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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煟
鎖定
何煟人物生平
乾隆十五年(1750),擢河庫道。
乾隆十九年(1754),尚書劉統勳等奏論河庫k款項不清,奪何煟官,擬流放,追償,拘留工次,久乃繳完免罪。
乾隆三十年(1765),調河南河北道,擢按察使。乾隆帝以何煟習河事,命兼領河工。何煟迷信浮屠説,讞獄喜歡從輕發落,睢州民劉玉樹謀殺,鞫實,擬斬候,刑部改立決。乾隆帝責何煟寬縱,諮詢巡撫阿思哈,阿思哈稱其能勝任。其冬,擢布政使,仍兼理河務。兩權巡撫。
乾隆三十六年(1771),授河南巡撫,兼河務如故。尋又命兼領山東河道。
乾隆三十八年(1773),乾隆帝巡天津,閲永定河工,何煟迎駕,賜孔雀翎、黃馬褂。尋命與工部尚書裘曰修、直隸總督周元理勘永定河上游,疏言:“永定河挾沙而行,散漫無定。水性就下,本無不同;而地有高卑,沙有通塞,情因時而或異。永定河遷徙不定,其情也,非其性也。察其情,導其性,先宣後防,千古極則,雖起神禹,無以易之。永定河下口,蒙皇上指示疏導,既不阻下達之勢,更可免浸潤之虞,其法固當常守。所慮數十年後,妄生異論,別騁新奇,勢且變亂舊章,貽河防巨患。請將聖諭並議言條款勒碑垂久遠。”報聞。
乾隆三十九年(1774),疏請各州縣常平倉溢額以四千石為限,餘循例變價。又奏河南漕谷七十九萬、薊米二十九萬,分存各州縣界。鄰省安陽等五州縣限二萬石、近水次祥符等三十五州縣限一萬石。均如所擬。加總督銜,仍領河南巡撫,又進兵部尚書銜。其秋,會剿王倫,事平,路過內黃,病作。遣醫往視,未至,卒。何煟贈太子太保,祀賢良祠,賜祭葬,諡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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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煟人物評價
《清史稿》:世業尚矣,於河事尤可徵。前乎此者,嵇曾筠有子璜,高斌有從子高晉。若李氏、何氏、吳氏皆繼之而起,宏及子奉翰、煟及子裕城並有名乾隆朝,嗣爵子璥則下逮嘉慶,奉翰子亨特,貪侈隕績,忝祖父矣。清時以誠篤名,第錫以廉潔著。青龍岡塞河決,歷兩載工始竟,阿桂主之,薩載、韓鑅佐之。詳具其始末,見成功之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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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煟家族成員
次子:何裕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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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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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史稿卷三百二十五 列傳一百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9-18]
- 2. 何煟 .紹興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引用日期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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