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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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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忽木(1255年1300年),元朝政治人物,康里人。又名時用,字用臣。元世祖侍從燕真之子,不忽木跟王恂、許衡學習儒學,歷仕元世祖、元成宗兩朝,官居中書平章政事、昭文館大學士。後為平章軍國事,行御史中丞,後病亡。他漢化較深,主張興建學校,重視儒學,反對任用斂財之臣阿合馬、桑哥等。
不忽木曾在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讀過張養浩的文章後,大為欣賞,便力薦他做了禮部令史。後來又推舉他進了御史台。他是張養浩的恩師。 [1] 
大德四年(1300年),不忽木逝世,時年四十六歲。 [2] 
本    名
不忽木
用臣
所處時代
元朝
民族族羣
康里人
出生日期
1255年
逝世日期
1300年
諡    號
文貞
追    封
魯國公
追    贈
太傅

不忽木人物生平

不忽木家族身世

不忽木,世代為康裏部人。康裏,即漢高車國。祖海藍伯,曾是克烈王可汗之臣。克烈部滅亡,就棄家從幾千騎兵朝西北奔馳而去,元太祖鐵木真派使者招降,他回答説:“過去與皇帝同事克烈王可汗,現在大王可汗滅亡,不忍心改變這件事。”説完就離開了,不知到怎麼回事。十個兒子,都是為元太祖所俘虜。 [3] 
其中燕真最小,年方六歲,元太祖賜莊聖皇后。後來是因為同情才養育他的,派遣侍衞在元世祖忽必烈的藩邸。長從征討伐,有功勞。世祖威名日盛,憲宗將要討伐宋國,命令以守。燕真説:“皇上平素有心志疑惑,現在皇上長途跋涉到危險的地方,殿下以皇弟一處安全,可以嗎?“元世祖忽必烈認為他説得對,於是南征。元憲宗蒙哥高興,於是分兵命令到鄂州,而自己領兵攻打蜀地的釣魚山,令阿里不哥居守。元憲宗蒙哥死後,燕真統元世祖忽必烈留部,覺得阿里不哥有野心,奉皇后來逐漸招來至南方,與元世祖忽必烈相會於上都。 [4] 

不忽木進諫世祖

元世祖即位,燕真還沒被大用就去世了,官員停止衞率。不忽木是其第二個兒子,資質超羣,舉止安詳文雅,元世祖很喜歡他,命令給事裕宗東宮,拜太子贊善王恂寇恂跟隨北征,就學習到國子祭酒許衡。每天記下幾千字,許衡常常稱讚他,認為有三公和輔相器。元世祖曾經想看看國子的文字,不忽木十六歲,只有書《貞觀政要》幾十件事以進,元世祖知道他有勸諫之意,讚歎不已。許衡繼承歷代帝王名稱謐、管系、年,為書給學生,不忽木讀幾遍就能背誦,元世祖召試,不遺漏一個字。至元十三年(1276年),不忽木與同舍生堅童、太回答、禿魯等人上疏説: [5] 
“大臣們聽聞,《學記》説:‘君子想要化民成俗,他們必須學習!’‘玉不雕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義。’所以古代的帝王,建立國家統治人民,必以教育為先。大概從、禹、周文王周武王的後代,沒有人不有學問,所以他治理比上,一般好於下,而為後世所效法。到了漢朝,也建造學校,下詔諸生考試補官。魏道武帝從北方,平定中原,增加學生三千,儒學以興。這是歷代都有學校的證據。” [6] 
”我們現在又取平南建立學校,為陛下陳述。晉武帝司馬炎曾經平定吳國,開始設立國子學。隋文帝楊堅曾經滅掉陳,使國子寺不隸屬太常。唐高祖曾經消滅梁,下詔各州縣和鄉並命令設置學習。等到唐太宗,多次臨幸國學,增築學校到一千二百間,國學和太學、四門學也增加學生,他們的書、算各設置博士,甚至高句麗百濟新羅高昌吐蕃等國家首領派子弟入學,國子監到到八千多人。唐高宗於是命令國子監領六學:一是國子學,二是大學,三是四門學,四是律學,五是書法學,六是算學,分別設置學生管理,都承擔不同的領域。然而,晉平定吳國得到户數僅五十二萬而已,隋朝滅亡了陳國僅獲郡縣五百而已,唐亡後,梁也僅得户數六十多萬而已,而他們就是這樣尊崇學校的。何況我堂堂大國,擁有江南嶺南之地,計算了南宋的户數不下千萬,這是陛下的神功,自古以來,沒有發生過,而不是晉、隋、唐的所能比擬的。但是關於學校的政策,還沒有完善,我感到惋惜。” [7] 
“我們蒙受皇上的恩德,學習儒學。欽聖意,難道不是因為各種做官的人麼,蒙古人做官的人還少,就想我們明白認識社會,由陛下的使喚嗎?但是學習制度還未確定,朋從數少。比如要求在田裏種幾個苗,在尋找數匹良馬,我們恐怕不容易獲得。為今之計,如果想要人才眾多,通曉漢法,一定要像古代普遍設立學校然後才可以。如果説沒有時間,最好在大都弘揚光大國學。選擇十五歲以下的蒙古人、十年以上品行好的幾百人,各種官員的子弟和普通百姓幾百人,讓俸祿各有一定的制度。選擇德業充足的人為師,擔任司業、博士、助教來教育。讓他們教必須以人與人的關係,明於事理,為他們講解經傳,授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其下又立幾科,像小學、律、記錄、計算的類。每科設置教授,分別教育。” [8] 
“小學科則令誦讀經書,教育是以應對進退事長;律科就專門命令通曉政事;書科則專門讓學生習字繪畫;算科則專門讓學生熟悉算數。或者一種學科會了,可以在選擇其它學科,或者一天之內重新排列學科。使國子學官職總領其事,加點調查,一定要一起通,並以義理為主。有多努力的聽令學作文章。一年四季,隨着他的利鈍,各負其責任完成功課。勤勞的人就住上最好的房子,懶惰的人就投入下舍,等他們改過之後便又升。假入就聽令學射,除非假日,沒有原因不讓學生出去學習。幾年以後,上舍生學業有成就的人,就讓學校保舉,蒙古人怎麼樣品級,各種人如何在進。他未完成,而且令他依舊學習,等他們可以從政,然後每年允許學校舉薦有賢能的人、有才能的人,使他按例入仕。始終不可教的人,三年聽令於學習。學習政治變革、生員增減,如果能不及時報告,那麼學習沒有弊端,而天下的人才也都觀感而興起了。然後繼續設立郡縣的學校,以達到化民成俗的目的,沒有什麼不可以的。” [9] 
“我們眾大臣愚鈍,這些話皆是在書中發現的,聽聞師者是這樣説的。我不敢肯定它可以實施,希望聖上同意我們這一奏章,讓那些老先生與尚書左丞王贊善等,商議上奏施行,我們將會感激不盡。”奏摺呈上之後,元世祖看了很高興。 [10] 

不忽木為官曆程

至元十四年(1277年),元世祖給不忽木授予少監之職。至元十五年(1278年),出任燕河北道提刑按察副使。皇帝派遣通事脱虎脱去護送西域僧人作佛事,返回經過真定,驛吏幾乎快被僧人鞭打至死了,上訴給按察使,不敢過問。不忽木接受上訴,讓僧人入獄。脱虎脱一直想救出此僧,語氣倔強,不忽木令其在庭下離職,責備他不稱職。脱虎脱逃走並上報,元世祖説:“不忽木一向剛強正直,肯定是你們犯法的緣故。”繼而燕南奏到,世祖説:“我本來就知道了。”至元十九年(1282年),不忽木升任提刑按察使。有人訴訟淨州守臣盜竊官家的財物,淨州本來隸屬河東,特別命令不忽木去調查,報告稱旨歸,便賜給白銀一千兩、錢五千貫。 [11]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召集參議中書省事務。當時榷茶轉運使盧世榮阿附宣政使桑哥,説能用自己,那麼國家賦税可以十倍於過去。世祖問不忽木,他回答説:“從過去聚斂之臣,如桑弘羊宇文融之類的人,用利益方法來迷惑皇上,開始的人沒有一個不叫忠,但他,們的罪行罪惡深重且明顯,國家和人民都倍感痛苦,即使後悔也來不及了。我希望陛下不要接受他的意見。“世祖不聽,以世榮為右丞,不忽木便推辭拜任參議。 [12] 
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世榮因罪被殺,世祖説:“我很對不起你。”便提升為吏部尚書。當時正在查抄阿合馬家,他的奴僕張散札兒等罪該處死,繆永定説阿合馬家產隱寄的多,如果可以全部得到,可以給國家使用。於是就追捕阿合馬,牽連無辜,京城騷動。世祖很懷疑,命令丞相安童集六部正副長官詢問這件事,不忽木説:“這是我為阿合馬心腹助手,死有餘辜。是這樣説的,大概是為了拖延時間,僥倖不殺他。怎麼可以又受他的欺騙,嫁禍給善良嗎?趕快殺了他,那麼怨恨誹謗就平息了。”丞相把他的話入奏,世祖醒悟,命令不忽木審問,結果符合實際,散紙兒等人被殺,被捕的人也全部被釋放了。 [13]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改任工部尚書。九月,升任刑部。河東按察使阿合馬,以財產諂媚權貴,貨物在官錢,約定償還羊馬,那還是取部民所產以運輸。事情被發覺,派遣使者審查,都不在,當不忽木去,才得到他的不法之物一百多件。在大同人民饑荒之時,不忽木打開糧倉賑濟難民。阿合馬是善於寵臣上奏不忽木擅自調發軍隊儲備,又使阿合馬使屈打成招。世祖説:“發放糧食以活我的人民,就其職責是,你又有什麼罪。”命令把他監禁到京城審視,阿合馬最終被殺。吐土哈求欽察的為人奴隸以增加他們的軍隊,而多取平民。中書僉省王遇改正之。吐土哈於是上奏時有不臣之話。世祖大怒,想殺了他,不忽木勸諫説:“王遇開始令以欽察的人奴是用於戰爭,沒有聽説過用平民征戰。萬一他衞都仿照此,人口減少了。如果殺了亡於,後人是否願意為陛下盡職盡責嗎?”世祖醒悟,王遇沒有死。 [14]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桑哥奏請設立尚書省,誣告殺參政郭佑、楊在寬。不忽木爭不到,桑哥很恨他,曾經手指不忽木對妻子説:“將來登記我們家的就是這人啊。”因為他回家吃飯,責備他不上班處理事務,欲加之罪,於是因病免職。世祖回到自己上都,他的弟弟野禮審班侍坐輦中,世祖説:“你哥哥一定會在某一天來迎接。”不忽木果然在這一天到。皇帝見他瘦得很,問他的俸祿多少,左右的人回答説他病得體力不濟,世祖念在他的貧窮,命令全部給他。 [15] 
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任命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春,世祖到柳林打獵,徹裏等人彈劾上奏桑哥罪狀,世祖召問不忽木,詳細地回答。世祖大為震驚,於是決定殺了他。罷免尚書省,再以六部歸於中書,想用不忽木為丞相,堅決推辭,世祖説:“我過去聽桑哥,使天下不安,現在雖然後悔,已經來不及了。我記得你小時候,讓你學習,正是要準備今天的使用,不要推辭。”不忽木説:“朝廷元勳舊,大臣還有很多,現在不到用我,無法服眾。”世祖説:“那麼誰可以?”回答説:“太子詹事完澤可以。抄阿合馬家,阿合馬賄賂近臣,都有文書,只有沒有完澤名;又曾説桑哥是相,一定要敗壞國家大事,現在果然像他説的那樣,因此知道他可以的。”世祖説:“既然你決定了,就不是我的事了。”於是拜完澤右丞相,不忽木做平章政事 [16] 
上都留守木八剌沙説改為按察司設置廉訪司不方便,應該予以停止,於是請求憲臣貪污罪來引起君主關注。世祖因此責問中丞崔彧,崔彧推託有病。不忽木排斥崔彧不直接説,於是一一陳述不能停止的説法,世祖於是釋放。 [17] 
朝廷大軍征討交趾失利,再圖謀大舉,不忽木説:“島夷詭詐,天子的威勢臨到,難道你不害怕,獸走投無路了就會咬,形勢使他這樣。現在他的兒子繼承王位,如果派一個使者,曉以禍福,他們能悔過自新,就不用兵而下了。如果不悔改,再出兵也不晚。“世祖聽從了。於是交趾感到害怕,派遣他的偽昭明王等人到朝廷謝罪,盡獻前六年所應當進貢物品。皇帝高興地説:“你一句話的作用。”就把其中的一半給他,不忽木推辭説:“這是陛下神武不殺所導致,我又有什麼功勞呢。”只有接受沉入水假山、象牙鎮紙、水晶筆格而已。 [18] 
麥術丁請求恢復尚書省,專兼右三部,不忽木責備他説:阿合馬、桑哥相繼誤國前車之鑑不遠,為什麼又想效仿他嗎!“結束後就睡覺去了。有人勸徵流求,以及江南包銀,都勸阻他。桑哥黨人把快刺丁等人刺殺,皇帝認為忻都長在理財,想要釋放不殺。不忽木爭辯,不服從。一天中一共七奏,最後定他的罪。佛教請用金銀布帛祭祀他們的神,世祖感到很困難。不忽木説:“他佛以除去貪婪為寶。”於是不給。有人説京師蒙古人應該與漢人之間處,以控制意外。不忽木説:“新民忽升,還沒有安寧過,如果再變更,必然導致失業。這是奸人想擅自出售的好處,結交親近寵愛,借為效忠的説法罷了。”於是描寫國內貴族住宅已與居民犬牙相制的情況已然停止。有人誣陷完澤徇私,世祖問不忽木。他回答説:“完澤和我都待罪中書,假設有如是説,怎麼能專心。我們雖然愚昧落後,然而位居宰輔,有人揭發他陰短,應該使當面對質,明確表示要求,如果心懷猜疑,這不是君主大公無私的道理。”説的果然對,世祖發怒,命令左右打耳光。這一天很冷,脱下穿貂裘以賜。皇帝每次看着侍臣,為堵塞咥旗的才能,不忽木從容地問他為什麼,世祖説:“他侍奉憲宗,經常暗中資助我財富,你父親知道。你當時沒有出生,我真不知道啊。”不忽木説:“這就是所謂為人臣懷二心的人。有以內府財物私下結交親王,您認為怎樣?“皇帝急忙用手揮動着説:“愛卿別説了,是我説錯了話。“ [19]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不忽木看到了年僅23歲的張養浩的獻書。不忽木觀書大奇,極力為之彰明,先後將其推薦為禮部令史、御史台掾史,後又改薦為中書省掾屬。雖作丞相掾,選授堂邑(今聊城市鎮)縣尹。 [20] 
至元三十年(1293年),有彗星出現在黃帝星象的周圍。世祖很擔心的,不忽木晚上被召入禁中,問他怎樣消除自然變化的規律,上奏説:“風雨從天而來,人就房屋以等待的;長江黃河為土地的限制,人則以通的船隻。天地有做不到的事,人就給他們,之所以與天地參啊。而且父母生氣,你不敢怨恨,只有奉行孝敬。所以《周易·震》的象説:‘君子以恐懼反省’,《詩經》説:‘恭敬地對待上天的憤怒。又説:‘遇到災害而恐懼’。三代聖王,能夠謹慎對待上天的告誡,很少有不有結束。漢文帝時,同一天發生了幾次山崩,日食地震連年發生,善於使用這種方法,天也悔改,國內平安無事。這是前代的借鑑方法,我希望陛下效法的。”於是朗誦文帝《日食要求説詔書》。世祖惶恐地説:“這句話很合我的心意,可重複説。”於是詳細論述款陳,晚上到四更,第二天進食,皇帝將盤珍給他。 [21] 
至元三十年(1293年),世祖身體不適,所以不能處理政事,不是國人或功勳舊臣不能進入卧室。不忽木以謹厚,每天詢問醫生,從來沒有離開。世祖病危,與御史大夫月兒魯那顏、太傅伯顏一起接受遺詔,留在禁中。丞相完澤到,不能進入,伺月魯那顏、伯顏出來,問:“我年紀都在不忽木上,國家有大事不能參與,為什麼呢?”伯顏嘆息説:“如果丞相有不忽木見識,為什麼我們還會這樣的勞苦呢!”完澤沒有回答,太后。太后召三人問他,月魯那顏説:“我接受顧命,太后就看我們做的。我如果誤國,當天就該被殺,國家大事,不是宮裏所應當預先知道的。“太后同意他的意見,於是定下大計。其後發率、柑祭、請求謐號南郊,都是不忽木佈置的。 [22] 

不忽木輔佐成宗

元成宗即位,執政都接在上都北面。丞相常常獨自進入,不忽木幾天後才看到,成宗問道,慰勞他説:“愛卿為先朝中心,是我寡昧,只有早晚進諫,以匡正我的不足之處,希望沒有辜負先帝託付的重任啊。”成宗親自攬政事,以決斷出正確的結果,朝廷商議大事多采用不忽木的話。太后也認為不忽木為先朝舊臣,禮貌甚至。 [23] 

不忽木為官清廉

河東守臣獻上生長奇異的禾苗,大臣們想上奏認為祥瑞。不忽木對獻臣説:“你境內所產都是這樣的禾苗嗎,只有這幾根嗎?”他説:“只有這幾根。”不忽木説:“如果這樣,既無益於人民,又有什麼值得為祥瑞的。”於是遣散。西域僧人作佛事,為釋放犯人祈福,所謂的禿魯麻。是犯法的,賄賂的以求免死。有殺主子、殺丈夫的,西域僧人請求被認為皇帝、皇后御服,應乘黃牛犢出宮門釋放,據説可以得到幸福。不忽木説:“人生的倫理,國政的根本,風化的基礎,怎麼可以讓他亂法!“成宗責問丞相説:“我警告你不要讓不忽木知道,現在聽他説的話,我很慚愧。”讓人對不忽木説:“愛卿別説了!現在跟你説,然而你自己以為是自己的政事。”有奴僕告發主人,主子被殺,下詔就把他的主人所任的官職授予他。不忽木説:“如果這會嚴重破壞國家的風俗,讓民情越薄淡,就再也沒有上下之分了。“成宗醒悟,追廢之前的詔令。執政官上奏為陝西行省平章政事,太后對他説:“不忽木為朝廷正人,先皇帝所託付,難道他們出城嗎!”成宗又留下他。最後以與同事們多有不同意見,稱病不出。元貞二年(1296年)春天,召到便殿回答説:“我知道你生病的原因,因為你不能從別人,別人也不能夠從你。想用段貞頂替你,怎麼樣?”不忽木説:“段貞實際上比我更能治理國家。”於是任命他為昭文館大學士、平章軍國重事。不忽木推辭説:“這個職位,朝廷只有史天澤曾經做過的,我怎麼敢在這個功。”之後去掉了“重”字。 [24] 
不忽木身為近臣,勸諫時沒有多大的顧忌,但能蹇蹇匪躬,知無不言,確實精神可嘉。元軍進攻交趾失利時,忽必烈欲再次征伐。經不忽木勸諫,忽必烈才罷去此役。 [2] 
不忽木執法公正,人無異詞,一個重要原因,是他本人廉潔而正直。桑哥當政,對不忽木貌敬而實忌,曾唆使西域商人詐為訟冤,送給不忽木美珠一篋,不忽木拒絕接受。大德四年(1300年),不忽木卒,家貧無以葬。成宗賜鈔五百錠,才了結喪事。 [2] 

不忽木早年逝世

大德二年(1298年),御史中丞崔彧去世,特別命令不忽木為行中丞事。大德三年(1299年),兼領侍儀司。因父親收受賄賂之財,御史一定要歸罪自己的父親,不忽木説:“紀律的部門,以宣政化、激勵風俗為先,如果你證明自己父親,又如何建立孝!”樞密院大臣受人玉帶,徵贓不説,御史説處罰得太輕,不忽木説:“禮,大臣貪污,只是説飯碗不漂亮,如果加以鞭打羞辱,不是用刑于上大夫的意思。”人們稱讚他的平和寬恕。大德四年(1300年),疾病復發,成宗派遣醫生醫治,無效,不忽木便搭上奏説:“臣懦弱平庸無取,愧對於皇帝的眷愛與恩澤,我快死去了,永遠辭別這政治清明的時代了。”便把酒杯斟滿痛飲而亡,時年四十六歲。成宗聽説後感到難過,士大夫都失聲痛哭。 [25] 
不忽木家中素來貧窮,他親自用灶做飯,妻子織布來奉養母親。後來出使回來,那時母親已經亡故了,他大聲地痛哭嘔血,數次暈倒不起。日常穿着為儒者,不追求華麗的裝飾。俸祿賞賜有多,就散施關係。知曉人,多所推薦提拔,丞相哈剌哈孫答刺罕也是他所推薦的。他學先實踐後文藝。不忽木平時沉默寡言,到皇帝面前討論事情,吐辭洪暢,引義正大,以天下之重為自己的責任,知無不言。世祖曾對他説:“太祖有説,君主治理天下,如果右手拿東西,必須用左手接住它,這樣才能穩固。你就是我的左手。”每當侍宴機會,一定要陳述古今政事的要點,世祖每拍腿嘆息説:“我恨你生得晚,不能早點聽到這些話,但是我們子孫會幸福的。”臨終,把白璧給了他,説:“有一天帶着這個東西來見我。”武宗時期,追贈為純誠佐理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魯國公,諡號為文貞。 [26] 

不忽木人物評價

朱權:“如閒雲出岫。" [2] 
元世祖忽必烈:“恨卿生晚,不得早聞此言。” [2] 
“不忽木深受漢文化的影響,陳垣先生稱之為“純儒”,他廉正守職,執法公允;不畏權臣,敢於直諫;反對聚斂,體恤百姓,在當時深孚眾望。” [2] 

不忽木主要成就

不忽木文化

不忽木有很高的漢文化素養,他諳熟古史,崇儒尊長,綱常觀念濃厚,是個完全漢化的“純儒”。他幼年在東宮侍奉真金太子,師從王恂。後繼師許衡。王、許皆為當時大儒,不忽木受業門下,自然深受影響,甚至在性格特徵上,也像前輩大儒,沉穩而敏瞻。至元十三年(1276年),他與同舍生堅童、太答、禿魯等上疏,提出“建國君民,教學為先”,繼述歷代學校制度。要求設立國學,下列諸科,“使其教必本於人倫,明乎物理,為之講解經傳,授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本着儒家的綱常觀念,他極力反對“奴告主”、“子證父”,認為這會壞風俗,亂人倫,斷不可行。對於老師,“其敬以素,猶子事父”。因此,許衡常常誇獎他,説他將來“必大用於世”,不忽木還有深厚的文學素養,曾有樂府行於世。 [2] 

不忽木社會

不忽木也做了一些對百姓有益的事情。至元十九年到至元二十一年(1282年1284年)間,他曾出使河東道,遇見饑民死徙相屬,就下令發廩賑濟,數萬人賴以不死。又有一次,有人請征討流求。為籌措軍費,計劃在江南征收包銀,不忽木爭辯説:“吾元疆理天下,四表之間,橫目窮髮,何所不至,何資魚蝦之國,始廣土眾民哉……今江南履畝而税,輸酒醋課,及他鄉里門徭,水馬驛遞,又增包銀,則重斂矣,民將不堪。”事遂止。 [2] 

不忽木親屬成員

父親:燕真,元世祖忽必烈侍從。 [2] 
妻子:寇氏,魯國公主。王氏,魯國公主。 [2] 
兒子:回回,陝西行省平章政事 [2] 
巎巎,江浙行省平章政事。翰林學士。書法家。 [2] 

不忽木個人作品

《仙呂》、《混江龍》、《油葫蘆》、《天下樂》、《那吒令》、《鵲踏枝》、《寄生草》、《村裏迓鼓》、《元和令》、《上馬嬌》、《遊四門》、《後庭花》、《柳葉兒》、《賺尾》等。

不忽木史籍記載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有傳。 [2] 
參考資料
  • 1.    元曲泰斗——張養浩  .山東僑網.2008-07-09[引用日期2016-01-14]
  • 2.    元史 列傳第十七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3-01]
  • 3.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不忽木,一名時用,字用臣,世為康裏部大人。康裏,即漢高車國也。祖海藍伯,嘗事克烈王可汗。王可汗滅,即棄家從數千騎望西北馳去,太祖遣使招之,答曰:“昔與帝同事王可汗,今王可汗既亡,不忍改所事。”遂去,莫知所之。子十人,皆為太祖所虜。
  • 4.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燕真最幼,年方六歲,太祖以賜莊聖皇后。後憐而育之,遣侍世祖於籓邸。長從征伐,有功。世祖威名日盛,憲宗將伐宋,命以居守。燕真曰:“主上素有疑志,今乘輿遠涉危難之地,殿下以皇弟獨處安全,可乎?”世祖然之,因請從南征。憲宗喜,即分兵命趨鄂州,而自將攻蜀之釣魚山,令阿里不哥居守。憲宗崩,燕真統世祖留部,覺阿里不哥有異志,奉皇后稍引而南,與世祖會於上都。
  • 5.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世祖即位,燕真未及大用而卒,官止衞率。不忽木其仲子也,資稟英特,進止詳雅,世祖奇之,命給事裕宗東宮,師事太子贊善王恂。恂從北征,乃受學於國子祭酒許衡。日記數千言,衡每稱之,以為有公輔器。世祖嘗欲觀國子所書字,不忽木年十六,獨書《貞觀政要》數十事以進,帝知其寓規諫意,嘉嘆久之。衡纂歷代帝王名諡、統系、歲年,為書授諸生,不忽木讀數過即成誦,帝召試,不遺一字。至元十三年,與同舍生堅童、太答、禿魯等上疏曰:
  • 6.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臣等聞之,《學記》曰:“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學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故古之王者,建國君民,教學為先。蓋自堯、舜、禹、湯、文、武之世,莫不有學,故其治隆於上,俗美於下,而為後世所法。降至漢朝,亦建學校,詔諸生課試補官。魏道武帝起自北方,既定中原,增置生員三千,儒學以興。此歷代皆有學校之證也。
  • 7.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臣等今復取平南之君建置學校者,為陛下陳之。晉武帝嘗平吳矣,始起國子學。隋文帝嘗滅陳矣,俾國子寺不隸太常。唐高祖嘗滅梁矣,詔諸州縣及鄉並令置學。及至太宗,數幸國學,增築學舍至千二百間,國學、太學、四門學亦增生員,其書、算各置博士,乃至高麗、百濟、新羅、高昌、吐蕃諸國酋長亦遣子弟入學,國學之內至八千餘人。高宗因之,遂令國子監領六學:一曰國子學,二曰太學,三曰四門學,四曰律學,五曰書學,六曰算學,各置生徒有差,皆承高祖之意也。然晉之平吳得户五十二萬而已,隋之滅陳得郡縣五百而已,唐之滅梁得户六十餘萬而已,而其崇重學校已如此。況我堂堂大國,奄有江嶺之地,計亡宋之户不下千萬,此陛下神功,自古未有,而非晉、隋、唐之所敢比也。然學校之政,尚未全舉,臣竊惜之。
  • 8.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臣等向被聖恩,俾習儒學。欽惟聖意,豈不以諸色人仕宦者常多,蒙古人仕宦者尚少,而欲臣等曉識世務,以任陛下之使令乎?然以學制未定,朋從數少。譬猶責嘉禾於數苗,求良驥於數馬,臣等恐其不易得也。為今之計,如欲人材眾多,通習漢法,必如古昔遍立學校然後可。若曰未暇,宜且於大都弘闡國學。擇蒙古人年十五以下、十歲以上質美者百人,百官子弟與凡民俊秀者百人,俾廩給各有定製。選德業充備足為師表者,充司業、博士、助教而教育之。使其教必本於人倫,明乎物理,為之講解經傳,授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其下復立數科,如小學、律、書、算之類。每科設置教授,各令以本業訓導。
  • 9.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臣等向被聖恩,俾習儒學。欽惟聖意,豈不以諸色人仕宦者常多,蒙古人仕宦者尚少,而欲臣等曉識世務,以任陛下之使令乎?然以學制未定,朋從數少。譬猶責嘉禾於數苗,求良驥於數馬,臣等恐其不易得也。為今之計,如欲人材眾多,通習漢法,必如古昔遍立學校然後可。若曰未暇,宜且於大都弘闡國學。擇蒙古人年十五以下、十歲以上質美者百人,百官子弟與凡民俊秀者百人,俾廩給各有定製。選德業充備足為師表者,充司業、博士、助教而教育之。使其教必本於人倫,明乎物理,為之講解經傳,授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其下復立數科,如小學、律、書、算之類。每科設置教授,各令以本業訓導。小學科則令讀誦經書,教以應對進退事長之節;律科則專令通曉吏事;書科則專令曉習字畫;算科則專令熟閒算數。或一藝通然後改授,或一日之間更次為之。俾國子學官總領其事,常加點勘,務要俱通,仍以義理為主。有餘力者聽令學作文字。日月歲時,隨其利鈍,各責所就功課,程其勤惰而賞罰之。勤者則升之上舍,惰者則降之下舍,待其改過則復升之。假日則聽令學射,自非假日,無故不令出學。數年以後,上舍生學業有成就者,乃聽學官保舉,蒙古人若何品級,諸色人若何仕進。其未成就者,且令依舊學習,俟其可以從政,然後歲聽學官舉其賢者、能者,使之依例入仕。其終不可教者,三年聽令出學。凡學政因革、生員增減,若得不時奏聞,則學無弊政,而天下之材亦皆觀感而興起矣。然後續立郡縣之學,求以化民成俗,無不可者。
  • 10.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臣等愚幼,見於書、聞於師者如此。未敢必其可行,伏望聖慈下臣此章,令諸老先與左丞王贊善等,商議條奏施行,臣等不勝至願。書奏,帝覽之喜。
  • 11.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十四年,授利用少監。十五年,出為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副使。帝遣通事脱虎脱護送西僧往作佛事,還過真定,箠驛吏幾死,訴之按察使,不敢問。不忽木受其狀,以僧下獄。脱虎脱直欲出僧,辭氣倔強,不忽木令去其冠庭下,責以不職。脱虎脱逃歸以聞,帝曰:“不忽木素剛正,必爾輩犯法故也。”繼而燕南奏至,帝曰:“我固知之。”十九年,升提刑按察使。有訟淨州守臣盜官物者,淨州本隸河東,特命不忽木往按之,歸報稱旨,賜白金千兩、鈔五千貫。
  • 12.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二十一年,召參議中書省事。時榷茶轉運使盧世榮阿附宣政使桑哥,言能用己,則國賦可十倍於舊。帝以問不忽木,對曰:“自昔聚斂之臣,如桑弘羊、宇文融之徒,操利術以惑時君,始者莫不謂之忠,及其罪稔惡著,國與民俱困,雖悔何及。臣願陛下無納其説。”帝不聽,以世榮為右丞,不忽木遂辭參議不拜。
  • 13.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二十二年,世榮以罪被誅,帝曰:“朕殊愧卿。”擢吏部尚書。時方籍沒阿合馬家,其奴張散札兒等罪當死,繆言阿合馬家貲隱寄者多,如盡得之,可資國用。遂鈎考捕系,連及無辜,京師騷動。帝頗疑之,命丞相安童集六部長貳官詢問其事,不忽木曰:“是奴為阿合馬心腹爪牙,死有餘罪。為此言者,蓋欲苟延歲月,徼倖不死爾。豈可復受其誑,嫁禍善良耶?急誅此徒,則怨謗自息。”丞相以其言入奏,帝悟,命不忽木鞫之,具得其實,散札兒等伏誅,其捕系者盡釋之。
  • 14.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二十三年,改工部尚書。九月,遷刑部。河東按察使阿合馬,以貲財諂媚權貴,貨錢於官,約償羊馬,至則抑取部民所產以輸。事覺,遣使按治,皆不伏,及不忽木往,始得其不法百餘事。會大同民飢,不忽木以便宜發倉廩賑之。阿合馬所善倖臣奏不忽木擅發軍儲,又鍛鍊阿合馬使自誣服。帝曰:“使行發粟以活吾民,乃其職也,何罪之有。”命移其獄至京師審視,阿合馬竟伏誅。吐土哈求欽察之為人奴者增益其軍,而多取編民。中書僉省王遇驗其籍改正之。吐土哈遂奏遇有不臣語。帝怒,欲斬之,不忽木諫曰:“遇始令以欽察之人奴為兵,未聞以編民也。萬一他衞皆仿此,户口耗矣。若誅遇,後人豈肯為陛下盡職乎?”帝意解,遇得不死。
  • 15.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二十四年,桑哥奏立尚書省,誣殺參政楊居寬、郭佑。不忽木爭之不得,桑哥深忌之,嘗指不忽木謂其妻曰:“他日籍我家者此人也。”因其退食,責以不坐曹理務,欲加之罪,遂以疾免。車駕還自上都,其弟野禮審班侍坐輦中,帝曰:“汝兄必以某日來迎。”不忽木果以是日至。帝見其癯甚,問其祿幾何,左右對以滿病假者例不給,帝念其貧,命盡給之。
  • 16.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二十七年,拜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二十八年春,帝獵柳林,徹裏等劾奏桑哥罪狀,帝召問不忽木,具以實對。帝大驚,乃決意誅之。罷尚書省,復以六部歸於中書,欲用不忽木為丞相,固辭,帝曰:“朕過聽桑哥,致天下不安,今雖悔之,已無及矣。朕識卿幼時,使卿從學,政欲備今日之用,勿多讓也。”不忽木曰:“朝廷勳舊,齒爵居臣右者尚多,今不次用臣,無以服眾。”帝曰:“然則孰可?”對曰:“太子詹事完澤可。曏者籍沒阿合馬家,其賂遺近臣,皆有簿籍,唯無完澤名;又嘗言桑哥為相,必敗國事,今果如其言,是以知其可也。”帝曰:“然非卿無以任吾事。”乃拜完澤右丞相,不忽木平章政事。
  • 17.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上都留守木八剌沙言改按察司置廉訪司不便,宜罷去,乃求憲臣贓罪以動上聽。帝以責中丞崔彧,彧謝病不知。不忽木面斥彧不直言,因歷陳不可罷之説,帝意乃釋。
  • 18.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王師徵交趾失利,復謀大舉,不忽木曰:“島夷詭詐,天威臨之,寧不震懼,獸窮則噬,勢使之然。今其子日燇襲位,若遣一介之使,諭以禍福,彼能悔過自新,則不煩兵而下矣。如或不悛,加兵未晚。”帝從之。於是交趾感懼,遣其偽昭明王等詣闕謝罪,盡獻前六歲所當貢物。帝喜曰:“卿一言之力也。”即以其半賜之,不忽木辭曰:“此陛下神武不殺所致,臣何功焉。”惟受沉水假山、象牙鎮紙、水晶筆格而已。
  • 19.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麥術丁請復立尚書省,專領右三部,不忽木庭責之曰:“阿合馬、桑哥相繼誤國,身誅家沒,前鑑未遠,奈何又欲效之乎!”事遂寢。或勸徵流求,及賦江南包銀,皆諫止之。桑哥黨人納速剌丁等既誅,帝以忻都長於理財,欲釋不殺。不忽木力爭之,不從。日中凡七奏,卒正其罪。釋氏請以金銀幣帛祠其神,帝難之。不忽木曰:“彼佛以去貪為寶。”遂弗與。或言京師蒙古人宜與漢人間處,以制不虞。不忽木曰:“新民乍遷,猶未寧居,若復紛更,必致失業。此蓋奸人欲擅貨易之利,交結近幸,借為納忠之説耳。”乃圖寫國中貴人第宅已與民居犬牙相制之狀上之而止。有譖完澤徇私者,帝以問不忽木。對曰:“完澤與臣俱待罪中書,設或如所言,豈得專行。臣等雖愚陋,然備位宰輔,人或發其陰短,宜使面質,明示責降,若內懷猜疑,非人主至公之道也。”言者果屈,帝怒,命左右批其頰而出之。是日苦寒,解所御黑貂裘以賜。帝每顧侍臣,稱塞咥旃之能,不忽木從容問其故,帝曰:“彼事憲宗,常陰資朕財用,卿父所知。卿時未生,誠不知也。”不忽木曰:“是所謂為人臣懷二心者。今有以內府財物私結親王,陛下以為若何?”帝急揮以手曰:“卿止,朕失言。”
  • 20.    名留天地的“齊魯一人”致君澤民張養浩  .山東藍黃兩區網[引用日期2016-01-15]
  • 21.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三十年,有星孛於帝座。帝憂之,夜召入禁中,問所以銷天變之道,奏曰:“風雨自天而至,人則棟宇以待之;江河為地之限,人則舟楫以通之。天地有所不能者,人則為之,此人所以與天地參也。且父母怒,人子不敢疾怨,惟起敬起孝。故《易·震》之象曰‘君子以恐懼修省’,《詩》曰‘敬天之怒’,又曰‘遇災而懼’。三代聖王,克謹天戒,鮮不有終。漢文之世,同日山崩者二十有九,日食地震頻歲有之,善用此道,天亦悔禍,海內乂安。此前代之龜鑑也,臣願陛下法之。”因誦文帝《日食求言詔》。帝悚然曰:“此言深合朕意,可複誦之。”遂詳論款陳,夜至四鼓,明日進膳,帝以盤珍賜之。
  • 22.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三十年,帝不豫,故事,非國人勳舊不得入卧內。不忽木以謹厚,日視醫藥,未嘗去左右。帝大漸,與御史大夫月魯那顏、太傅伯顏並受遺詔,留禁中。丞相完澤至,不得入,伺月魯那顏、伯顏出,問曰:“我年位俱在不忽木上,國有大議而不預,何耶?”伯顏嘆息曰:“使丞相有不忽木識慮,何至使吾屬如是之勞哉!”完澤不能對,入言於太后。太后召三人問之,月魯那顏曰:“臣受顧命,太后但觀臣等為之。臣若誤國,即日伏誅,宗社大事,非宮中所當預知也。”太后然其言,遂定大策。其後發引、升祔、請諡南郊,皆不忽木領之。
  • 23.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成宗即位,執政皆迎於上都之北。丞相常獨入,不忽木至數日乃得見,帝問知之,慰勞之曰:“卿先朝腹心,顧朕寡昧,惟朝夕啓沃,以匡朕不逮,庶無負先帝付託之重也。”成宗躬攬庶政,聽斷明果,廷議大事多采不忽木之言。太后亦以不忽木先朝舊臣,禮貌甚至。
  • 24.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河東守臣獻嘉禾,大臣欲奏以為瑞。不忽木語之曰:“汝部內所產盡然耶,惟此數莖耶?”曰:“惟此數莖爾。”不忽木曰:“若如此,既無益於民,又何足為瑞。”遂罷遣之。西僧為佛事,請釋罪人祈福,謂之禿魯麻。豪民犯法者,皆賄賂之以求免。有殺主、殺夫者,西僧請被以帝后御服,乘黃犢出宮門釋之,雲可得福。不忽木曰:“人倫者,王政之本,風化之基,豈可容其亂法如是!”帝責丞相曰:“朕戒汝無使不忽木知,今聞其言,朕甚愧之。”使人謂不忽木曰:“卿且休矣!朕今從卿言,然自是以為故事。”有奴告主者,主被誅,詔即以其主所居官與之。不忽木言:“若此必大壞天下之風俗,使人情愈薄,無覆上下之分矣。”帝悟,為追廢前命。執政奏以為陝西行省平章政事,太后謂帝曰:“不忽木朝廷正人,先皇帝所付託,豈可出之於外耶!”帝復留之。竟以與同列多異議,稱疾不出。元貞二年春,召至便殿曰:“朕知卿疾之故,以卿不能從人,人亦不能從卿也。欲以段貞代卿,如何?”不忽木曰:“貞實勝於臣。”乃拜昭文館大學士、平章軍國重事。辭曰:“是職也,國朝惟史天澤嘗為之,臣何功敢當此。”制去“重”字。
  • 25.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大德二年,御史中丞崔彧卒,特命行中丞事。三年,兼領侍儀司事。有因父官受賄賂,御史必欲歸罪其父,不忽木曰:“風紀之司,以宣政化、勵風俗為先,若使子證父,何以興孝!”樞密臣受人玉帶,徵贓不敍,御史言罰太輕,不忽木曰:“禮,大臣貪墨,惟曰簠簋不飾,若加笞辱,非刑不上大夫之意。”人稱其平恕。四年,病復作,帝遣醫治之,不效,乃附奏曰:“臣孱庸無取,叨承眷渥,大限有終,永辭昭代。”引觴滿飲而卒,年四十六。帝聞之驚悼,士大夫皆哭失聲。
  • 26.    《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家素貧,躬自爨汲,妻織紝以養母。後因使還,則母已死,號慟嘔血,幾不起。平居服儒素,不尚華飾。祿賜有餘,即散施親舊。明於知人,多所薦拔,丞相哈剌哈孫答剌罕亦其所薦也。其學先躬行而後文藝。居則簡默,及帝前論事,吐辭洪暢,引義正大,以天下之重自任,知無不言。世祖嘗語之曰:“太祖有言,人主理天下,如右手持物,必資左手承之,然後能固。卿實朕之左手也。”每侍燕間,必陳説古今治要,世祖每拊髀嘆曰:“恨卿生晚,不得早聞此言,然亦吾子孫之福。”臨崩,以白璧遺之,曰:“他日持此以見朕也。”武宗時,贈純誠佐理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魯國公,諡文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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