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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彰

(明初官吏)

鎖定
王彰:(1366~1427年),字文昭,鄭州管城人。世業詩書,博學多才,洪武二十年(1387年)中舉人,補國子生。次年任吏部給事中,累遷山西左參政。永樂五年(1407年)召為禮部侍郎,改户部侍郎。永樂十九年(1421年),彰與給事中王勵巡撫河南。宣德二年(1427年)四月卒於官。任內為民請命,彈劾贓吏甚眾。《明史》稱其“嚴介自持,請託皆絕,然用法過刻。” [3] 
王彰為官清正嚴明,但是執法過於嚴厲,有“公而不恕”之稱。王彰和葉春是明朝唯二能在家鄉擔任巡撫要職的官員。
文昭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河南鄭州
逝世日期
1427年
主要成就
為官清正嚴明
最高官職
右都御史
本    名
王彰

王彰人物生平

洪武二十年(1387年),王彰考中舉人。次年,補為國子生。他出使山東平價收購糧食,有了廉潔能幹的名聲,因此被升為吏科源士。一年後,改為吏部給事中,歷任吏部都給事中刑部員外郎,執法嚴明。不久,補任山西參政
永樂五年(1407年),王彰被召回,任禮部侍郎。父親去世,守孝期滿後,他改任户部侍郎。陝西發生嚴重瘟疫,他奉命出使祭祀西嶽。陝州新安百姓賣子女交納賦税,王彰上奏免除當地賦税,並贖回所賣的子女。改任右副都御史
陝西僉事馬英刺激肅州番人為亂,殺死御史和都指揮。王彰彈劾馬英,處以極刑。他又彈劾御史陳孟旭受賄枉法、文獻盜取銀税、金吾指揮李嚴逐出母親而不贍養,三人都被判死刑。他所彈劾的其他人還很多。
永樂十一年(1413年),隨從明成祖北巡。王彰有已八十餘歲的老母,明成祖命他回去探視,並賜給他的母親冠服和金幣,對他説:“君子居官不忘親,居家不忘君。凡所經過的地方,百姓是否安居,官吏是賢或不肖,都要報告上來。”王彰回來後,所奏的事很合皇上心意。不久,他升為右都御史
永樂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派廷臣二十六人巡撫天下,王彰和給事中王勵前往河南。終明一代,大臣可以巡撫本人鄉土的,只有王彰和葉春。河南發生水災,百姓多流亡,當地長官不進行撫卹。王彰上奏廢黜了一百餘名貪婪刻薄的官員,停罷不緊迫的征斂等十多件事,招回流民,發放倉米賑濟,使許多人活了下來。王彰先後平定嵯峨山的強盜張大和和作亂的妖尼宋繼善。回朝後,皇上命他督運糧餉北征。
明仁宗即位後,進資政大夫推恩封贈三代。黃河漫進開封城,命王彰與都指揮李信前往賑濟和撫卹。
宣德元年(1426年)五月,命王彰從良鄉南京巡撫軍民。不久因他所提的都是平常之事,明宣宗頒敕令嚴厲責備他,令他詳盡地論述當地的利病上報。明宣宗又對侍臣説:“兩京相距數千裏,通過驛路往來的使者頻繁,有時遇到水旱之災,朝廷使者回來或且御史出去巡歷,都不告訴朝廷,所以這才派王彰前往巡視。現在他所上奏的多是細小的事情。大臣如此,朕還指望誰?諸位愛卿都應該理解朕的心意,君臣同體,不要有所疑慮。”不久把王彰召回,命他與都督山雲巡視山海關居庸關各個關隘。過了兩個月他回來了,上奏有的將士擅自離開崗位,明宣宗命將他們逮捕治罪。明宣宗於是命兵部每隔三個月就派御史、給事中前去檢查。
宣德二年(1427年)四月,王彰在任上生病去世,明宣宗賜棺,命兵部提供舟車歸葬。 [1-2] 

王彰軼事典故

王彰非常孝順,因父親早逝,對母親非常孝順。在京師時,將所得的四方珍味,必遣人馳獻母親,然後才敢品嚐。王彰將俸祿分其族人,嚴於家訓,子弟有違禮者必痛責之。 [2] 

王彰歷史評價

明史》:彰嚴介自持,請託皆絕,然用法過刻。其母屢以為言,不能改。時劉觀左都御史。人謂“彰公而不恕,觀私而不刻”雲。 [1] 
王鏊:鄭州公為人恂恂謙恭莊重,至於臨法,雖親故不貸。 [2] 

王彰史籍記載

明史·卷一百六十·列傳第四十八》 [1] 
國朝獻徵錄·右都御史王公彰傳(朱睦㮮)》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