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甕棺葬

鎖定
甕棺葬(urn burial)是古代墓葬形式之一,以甕、盆為葬具,常用來埋葬幼兒和少年,個別成人也有用甕棺,一般用2或3件較大的陶器扣合在一起,多數埋在居住區內房屋附近或室內地面下。
甕棺葬的葬具一般是日常使用的陶器,底部一般鑽有小孔,作為死者靈魂出入的地方。無論是幼兒甕棺葬或是成人甕棺葬,隨葬品一般較少,多則幾件,少則一件,或沒有隨葬品。
甕棺作為一種特殊的葬具,它的使用從新石器時代早期,一直延續到新石器時代的晚期。它的出現與後期的石棺、木棺具有共同的信仰和觀念,即靈魂不滅。
中文名
甕棺葬
外文名
urn burial
定    義
古代墓葬形式之一
時    代
流行於新石器時代至漢代

甕棺葬葬俗簡介

甕棺葬(圖1) 甕棺葬(圖1)
甕棺葬(urn burial),古代葬俗之一。古代以甕、罐一類陶器作葬具的墓葬形式。多見於史前時代(中國流行於新石器時代直到漢代)。常用來埋葬幼兒和少年;但日本在繩紋時代和彌生時代有成人甕棺葬。歐洲青銅時代早期鐵器時代的一些文化,還盛行以甕棺盛放骨灰。多數埋在居住區內房屋附近或室內居住面下,也有專門的兒童甕棺葬墓地。有人將洗骨葬和火葬的葬具稱作藏骨器或骨灰甕,以區別於一般甕棺。
甕棺葬出現於新石器時期時代至解放前,我國西南邊疆的一些少數民族中還保留這種習俗。甕棺葬具絕大多數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陶器。有的器物在出土時表面還留有一層黑灰或草 泥土痕跡。在仰韶文化半坡等遺址中也有尖底瓶甕棺陶罐口部相對,甕棺為橫置。漢代甕棺葬多由盆形和筒形的陶質器物套接而成。
嬰幼兒甕棺葬多出現在居住區,是體現當時人們對小孩子的體貼和愛護,以防止野獸對小孩子屍體的傷害;再或是因小孩太小,未行“成丁禮”,故不能埋進本族成年人的公共墓地。也有研究者認為甕棺是死者實現轉生前所居的模擬“子宮”,成人甕棺葬的墓主是某些原始氏族部落的精英人物 ,用甕棺葬埋葬這些精英和夭折的兒童是為了加速死者的二次轉生。
甕棺葬(圖2) 甕棺葬(圖2)
這些陶甕以及甕蓋不是專門燒製的,而是將日常生活中的儲物器隨機拿來用於埋葬之用。因此,出土的甕棺規格不同,形狀各異,其中甕蓋也是由陶片、陶缽以及陶盆等隨機組成的。眾多的兒童甕棺墓,既顯示出當時社會生活水平低下兒童死亡率極高的現象,也説明兒童受到了特別的照顧。此外,很多甕棺底部或用作棺蓋的盆上,大多有一個小孔,有的鑽成很規則的圓形,有的則是敲擊成不規則的形狀,小孔上往往還加蓋一塊小陶片,其內表面還塗有紅色顏料。

甕棺葬社會看法

甕棺葬意見一

夭折兒童被裝入甕棺而不是直接埋入黃土中,是希望給其一定的空間,甕棺蓋或底部上的小孔則是希望他(她)能恢復呼吸,得以復生。郭沫若參觀半坡遺址時有詩云:“半坡小兒冢,甕棺盛屍骸;甕蓋有圓孔,氣可通內外。”(《訪半坡遺址四首》)似乎也是同類意見的藝術性表達。既然人已經死了,何以又望其“通氣”呢?有人推測這可能與當時的診斷技術落後、幼兒常出現“假死”的現象有關係,所以大人存此僥倖念頭。

甕棺葬意見二

這與當時人們對靈魂的信仰有關,盆、缽底部的小孔當是供靈魂出入的通道。如此葬俗,與近代某些地區小孩死後並不埋葬,而葬於樹杈上,以為小孩的靈魂弱小,埋在地下便出不來的意思是一致的。 [1] 

甕棺葬考古揭秘

甕棺葬小孔

在我國內蒙古出土的甕棺上都有小孔,目的是讓死者的靈魂自由出入。相關史料記載到,少數民族也受到這種葬法的影響,但他們往往是將其用於二次葬和非正常死亡者。 [1]  如舊時的我國畲族人死後,便是先停棺於野外,數年後用火焚化,把骨灰收入罐中,然後再行土葬;水族認為患麻風病而死的人和因難產而死的產婦都不吉利,其陰魂會傳染後世,因此他們對這樣的死者先行火化,然後把骨灰盛於壇中或土缸中,用一土缸倒扣其上,再封閉埋葬。這種葬法俗稱為“倒缸葬”。

甕棺葬組合

仰韶文化的甕棺葬大體有五類不同的埋葬形式,其葬具的組合是:
1.器蓋與直筒罐(或缸);
2.缽(或盆)與夾砂罐(或甕);
3.豆形器與鼎;
4.兩個半截的尖底瓶
5.半截尖底瓶與直筒罐等。
以上五類葬具中,除第一與第二類的甕與盆有成人二次葬外,餘皆為小孩一次葬。根據實物觀察,當時人們用作“甕棺”的葬具,絕大多數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陶器,有的器物在出土時,其表面還留有一層黑灰或草泥土痕跡。

甕棺葬類型

甕棺葬一般都埋在人們居住區的周圍。其葬式除條四、第五類(尖底瓶葬)或是甕與罐口對口的葬具為橫置埋葬外,其餘皆豎立或稍作傾斜埋葬。仰韶文化中常見的幾類甕棺葬:
第一類:直筒罐(缸)與器蓋合成。罐的口沿外壁附有五、六個倒勾狀的“泥鈕”,上面扣一個器蓋,罐內放置有成人的頭骨和四肢骨。伊川縣土門仰韶文化遺址中曾發現兩座這種甕棺葬②。1960年與1962 年夏,北京大學考古實習隊曾兩度去伊河流域考古調查,在土門仰韶文化遺址中先後共發現十多座同樣的甕棺葬。從罐內放置的成人頭骨、肢骨和盆骨觀察,皆是二次裝入“甕棺”的。但在這些甕棺葬的附近未發現成人二次葬的土坑墓。
第二類:夾砂罐(甕)與盆或缽合成。罐(或甕)內置一小孩屍體,其上覆蓋一個或兩個陶缽,缽底部鑽一小孔,此類葬俗在陝西寶雞北首嶺、西安半坡遺址發現最多。河南洛陽王灣遺址、臨汝大張、陝西邠縣以及河南省西南部的丹江沿岸⑨也有發現。
這類也有成人甕棺葬(二次葬)。如1972年在臨潼姜寨仰韶文化遺址曾有發現。
第三類:豆與鼎合成,也有用器蓋(三足盤)與夾砂罐作葬具的,均為小孩甕棺葬,在魯山邱公城仰韶文化遺址中發現六座
第四類:兩件半截尖底瓶合成。在洛陽王灣仰韶文化遺址中共發現三種不同形式的“小口尖底瓶葬”,計40多座。一種是尖底瓶的上半段與另一件的下半段合成<圖四,1>;一種是兩件尖底瓶的上半段合成;還有一種是兩件尖底瓶的下半段合成<圖四,3>。這三種葬具都是埋葬小孩的。通常都是橫置,埋在房子的周圍。
第五類:尖底瓶的上半段與直筒罐(缸)合成。內盛小孩屍體後橫埋在住屋附近。此葬具曾發現於洛陽王灣仰韶文化遺址中。

甕棺葬考古發現

甕棺葬河北

河北遷安發現戰國時期“甕棺葬”的“一釜兩甕”的形式。
2005年,河北省考古人員在河間市發現漢代和唐代的墓葬羣,其中包括西漢時期甕棺葬7座,瓦棺葬3座,在甕棺上還發現了可能是希望死者靈魂復生而打鑿的小孔。 為配合河北滄州保定高速公路建設,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牽頭對沿線進行考古調查,在河間市區西北約7公里小張莊村南,發現一個漢代和唐代的墓葬羣,通過發掘,共找到墓葬13座,分為南北兩區,其中有西漢時期的甕棺葬7座、瓦棺葬3座,唐代的磚室墓3座。甕棺和瓦棺葬主要在北區發現,南區僅發現唐代磚室墓兩座。勘探表明,北區的南部和西部還可能有大面積墓葬存在。甕棺葬和瓦棺葬都是漢代埋葬未成年兒童的方式,這麼多甕棺葬和瓦棺葬的發現,證明當時這一帶兒童死亡率較高。
2014年8月31日,河北省文物部門日前在位於任丘青塔鄉後趙各莊村村北的西漢高郭侯國國都遺址進行第二次考古發掘時,在牆體倒坍夯土中發現了戰國時期的甕棺葬以及尚待確認年代的一條南北向古道路。
河北省黃驊市2016年5月首次在郛堤城遺址附近發現甕棺葬後,經過幾個月持續發掘,已發現甕棺葬超過110座,墓葬形制與規模均為全國罕見。考古發掘現場遍佈大大小小的墓坑,墓坑內以甕、盆等陶器為葬具,2件或3件扣合在一起成為一具棺葬。來自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黃驊市博物館的考古人員已發掘兒童甕棺葬107座,成人甕棺葬6座。郛堤城遺址位於黃驊市城區西北部,在史書記載及相關研究中,多被當做戰漢時期軍事防禦城池。當地歷史學者認為,甕棺葬墓地實際上是郛堤城的一部分,大規模兒童墓葬的發現反映了當時城池的繁榮,同時也對此前古城是單純軍事城池的説法提出了質疑。

甕棺葬安徽

2003年11月18日,考古工作者在蒙城縣尉遲寺史前遺址大汶口文化層發現一座最早期的兒童甕棺葬。
這座兒童甕棺葬在探方的西北部被發現,從已經暴露的墓葬和地層看,它埋設在大汶口紅燒土房址的上面,直接打破了紅燒土居住面和最早的建築面。專家介紹,這個墓葬在房子的建築之上,它是埋葬最早的一批墓葬,也是整個尉遲寺史前遺址中最早期的墓葬之一。
專家還對埋葬的用具進行了分析,專家認為,這是一個並不完整的大口尊,墓葬的底下用其他的陶器作下半部的葬具,把孩子裝進去以後,上邊又蓋一件東西,屬於兩類器物組合成的葬具。這種葬具規格雖不高,但也不屬於貧窮家庭的孩子,很可能是一個一般家庭孩子的墓葬。

甕棺葬山東

山東廣饒縣看守所在建豬圈挖地基時發現了一組陶器,在保護現場的同時向東營市歷史博物館報告這一情況,博物館王建國副館長立即帶領考古部的二名同志前往調查。經清理發掘這是一處西漢時期的甕棺墓葬,距地面1.3米,墓底經過夯實。甕棺葬呈東西走向,全長0.67米,由三件漢代陶器物組成:一件夾砂紅陶圜底罐與兩件灰陶盆扣接組合而成,由於時間久遠罐內嬰兒屍體已被腐爛。經專家鑑定這是一個不足週歲嬰兒的甕棺葬。

甕棺葬河南

河南魯山縣邱公城仰韶文化遺址中曾發現五座成人甕棺葬。器蓋呈半球形,口沿外壁安有五個倒勾狀的“泥鈕”,上下對稱,可能是將死者骨骼裝入後,上面扣上蓋子,外面再用繩索勾住“泥鈕”捆縛在一起。簡報中説:這五座甕棺葬“出土時集中地堆葬在一起,……其中墓10的死者臼齒磨耗甚烈,似為老年人的骨骼”。
河南省博物館曾陳列過幾件高大的瓶狀陶器,尖底,口沿的外壁一般都有一圈倒鈎狀的“泥鈕”,有的呈束根狀,有些器物的底部還穿有一個小孔,其口部的接合處,都附有突出的“泥鈕”,甚至有的口沿還製成明顯的“子母口”狀,這些很別緻的器物,可能特製的一種葬具。

甕棺葬四川

四川綿陽三台縣日前發現一處類似甕棺葬的清代墓葬——王母李氏墓,該墓位於三台西路樂安鎮福利村。北靠五差梁,東西兩側為綿延約1公里的長樑子。上世紀末修建三(台)中(江)公路時導致該墓葬完全破壞,現僅存石質葬具及墓碑。空心石質葬具由上下兩部分組成,棺體直口平唇鼓腹呈橢圓,通高0.98米,內深0.77,腹徑1米,底徑0.62米。口部分內外兩層,外凹內凸,外徑0.85,內徑0.67,內外壁有鑿線紋飾。棺蓋為青沙石質,分內外兩層,外凸內凹,外徑0.81米,內徑0.68米,蓋厚0.18米;內層橫書“壬山丙向”並直書陰刻墓誌,墓誌已漫漶不清,依稀可辯“清故顯”三字。據其後人介紹,該葬具內原置瓦罐,罐內為先葬於外省後遷入川內的
四川省三台縣發現的甕棺葬 四川省三台縣發現的甕棺葬
王氏殘骸。王氏後人已將該墓遷至70米外山坡上,並復立墓碑,棺蓋鑲嵌於冢正面,碑為長方體桃首碑,通高1.2、寬0.7、厚0.23米。碑體正面書刻:王母李老太君之墓,清道光十五年;背面直書陰刻子孫名諱。
據資料記載,甕棺葬多見於漢代,常用來埋葬幼兒和少年,且多為陶製,但此次發現的墓葬卻為清代成人墓葬,材質也有差異,且保存較完整。該處墓葬的發現為研究該區域內清中期的社會發展喪葬習俗提供了新的材料。

甕棺葬重慶

2015年2月,重慶三峽庫區豐都赤溪遺址羣近日進行了考古發掘工作,發現了峽江地區比較罕見的唐代墓葬。
文化遺存主要分為漢至六朝、唐、宋三個時期。其中,唐代遺存為墓葬,共計6座,分為土坑墓和甕棺葬兩種,隨葬品有瓷雙唇罐四系罐、硯台、開元通寶等。甕棺墓葬葬具用大口小底的瓷四系甕。
考古專家指出,以往峽江地區發現的唐墓較少,赤溪遺址集中出現的一批唐墓是本次發掘的重要突破,為研究唐墓的類型、特點和物質文化面貌提供了全新的材料,具有重要的考古價值。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