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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處

鎖定
清代官署名。為中央特設的官署。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四月,根據通諭變法的精神,成立税務處,是外務處、户部分設的機構。初設時,以户部尚書為“督辦税務大臣”,外務部右侍郎為“會辦税務大臣”(宣統三年改為副大臣。)屬官有提調、幫提調、分股總辦、幫辦等職,分別由外務部、度支部的官員兼充。管理關税的總税務司及各關税務司,全隸税務處管轄。據三十二年上諭,税務處應併入度支部,但直至宣統三年仍未裁撤。
中文名
税務處
成立時間
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四月
年    代
清代
作    用
使總税務司受督辦、會辦節制
清廷設立此處,欲使總税務司受督辦、會辦節制。英國提出抗議,謂關税擔保外債,不能任意變更制度。清廷被迫聲明內部並不更動,原擬定的職權未能實現。辛亥革命後,沿設税務處,有督辦一人,為特任官,會辦一人,簡任;餘有提調、幫提調以及第一至第三股股長,文牘、統計、會計、庶務四科科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