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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務部
鎖定
- 中文名
- 外務部
- 外文名
-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 一個機構
- 清政府在辛丑條約簽訂後改組成立
- 會辦大臣
- 一人
- 尚 書
- 一人
- 前 身
-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外務部簡介
1901年7月24日(清光緒二十七年),清廷明令改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上。
外務部管轄的範圍極廣,負責一切對外交涉的事務,除簽訂條約、劃定疆界、派遣使節外,更多的是有關通商、海防、路礦、關税、郵電、華工、傳教、遊歷等事務。
宣統三年四月,責任內閣成立,改革外務部的職官,裁撤總理及會辦大臣,改尚書為外務大臣,裁撤左右侍郎,改設外務部副大臣一人。另外設左右丞各一人“掌機密文移,綜領眾務”(見《清史稿》職官志六),設左右參議各一人,“掌審議法令”。
外務部沿革
雍正五年(1727年),恰克圖界約簽訂,清政府置辦理俄事大臣(見恰克圖界約第五款),非常設職位。
咸豐元年(1851年),改歸理藩院。
咸豐十年(1861年)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清文宗逃往熱河,特置專官辦理撫局。
(後來,光緒三年(1877年),改設英、法、俄、美四股。光緒九年(1883年),增設海防股。後來改設俄、德、英、法、日本五股。宣統元年(1909年),將俄、德二股合為一股,並增設秘書、機要二股。)
同年,增置額外章京,滿、漢各二人(同治二年(1863年)各增六人。光緒九年(1883年)各增四人。光緒十年(1884年)各減四人。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各增二人)。
同治三年(1864年),設司務廳,置司務二人。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辛丑條約簽訂,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更名外務部,班列各部上。
同年,增置翻譯官十五人(七、八、九品各五人,分股治事)。
宣統三年(1911年),新內閣成立,外務部總理、會辦兼職被取消,尚書改為大臣,侍郎改為副大臣(省侍郎一缺,各部同),管部之制自此廢除。
康熙初年,俄國通使,但未形成制度。
光緒二年(1876年),定使館參贊二人,繙譯四人。
光緒十四年(1888年),復定翻譯、隨員二人或三人。分館參贊兼領事一人,繙譯、隨員各一人,參贊如故。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定參贊以次各員額,如前所列。此後,英使兼領義、比,俄使兼駐德,以奧、和隸之。
光緒四年(1878年),置新嘉坡領事(後改總領事),日本各口岸理事官(後改領事)。
光緒五年(1879年),省副使,置檀香山領事。
光緒八年(1882年),置紐約領事。
光緒十七年(1891年),置南洋各島領事。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簡法國專使。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簡德國專使,和改隸之。並增置韓使(光緒三十三年(1908年)撤回,改總領事)。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置韓國各口岸領事,及海蔘葳商務委員(後改總領事)。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改駐法使臣兼使日國,駐美使臣兼使古巴,別設分館,並簡奧、義、比三國專使。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設墨分館。
光緒三十年(1904年),置南斐洲總領事。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簡和國專使兼理保和會事,並以法日使臣兼領葡使,尋設葡分館。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定使臣為二品專官,並參贊等官品秩。
宣統元年(1909年),置美利濱、坎拿大、巴拿馬總領事。此後先後置澳洲、温哥埠、薩摩島、紐絲綸諸領事。
外務部職能
外務大臣掌主交涉,昭佈德信,保護僑人傭客,以慎邦交。副大臣貳之。
丞掌機密文移,綜領眾務。參議掌審議法令,參事佐之。(各部同)
和會司:
掌使臣覲見,盟約賞賚,兼司領事更替,司員敍遷。
考工司:
掌司鐵軌、礦產、電線、船政,凡製造軍火,聘用客卿,招工、遊學諸事,各擅其職。
榷算司:
掌蕃貨海舶徵榷貿易,綜典國債、郵政,勾檢本部暨出使度支。
庶務司:
掌江海防務,疆域界址,凡傳教、遊歷,賞恤、禁令,裁判獄訟,並按約以待。
有丞、參上行走,額外司員,七品小京官。
所轄:
儲材館,提調、幫提調各一人(本部司員內遴派),文案、支應、庶務、俱派員分治其事。
外務部編制
外務部外務大臣,副大臣,各一人(特簡)。
其屬:
司務廳司務二人(諮補)。和會、考工、榷算、庶務四司,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二人(俱奏補)。
外務部外務部機構
外務部的機構有:
(一)、辦理外交事務的四司:
1、和會司:
“掌各國使臣覲見、會晤,請賞寶星,奏派使臣,更換領事,文武學堂;本部員司升調,各項保獎。”(見《奏定外務部章程》外務部檔案5126號卷)
2、考工司:
“掌鐵路,礦務,電線,機器,製造,軍火,船政,聘用洋將洋員,招工,出洋學生。”(同上)
3、榷算司:
4、庶務司:
“掌界務,防務,傳教,遊歷,保獎,償恤,禁令,巡警,詞訟。”(同上)
各司設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二人,額外行走各六人。這些司員分別擔任不同的職務,如掌印,主稿;幫掌印,幫主稿;掌印上行走,主稿上行走;額外幫掌印,額外幫主稿;幫掌印上行走,幫主稿上行走,等等(見吳成章《外交部沿革紀略》)。
(二)、掌編譯、新聞及儲才的機構:
1、翻譯處:
原分英、法、俄、德、日本五股。光緒卅二年統為翻譯處,但仍分股辦事,各股設股長一人。專管翻譯東西洋各國文件並傳達語言。翻譯官分頭、二、三等及翻譯學生,均無定額。
2、清檔房:
3、機要股:
宣統元年八月設。專管收集機密消息,發佈新聞。相當於現代外交部的新聞司。另外,宣統元年清朝駐比參贊王慕陶在北京創設了一個“遠東通訊社”,以後在倫敦、巴黎、柏林、聖彼得堡、維也納、海牙等處設有分社,是一個半官方性質的新聞機構。
4、儲才館:光緒卅二年閏四月設。
任務是訓練和儲備外交人材。設提調一員,總理館事,幫提調一員,助理館事。調館受訓人員都是在職的或譯學館畢業的學生。學員一面在館學習,一面在部實習。
(三)、掌管文檔及內部事務的機構:
1、司務廳:
2、電報處:
專司電報翻譯傳達事宜。處內分常電、密電二班。總署時已設電報處,光緒卅二年定由丞參堂直接管轄。
3、銀庫:
4、文報局:
光緒二年設。專管寄遞各駐外使領與外務部的來往公文。在上海設“總辦駐滬出使文報局”,在天津設“北洋文報局”。
5、統計處:
外務部共有 8 筆資料
任職人員 | 任職資訊 | 類別 | 卸任資訊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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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瞿鴻禨 | 光緒廿七年六月九日(1901,7,24) | 調 | 光緒卅三年五月七日(1907,6,17)緣事開缺 | - |
2 | 呂海寰 | 光緒卅三年五月八日(1907,6,18) | 任 | 光緒卅三年七月廿七日(1907,9,4)開缺,充會辦税務大臣 | |
3 | 袁世凱 | 光緒卅三年七月廿七日(1907,9,4) | 任 | 光緒卅四年十二月十一日(1909,1,2)因病開缺 | |
4 | 梁敦彥 | 光緒卅四年十二月十二日(1909,1,3) | 署 | - | |
5 | 梁敦彥 | 宣統元年正月二日(1909,1,23) | 任 | 宣統二年四月廿日(1910,5,28)因病給假 | 實授 |
6 | 鄒嘉來 | 宣統二年四月廿日(1910,5,28) | 署 | - | - |
7 | 梁敦彥 | - | - | 宣統二年六月廿日(1910,7,26)因病乞休 | - |
8 | 鄒嘉來 | 宣統二年六月廿日(1910,7,26) | 任 | - | 實授 |
外務部共有 1 筆資料
任職人員 | 任職資訊 | 類別 | 卸任資訊 | 備註 | |
---|---|---|---|---|---|
1 | 世續 | 宣統元年五月十一日(1909,6,28) | 署 | - | - |
歷任外務部左侍郎
[1]
外務部共有 8 筆資料
任職人員 | 任職資訊 | 類別 | 卸任資訊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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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壽朋 | 光緒廿七年六月九日(1901,7,24) | 任 | 光緒廿七年九月廿三日(1901,11,3)卒 | - |
2 | 呂海寰 | 光緒廿七年九月廿三日(1901,11,3) | 兼署 | 光緒廿七年十二月廿三日(1902,2,1)調工部尚書 | 出使未回,未到任前,以那桐署 |
3 | 那桐 | 光緒廿七年十二月廿五日(1902,2,3) | 署 | 光緒廿九年三月六日(1903,4,3)出差 | 離職根據光宣兩朝上諭檔(二九),頁59 |
4 | 聯芳 | 光緒廿九年三月六日(1903,4,3) | 署 | - | - |
5 | 那桐 | - | - | 光緒廿九年五月一日(1903,5,27)調户部尚書 | |
6 | 聯芳 | 光緒廿九年五月二日(1903,5,28) | 轉 | 宣統二年四月十六日(1910,5,24)調荊州將軍 | |
7 | 鄒嘉來 | 宣統二年四月十六日(1910,5,24) | 轉 | 宣統二年六月廿日(1910,7,26)調尚書 | |
8 | 胡惟德 | 宣統二年六月廿日(1910,7,26) | 轉 | - |
歷任外務部右侍郎
外務部共有 20 筆資料
任職人員 | 任職資訊 | 類別 | 卸任資訊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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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聯芳 | 光緒廿七年六月九日(1901,7,24) | 署 | - | - |
2 | 聯芳 | 光緒廿九年二月十二日(1903,3,10) | 任 | 光緒廿九年三月六日(1903,4,3)署左侍郎 | 實授 |
3 | 顧肇新 | 光緒廿九年三月六日(1903,4,3) | 署 | - | - |
4 | 聯芳 | - | - | 光緒廿九年五月二日(1903,5,28)轉左侍郎 | |
5 | 顧肇新 | 光緒廿九年五月二日(1903,5,28) | 任 | 光緒廿九年十一月廿七日(1904,1,14)調商部右侍郎 | |
6 | 伍廷芳 | 光緒廿九年十一月廿七日(1904,1,14) | 調 | 光緒卅一年十月廿一日(1905,11,17)署刑部右侍郎 | |
7 | 唐紹儀 | 光緒卅一年十月廿一日(1905,11,17) | 署 | - | |
8 | 伍廷芳 | - | - | 光緒卅二年正月十七日(1906,2,10)調刑部右侍郎 | |
9 | 唐紹儀 | 光緒卅二年正月十七日(1906,2,10) | 任 | 光緒卅二年九月廿一日(1906,11,7)調郵傳部左侍郎 | |
10 | 汪大燮 | 光緒卅二年九月廿一日(1906,11,7) | 任 | - | 未到任前,以唐紹儀兼署 |
11 | 鄒嘉來 | 光緒卅三年三月十一日(1907,4,23) | 署 | - | - |
12 | 汪大燮 | - | - | 光緒卅三年八月二日(1907,9,9)出使英國考察憲政 | |
13 | 梁敦彥 | 光緒卅三年八月三日(1907,9,10) | 署 | - | |
14 | 汪大燮 | - | - | 光緒卅四年五月廿二日(1908,6,20)調倉場侍郎 | |
15 | 梁敦彥 | 光緒卅四年五月廿二日(1908,6,20) | 任 | 光緒卅四年十二月十二日(1909,1,3)署尚書兼會辦大臣 | |
16 | 鄒嘉來 | 光緒卅四年十二月十六日(1909,1,7) | 署 | - | |
17 | 梁敦彥 | - | - | 宣統元年正月二日(1909,1,23)調尚書兼會辦大臣 | |
18 | 鄒嘉來 | 宣統元年正月二日(1909,1,23) | 任 | 宣統二年四月十六日(1910,5,24)轉左侍郎 | |
19 | 胡惟德 | 宣統二年四月十六日(1910,5,24) | 任 | 宣統二年六月廿日(1910,7,26)轉左侍郎 | |
20 | 曹汝霖 | 宣統二年六月廿日(1910,7,26) | 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