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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醚甲環唑
鎖定
苯醚甲環唑理化性質
密度:1.41g/cm3
熔點:76℃
沸點:220℃
閃點:284.6℃
折射率:1.642
苯醚甲環唑應用領域
苯醚甲環唑適作物
苯醚甲環唑防治對象
對子囊亞門 , 擔子菌亞門和包括鏈格孢屬 、 殼二抱屬 、 尾孢黴屬 、 刺盤抱屬 、 球座菌屬、 莖點黴屬 、 柱隔孢屬 、 殼針孢屬 、 黑星菌屬在內的半知菌 , 白粉菌科 ,鏽菌目和某些種傳病原菌有持久的保護和治療活性。 同時對甜菜褐斑病, 小麥穎枯病 、 葉枯病 、鏽病和由幾種致病菌引起的黴病 ,蘋果黑星病 、白粉病 , 葡萄白粉病, 馬鈴薯早疫病 , 花生葉斑病 、 網斑病等均有較好的治療效果。
殺菌譜廣,對子囊菌綱、擔子菌綱和包括鏈格孢屬、殼二孢屬、尾孢黴屬、刺盤孢屬、球痤菌屬、莖點黴屬、柱隔孢屬、殼針孢屬、黑星菌屬在內的半知病,白粉菌科、鏽菌目及某些種傳病原菌有持久的保護和治療作用。對葡萄炭疽病、白腐病效果也很好。葉面處理或種子處理可提高作物的產量和保證品質。
苯醚甲環唑使用方法
1、梨黑星病:在發病初期用10%水分散顆粒劑6000~7000倍液,或每100L水加製劑14.3~16.6g(有效濃度14.3~16.6mg/L)。發病嚴重時可提高濃度,建議用3000~5000倍液或每100L水加製劑20~33g有(效儂度20~33mg/L),間隔 7~14d連續噴藥2~3次。
2、蘋果斑點落葉病:發病初期用2500~3000倍液或每100L水加製劑33~40g(有效濃度33~40mg/L),發病嚴重時用1500~2000倍液或每100L水加製劑50~66.7g(有效濃度50~66.7mg/L),間隔7~14d,連續噴藥 2~3 次。
3、葡萄炭疽病、黑痘病:用 1500~2000倍液或每100L,水加製劑 50~66.7g(有效濃度50~66.7mg/L)。
4、柑橘瘡痂病:用2000~2500倍液或每100L水加製劑40~50g(有效濃度 40~50mg/L)噴霧。
5、西瓜蔓枯病:每畝用製劑50~80g(有效成分 5~8g)。
6、草莓白粉病:每畝用製劑20~40g(有效成分 2~4g)。
7、番茄早疫病:發病初期用800~1200倍流或每100L水加製劑83~125g(有效濃度 83~125mg/L),或每畝用製劑4.0~60g(有效成分4~6g)。
8、辣椒炭疽病:發病初期用800~1200倍液或每100L水加製劑83~125g(有效濃度 83~125mg/L),或每畝用製劑40~60g(有效成分4~6g)。
苯醚甲環唑注意事項
1、苯醚甲環唑不宜與銅製劑混用。因為銅製劑能降低它的殺菌能力, 如果確實需要與銅製劑混用,則要加大苯醚甲環唑10%以上的用藥量。苯醚甲環唑雖有內吸性,可以通過輸導組織傳送到植物全身,但為了確保防治效果,在噴霧時用水量一定要充足,要求果樹全株均勻噴藥。
2、西瓜、 草莓、 辣椒噴液量為每畝人工 50L。果樹可根據果樹大小確定噴液量,大果樹噴液量高,小果樹噴液量最低。施藥應選早晚氣温低、 無風時進行。晴天空氣相對濕度低於65%、氣温高於28℃、風速大於每秒5m時應停止施藥。
3、苯醚甲環唑雖有保護和治療雙重效果,但為了儘量減輕病害造成的損失,應充分發揮其保護作用,因此施藥時間宜早不宜遲,應在發病初期進行噴藥效果最佳。
苯醚甲環唑計算化學數據
疏水參數計算參考值(XlogP):無
氫鍵供體數量:0
氫鍵受體數量:5
可旋轉化學鍵數量:5
互變異構體數量:0
重原子數量:27
表面電荷:0
複雜度:495
同位素原子數量:0
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不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2
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不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共價鍵單元數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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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醚甲環唑藥理毒理
苯醚甲環唑藥理
內吸性殺菌,具保護和治療作用。
苯醚甲環唑毒理
苯醚甲環唑主要製劑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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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劉光學主編;農業部農藥檢定所編.農藥殘留量使用檢測方法手冊 第3卷.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2005.10:251
- 2. 苯醚甲環唑 .化學+[引用日期2021-08-09]
- 3. 苯醚甲環唑 .物競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8-09]
- 4. 全國農技中心印發2023—2024年度小麥莖基腐病防控技術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引用日期2023-10-19]
- 5.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公告第41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引用日期2023-10-19]
- 6. 農業部關於公開徵求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和農藥殘留檢測方法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意見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引用日期2023-10-19]
- 7.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94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引用日期2023-10-19]
- 8. 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2014年第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引用日期2023-10-19]
- 9.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公告第41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引用日期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