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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女

鎖定
朝鮮半島的高麗王朝(王氏高麗/高麗國)和朝鮮王朝(李氏朝鮮/朝鮮國)這兩個朝代,向中國的元明清三個朝代敬獻的美女的總稱。因為中國在統一盛世的時候,貿易需要用"朝貢"的方式和藩屬國進行,因此這些美女得名貢女。
元朝高麗王國的交往歷史上,高麗王國向元王朝獻納本國女子是兩國間存在達百年之久的固定制度。作為一種國家行為,先後有大批高麗女子被進獻到元朝。元世祖忽必烈時,高麗王朝已被迫向元室“貢女”,數量之多、影響之大,幾乎成為一種不成文的制度。
到了明朝太祖朱元璋時,高麗的末代國王為了討好他,也曾主動“貢女”,卻遭他拒絕。朝鮮史書《太宗實錄》中有記載朱棣曾三次向朝鮮“徵召”貢女。時期分別是永樂六年 [1]  、永樂七年 [2-3]  和永樂十五年 [4] 
高麗滅亡後, 新的朝鮮王朝繼續送明朝這種貢品,後來的清朝也不例外。
中文名
貢女
釋    義
進獻給皇帝的女子
所處時代
元朝、高麗、明朝、朝鮮、清朝
代表人物
奇皇后麗妃韓氏

貢女歷史背景

貢女,是中國古代進獻給皇帝的女子。貢女在中國有史以來就頻頻出現在中國史書中。據《史記》記載,齊國向魯國進獻80名挑選出的美女賄賂魯國。孔子因不滿魯王的荒唐行為而辭去魯國大司寇之職。中國四大美女之一的西施就是越王進獻給吳王的貢女。
朝鮮半島新羅在382年朝貢前秦時,就將美女作為貢品。 [6]  唐太宗和唐玄宗時,新羅都曾進貢過美女,太宗和玄宗均將其遣返回國。 [7]  [11]  792年,新羅又向唐朝進貢一名叫金井蘭的“國色身香”的美女。 [14]  蒙麗戰爭後,忽必烈對高麗採取懷柔政策,雙方“結親”。高麗忠烈王娶忽必烈女為妻。高麗則向元朝進獻美女。忠烈王以後的高麗君主也都紛紛效仿娶元朝公主為妻。據統計元朝向高麗提出貢女要求25次,高麗主動進獻貢女32次,合計貢女達1479人。高麗貢女對蒙古的社會文化變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貢女具體情況

貢女元朝時期

元王朝的勢力範圍極大,高麗就是它的一個屬國。做為屬國,高國每年都要向元王朝進貢,而在“貢品”中,佔相當比重的不是財物,而是人。女人。被選為貢品的女子一般被稱為“貢女”。高麗貢女並不一定美豔動人,但是份屬“貢品”,官貴們都以擁有高麗女奴的多少與數量相比較,女奴少且“質量”差的,往往被人取笑。如此一來,元王朝索要的貢女數量就越來越多。上至皇族宗王,下至蒙古色目高官,都不停地向高麗索取貢女。高麗國為了滿足宗主國的需求,不得不多次禁止國中婚嫁,以便選取貢女。
元朝與高麗一直保持着比較特殊的關係,自元世祖忽必烈後,高麗的歷代國王幾乎都是元朝皇帝的女婿(儘管其王后不一定是元朝皇帝的親生女兒),而高麗的美女也成為一種特殊的貢品。高麗“貢女”是元朝附屬國高麗向元朝上供的特殊“朝貢品”。而賞賜高麗女子給大臣當小妾也成了皇帝的一種恩賜。雖然高麗一直進貢美女給元朝,由於忽必烈擔心血統污染,不允許這些女人成為嬪妃。因此,她們也只是皇帝的玩物。不過,有一位運氣很好,母憑子貴,當上了皇后。她是元順帝的奇皇后,北元昭宗愛猷識理達臘的母親,高麗人奇子敖之女。
徵召貢女這是元朝強權政治的產物,它讓高麗國的社會生態發生了嚴重的變形,給人民和國家都帶來了深重的空難。1335年3月,娶了高麗貢女“奇皇后”的元順帝終於頒佈了禁止貢女的詔書。 [12]  但在此後,元朝仍有不少於12次的索要和獻納貢女活動。 [13] 
喜蕾博士的專著《元代高麗貢女制度研究》通過大量史實概括出高麗貢女制度的實質是元王朝控制高麗王朝的一種措施和強權政治,是實行民族壓迫政策的手段。

貢女明朝時期

明成祖朱棣鍾愛高麗(朝鮮)女子,曾幾次命令朝鮮國王進貢處女(以下簡稱“貢女”),至死方休;及至他的孫子朱瞻基(宣宗),也同樣垂青朝鮮美女。
成祖徵召朝鮮處女,首見於永樂六年(即朝鮮太宗八年,公元一四零八年)。朝鮮《太宗實錄》記載,當年四月,成祖派遣朝鮮籍宦官黃儼、田嘉禾、海壽等到朝鮮去,對國王李芳遠下達了口諭:“恁(你)去朝鮮國和國王説,有生得好的女子,選擇幾名將(帶)來。”李芳遠立即禁止一切婚嫁,以便“采女”。這事擾攘了三個月,入選的處女都雲集王宮。黃儼等人在宮內遴選處女,發覺姿色欠佳。黃儼“怒其無美色,挫辱任事者”,即大發脾氣,羞辱負責此事的官員。
朝鮮這次“貢女”,明朝《明太宗實錄》只有一句,説永樂七年正月,“朝鮮國王李芳遠遣陪臣李伯剛等奉表、貢方物。”亦即“貢女”等於是“貢方物”,字眼含糊。但《明太宗實錄》在同年二月透露了玄機:“冊立張氏為貴妃、權氏為貴妃、任氏為貴妃。命王氏昭容李氏昭儀、呂氏為婕妤、崔氏為美人。張氏故追封。河間忠武王,王之女王氏蘇州人,餘皆朝鮮人。”即五名“貢女”都獲封為貴妃以至美人,可見她們大受成祖的喜愛。
在明朝宣德以後,朝鮮貢女之事已十分罕見, 延續一百多年的高麗(朝鮮) 貢女制度宣告消亡。 [13] 

貢女清朝時期

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在盛京(今瀋陽)稱帝,建國號大清,並且迫使李氏朝鮮臣服於清朝。
清初,多爾袞和朝鮮王室索要美女,娶義順公主。多爾袞嫌棄公主醜陋。事實上,罵朝鮮貢女長得醜的,多爾袞並不是第一人。大明永樂年間,明成祖就嫌棄過朝鮮進的貢女。 [2]  自清朝順治朝開始之後,后妃皆從滿洲上三旗的貴族、蒙軍旗、漢軍旗選取,朝鮮貢女再未成為過皇帝的後宮。

貢女代表人物

參考資料
  • 1.    《李朝實錄》太宗八年(永樂六年,1408年) “四月甲午,朝廷內史黃儼、田嘉禾、海壽、韓帖木兒等來,儼宣諭雲:‘恁去朝鮮國和國王説,有生得好的女子,選揀幾名將來’。上叩頭曰:‘敢不盡心承命。’置進獻色采女童,禁中外婚嫁。” “七月戊申,內史黃儼等於議政府同選京外處女於景福宮。儼怒其無美色,挫辱任事者。己酉,分遣各道巡察司更選處女,又使內官一人從之,移牒各道曰:前者不肯用心推刷,多有漏報者。更與大小守令品官、鄉吏、日守兩班,鄉校、生徒、百姓各户,如有姿色,一皆採擇。如有隱匿或有針灸、斷髮、帖藥多方規避者,論如律。辛亥,黃儼等如闕,再擇處女。乙卯、辛酉,黃儼等多次如景福宮,更視處女。” “十一月丙辰,黃儼等以處女五名—工曹典書權執中女、仁寧府左司尹任添年女、恭安府判官李文命女、護軍呂貴真女、中軍副司正崔得霏女,從者十二名,火者十二名,還京師。其父兄等伴送。以藝文館大提學李文和為進獻使,賚純白厚紙六千張赴京。上不欲名言奏進處女,故使文和若賚進紙札然。所進之女,其父母親戚哭聲載路。”
  • 2.    《李朝實錄》太宗九年(永樂七年,1409年) “五月甲戌,太監黃儼、監氶海壽、奉御尹鳳至,來賜禮物也。儼口宣聖旨:‘去年你這裏進將的女子等,胖的胖,麻的麻,矮的矮,都不甚好。只看你國王敬心重的上頭,封妃的封妃,封美人的封沒人,封昭容的封昭容,都封了也。王如今有尋下的女子,多便兩個,小隻一個,更將來。’置進獻色,禁中外處女婚嫁。” 八月甲寅,遣户曹參議吳真如京師,奏選就女子二名,侍候進獻,併為王上求藥物。以黃儼嘗言,若得絕色,即必託他事以奏故也。
  • 3.    《李朝實錄》太宗十年(永樂八年,1410年) “冬十月甲午朔,禁婚嫁,慮中使之來求處女也。庚戌,內史以帝旨求處女。辛酉,內史田嘉禾、海壽以鄭氏還京師,其父前知宜州事鄭允厚、小宦二人、女史四人隨之。”
  • 4.    李朝實錄》太宗十七年(永樂十五年,1417年) “四月庚申,禁中外婚嫁,賀正使通事元閔生回自京師,密啓帝求美女也。甲子,設進獻色提調,遣人於各道選處女。……乙亥,命議政府監審入格處女。” 五月壬寅,遣左軍僉總制元閔生如京師,奏曰:永樂十五年四月初四日通事元閔生回自京師,言本年正月二十一日欽受賞賜,宣進表使李都芬及元閔生等入右順門內,有權婆婆、黃儼等對閔生等説道:‘恁回去國王根底説了,選一個的當的女兒,奏本上填他姓年紀來。’聽此,於是在城及各道、府、州、郡縣文武兩班並軍民之家,盡情選揀到女兒一名,待候進獻。今先將女兒生年月日及父親職事、姓名、籍貫開坐,謹具奏聞。一、奉善大夫宗簿副令黃河信女子,年十七歲,辛未五月初三日亥時生,本貫尚州。” “八月己丑,使臣黃儼、海壽,以韓氏、黃氏還。韓氏兄副司正韓確、黃氏兄天錄時金德章根(跟)隨,侍女各六人,火者各二人從之,路旁觀者,莫不垂涕。”太宗以“韓氏女兒好生聰俐,”厚賞其家,以其兄韓確為光祿少卿,充明國正使,與朝鮮國王行禮。
  • 5.    《李宮人琵琶引》序記載 :“有李宮人者 ,善琵琶 ,至元十九年以良家子入宮得幸 ,上比之昭君。 至大中 ,入事興聖宮 ,比以足疾 ,乃得賜歸侍母 ,給內俸如故。”
  • 6.    《太平御覽》卷七百八十一引《秦書》:苻堅建元十八年,新羅國王樓寒遣使衞頭獻美女。
  • 7.    《舊唐書 卷一百九十九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貞觀五年,遣使獻女樂二人,皆鬒髮美色。太宗謂侍臣曰:"朕聞聲色之娛,不如好德。且山川阻遠,懷土可知。近日林邑獻白鸚鵡,尚解思鄉,訴請還國。鳥猶如此,況人情乎!朕愍其遠來,必思親戚,宜付使者,聽遣還家。"
  • 8.    《高麗史》卷九十,列傳第三,《宗室傳》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3-05]
  • 9.    《高麗史》卷一百二十四,列傳第三十七,《嬖倖傳·尹吉甫》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3-05]
  • 10.    《高麗史》卷三十五,世家第三十五,《忠肅王世家》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3-05]
  • 11.    《三國史記》卷八,《新羅本紀八》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11-09]
  • 12.    《元史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庚子,御史台臣言:“高麗為國首效臣節,而近年屢遣使往選取媵妾,至使生女不舉,女長不嫁,乞賜禁止。”從之。
  • 13.    喜蕾.《元代高麗貢女制度研究》: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32—33頁
  • 14.    《三國史記》卷十,《新羅本紀十》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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