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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議

鎖定
濮議,是宋英宗時代對生父尊禮濮安懿王趙允讓的討論,引起了一系列政治事件宋仁宗無嗣,死後以濮安懿王趙允讓之子趙曙繼位,是為宋英宗。即位次年(治平二年),詔議崇奉生父濮王典禮。侍御史呂誨範純仁呂大防司馬光賈黯等力主稱仁宗為皇考,濮王為皇伯,而中書韓琦歐陽修等則主張稱濮王為皇考。英宗因立濮王園陵,貶呂誨、呂大防、範純仁三人出外。舊史稱之為“濮議”。後亦借指朝中的爭議。
中文名
濮議
釋    義
朝中的爭議
有關人物
宋英宗、司馬光韓琦

濮議名分問題

宋英宗 宋英宗
英宗親政僅半個月,宰相韓琦等人就向英宗提議請求有關部門討論英宗生父的名分問題。當時仁宗逝世已有14個月,英宗批示,等過了仁宗大祥再議,也就是待到滿24個月再説,這顯然是英宗為了減少追封的阻力而做出的姿態。治平二年四月九日,韓琦等再次提出這一議題,於是,英宗出詔將議案送至太常禮院,交兩制以上官員討論。由此引發了一場持續18個月的論戰,這就是北宋史上有名的“濮議”。

濮議百官反對

歐陽修 歐陽修
結果,以王珪為首的兩制認為,濮王於仁宗為兄,英宗應稱其為皇伯,而以韓琦、歐陽修為首的宰執們則認為,英宗應稱其為皇考,他們還請求英宗將兩種方案,都提交百官討論。英宗和宰執們原以為,大臣中一定會有人迎合他們的意圖,誰知情況恰恰相反,百官對此反應極其強烈,大多贊同兩制官員的提案。一時間,議論紛紛。就在這時,太后聞訊,親自起草了詔書,嚴厲指責韓琦等人,認為不當稱濮王為皇考。英宗預感到形勢的發展於己不利,不得不決定暫緩討論此事,等太后回心轉意再説。

濮議太后下詔

這樣,經過長時間的爭論,英宗和韓琦等人逐漸意識到,要想取得這場論戰的勝利,曹太后(慈聖光獻皇后)的態度是關鍵,只有爭取太后改變態度,釜底抽薪,才能給兩制和百官以致命一擊。治平三年,中書大臣共同議事於垂拱殿,當時韓琦正在家中祭祀,英宗特意將其召來商議,當時即議定濮王稱皇考,由歐陽修親筆寫了兩份詔書,交給了皇上一份。到中午時分,太后派了一名宦官,將一份封好的文書送至中書,韓琦、歐陽修等人打開文書,相視而笑。這份文書正是歐陽修起草的詔書,不過是多了太后的簽押。曹太后一直與養子英宗不和,這一次竟不顧朝廷禮儀和羣臣的反對,尊英宗的生父為皇考,確實令人費解。於是,便有了諸多傳言。有人説,這一關鍵性的詔書乃是曹太后前 日酒後誤籤,次日,太后酒醒,方知詔書內容,但後悔已經晚了。另一傳説則稱,太后手詔的出台,是大臣韓琦、歐陽修等人交結太后身邊的宦官,最終説服了太后。但無論如何,白紙黑字,太后是不能抵賴的。

濮議事件結果

曹太后 曹太后
不管曹太后的詔書是否出於情願,卻正合英宗的心意,英宗便立刻下詔停止討論。同時又將宰執們召來,商量如何平息百官的情緒,以穩定時局。韓琦對英宗只説了一句“臣等是奸是邪,陛下自然知道”,便垂手不言。歐陽修更是非常明確地對英宗道出了自己的觀點,御史既然認為其與臣等難以並立,陛下若認為臣等有罪,即當留御史;若以為臣等無罪,則取聖旨。英宗猶豫再三,最後還是同意了歐陽修等人的意見,將呂誨等三名御史貶出京師。英宗明白這三個人無過受罰,心中也很過意不去,特地對左右人道:“不宜責之太重。”同時宣佈,濮安懿王稱親,以塋為園,即園立廟。英宗的這項決定,遭到了朝臣的堅決抵制,包括司馬光在內的台諫官員全部自請同貶,甚至英宗在濮邸時的幕僚王獵、蔡抗均反對稱親之舉,這是英宗萬萬沒想到的。在嚴厲處分呂誨等人的同時,英宗又不得不拉攏反對派主要人物王珪,許以執政職位,可以説是軟硬兼施。為了生父死後的名分,英宗絞盡腦汁,用了各種手段,耗費了18個月的光陰,才最終達到目標,英宗篤孝的品行就以這種奇特的方式體現出來。其實,“濮議”並非單純的禮法之爭司馬光等臣僚堅持濮王只能稱皇伯,是希望英宗能以此收拾天下人心,維護統治集團內部的團結。而韓琦、歐陽修等掌握實權的宰執們考慮的問題則更現實,深知仁宗已死,太后已無能為力,他們要一心一意地擁戴英宗,因為畢竟英宗是皇權的現實代表。
曹太后或是被説服,或是迫於無奈,同意英宗對本生父母稱“親”,趙允讓稱“皇”(非“皇帝”),三位夫人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英宗生母)並稱為“後”(非“皇后”),然而英宗在位僅四年就駕崩,未及給父母上諡號,此事也不了了之,趙允讓的諡號仍為“王”。元豐三年(1080年),宋神宗下詔,濮安懿王趙允讓的三位妻妾可並稱“王夫人”。 [1-2] 
參考資料
  • 1.    宋史·列傳第四·宗室二:既而內出皇太后手詔曰 :“吾聞羣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見施行。吾載閲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濮安懿王、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濮安懿王稱皇,王氏、韓氏、任氏並稱後。”……翌日,誨等以所論列彈奏不見聽用,繳納御史敕告,家居待罪。 誨等所列,大抵以為前詔稱“權罷集議”,後詔又稱“且欲以塋為園”,即追崇之意未已。 英宗命閤門以告還之。 誨等力辭台職。 誨等既出,而濮議亦寢。 至神宗元豐二年,詔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可並稱王夫人云。
  • 2.    宋史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