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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守禮

鎖定
葛守禮(1505年-1578年), [3]  字與立,號與川,濟南府德平(今山東省德州市臨邑縣)人。明朝中期官員。 [4] 
葛守禮於明世宗嘉靖時,中進士,歷官彰德府推官、兵部主事、河南提學副使、陝西布政使、吏部侍郎等。在地方任職時,以長於斷獄著稱。在禮部任官期間,曾據理駁絕嗣後請繼封者。遷南京禮部尚書,遭嚴嵩排擠,致仕。 [4] 
葛守禮於明穆宗隆慶初年(1567年),起任户部尚書,奏言起科太重、徵派不均及賦銀徵收中諸弊,請恢復賦税徵收舊制,獲穆宗批准實行。大學士高拱受到徐階及諸大臣攻擊,葛守禮獨不參與,遂歸養故鄉。高拱復出首輔後,葛守禮起任刑部尚書,旋改左都御史,周旋於執政大學士徐階、高拱、張居正之間。萬曆三年(1575年),以老致仕。萬曆六年(1578年),葛守禮去世。 [4] 
與立
與川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濟南府德平
出生日期
1505年2月12日
逝世日期
1578年1月20日
主要成就
方正廉潔
本    名
葛守禮

葛守禮人物生平

葛守禮方正廉潔

嘉靖七年(1528),舉山東鄉試第一。長吏約三老子弟湊錢作為路費,葛守禮力謝弗受,識者重之。
嘉靖八年(1529)進士,授河南彰德府推官。巨盜誣陷富家,株連數以百計,葛守禮盡出之。主獄者向御史説葛守禮的壞話。正當此時,藩王府獄久不決,交給葛守禮,一訊即得,乃大驚服。冬至,趙王戒百官朝服賀,葛守禮獨不可。察能名入,以年不及格,擢升兵部主事,守山海關海西女真闌出禁物及邊邑土豪市馬皆禁止如令,朝鮮貢使以故事,有所獻遺,葛守禮力卻之,曰:“封強之吏,禮無私交”。使者拜謝而去,還白國王,朝鮮國王為立坊界上,以頌其美。有羽林列校詐稱遊徼所過,橫加勒索,官吏不敢問,葛守禮詰得奸贓,即移牒都官,致之於法,輦下肅然。
報滿還部,父喪服闋,當事者知葛守禮才名,欲將改任其為吏部,葛守禮力辭不就,於是補禮部寧王宗人悉禁閉在高牆之內,後稍得脱,因請封。禮部尚書夏言議量復中尉數人。未上,而夏言入閣,嚴嵩代之。葛守禮正在此時遷儀制司郎中,反駁不行。故事,郡王絕,近支得以本爵理府事,不得繼封。交城、懷仁、襄垣近支絕,以繼封請,葛守禮持之堅。會以疾在告,三邸人乘間行賂,遂得請。旗校偵察到其事。所籍記賂遺十餘萬,獨無葛守禮名,明世宗由是知道葛守禮廉潔。
嘉靖二十一年(1542),擢河南提學副使。
嘉靖二十四年(1545),轉任山西參政,分守汾州。歷任山西按察使,進陝西左右布政使
嘉靖二十九年(1550),入覲,擢右副都御史河南巡撫
嘉靖三十年(1551),因北方虜警,整飭邊務,入為户部侍郎,督餉宣府大同。事竣,還報,改任吏部侍郎。在部四年,三攝太宰。自左侍郎遷南京禮部尚書
嘉靖四十五年(1566),關西發生地震,李本吏部事,受到嚴嵩的指使,考察廷臣,署葛守禮下考,勒令致仕。明世宗問葛守禮安在,左右謬以老病對。明世宗為之嘆惜良久。

葛守禮再次啓用

隆慶元年(1567),明穆宗即位,得到廷臣共同舉薦,起任户部尚書。奏言:“畿輔、山東流移日眾,以有司變法亂常,起科太重,徵派不均。且河南北,山東西,土地磽瘠,正供尚不能給,復重之徭役。工匠及富商大賈,皆以無田免役,而農夫獨受其困,此所謂舛也。乞正田賦之規,罷科差之法。又國初征糧,户部定倉庫名目及石數價值,通行所司,分派小民,隨倉上納,完欠之數了然可稽。近乃定為一條鞭法,計畝徵銀。不論倉口,不問石數。吏書夤緣為奸,增減灑派,弊端百出。至於收解,乃又變為一串鈴法,謂之夥收分解。收者不解,解者不收,收者獲積餘之貲,解者任賠補之累。夫錢穀必分數明而後稽核審,今混而為一,是為那移者地也。願敕所司,酌復舊規。”詔悉舉行。於是奏定國計簿式,頒行天下。自嘉靖三十六年以後,完欠、起解、追徵之數及貧民不能輸納,備錄簿中。自府州縣達佈政,送户部稽考,以清隱漏那移侵欺之弊。又以户部專理財賦,必周知天下倉庫盈虛,然後可節縮調劑。祖宗時令天下歲以文冊報部,乃請遣御史譚啓、馬明謨、張問明、趙巖分行天下董其事,並承敕以行。覃恩例嘗邊軍,或言士伍虛冒,宜乘給賞汰之。葛守禮言:“此朝廷曠典,乃以賈怨耶?”議乃止。

葛守禮周旋其間

大學士高拱徐階相處不恰,舉朝攻擊高拱。平日為高拱所器重的侍郎徐養正、劉自強,也拜訪葛守禮,希望他能參與謀劃上言。葛守禮認為不可,徐養正等於是上書彈劾高拱。不久,葛守禮乞養母歸。等到高拱再任內閣首輔,他非常感謝葛守禮,起為刑部尚書。初,徐階定方士王金等獄,坐妄進藥物,比子殺父律論死。詔下法司會審。葛守禮等議王金妄進藥無事實,但習故陶仲文術,左道惑眾,應坐為從律編戍。給事中趙奮言:“法司為天下平。昔則一主於入,而不為先帝地;今則一主於出,而不恤後世議。罪有首而後有從,金等為從,孰為首?將以陶仲文為首,則仲文死已久。為法如此,陛下何賴哉!”疏入,報聞。
不久,葛守禮改任左都御史,掌院事。奏言:“畿內地勢窪下,河道堙塞,遇潦則千里為壑。請仿古井田之制,浚治溝洫,使旱潦有備。”章下有司。又申明巡撫事宜,條列官箴、士節六事。葛守禮議王金獄,與高拱合,但不附高拱。後張居正欲以王大臣事構殺高拱,葛守禮力為解,乃免。徐階、高拱、張居正相繼用事,交相攻擊。葛守禮周旋其間,正色獨立,人以為難。
萬曆三年(1575),以老乞休。詔加太子少保馳驛歸。萬曆六年(1578),卒。贈太子太保,諡端肅。 [1-2] 

葛守禮親屬成員

祖父:葛智
父:葛環 [2] 

葛守禮人物評價

明世宗:忠清有聲。 [2] 
明史》:明之中葉,邊防墮,經費乏。當時任事之臣,能留意於此者鮮矣。若楊博馬森劉體乾、葛守禮、靳學顏之屬,庶幾負經濟之略者。就其設施與其所建白,究而行之,亦補苴一時而已,況言之不盡行,行之不能久乎!自時厥後,張居正始一整飭。居正歿,一切以空言從事,以迄於亡。蓋其壞非朝夕之積矣。 [1] 
于慎行:為人器宇端凝,風神遒勁,被服造次,必於禮法。世俗聲色貨利,一無所嗜,而不肯匿情飾貌,以博名聲。當官守法務在鉏,抑強梗,惠利小,弱而不為瑣細科條傷於苛急。居常踆踆簡默,言不出口。及當大議大謀,眾莫敢發,公獨守經據古,侃侃指畫,常以片言,取決平生取予,去就嚴於一介至。臧否人物,常依寬大,恥為刻深,蓋老成正直君子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