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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竹樂

(用竹製吹管樂器與絃樂器合奏的一種演出形式)

鎖定
絲竹中國傳統民族絃樂器和竹製管樂器 的統稱,是華夏先民所創 [2-3]  。“絲”與“竹”是周朝的八音樂器分類法中的兩個種類。絲指的是彈絃樂器,竹則指的是竹製吹奏樂器。絲竹樂指的是用吹管樂器絃樂器合奏,演奏風格細緻、多表現優美抒情、輕快活潑的情趣。如二人台牌子曲樂隊中主要樂器為四胡江南絲竹樂隊中主要樂器為笛、二胡廣東音樂樂隊中主要樂器為粵胡等。著名樂曲如江南絲竹的《三六》《行街》;福建南曲的《八駿馬》《梅花操》;二人台牌子曲《南繡荷包》《推碌碡》等。
中文名
絲竹樂
屬    性
民族管絃樂

絲竹樂歷史淵源

黃淮流域的賈湖遺址所出土的骨笛,八千多年前,一隻仙鶴死去,華夏先民給尺骨鑽上了孔,從此,人類世界響起絲竹聲。 [3] 
“絲竹樂”盛行於中古時期。經歷了漢代“相和大麴”(常用樂器有節、笙、笛、琴、瑟、琵琶、箏7種,其中琵琶即阮,均為漢族樂器)、魏晉時期的“清商大麴”(常用樂器有鍾、磬、琴、瑟、擊琴、琵琶、箜篌、築、箏、節鼓、笙、笛、簫、篪、壎等15種,依然為漢族樂器,享有“華夏正聲”美名)和唐代“燕樂大麴”(包括“龜茲樂”、“西涼樂”、“清商樂”3種不同風格音樂及其樂器組合)三個階段。 [1] 
禮記·樂記》:“德者,性之端也,樂者,德之華也,金石絲竹,樂之器也。”《商君書·畫策》:“是以人主處匡牀之上,聽絲竹之聲,而天下治。”《晉書·樂志》中就有“絲竹更相和”、“凡此諸曲,始皆徒歌,既而被之管絃。”的記述。自魏晉以來的諸多文獻中,唐·韋應物 《金谷園歌》:“ 洛陽陌上人廻首,絲竹飄颻入青天。” 明·李贄 《哭懷林》詩:“交情生死天來大,絲竹安能寫此中!” [2] 

絲竹樂演出形式

在傳統民族器樂中,絲竹樂與絃索樂是有區分的。絃索是純由彈絃樂器合奏,樂隊組合中無竹製管樂器。但對某些樂曲來説,既可用絃樂合奏形式,也可採用絲竹樂合奏形式,甚至對某個樂種來説,有些樂曲用絃索樂隊演奏,另有一些樂曲則用絲竹樂隊演奏。如廣東音樂早期的樂隊組合“五架頭”屬絲竹樂隊,後期的“三件頭”(高胡揚琴秦琴)則為絃索樂隊。而今天的廣東音樂絃索樂隊和絲竹樂隊兼用,由於兩者在很多方面有相似之處,所以一般把絃索樂也歸於絲竹樂。
絃索樂隊以《絃索十三套》的樂隊組合為代表,樂器有胡琴琵琶三絃。絲竹樂隊以江南絲竹的樂隊組合為代表,常用樂器有以二胡中胡琵琶、揚琴、小三絃和極鼓等。

絲竹樂音樂特徵

絲竹樂具有“柔、細、輕”的音樂特徵:
柔:指樂隊合奏音響柔潤的特點;
細:指演奏風格精緻細膩的特點;
輕;指樂曲側重於表現輕快、愉悦的情趣。
形成以上這些特徵,與絲竹音樂多在室內演奏有關。
江南絲竹樂,泛指江蘇南部、浙江西部一帶的民間絲竹合奏樂,其中以流傳於上海一帶的樂曲為主。絲竹音樂將絲絃與竹管樂器相結合來演奏,有時加上一點輕打樂器,起點綴作用,是一種傳統的“細樂”演奏形式。江南絲竹的合奏樂器,常用的有:絲絃的二胡、三絃琵琶揚琴,竹管的笛、簫、笙和小件打擊樂器鼓、板等。其中以二胡、、簫為主。江南絲竹是民間風俗音樂,多與民間的婚喪喜慶及廟會活動聯繫在一起。其音樂風格清新活潑,細緻秀雅;曲調優美流暢,柔和婉轉。江南絲竹的傳統曲目中著名的有所謂“八大麴”,其中一曲為《中花六板》。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