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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覺羅·鄂容安
鎖定
- 全 名
- 西林覺羅·鄂容安
- 別 名
- 鄂容安
- 字
- 休如
- 諡 號
- 剛烈
- 封 號
- 三等襄勤伯
- 所處時代
- 清朝
- 民族族羣
- 滿洲鑲藍旗
- 出生日期
- 1714年
- 逝世日期
- 1755年
- 主要成就
- 參與平定準噶爾
- 最高官職
- 兩江總督、太子少傅
西林覺羅·鄂容安生平經歷
西林覺羅·鄂容安早年經歷
乾隆二年(1737),任侍講。
乾隆五年(1740),授詹事府詹事。鄂爾泰承旨堅決推辭,乾隆帝説:“鄂容安與張廷玉之子張若靄、朱軾之子朱必堦,皆能遵守家訓,祗受國恩。況且鄂容安、張若靄向蒙皇考命在軍機處行走,本欲造就成材。朕茲擢用,鄂爾泰毋以己意辭。”八月,命入上書房隨福敏行走。
乾隆八年(1743),命仍在上書房行走,授國子監祭酒。
西林覺羅·鄂容安治理河南
乾隆十四年(1749)正月,上疏陳述文武各員優劣,得到乾隆帝嘉獎。四月,河道總督顧琮前往署任漕運總督,命鄂容安就近料理河南河務。河南境內伏牛山連接陝西、湖北二省,袤延八百餘里,鄂容安行部入山親自勘查。又以界上諸關通大道,易藏奸宄,飭行保甲,入奏,得到乾隆帝嘉獎。衞輝參將阮玉堂督操,鞭打所部士兵,引起兵變。鄂容安上疏請求先治叛兵之罪,然後罷免阮玉堂,毋令兵驕,和乾隆帝的想法一致。鄂容安又令糴補諸府、州、縣常平倉谷都二十九萬石有奇,修浚開封、歸德、陳州三府幹支諸水,以慎蓄泄、廣灌溉。乾隆帝嘉獎其留心本務。十一月,賜所襲伯爵號“襄勤”。
乾隆十五年(1750)十月,乾隆帝巡幸河南,鄂容安上疏進言河南士民自願捐輸銀五十八萬七千有奇,乾隆帝説:“朕巡幸方岳,從不以絲毫累民,曾何藉於輸將?且省方問俗,勤恤民隱,尚慮助之弗周,豈容供用轉資於下?鄂容安此奏失政體。其以輸銀還之士民。”鄂容安上疏請罪,又言:“士民輸銀出本原,還之恐不免胥吏中飽,仍請允其奏。”乾隆帝不悦。回到保定,鄂容安入見,沒有引咎請罪,被乾隆帝詰責,令痛自改悔,不得有絲毫浪費粉飾,為補過之地。
乾隆十六年(1751)三月,上疏彈劾歸德府鄉紳、雲南布政使彭家屏、原任江蘇按察使李肖筠抗糧至七千餘兩,得旨罰追革職,從寬留任。起初湖廣總督永興與布政使嚴瑞龍先後上疏彈劾湖北巡撫唐綏祖貪贓枉法,奉旨革職拿問,永興丁憂回京,乾隆帝命新任總督阿里袞嚴審。阿里袞參奏嚴瑞龍收受平餘等,命鄂容安前往湖北會審。四月,合疏參奏永興在進京時,私受饋贈,下詔革永興職,交部治罪。五月,審明唐綏祖並無貪贓枉法事,只有縱容爐頭私買銅鉛,添鑄瑞龍,收平餘四千八百兩。乾隆帝以鄂容安等未得辦理此案之正法,命歸還唐綏祖家產,來京候旨錄用,並命刑部另擬永興等罪。後議瑞龍改照誣告人死罪,律擬斬候,永興減一等,擬杖流枷責,得到採納。
西林覺羅·鄂容安治理山東
八月,調任山東巡撫。濟南遭遇水災,米貴。鄂容安請用乾隆十三年例,暫弛海禁,招商往奉天運米。不久,與東河總督顧琮規塞張秋掛劍台河決,培築運河堤,自台兒莊至德州一千餘里,循堤建堡房。塞太行堤涵洞,以紓寧陽等縣水患。
乾隆十八年(1753),授兩江總督。
西林覺羅·鄂容安征伐準噶爾
乾隆二十年(1755),永常以定西將軍出西路,薩喇爾以定邊右副將軍為副手,鄂容安跟隨。乾隆帝下諭:“漢朝西域塞外地甚廣,唐初都護開府擴地及西北,今遺阯久湮。鄂容安在軍,凡準噶爾所屬及回部諸地,有與漢、唐史傳相合可援據者,並漢、唐所未至處,當一一諮詢記載。”不久,和薩喇爾入告,途中撫降諸部落,並檄諭達瓦齊,賞賜荷包、鼻煙壺。
西林覺羅·鄂容安壯烈殉國
阿睦爾撒納叛變的跡象越來越顯著,鄂容安入告。乾隆帝令與薩喇爾率師至塔爾巴哈台相機捕治。阿睦爾撒納入覲,中途叛亂,伊犁諸宰桑響應。鄂容安與班第力戰不支,相顧説:“今日徒死,於事無濟,負上付託矣!”班第自殺。鄂容安腕弱不能下,命其僕人刺刃於腹,於是壯烈犧牲。
乾隆二十一年(1756),靈柩回到北京,入祀昭忠祠,特建雙烈祠。乾隆帝親臨奠醊,賜御製詩,割取逆黨阿巴噶斯克什木的耳朵於靈柩前祭奠。按照慣例,大臣予諡號者,內閣擬二諡號,請求乾隆帝裁決,以翰林起家者按例諡“文”,於是擬“文剛”、“文烈”,乾隆帝抹二“文”字,諡剛烈。
乾隆二十六年(1761),命圖形紫光閣,乾隆帝親自書贊:“世臣知書,料善論兵。惜弗通語,遂弗燭情。變起倉卒,力戰命畢。用違其材,實予之失”。表達了他深深的惋惜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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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覺羅·鄂容安親屬成員
父:鄂爾泰
長子:鄂嶽,曾任散秩大臣。
次子:鄂津,襲爵,官至伊犁領隊大臣。乾隆三十七年(1772),因私派隨人種地,罷職革爵,由鄂嶽襲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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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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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史稿 卷三百十二 列傳九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1-08]
- 2. 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八十二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引用日期202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