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蘇秉琦

鎖定
蘇秉琦(1909年10月4日 [2]  —1997年6月30日 [3]  ),中國現代考古學家,河北高陽人。曾任北平研究院史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建國後歷任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北京大學教授、考古教研室主任,中國考古學會第一、二屆副理事長。
蘇秉琦畢業於北平師範大學歷史系。曾主持河南、陝西、河北等地新石器時代商周時期主要遺址的發掘。1950年調入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1952年受考古所委派任北京大學考古教研室主任。 [1]  蘇秉琦主持北京大學考古專業30年之久,培養了大批優秀的考古學人才,在他主持下形成的考古專業培養各級人才的教學模式,不僅為北京大學考古系沿用,也為以後成立的各校考古專業所採用。 [1] 
蘇秉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古事業的指導者和大學考古學教育的創始人之一, [8]  是中國考古類型學的奠基人。主要專著有《鬥雞台溝東區墓葬》《瓦鬲的研究》《洛陽中州路》《蘇秉琦考古學論述選集》《華人·中國人·龍的傳人——考古尋根記》《中國文明起源新探》等。 [1] 
概述圖參考資料: [13] 
全    名
蘇秉琦
所處時代
近現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河北省高陽縣北沙窩村 [9] 
出生日期
1909年10月4日 [2] 
逝世日期
1997年6月30日 [3] 
主要成就
新中國大學考古學教育的創始人之一 [8] 
中國考古類型學的奠基人
主要作品
鬥雞台溝東區墓葬
瓦鬲的研究
中國文明起源新探
最高官職
中國考古學會副理事長
國    籍
中國
畢業院校
北平師範大學 [8] 
職    業
考古學家
職    稱
教授

蘇秉琦人物生平

蘇秉琦就學時期

北平師範大學讀書時合影(左二為蘇秉琦) 北平師範大學讀書時合影(左二為蘇秉琦)
1909年10月4日,蘇秉琦生於河北省高陽縣。家境殷實並有紡織印染廠,中學畢業後原本打算學習工科,走振興家業、實業報國之路,但在已經接到北平工學院錄取通知後又自作主張轉考北平師範大學歷史系,希望改學歷史,將來能夠興史育人、教育救國。 [4]  大學期間才華出眾,曾應馮玉祥將軍之邀,去軍隊講授《唯物史觀世界史》。 [7] 
1934年,於北平師範大學歷史系畢業。畢業後即加入北平研究院並畢生從事考古事業。 [4]  進入北平研究院考古組工作,蘇秉琦就參加了陝西寶雞鬥雞台遺址的發掘,後來又主持了發掘材料的整理和考古報告書的編寫。在對每一件器物從細部特徵到製作方法都作了仔細觀察和記錄後,選擇瓦鬲為切入點和重點,對墓葬和器物逐一分類。將全部40件瓦鬲分為A、B、C、D四型,有的型還分為亞型,每型又分為若干式,由此排出了這批墓葬的年代分期、階段特徵和瓦鬲形態的演變過程,這是中國考古界第一次系統運用分型分式法,將器物按其形態差別而劃分為型、亞型和式別,也是第一次根據遺蹟、遺物的共存關係來判斷各單位的相對年代。 [5] 

蘇秉琦任教北大

蘇秉琦 蘇秉琦
1949年起,蘇秉琦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原稱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
1952年起,北京大學受文化部委託,連續舉辦了三期考古訓練班。同年,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成立。蘇秉琦作為培訓班的主要籌劃者和考古專業的創始者、負責人,將考古研究與教學相結合,在建立教學體系和培養人才方面,做了大量開創性工作。在北京大學考古專業初創時期,他主持了教學計劃、教學方案和實習計劃的制定。 [5] 
20世紀70年代初,在河南信陽幹校進行“業餘考古”時,他已開始思考全國考古文化的區系劃分。回京後,他親臨多地,對全國積累的考古資料,分區進行研究。 [5] 
1975年8月,蘇秉琦在北京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為吉林大學考古專業師生做學術報告,首次正式提出了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理論。 [10] 
1978年起,蘇秉琦為考古所學術委員會委員。1979年當選為中國考古學會副理事長。
1981年,蘇秉琦將中國人口密集地區在萬年以內劃分為相對穩定的六大文化區系 [10]  :以燕山南北長城地帶為重心的北方;以山東為中心的東方;以環太湖為中心的東南部;以關中、晉南、豫西為中心的中原;以環洞庭湖、四川盆地為中心的西南部和以環鄱陽湖—珠江三角洲為中軸的南方。六大區古文化各有淵源、特徵和發展道路,區內和區間大致同步演變又相互影響,指出這是夏商周三代文化以及春秋戰國時期晉、楚、秦、齊、燕、吳越、巴蜀諸文化,從史前時期就已形成的文化淵源和傳統,從而為秦漢統一大帝國的出現準備了條件。 [5] 
1983年,蘇秉琦為北京大學考古系學術委員會委員,同年被任命為文化部國家文物委員會委員。

蘇秉琦考古泰斗

1984年8月,蘇秉琦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舉辦的“內蒙古西部地區原始文化座談會”上做了題為《燕山南北·長城地帶考古工作的新進展》的彙報,報告的部分內容是對區系類型理論進行的深入闡釋。針對中原地區的文化,他提出了“五個縱剖面”“三個橫剖面”“兩個界標”和“三個層次”,其中部分內容涉及甘肅東部:秦安大地灣遺址是第五個縱剖面,秦安大地灣下層屬於第一個橫剖面的西端,天水、寶雞間的隴山東西屬於兩個界標之一,隴山西屬於“燕山南北·長城地帶為重心的北方地區”,隴山東屬於中原地區。 [10] 
蘇秉琦先生1985年於福州  蘇秉琦先生1985年於福州
1985年,興城座談會上,蘇秉琦在解決當時遼西考古工作的重點問題上,提出“古文化古城古國”的理論,並將其概括為三個時期和兩個中間期。 [11]  1985年11月,蘇秉琦在山西侯馬舉行的晉文化討論會上作題為《晉文化問題》的學術報告。 [5] 
1986年,蘇秉琦發表《中華文明的新曙光》,對中華文明起源理論的研究又有了新的突破,提出了文化史和文明史兩個概念,其中文化史可以追溯到長達100多萬年前的原始文化,而文明史則是社會具有較高文化水平和較高發展階段的歷史。過去認為中國只有商周以後的4000年文明史,但東山嘴祭壇遺址和牛河梁壇、廟、冢遺址的發現,表明當時就已經產生了較高級的社會組織形式,把中華文明史擴展到5000年。 [12]  1986年8月4日,蘇秉琦在蘭州召開的“大地灣考古座談會”上明確指出,甘肅東部涇渭流域自成體系,以蘭州為中心的洮河流域屬於另一區系,但是,它們都屬於“中國北方考古”這一大的範疇,是“大北方”的西部。不僅如此,他還提出了“大北方地區考古”的設想。在蘇秉琦眼中,大北方不僅包括了半個中國,而且連接亞歐大陸,因此,他呼籲,“大北方考古”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10] 
1991年,蘇秉琦以區系類型學説為基礎,以考古學文化演變為據,連續發表了一系列關於中國早期文明起源的重頭文章,認為早期中國各地的幾大區系都各自走過了從農業村落到古國方國的演化進程,成為秦統一之前幾大國的地方文化傳統基礎,並以古文化-古城-古國、古國-方國-帝國概括從早期文化到文明國家的演進道路,最終完成了對司馬遷以來三皇五帝夏商周的萬世一系的古史體系的顛覆與重建,獲得了很大的社會影響;接着,他的第一本文集《蘇秉琦考古學論述選集》經過近十年的社會檢閲獲得了國家圖書大獎,同時他的第二本個人文集《華人·龍的傳人·中國人——考古尋根記》在學生的推動下得以出版。 [4] 
1992年5月2日,蘇秉琦在為中國歷史博物館(今國家博物館)建館八十週年與新的通史陳列撰寫題詞時,更精煉地概括了他對中國歷史基本框架的最新構思:“超百萬年的文化根系,上萬年的文明起步,五千年的古國,兩千年的中華一統實體”。他還特別在後面的註解道:“這是我國的基本國情。” [4] 

蘇秉琦晚年去世

1994年,蘇秉琦着手對自己一生進行總結,撰寫了《六十年圓一夢》一文,並加緊準備他定位為此生最後一本書、試圖以通俗的方式將一生所知告訴大眾的《中國文明起源探源》並在1997年他去世時得以出版。 [4] 
1997年6月30日1時30分,蘇秉琦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病逝,享年88歲。 [7] 

蘇秉琦主要影響

蘇秉琦考古學

  • 考古發掘
考古工作中的蘇秉琦 考古工作中的蘇秉琦
蘇秉琦從1934年起在陝西省的渭河流域從事田野調查,並參加了寶雞鬥雞台墓地的發掘。在他所著的《鬥雞台溝東區墓葬》(1948)報告中,就周秦文化的面貌進行了分析,並且提出了先周、先秦文化的問題。
1950年,參加了河南輝縣戰國墓的發掘和《輝縣發掘報告》的編寫工作。
1954年主持了洛陽中州路(西工段)沿線的發掘工作,對認識洛陽地區的仰韶文化和商殷、兩週、漢唐各時期的物質文化面貌及其發展的階段性,是一項基礎性的、有意義的工作。在《洛陽中州路(西工段)》(1959)報告的結語中,他運用地層學和類型學,對仰韶文化和商、周、漢、唐幾種不同文化遺存的分期和性質進行了理論性探索。其中對東周墓葬的分期研究,為建立中原地區東周墓葬的斷代標尺奠定了基礎。
1957-1960年間,先後主持了河北省邯鄲市澗溝和龜台龍山-商周遺址、陝西華縣泉護村遺址元君廟墓地以及洛陽王灣遺址的發掘,這些工作對揭示中原地區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的面貌及其類型劃分,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
  • 考古類型學理論
①建國之前
蘇秉琦是探索考古類型學的先驅,是促進中國考古類型學成熟和發展的關鍵人物,考古類型學的集大成者。考古類型學,又稱考古標型學或考古形態學,是通過比較遺物、遺蹟的外部特徵,對遺物和遺蹟進行分類和排序,實現對考古學文化的分類,為復原古代歷史提供有序的實物資料。概括起來講,“類型學是通過對遺存形態的排比,以確定遺存時間和空間關係的基本理論和方法”。 [14] 
蘇秉琦的考古類型學研究始於20世紀30年代末40年代初寶雞鬥雞台遺址的發掘。在這裏,蘇秉琦採用了與李濟不同的類型學表述方式,“以阿拉伯數字(1、2、3)代表形制項目,以大寫字母(A、B、C)代表分類,以小寫字母(a、b、c)為代表分組”。實際上,“形制”大體相當於現在的“型”,“分類”相當於現在的“亞型”,“分組”則相當於現在的“式”。 [14] 
在器物方面,蘇秉琦選擇墓葬中所出陶鬲作為典型器物,其原因有以下幾點:1.鬲的形制尤其特異,在西方似乎從來沒有發現過與它類似的器物,所以它似乎確是中國文化的一種特別產物;2.在中國古文化中,它的存在又特別普遍和長久;3.它製作頻繁,使用普遍,結構複雜,極有利於分類和譜系研究;4.它的出土層位明確,有數量可觀的共存器物。按照前述的類型學方法,蘇秉琦將陶鬲分為錐腳袋足鬲、鏟腳袋足鬲、折足鬲和矮腳鬲四類,並將每一類分為a、b、c等演變的若干組。這實際是第一次系統地運用現已日益被廣泛採用的將器物按其形態差別而劃分為型、亞型和式別的分型分式法。 [14] 
在墓葬方面,蘇秉琦依墓形將墓葬分為南北豎穴、東西豎穴和洞室墓三類;依葬式分為南北仰身葬和東西屈肢葬,並對每類也做了與陶鬲相同的演變分組。這種方法與現在類型學中所使用的先分類、後排序的方法是基本一致的:將考古遺存放在一個明確的時空座標體系內,以分類為橫座標、排序為縱座標,縱橫交織在一起,層次分明。這樣看似龐雜的遺存便以有序的形式呈現出來,十分清晰明瞭,研究起來極為方便。 [14] 
②建國之後
新中國成立後,國家開始了大規模的經濟建設,考古學在配合國家基礎設施建設中迅速開展起來。蘇秉琦的考古類型學方法研究也在考古學實踐中獲得了發展。蘇秉琦主持了著名的洛陽中州路(西工段)考古發掘和報告編寫工作。 [14] 
以中州路東周墓葬所出陶鼎的分類為例。墓葬“共出陶鼎123件,分屬於111墓。根據形制變化分為10式:Ⅰ式、Ⅱ式、ⅢA式、ⅢB式、ⅣA式、ⅣB式、Ⅴ式、Ⅵ式、Ⅶ式、Ⅷ式……其中ⅢA式、ⅢB式形制大致相同,但ⅢB式腹部較淺,足部較高,蓋上有半圓形鈕飾”。此處的羅馬數字所表示的“式”是現在的“型”,大寫英文字母代表是則是現在所言的“式”。《中州路》器物分類原則是與《鬥雞台溝東區墓葬》一致的,只是型式的表述符號發生了變化,較之《鬥雞台》,這種類型學劃分更為簡單和便於閲讀,也顯得更加科學有效。此外,這本報告中的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便是運用隨葬陶器組合關係對東周墓葬進行分期研究。通過260座東周墓的總體考察,蘇秉琦發現了出現次數的隨葬陶器組合:鬲、盆、罐,鼎、豆、罐,鼎、豆、壺,鼎、盒、壺四類。結合層位關係及陶器組合的變化,蘇秉琦將260座東周墓葬劃分為7期。這也標誌類型學研究的着眼點從過去僅僅注意單類陶器研究發展為重視對陶器組合關係的探討,這是蘇秉琦考古類型學研究方法的又一次飛躍。 [14] 
1965年,蘇秉琦發表了《關於仰韶文化的若干問題》一文,對當時討論十分激烈的仰韶文化做了較為系統的研究,文中提出了怎樣界定半坡類型和廟底溝類型的問題。蘇秉琦認為具有一定文化特徵的幾種器物是判定文化及其類型的主要標準。蘇秉琦這樣定義,“文化特徵是指特徵明顯、容易識別,而且型式變化序列完整的幾種器物”。經分析,廟底溝類型文化特徵是“植物花紋圖案彩陶盆、鳥形花紋彩陶盆、雙唇小口尖底瓶、曲腹缽、砂陶罐等器物”,而半坡類型文化特徵則是“葫蘆口尖底瓶和魚紋彩陶盆等器物”。蘇秉琦通過類型學的方法定義了半坡類型和仰韶類型,並在以後的考古學文化研究中形成了一種模式。這篇文章找到了一條通過考古類型學來界定和研究考古學文化的新路子。儘管蘇秉琦之前也有通過考古類型學對考古學文化分期的探討,但是《關於仰韶文化的若干問題》一文則擴大了考古類型學解決問題的範圍,如判定考古學文化的性質、劃分文化類型、進行文化分期、探索淵源與流向、分佈與分區、研究社會發展階段等,使考古類型最終走出了器物類型學的狹小天地,走入了更廣闊的空間。 [14] 
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理論是蘇秉琦運用考古類型學方法的巔峯。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問題是中國考古學特別是新石器時代考古學的一項基本任務,“選擇若干處典型遺址進行科學的發掘,以獲取可資分析的典型材料。然後,在準確劃分文化類型的基礎上,在較大的區域內以其文化內涵的異同歸納為若干文化系統。這裏,區是塊塊,系是條條,類型則是分支。”通過對全國考古學文化譜系的研究,蘇秉琦將其劃分為六大區域:陝豫晉臨境地區、山東及鄰省一部分、湖北和鄰近地區、長江下游地區、以鄱陽湖—珠江三角洲為中軸的南方地區、以長城地帶為重心的北方地區。區系類型理論是對20世紀中國新石器時代考古發掘與研究的科學的和系統的總結,是考古類型學在中國考古學具體應用中的昇華,是國外考古學理論方法與中國考古學實踐相結合,併產生本土化考古學理論的典型。 [14] 

蘇秉琦歷史學

  • 對“上萬年的文明啓步”的認識過程
這種思想最早是在1991年8月談《文明發端玉龍故鄉——談查海遺址》時表達的,如“查海遺址出土的十多件玉器,都是真玉,説明對玉的認識鑑別已有相當高的水平,玉的加工是高級加工,使用超越了作為工具和裝飾品,而賦予社會意義,除一件玉錛以外,塊、匕都是特殊用品,成套,而且集中出土。……查海玉器已解決了三個問題,一是對玉材的認識,二是對玉的專業化加工,三是對玉的專用。社會分工導致社會分化,所以是文明起步。”蘇秉琦在這裏是通過對玉器的出現來考察文明起步的。
這種思想早在1991年四五月間論述《關於重建中國史前史的思考》中已經萌發,則不過那時是作為從氏族社會向國家發展的轉折證據提出的。如在該文中談“從氏族社會到國家出現的歷史”時指出:“阜新查海的玉器距今8000年左右,全是真玉(軟玉),對玉料的鑑別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玉器的社會功能已超越一般裝飾品,附加上社會意識,成為統治者或上層人物‘德’的象徵。沒有社會分工生產不出玉器,沒有社會分工也不需要禮制性的玉器。因此,遼西一帶的社會分化早於中原。”
蘇秉琦主要通過對查海遺址距今8000年玉器的考察,針對玉器出現而提出的文明起步的思想,至1992年9月間論述《迎接中國考古學的新世紀》一文中明確提出“上萬年的文明啓步”概念時,根據新公佈的資料,將農業的出現作為上萬年文明啓步的依據,此時的“上萬年的文明啓步”的思想是針對農業的出現而言的。如“農業的出現就是文明的根,文明的起源。這一起源可以追溯到一萬年前到(一萬)兩千年前。證據是河北徐水南莊頭髮現了自一萬年前至(一萬)兩千年前的連續的文化堆積,並測出了可信的連續的碳十四年代數據。在一萬年前的遺存中已顯現出石器的專業分化。這時期其他遺址(如虎頭梁)的尖狀器具備了多種安柄的形式,甚至連類似‘曲內’、‘直內’的石器也出現了。它們與後來‘勾兵’、‘刺兵’、鏟、鋤之類的金屬武器、工具應具有源流關係。説明一萬年前人們已掌握了對付自然的新型工具和新的技術,文明已經啓步。”
蘇秉琦將農業的出現、新型石工具的產生作為“上萬年的文明啓步”的思想,在1994年1月寫《國家起源與民族文化傳統(提綱)》時,即他的學術體系最終形成之際,又作了重新闡述。如他在該文中談民族文化傳統問題時概括了三項內容,其中第二項是上萬年的文明啓步。“‘國家大事唯祀與戎’,兵器、禮器是它們的物化標誌,玉器是決不亞於青銅器的禮器。八千年前的玉器已發現多處,它們的原始應不下萬年,它們的形制,有的直接延續到商周。”蘇秉琦在此時是將玉器作為禮器來看待,並推測玉器起源於距今萬年左右。所以,他又堅持了原來的看法,將玉器的出現作為“上萬年的文明啓步”。
這種認識上的反覆,可能與他堅持認為遼河流域的社會發展比海河流域的早一個節拍、海河流域又比中原地區早一個節拍的思想有關。因為發現距今萬年以前文化遺存的河北徐水南莊頭遺址的地理位置位於海河流域。
  • 對“由氏族向國家進化的轉折”的認識過程
蘇秉琦對“由氏族向國家發展轉折”的認識,是在開展重建中國史前史中提出來的,並伴隨着他的學術體系的形成,對“上萬年的文明啓步”認識的變化,對其認識也有變化。
紅山文化:牛河梁中部積石冢全景 紅山文化:牛河梁中部積石冢全景
其最初的認識是在1991年四五月間論述《關於重建中國史前史的思考》一文中談從氏族社會到國家出現的歷史時提出的。如“半坡、姜寨聚落可以説已達到了氏族制度發展的頂點。也正是在半坡、姜寨所處的時代發生了氏族社會的轉折,即由繁榮的頂點走向衰落、解體的轉折”,他還從聚落形態與埋葬制度的變化、尖底瓶應是一種祭器或禮器、彩陶無疑是社會分工的產物等角度進行了論證。
蘇秉琦的這一認識,顯然與1986年、1987年探索中華文明火花爆發形式的研究成果有關。而至1992年9月論述《迎接中國考古學的新世紀》時,明確説明距今6000年是從氏族向國家發展的轉折點。如在該文中論述20世紀五六十年代對仰韶文化研究時指出:“之所以特別看重距今6000年這個界標,因為它是該區從氏族向國家發展的轉折點。這並不是説距今6000年前已出現了國家,而是説氏族社會發展到鼎盛,由此轉而衰落,文明因素出現,開始了文明、國家起源的新曆程。距今6000年,社會生產技術有許多突破,社會一旦出現了真正的大分工,隨着就會有大分化,人有了文、野、貴、賤之分。酉瓶和繪有動、植物紋樣的彩陶並不是日常使用的汲水罐、盛飯盆之類,而是適應專業神職人員出現的宗教上的特需、特供。再從聚落形態上看,姜寨所揭露的那個聚落平面是屬於距今6000年前的。”
蘇秉琦在此時明確提出了距今6000年是從氏族向國家發展的轉折點,而在該文中論述國家起源與發展階段三部曲時,將農業的出現、新型工具的產生作為“上萬年的文明啓步”的前提下,又提出遼西地區從氏族向國家發展的轉折點是在距今七八千年。如他指出:“七八千年前的阜新查海和赤峯地區興隆窪的原始文化所反映的社會發展已到了由氏族向國家進化的轉折點,特別是查海、興隆窪都發現了選用真玉精製玉器,它絕非氏族成員人人可以佩戴的一般飾物。正是在這一時代,玉被賦予社會意義,被人格化了。”
蘇秉琦將遼西地區由氏族向國家發展的轉折點的時間定在距今七八千年,比中原地區的轉折點早一二千年,也是出於他堅持認為遼河流域的社會發展比中原地區的早的思想有關。在這種思想指導下,他對遼西紅山文化後期的社會性質也就形成了新的認識。
  • 對紅山文化後期的社會性質認識的變化
蘇秉琦對紅山文化後期以“壇、廟、冢”等遺存為代表的文化遺存性質的認識,自1983年7月以來,有過多次提升。其中,在1985年10月7日論述《遼西古文化古城古國》一文中認為,它“是中國早到五千年前的、反映原始公社氏族部落制發展已達到產生基於公社又凌駕於公社之上的高一級的形式”;在1986年7月前後寫定的《談“晉文化”考古》一文中認為,它“是燕山北側史前‘北方古文化’發展到最高水平的標誌(‘火花’)”;在1986年8月18日談《中華文明的新曙光》一文中,在1985年10月的認識基礎之上,又多了一句“這一發現把中華文明史提前了1000年”;在1986年10月5日論述《文化與文明》一文中,將它作為一種中華文明的火花;在1991年四五月間論述《關於重建中國史前史的思考》一文中僅提到:“8000年前阜新查海玉器以及其後紅山文化‘壇、廟、冢’的發現,是遼河流域前導地位最有力的證明。”至1992年9月論述《迎接中國考古學的新世紀》一文中,圍繞他對建立中國古史框架的闡述,將紅山文化“壇、廟、冢”等遺存的文化性質確定為早期城邦式原始國家,即古國。如他在該文中論述“古國——方國——帝國”三部曲時指出:燕山南北地帶“五六千年間的紅山文化,特別是在它的後期,社會發展上出現飛躍。證據是凌源、建平、喀左三縣交界地帶的壇、廟、冢和成批成套的玉質禮器,特別是那座直徑60米、高7~8米,頂部有冶銅坩鍋殘片的‘金字塔’,以及三縣交界處在方圓數十平方公里的範圍內只有宗教祭祀遺址而缺乏居住遺址的情況,以及赤峯小河西發現的一平方華里的‘城址’等,都表明,不論當時有無‘城圈’,社會確已進入了早期城邦式原始國家的階段”。這是蘇秉琦首次將紅山文化後期以“壇、廟、冢”等遺存為代表的文化遺存作為古國來認識。
蘇秉琦對紅山文化後期社會性質認識的多次提升,最初是與他提出“中華五千年文明曙光”有關,而此時則是與他建立古史框架,即國家起源與發展階段三部曲有關。
  • 陶寺文化的社會發展階段的認識過程
山西襄汾陶寺文化遺存是蘇秉琦晚年學術研究的重要對象之一。對陶寺文化社會發展階段的認識,是形成他學術體系的極為重要的一個環節。蘇秉琦晚年的許多學術活動大都是圍繞陶寺文化遺存的研究而進行的。自1979年以來,他兩次赴陶寺遺址考察,在近20篇論述中談到陶寺文化遺存問題。並伴隨着他開展中國文明起源研究、重建中國史前史和古史框架、形成學術體系的學術發展過程,他對陶寺文化社會發展階段的認識,也有一個逐漸深化、提高的過程。
陶寺遺址,在正式發掘之前就引起了蘇秉琦的關注,並在1979年春他考察陶寺遺址時,就遺址的分期、特徵等問題,向發掘者做了重要提示,認為陶寺遺址不同一般。而他對陶寺文化遺存的正式論述,則是始於陶寺遺址第一階段發掘獲取重要成果之後的1985年3月6日,在“中國考古學會第五次年會”閉幕式講話中,提醒大家重視早於距今四千年前重要發現時談到了陶寺。後於1985年11月7日他在侯馬召開的“晉文化研究會”上談《晉文化問題》時指出:“……從陶寺起,方進入‘晉文化’正文。它是獨一無二的,是北方、中原兩大文化區文化匯合點上相互撞擊發生裂變形成的一顆新星。‘磬和鼓’的組合不是一般民樂器類,它們是擺在廳堂或更隆重場所,作為禮儀性質的設施,其他如朱繪龍紋盤、成套朱黑漆木器、刀俎等都如此。它們是社會發展到較高階段,文化發展到較高水平的產物。它們是中原夏商周古典文化出現前的一個歷史時期。”又於1985年11月14、15日他第二次考察了陶寺遺址之後,在侯馬作關於陶寺文化特點、資料整理與報告編寫、晉南考古課題的長篇報告時指出:“陶寺遺址的發現,為中國考古學增添了重要的一頁。儘管暫時還沒有挖到城,還沒有發現城牆或大型夯土建築基礎,我仍然認為,這裏就是一處古城。道理很簡單:一般的村落遺址不會有那樣的墓羣,達不到那樣高的水平。……特磬同鼉鼓是配套的,演奏時可以和聲。不能視同一般的樂器,這是陳於廟堂之上的高級樂器,莊嚴的禮器。普通的村莊,怎麼能有這樣的重器。鼉鼓、特磬的出現,突出地表明瞭陶寺遺址的規格和水平。”他還於1986年7月前後寫定的《談“晉文化”考古》一文中指出:“陶寺遺址的文化特徵因素明顯區別于山西省境內同時期其他遺址,它所反映的社會發展水平是國內其他同時期遺址所難於比擬的。”
以上是蘇秉琦在開展中國文明起源研究之前對陶寺文化遺存社會發展階段(水平)的認識,主要認為陶寺是一處古城遺址,社會發展到了較高階段,文化發展到了較高水平,但沒有給予定性。而通過開展中國文明起源研究,他對陶寺文化遺存的認識有了明顯的加深。
  • 中華文化六大區系論
蘇秉琦發表的《關於仰韶文化的若干問題》《關於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問題》(殷瑋璋執筆)、《考古類型學的新課題》等學術論文,就一些考古學文化的淵源、特徵、發展途徑等問題作了嘗試性分析,對中國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區域分佈的格局、系統等問題,提出了創見,並對此賦予研究方法的意義,在考古學界有廣泛影響。最著名的他的中華文化六大區系論,他把中華文化分為六個區域:
1、陝豫晉鄰黃地區2、山東以及鄰省一部分地區3、湖北和鄰近地區(漢水中游區、鄂西區、鄂東區)4、長江中下游地區(寧鎮區、太湖區、寧紹區)5、以鄱陽湖——珠江三角洲為中軸的南方地區(贛北區、北江區、珠江三角洲)6、以長城地帶為中心的北方地區(昭盟中心區、河套區和隴東中心區)

蘇秉琦歷史評價

  • 蘇愷之:我父親很愛學生,是真切實在的。他把教學當作報國途徑,認可“教育救國”的思潮和行動。實際工作中,他教學態度好,也來自原本就很樂意做教師,而且有一種重要的潛在思想:做人不是光想着自己為社會的創造如何,還要寄託期望於下一代,所以發自內心地喜歡和學生説笑聊天。 [6] 
  • 張忠培:蘇秉琦是中國考古學進程中曾引導我們前進而且仍將引導我們前進的一位極為重要的考古學家,是一位巨人。當今中國考古學仍處於蘇秉琦所開創的時代,我們仍要高舉蘇秉琦的旗幟,才能將中國考古學推向前進,才能超越蘇秉琦,走出蘇秉琦時代。即使到了那時,這曾經存在的蘇秉琦時代,仍永遠是屹立在中國考古學史上的一塊極為巨大的豐碑。 [7] 
    • ①蘇秉琦最大的學術貢獻是中國考古的區系類型學説及中華民族、中國文明形成與演進的多元一體學説。需要指出的是,蘇秉琦的區系類型學不僅僅是通常的考古學方法論中的器物類型學,而且也是遺蹟類型學、遺址類型學乃至考古學文化框架及其背後族羣的類型學,他將典型考古發現遺物與遺蹟現象放在典型的遺蹟與聚落單位以及整個地區、文化的典型遺址中進行綜合分析,甚至就是對整體的考古學文化進行的類型學和譜系學研究,其目的是建立中國早期文化的體系結構,揭示中華民族的滾雪球一般膨大發展的多元一體結構,喚醒國人的歷史自覺與文化自信。區系類型與多元一體,是以蘇秉琦為代表的數代中國考古人講述的一個關於中華民族與中國文明的實證的系統的故事。把這個故事放在疑古派與未來路向的框架中,去看中華文化的來路與取向,就應該能明晰我們考古人今天應該做什麼、怎麼做。 [4] 
    • ②蘇秉琦一輩子所做之事可以概括為學歷史、做考古、讀地書、寫國史、育學生。雖然蘇秉琦一開始琢磨和思考的就是些與中國歷史和文化有關的大問題,對資料與課題具有高度的敏感性,但某種程度上他屬於大器晚成型的考古學家,他的重要觀點和成果基本上都是文革前後和晚年才成文並刊發的。 [4] 
  • 郭大順:每一個與蘇秉琦接觸過的人,都有會被他那富於遠見的思維脈絡和幽默又耐人尋味的比喻所吸引,所感染,並在實際工作中被一再證明,從而始終尊先生為引路人和指導者。 [5] 

蘇秉琦人際關係

兒子:蘇愷之 [4]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