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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鎖定
2019年1月1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該目錄共計139項職業資格,包括58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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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結合近年來國務院有關部門職責調整、行政審批事項改革等情況,擬對2017年公佈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部分進行調整。調整後,列入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其中,准入類33項,水平評價類2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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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指出進一步推動優化就業環境。推動降低就業門檻。進一步梳理壓減准入類職業資格數量,取消鄉村獸醫、勘察設計註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等職業資格,推進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持續動態優化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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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 發佈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發佈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准入類
- 33項
- 水平評價類
- 26項
- 技能人員職業資格
- 13項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政策全文
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不是取消職業和職業標準,也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評價,而是將技能人員水平評價由政府認定改為實行社會化認定,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認定發證,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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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政策解讀
按照國務院要求,在分批清理減少職業資格及徵求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提出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計140項職業資格。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含准入類36項,水平評價類23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含准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76項。這些職業資格基本涵蓋了經濟、教育、衞生、司法、環保、建設、交通等國家重要的行業領域,符合國家職業資格設置的條件和要求。准入類職業資格關係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均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社會通用性,技術技能要求較高,行業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確實需要。
職業資格目錄明確了國家職業資格範圍、實施機構和設定依據,有利於從源頭上解決職業資格過多過濫的問題。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目錄之內除准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鈎。目錄接受社會監督,保持相對穩定,實行動態調整。今後職業資格設置、取消及納入、退出目錄,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估論證、新設職業資格應當遵守《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國發〔2013〕39號)規定並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後,按程序報經國務院批准。各地區、各部門未經批准不得在目錄之外自行設置國家職業資格。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可依據市場需要自行開展能力水平評價活動,但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證書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職業資格”或“人員資格”等字樣和國徽標誌。對違法違規設置實施的職業資格事項,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對資格資質持有人因不具備應有職業水平導致重大過失的,負責許可認定的單位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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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優化調整
2021年11月23日,根據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進行優化調整,形成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經國務院同意,現予以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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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計72項職業資格。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含准入類33項,水平評價類26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13項。
據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調整是在2017年公佈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基礎上,優化後的目錄與2017年相比,職業資格減少了68項,削減49%。其中,出入境檢疫處理人員資格、鄉村獸醫資格、註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除與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關的職業工種外,73項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全部退出目錄,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認定發證。精算師、礦業權評估師、職業病診斷醫師等專業性和社會通用性強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納入目錄。危險貨物、化學品運輸從業人員,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等涉及人員資格的行政許可事項作為準入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納入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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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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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人社部網站.2021-11-23[引用日期2021-12-20]
- 2. 人社部印發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引用日期2017-09-15]
- 3.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公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引用日期2017-09-15]
- 4.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1-11-23[引用日期2021-11-23]
- 5.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服務“六穩”“六保” 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04-17]
- 6.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引用日期2021-12-02]
- 7. 人社部公佈2021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精算師、礦業權評估師等被納入其中 .央廣網[引用日期2021-12-02]
- 8. 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是取消這些職業及考試評價嗎?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方微信公眾號[引用日期202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