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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揚道

鎖定
淮揚道,中華民國初期行政區劃名,民國2年(1913年)中華民國政府廢府存縣,廢除舊有地方制度,改設省、道、縣三級管理體制。 全國共分22個省。淮揚道隸於江蘇省。轄區約當今江蘇省揚州市(除儀徵外)、鹽城市、泰州市全境及淮安市部分地區,治淮陰縣城(今江蘇清江浦區) [1] 
中文名
淮揚道
性    質
中華民國初期行政區劃名
時    期
中華民國(北洋政府)
所屬地區
江蘇省
中華民國3年(1914年)6月以清末揚州府全境及淮安府中南部轄境置,治淮陰縣城(今江蘇清江浦區)。
明清時期,朝廷漕運總督河道總督户部分司、工部分司等機關與官員長期駐節清江浦;晚清時朝廷在清江浦設立銅元局,使其成為全國為數不多獲得鑄幣權的地方;光緒年間,一度設立的江淮省首府亦設在清江浦,江淮巡撫、江淮按察使在此居住。
民國時期,淮揚鎮守使、淮揚道署、第七行政督察署、國民黨第二十五路軍指揮部、江蘇省政府,中共淮鹽特委、蘇皖邊區政府清江市政府、兩淮市政府先後駐節清江浦。 [1] 
屬江蘇省,轄淮陰江都儀徵東台興化鹽城阜寧漣水淮安、泗陽、泰縣高郵寶應十三縣。 轄區約當今江蘇省儀徵市以東,長江以北地區,包括當今江蘇省地級揚州市(除儀徵外)、鹽城市、泰州市全境以及淮安市部分地區。民國16年(1927年)廢。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