓充朋黨通賄。自知考察不容,乃欲辭尊居卑,不當聽其倖免。”竟被奪職還鄉。
還鄉後,彭汝實結廬於家鄉,教授後學。明《嘉定州志》載:彭汝實“歸而與安、程諸公唱和,泊如也。”有《凌雲寺和韻》詩“邊客初歸春無盡,巖花猶自媚江天。靈台無恙悲流水,幽鳥何知起暮煙。秉燭真憐良夜會,對君慚賦白雲篇。年來浪得禪家學,不解諸空只解眠”。刻石於樂山凌雲山。
彭汝實人物作品
彭汝實回鄉後,還十分關注家鄉經濟文化等建設,留下了《北上門記》、《九華書院記》、《嘉州水利功成記》、《三有洞天象刻記》、《忠節公胡仲常先生傳》等文章。又有《南中奏議》、《得山堂稿》、《六詔記聞》、《貂璫錄》等文集。現存於烏尤山臨江峭壁之上楷書“中流砥柱”四個字大丈餘的摩崖碑刻,就出自於彭汝實之手,至今保存完好,並列入了“峨眉山——樂山大佛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清單。彭汝實是個出名的孝子,明《嘉定州志》載:“公少孤,以孝友聞。居太宜人喪,廬於墓。”又説他“性自岑寂,人亦莫能推輓。”民國《樂山縣誌》載:“給諫彭汝實墓,城北土主場上游二甲榜大墳灣。碑文曰皇明會魁雲。”
《嘉定府志·人物誌》載:“文華與同裏都給事安磐、侍御史程啓充、給事中彭汝實為友,一時論蜀中人物四子稱首。”《明史·彭汝實傳》載:彭汝實“與啓充及徐文華,安磐皆同裏,時稱嘉定四諫。”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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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卷二百八 列傳第九十六 彭汝實傳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