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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觀

(明朝左都御史)

鎖定
劉觀,直隸保定府雄縣(今屬河北)人,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進士,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加太子太保,後因貪腐而被問罪,最終客死遼東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直隸保定府雄縣
主要成就
貪污腐化
最高官職
左都御史
本    名
劉觀

劉觀人物生平

劉觀初入官場

洪武十八年(1385年)考中進士,授官太谷縣丞,有治理的才能,因受到推薦,升任監察御史
洪武三十年(1397年),升任代理左僉都御史。後因事獲罪被捕入獄,不久獲釋。
建文二年(1400年),出任嘉興知府,尊禮賢士,修舉學政,興利去害,郡中肅然。因父親去世,守喪去職。
永樂元年(1403年),起復,升任雲南按察使,尚未赴任而行,又拜官户部右侍郎
永樂二年(1404年),調任左副都御史。當時左都御史陳瑛為人兇暴狠毒,右都御史吳中為人寬和,劉觀應付二人之間務求全都滿意。
永樂四年(1406年),北京營造宮殿,劉觀奉命浙江督辦採木,不久還京。
永樂五年(1407年)冬天,明成祖因山西發生旱災,命劉觀火速前往,遣散了採木的軍士和民夫。

劉觀步步升遷

永樂六年(1408年),禮部尚書鄭賜病逝,於是升任禮部尚書。同年十二月,又因典章故實非其所熟悉,與刑部尚書呂震互換官職。劉觀曾因有過失而遭到監國皇太子譴責。明成祖在北京聽到這情況,按照大臣有小的過失,不應當就給予折辱的原則,特地賜書詔諭皇太子。
永樂七年(1409年),跟隨明成祖北巡。
永樂八年(1410年),都督僉事費瓛率師征討涼州衞叛亂的羌族,命劉觀參贊軍事。
永樂九年(1411年),回師後因有過失之事,劉觀又被貶為刑部的吏員
永樂十三年(1415年),他官復原職,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理院事。
永樂十五年(1417年)他奉命督辦通浚漕河,後回院管事。
永樂十九年(1421年),遷都北京,受命巡撫陝西,考察官吏,安撫軍民。還院後,左都御史陳瑛以苛刻罷官,劉觀掌院事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明仁宗即位後,劉觀兼任太子賓客,隨即又加太子太保銜,給兩份俸祿。當時大理寺少卿弋謙多次上書言事,明仁宗對弋謙繁瑣言事感到厭煩。禮部尚書呂震、大理寺卿虞謙刑部侍郎吳廷用按照明仁宗心思彈劾弋謙“賣直沽名”,劉觀又讓十四道監察御史上疏彈劾弋謙所言為誣妄之詞,他因此被輿論所鄙視。

劉觀奢侈腐化

宣德初年,沒有禁用官妓的規定,官員們宴會聚樂,均以奢侈相尚,歌妓滿於宴席之上。劉觀私下接受賄賂,那些御史們也都貪污放縱,無所顧忌。
宣德三年(1428年)六月,罷朝後,明宣宗將大學士楊士奇楊榮召到文華門,對他們説道:“祖宗那時,朝臣們都謹慎自守,近來卻貪濁成風,這是什麼原因呢?”楊士奇回答道:“永樂末年已經有這種情況了,如今更為嚴重。”楊榮説道:“永樂時,沒有超過方賓的。”明宣宗問道:“今天誰是最嚴重的?”楊榮回答説:“劉觀。”宣宗又問:“誰可以代替劉觀的職務?”楊士奇、楊榮推薦了通政使顧佐。明宣宗於是將劉觀外派去巡視河道,任用顧佐為右都御史。御史張循理等人趁此機會紛紛上奏章彈劾劉觀,並且涉及到劉觀之子劉輻許多貪贓枉法之事。明宣宗大怒,下令逮捕劉觀父子,拿出彈劾他們的奏章給他們看。劉觀上疏為自己辯解。明宣宗更加惱怒,又出示廷臣們先後送上的密奏,其中有枉法受賄賂達千金的情況。劉觀這才認罪,於是將他下到錦衣衞獄中。

劉觀客死遼東

宣德四年(1429年),要將劉觀處以重刑時,楊士奇、楊榮請求免其一死,明宣宗將劉輻流放到遼東戍守邊疆,而命劉觀跟隨前往。最終,劉觀客死遼東。
宣德七年(1432年),大學士楊士奇請複查劉觀父子案,明宣宗説:“可是,如果當時不罷免劉觀,風紀能得到整肅嗎?” [1] 

劉觀家庭成員

子:劉輻 [1] 

劉觀史料記載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傳第三十九》 [1] 
國朝獻徵錄·都御史劉觀傳(雷禮)》 [2] 

劉觀人物評價

明史》:郭資、呂震之徒,有幹濟才,而操行無取。李至剛之險,吳中、劉觀之墨,又不足道矣。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