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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鑑定證書
鎖定
- 中文名
- 職業技能鑑定證書
- 評定單位
- 政府部門、用人單位、社會評定機構
職業技能鑑定證書背景介紹
1994年,我國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並在全國全面推行。2013年以來,國務院將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作為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內容,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組織開展,先後分七批取消434項職業資格,佔部門設置職業資格總數的70%以上。2017年9月,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向社會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隨着職業資格改革深入,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大幅減少,作為技能人才評價的主要方式,職業資格評價已難以滿足技能勞動者需要,亟需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建立職業技能等級制度,並做好與職業資格制度的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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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社會和業內認可的要求,建立以同行評價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注重引入市場評價和社會評價,發揮多元評價主體作用,健全市場化、社會化的管理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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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李克強總理召開國務院常務會決定分步取消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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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鑑定證書分類
職業技能鑑定證書職業資格評價
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對關係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職業(工種),實行職業資格評價,合格者可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
涉及的職業(工種)詳見經國務院同意、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佈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目前最新的是《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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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鑑定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評價規範,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對合格人員鬚髮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涉及的職業(工種)為水平評價類職業(工種),目前是除准入類職業外、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評價規範的技能類職業(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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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要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或行業企業評價規範組織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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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鑑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考核
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人社部發﹝2019﹞90號 )》第二(六)項
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是根據脱貧攻堅、鄉村振興、農村轉移勞動力培訓等工作需要,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要結合新興產業發展、地方特色產業需要和就業創業需求,選擇市場需求大、可就業創業的最小技能單元(模塊)進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作為技能人才評價的重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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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鑑定證書評價單位
職業技能鑑定證書政府部門
政府部門負責對關係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職業(工種),實行職業資格評價,涉及的職業(工種)詳見經國務院同意、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佈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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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鑑定證書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可以採取過程考核、結果鑑定、業績評審、技能競賽、校企合作等多種評價方式對勞動者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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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鑑定證書社會評價機構
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68號)》,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依據市場需要自行開展能力水平評價活動,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證書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職業資格”或“人員資格”字樣和國徽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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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鑑定證書證書等級
序號 | 級別名稱 | 基本要求 | 實施機構 |
1 | 學徒工 | 能夠基本完成本職業某一方面的主要工作。 | 用人單位 |
2 | 初級工 | 能夠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職業的常規工作。 | 用人單位和 社評組織 |
3 | 中級工 | 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職業的常規工作;在特定情況下,能夠運用專門技能完成技術較為複雜的工作;能夠與他人合作。 | |
4 | 高級工 | 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專門技能完成本職業較為複雜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規性的工作;能夠獨立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能夠指導和培訓初、中級工。 | |
5 | 技師 | 能夠熟練運用專門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職業複雜的、非常規性的工作;掌握本職業的關鍵技術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技術或工藝難題;在技術技能方面有創新;能夠指導和培訓初、中、高級工;具有一定的技術管理能力。 | |
6 | 高級技師 | 能夠熟練運用專門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職業的各個領域完成複雜的、非常規性工作;熟練掌握本職業的關鍵技術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高難度的技術問題或工藝難題;在技術攻關和工藝革新方面有創新;能夠組織開展技術改造、技術革新活動;能夠組織開展系統的專業技術培訓;具有技術管理能力。 | |
7 | 特級技師 | 在生產科研一線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業績貢獻突出的“企業高技能領軍人才”。能夠熟練運用專門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職業的各個領域完成複雜的、非常規性工作;精通本職業及相關職業的重要理論原理及關鍵技術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高難度的技術問題或工藝難題;承擔傳授技藝的任務,在技能人才梯隊培養上作出突出貢獻。 | 省級及以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指導用人 單位實施 |
8 | 首席技師 | 在技術技能領域作出重大貢獻,或在本地區、本行業企業具有公認的高超技能、精湛技藝的“地方或行業企業高技能領軍人才”。為地方、行業企業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為國家重大技術攻關、成果轉化、技術創新、發明等作出突出貢獻,在地方、行業企業的技術進步與發展中發揮關鍵作用,專業水平在地方、行業企業具有很高認可度和影響力。 | 省級及以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指導用人單位實施 |
注:1.行業企業可結合實際對上述要求進行修訂完善。
2.上述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樣式和編碼按照有關規定確定。證書編碼第16位為大寫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數字,其中“X”表示“學徒工”,“T”表示“特級技師”,“S”表示“首席技師”,“5、4、3、2、1”分別表示“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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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鑑定證書填寫要求
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依據市場需要自行開展能力水平評價活動,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證書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職業資格”或“人員資格”等字樣和國徽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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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鑑定證書效力
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第二條:兩部門目錄內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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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鑑定證書證書樣式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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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擴大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9-12-04[引用日期2022-06-16]
- 2.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2-06-16]
- 3.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8-02-26[引用日期2022-06-16]
- 4.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引用日期2022-06-16]
- 5.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健全完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意見(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2-03-18[引用日期2022-06-16]
- 6. 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有關負責同志就《關於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答記者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9-09-09[引用日期2022-06-16]
- 7. “職業資格評價”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傻傻分不清?來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引用日期2022-06-17]
- 8.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決定分步取消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引用日期2022-06-19]
- 9.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引用日期2022-06-20]
- 10. 年底前分步取消技能人員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引用日期2022-06-21]
- 11.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2-10-11]
- 12.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7-09-12[引用日期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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