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

鎖定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是中國人民銀行直屬的事業法人單位,主要任務是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人民銀行的規章,統一負責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又稱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建設、運行和管理。
中文名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
成立時間
2006年3月 [5] 
辦公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 [5] 
類    型
事業法人單位
定    位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機關
宣傳口號
伴您一生的信用記錄者 [5]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歷史沿革

2006年3月,經中編辦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作為直屬事業單位專門負責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又稱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同時為落實《物權法》關於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職責規定,徵信中心於2007年10月1日建成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系統並對外提供服務。2008年5月,徵信中心正式在上海舉行了掛牌儀式,註冊地為上海市浦東新區。2013年3月15日施行的《徵信業管理條例》(簡稱《條例》),明確了徵信系統是由國家設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定位。徵信中心在全國31個省和5個計劃單列市設有徵信分中心。 [1]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主要職責

1.負責擬訂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動產融資登記系統建設的發展規劃。
2.承擔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動產融資登記系統建設、並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
3.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規章,組織實施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動產融資登記系統運行工作。
4.負責制訂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動產融資登記系統運行和維護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業務技術標準
5.負責與商業銀行及有關方面的業務技術聯繫協調工作,採集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
6.負責彙總和分析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的數據信息,及時提出分析報告
7.依法向商業銀行及有關方面提供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服務,及其增值應用和市場推廣
8.依法受理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動產融資登記系統運行中的異議。
9.負責組織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動產融資登記系統業務知識及產品的培訓。
10.負責組織推進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建設。
11.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2]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內設機構

徵信中心內設16個部門,另設基建部為臨時機構,並在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5個計劃單列市及温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設立了徵信分中心。 [3]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領導介紹

陳建華 黨委書記
張子紅 主任
趙以邗 副主任
王曉蕾 副主任
王振忠 副主任
李清松 紀委書記
李朝東 副主任 [4]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大事記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1997年

1997年,人民銀行開始籌建銀行信貸登記諮詢系統(企業徵信系統的前身) [5]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2004年

2004年4月,人民銀行成立銀行信貸徵信服務中心
2004年5月27日,蘇寧副行長主持召開第一次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領導小組工作會議。
2004年9月,企業和個人徵信體系建設專題工作小組上報國務院《建設企業和個人徵信體系總體方案專題報告》。
2004年12月15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實現15家國有和股份制商業銀行,8家城市商業銀行在重慶等7個城市的試運行。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2005年

2005年6月17日,蘇寧副行長主持召開第二次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領導小組會議。
2005年12月15日,全國集中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實現在津、滬、閩、浙四個省市試點運行。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2006年

2006年1月16日,人民銀行召開新聞通氣會,宣佈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正式運行。
2006年2月17日,蘇寧副行長主持召開第三次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領導小組會議。
2006年5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蘇寧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劉永富簽定《信息共享協議》,雙方就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政務協同有關事宜,達成協議。
2006年6月底,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實現了在所有中資、外資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農村信用社全國聯網運行。
2006年7月底,企業徵信系統實現新老系統全面切換。銀行信貸登記諮詢系統退出歷史舞台。
2006年3月20日,中編辦批覆同意設立“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為人民銀行直屬的“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2006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2007年

2007年1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與環保總局聯合召開了題為“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共建和諧環保社會--企業環保信息納入徵信系統”的新聞通氣會。
2007年2月27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中國人民銀行宣佈,國家質檢總局將向人民銀行、商業銀行等企業徵信系統的使用者提供組織機構代碼信息的在線實時查詢服務。
2007年4月17日,徵信中心和徵信管理局正式分設。
2007年6月18日,蘇寧副行長主持召開第四次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領導小組會議。
2007年9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明確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為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機關,10月8日,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系統正式上線。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2008年

2008年3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工作會議在杭州順利召開。
2008年5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在上海舉行揭牌儀式
2008年12月,經中國人民銀行領導批准,徵信中心啓動“融資租賃登記系統”建設。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2009年

2009年2月26日至27日,人民銀行徵信工作會議在濟南順利召開。
2009年7月20日,融資租賃登記系統正式上線運行。
2009年11月19日,人民銀行決定,任命王曉蕾同志為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副主任。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2010年

2010年1月21日,人民銀行黨委宣佈成立徵信中心黨委,任命王曉明同志為徵信中心黨委書記,併兼任徵信中心法人代表
2010年3月18至19日,人民銀行徵信工作會議在廣東佛山順利召開。
2010年4月14日,人民銀行黨委決定,任命曹凝蓉陳波汪路、王曉蕾同志為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黨委委員。
2010年6月26日,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成功切換至上海運行,並正式對外提供服務。
2010年9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服務收費試行標準等有關問題的覆函》(發改委價格[2010]2071號)正式批覆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自2010年10月1日起試行收費。
2010年11月5日,人民銀行決定,任命曹凝蓉同志為徵信中心主任。
2010年12月13日,人民銀行決定,任命姚前同志為徵信中心副主任、徵信中心黨委委員。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徵信系統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建設背景

隨着經濟市場化程度的加深,加快企業和個人徵信體系建設已成為社會共識。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健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信用體系”,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按照完善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的方向,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温家寶總理明確指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從信貸信用徵信起步,多次強調要加快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形成覆蓋全國的信用信息網絡。2003年,國務院“三定方案”明確賦予人民銀行“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職責。2007年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以信貸徵信體系建設為重點,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進一步發揮人民銀行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用,2008年,國務院將人民銀行職能調整為“管理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遵照黨中央國務院指示,人民銀行加快了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的建設。經過幾年的努力,人民銀行牽頭建設的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經初步建成,在經濟和社會中開始發揮積極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建設情況

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人民銀行於1997年開始籌建銀行信貸登記諮詢系統,2002年建成地市、省市和總行三級數據庫體系,實現以地市級數據庫為基礎的省內數據共享。該系統主要從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採集企業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機構的借款、擔保等信貸信息,以及企業主要的財務指標。在該系統多年運行基礎上,2005年人民銀行啓動銀行信貸登記諮詢系統的升級工作,將原有的三級分佈式數據庫升級為全國集中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在信息採集範圍和服務功能上大大提高。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經於2006年7月份實現全國聯網查詢。截至2008年9月底,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收錄企業及其他組織共計1千多萬户,其中6百多萬户有信貸記錄
個人信用查詢過程示意圖
個人信用查詢過程示意圖(3張)
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最早是從1999年7月人民銀行批准上海資信有限公司試點開始的。2004年底實現15家全國性商業銀行和8家城市商業銀行在全國7個城市的成功聯網試運行。2005年8月底完成與全國所有商業銀行和部分有條件的農村信用社的聯網運行。經過一年的試運行,2006年1月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正式運行。截止2008年9月底,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收錄自然人數共計6億多人,其中1億多人有信貸記錄。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網絡結構

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主要使用者是金融機構,通過專線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總部相連(即一口接入),並通過商業銀行的內聯網系統將終端延伸到商業銀行分支機構信貸人員的業務櫃枱,實現了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定期由各金融機構流入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彙總後實時流向金融機構的功能。其中,前者表現為金融機構向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數據,後者表現為金融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向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實時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金融機構向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數據可以通過專線連接,也可以通過磁盤等介質。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和商業銀行建立數據報送、查詢、使用、異議處理、安全管理等各種內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立了完善的用户管理制度,對用户實行分級管理、權限控制、身份認證活動跟蹤、數據主體(企業和個人)監督;數據傳輸加壓加密;對系統及數據進行安全備份與恢復;聘請國內一流網絡安全管理專家對系統安全進行評估,有效防止計算機病毒黑客攻擊等等,建立了全面有效的安全保障體系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信息採集

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信息來源主要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收錄的信息包括企業和個人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機構的借款、擔保等信貸信息,以及企業主要財務指標。自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以來,人民銀行一直都在與相關部門積極協商,擴大數據採集範圍,提升系統功能。2005年以來人民銀行加大了與相關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協調工作的力度。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除了主要收錄企業和個人的信貸信息外,還收錄企業和個人基本身份信息、企業環保信息、繳納各類社會保障費用和住房公積金信息、質檢信息、企業拖欠工資信息以及繳納電信信息等。
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採集到上述信息後,按數據主體(即企業和個人)對數據進行匹配、整理和保存,將屬於同一個企業和個人的所有信息整合在其名下,形成該企業或個人的信用檔案,並在金融機構查詢時生成信用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主要功能

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功能首先是幫助商業銀行核實客户身份,杜絕信貸欺詐、保證信貸交易的合法性;其次是全面反映企業和個人的信用狀況,通過獲得信貸的難易程度、金額大小、利率高低等因素的不同,獎勵守信者,懲戒失信者;再次是利用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遍佈全國各地的網絡及其對企業和個人信貸交易等重大經濟活動的影響,提高法院、環保、税務、工商等政府部門的行政執法力度;最後是通過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的約束性和影響力,培養和提高企業和個人遵守法律、尊重規則、尊重合同、恪守信用的意識,提高社會誠信水平,建設和諧美好的社會。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徵信知識

信用:以償還為條件的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一般產生於貨幣借貸商品交易的賒銷或預付之中,強調經濟主體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反映經濟主體的支付願望和支付能力
徵信:徵信是指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並對外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信息諮詢等服務,幫助客户判斷、控制信用風險,進行信用管理的活動。
社會信用體系:指為促進社會各方信用承諾而進行的一系列安排的總稱,最終目標是形成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社會信用體系應包括法律法規等制度、是否守信信息的記錄、採集和披露機制、採集和發佈是否守信信息的機構和市場安排、監管體制、宣傳教育安排等方面。
徵信體系:採集、加工、分析和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系列安排,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部分。包括制度、信息採集、機構和市場、徵信產品和服務、監管等方面。
徵信機構:徵信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獨立於信用交易雙方的第三方機構,專門從事收集、整理、加工和分析企業或個人信用信息資料工作,包括信用歷史、履約情況等,並出具信用報告,提供其他相關增值服務,幫助客户判斷和控制信用風險等。
徵信產品:徵信產品可以分為基礎產品和增值產品,基礎產品是信用報告,增值產品是基於信用報告的信息,經過加工,或進行縱向、橫向等各種分析而生產的產品,經歷了一系列的加工過程,包含了大量的智力資本在其中,如個人信用評分企業信用評級等。
信用報告:信用報告是指徵信機構以合法的方式從不同渠道收集信用信息,進行整理和加工後提供給經過授權的使用人的書面報告。信用報告包含了反映某個企業或個人信用歷史、信用能力和信用價值等信用狀況的各類信息,包括信息主體的基本定位信息、信用交易信息、公共記錄、信用查詢記錄和爭議記錄等,企業信用報告往往還包含財務信息
信用調查:徵信機構接受客户委託,依法通過信息查詢、訪談和實地考察等方式,瞭解和評價被調查對象信用狀況,並提供調查報告,為決策人授信或者處理逾期賬款經濟糾紛、選擇貿易伙伴、簽約等決策提供參考的活動。
信用評分:信用評分是運用統計方法,基於過去的經驗,對消費者或中小企業未來信用風險的一個綜合評估。
信用評級:信用評級是信用評級機構根據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對債務人在未來一段時間如約償還債務的能力和償還意願的綜合評價,這種評價以簡單、直觀的專用符號標示不同信用等級,從而揭示債務的信用風險。在進行信用評級時,信用評級機構採用的評級方法很多,如Z計分模型、期望違約率模型、信用轉移矩陣模型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