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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清簡

鎖定
潘清簡越南語:Phan Thanh Giản,1796年—1867年),越南阮朝時期的政治家、外交官、學者。靖伯,又淡如梁溪,又梅川。他是越南華裔(明鄉人),祖籍中國福建省漳州府海澄縣,亦是越南史書《欽定越史通鑑綱目》的編纂者之一。潘清簡在1826年科舉及第,成為南圻首位進士,此後歷仕明命紹治嗣德三朝,官至協辦大學士
潘清簡曾奉使南洋,還曾作為如清使出使中國法越戰爭後,潘清簡受命與法國談判,於1862年簽訂《壬戌和約》(第一次西貢條約),1863年又出使法國,試圖收回被割佔的南圻三省。回國後繼續負責法越交涉,並經略南圻,最後在1867年法軍吞併南圻全境後自殺殉國。 [1] 
中文名
潘清簡
外文名
Phan Thanh Giản
別    名
靖伯
淡如,梁溪
梅川
國    籍
越南
民    族
華人明鄉人
出生日期
1796年11月11日
逝世日期
1867年8月4日
畢業院校
永隆省學
職    業
大臣、學者、外交官
主要成就
編修《欽定越史通鑑綱目
對法交涉,簽訂《壬戌和約》(第一次西貢條約
出生地
越南永隆省定遠永平縣
信    仰
儒教
代表作品
《梁溪詩草》
《梁溪文草》
《藥夫詩集》
《使清詩集》等

潘清簡人物生平

潘清簡早年生涯

潘清簡 潘清簡
潘清簡於1796年11月11日(陰曆十月十二日)出生在越南南部永隆省定遠府永平縣(今屬檳椥省,一説出生於邊和省)的一個村莊裏,擁有中越混血血統。他的五世祖潘文真來自中國福建漳州府海澄縣(今福建龍海縣),明朝滅亡後因“義不臣清”而流亡越南,於1659年(後黎神宗永壽二年)定居於越南中部的平定省歸仁蓬山縣,成為明鄉人的一員。歷高祖文辨、曾祖文螢,至其祖父潘清熠時,在當地娶越族女子黃氏學為妻,並生子潘文彥。而潘清簡的母親林氏筆也同時具有中越混血血統。潘文彥因避西山起義,遷居於永隆省,並在那裏生下了潘清簡。 [2]  [3] 
潘清簡“家本寒素” [4]  ,但自幼勤奮好學,“少有文名”。 [2]  既非士大夫也非豪門出身的他,通過科舉考試改變了命運。1825年(明命六年),潘清簡中舉人,翌年進士及第。當時南圻開發較晚,因此文化水平普遍落後,而潘清簡中進士“為南圻唱” [2]  ,即首開南圻士子科舉及第之先河。正好當時明命帝標榜“今天下一家,南北皆朕赤子,是以南賢用南,北賢用北,非有所偏也” [5]  的用人政策,所以作為首位南圻進士的潘清簡獲得重用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潘清簡仕途經歷

潘清簡塑像 潘清簡塑像
潘清簡登科以後即除授翰林院編修一職,此後他歷仕明命紹治嗣德三朝達四十餘年。早年他主要在地方上歷練,他自己曾感慨道:“一行作吏,登山涉海,東西趨命,靡有止期”。 [4]  1831年(明命十二年),潘清簡在出任廣南協鎮時,鎮壓旃檀源“惡蠻”(赫蒙族)“敗績,坐革效”。 [6]  當年十一月,他與另外兩名因事被貶的官員何宗權和鄧文啓一道奉命出使南洋新加坡(新加波)、雅加達(江流波)等地為明命帝採購“異物”,從而與“紅毛”(英國人)為代表的西洋人有了初步接觸。 [7]  歸國後,潘清簡被起用為內閣行走,1832—1833年充鴻臚寺卿銜,以如清甲副使的身份出使中國,朝拜清朝道光皇帝 [8]  潘清簡被選為如清使説明了明命帝對他文學和外交才能的信任與肯定。潘清簡在明命末年又擢升為户部右侍郎、兵部右侍郎等職,紹治年間歷任兵部右參知、禮部尚書(署理)、刑部尚書,並充任機密院大臣,開始躋身中樞。嗣德年間不僅長期充任機密院大臣,還升為協辦大學士,並任吏部兵部禮部户部尚書等要職,成為阮朝朝廷的股肱之臣。 [3] 
潘清簡能在官場上飛黃騰達,除了他出身南圻而得到的某種特殊照顧以外,更重要的是他為官有道。嗣德帝曾稱讚他“學行純正,操節端良,處己恭勤,持心廉潔”。 [9]  他還正直敢言,曾在1836年以不利於農事為由力諫明命帝放棄南巡,一度貶為六品屬員 [10]  ,1839年平定總督王有光為整飭風化,奏請禁演雷峯塔劇,觸怒了明命帝,欲將其“置之重罪”,滿堂朝臣附和,唯獨潘清簡力排眾議為之辯護。 [11]  而且潘清簡還勇於負責,對君王忠心耿耿,其身上具有典型的儒家士大夫精神,這為他的殉節埋下伏筆。此外,潘清簡在1852年(嗣德五年)外放南圻經略副使領嘉定巡撫之際,在當地“屯田立邑”,將南部邊疆整頓得井井有條。 [12]  翌年回京覆命後,嗣德帝欽賜“廉平勤幹”四字大金磬一面,以示表彰。 [13]  可見潘清簡不但是一個合格的儒教官僚,更具有較強的能力。因而他深受阮朝皇帝的信任,這也是後來嗣德帝賦予其處理越法交涉專對之任的原因所在。

潘清簡壬戌簽約

潘清簡在《壬戌和約》上的簽名 潘清簡在《壬戌和約》上的簽名
1858年,法國(越南史料中寫為富浪沙)以越南迫害天主教為由,與西班牙(越南史料中寫作衣坡儒)組成聯軍,侵略越南。法西聯軍在炮擊廣南沱灢(今越南峴港)以後,又轉而進攻南圻,打敗越軍,佔領了南圻東部沿的嘉定邊和、定祥三省及永隆省城。在法越戰爭期間,潘清簡屬於阮朝朝廷的固守議和派。他主張“戰不如和,然必要固守而後和之”,“洋人此來,原為立鋪通商,今自請和,其情較為迫切,惟多佔便宜,我不應輕許。況在沱灢則用意固執,在嘉定則託辭恭順,事多齟齬,和局未必能成,請申飭沿海關要等處加心修築,亦先事之預防也” [14]  ,可見潘清簡併非一味主和的投降主義者,1860年,阮知方南下嘉定前線,他和阮伯儀被阮知方推薦鎮守廣南省,期間曾斬殺臨陣脱逃的率隊胡文多等三人以示眾。 [15]  1862年,南圻大半淪陷,北圻發生叛亂,嗣德帝在重臣張登桂的建議下,決定與法國、西班牙議和,時任禮部尚書機密院大臣的潘清簡主動請行,遂被任命為“議和全權正大臣”,與副大臣林維浹於1862年5月22日(嗣德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啓程前赴嘉定。此後潘清簡直到死去,越法交涉基本上是他負責的。他與法國海軍少將鋪那(Louis Adolphe Bonard)議約十二款,並在同年6月5日簽字,是為越南歷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壬戌和約》(第一次西貢條約)。該條約規定越南割讓南圻東部三省(嘉定邊和、定祥)及崑崙島給法國,並向法國西班牙賠款400萬銀元,還有開放通商口岸天主教傳教自由、最惠國待遇等條款。 [16] 
本來,阮朝朝廷已經在派使議和之前詳細擬定了對策並作出了偏樂觀的預期,嗣德帝也在潘清簡陛辭之際提出了“土地決不可許,邪教天主教)決不可公行” [17]  的底限,但《壬戌和約》的結果無疑使阮朝的願望落空了。於是在潘清簡、林維浹二人回到首都順化以後,嗣德帝痛斥他們“非特本朝罪人,千萬古罪人也!” [18]  同時,嗣德帝任命潘清簡為永隆總督,讓他戴罪立功,繼續與法國交涉收復失地。 [18]  但潘清簡再費唇舌也無濟於事,換約手續也在次年春在順化完成。潘清簡經此締約,在朝廷威望大減,並且遭到越南朝野上下的唾罵。史載締約之後“異論藉藉,以為事由全權大臣,非出於上意,良莠又相激,胥動浮言”,導致宗室阮福洪槢等人謀反,企圖殺死潘清簡等主和派。 [19]  南圻的義兵也高舉着“潘林賣國,朝廷棄民”八字的旗幟。 [20]  可以看出此時的潘清簡已成為眾矢之的了。

潘清簡奉使法國

嗣德帝仍不善罷甘休,他決定派人直接去法國討還被割讓的南圻三省,而這項艱鉅的任務再度落在潘清簡身上。1863年(嗣德十五年),嗣德帝任命潘清簡為“如西正使”,率副使範富庶、陪使魏克憻及隨員63人,於7月4日自嘉定啓程,潘清簡陛辭之際,嗣德帝質問潘清簡“卿前專棄三省,果權其輕重而為之,抑有別意?”潘清簡回答:“熟觀辰(時)勢,不得不然。臣今奉使,成與不成,由彼兩國,臣惟竭心力耳。”嗣德帝接着痛哭流涕地對羣臣説:“此土地,此人民,先朝聚闢之所貽。今宜同心濟事,毋遺我羞,毋為我憂!” [21]  他又賜詩給潘清簡等人,內容是:“古人肩重任,利鈍詎先必?惟以誠悃孚,鬼神自可質。暴虎猶渡河,狂鱷亦徙室。矧夫彼有知,何患乎強拂?嘉名人所好,至理人所屈。善言人所服,義氣人所怵。鑽石終不移,溪壑焉能溢?安危在此舉,肯惜經綸術?無言已默會,年來久親密。” [22] 
潘清簡使法
潘清簡使法(4張)
9月13日,潘清簡使團抵達法國首都巴黎法國鳴禮炮十七響以示歡迎。這是阮朝開國後首次派使團前往歐洲,也是鎖國的越南融入世界的第一步,富有重大的歷史意義;法國亦也頗為重視,其外長呂義(Edouard Drouyn de Lhuys)在官邸設宴招待潘清簡一行,出席的還有俄國、奧地利土耳其西班牙荷蘭巴西墨西哥瑞典等國使節,隨後11月15日法國皇帝拿破崙三世皇后太子杜伊勒裏宮以很高的規格接見了潘清簡使團。 [23]  儘管如此,潘清簡此次的壓力更甚於1862年議定《壬戌和約》之時,他也想方設法、竭盡全力地從法國人的口中掏出越南的土地,不僅與法國各方積極接洽,還與各國使節聯絡,並在會見拿破崙三世時遞交了懇請歸還越南土地的國書 [24]  恰在此時,法國海軍中校何巴理(G·Aubaret)主張把交趾支那交還越南,但要保留保護權,並佔領西貢堤岸頭頓同奈河一帶。法國政府接受了何巴理的建議,但增加佔領美荻一項。法國政府決定委派何巴理中校為曼谷領事,全權負責與越南談判新約事宜。 [25]  而後法國交給潘清簡包括增加八處殖民點、派使駐京、擴大通商權利、贖金1300萬餘元等條件在內的21條新約草案。 [26]  雖然有屈辱的附加條件,但潘清簡總算勉強完成了收復失地的使命,隨後他們參觀了法國的工廠、學校,並與奧地利土耳其駐法使節展開交流,接着率領使團訪問西班牙,並在1864年2月返回越南。 [27] 
1864年5月,何巴理攜帶新約來到順化,正式向阮朝政府通報了法國歸還南圻三省的消息。顢頇的嗣德君臣誤以為法國並不想獲得土地,將法國此舉視為軟弱,遂採取了元老張登桂所建議的“依我所定,堅持勿為所動” [28]  的方針,拒絕新約,幻想無條件收回南圻三省並削減賠款。事實上,法國此舉不過是由於在南圻立足未穩且不願招來過多國際干涉所致,還有許多殖民派人士堅決反對將南圻三省歸還越南。阮朝政府不自量力,遂失去了這唯一的收復失地的可能,而潘清簡的外交成果也付諸東流,與他一起出使的範富庶亦嘆息“千載機來卻遺恨”。 [29] 法國談判新約的任務仍由與法國打過交道的潘清簡負責。潘清簡深知談判無異於與虎謀皮,遂請求將這一任務讓給張登桂,被嗣德帝駁回。 [30]  潘清簡與何巴理的談判自然不可能讓嗣德帝如願以償,法方拒絕更改事關歸還條件的重要條款,“餘各款間亦改潤一二而已”。 [31]  一直拖到1864年7月14日,潘清簡才草簽新約。但嗣德君臣堅持認為“不如且守舊約十二款,其贖還三省姑俟後圖”而拒絕接受,並歸咎於潘清簡的談判不力。 [32]  同時法國的海軍大臣德·夏斯盧·羅巴(de Chasseloup-Laubat)反對歸還這些土地,甚至以辭職相威脅,最終拿破崙三世於1864年6月取消了新約,並打算進一步在越南擴張。 [33] 

潘清簡走向末路

法國沒有批准草簽的新約,並在1864年11月以海軍准將嘉稜移衣(de la Grandiere)為印度支那總督,前往越南執行《西貢條約》的割地規定。1865年2月,嘉稜移衣來到越南,正式告知阮朝朝廷將割取南圻三省,嗣德帝無可奈何,只得拱手將阮朝的“龍興之地”讓給法國。法國人在獲得嘉定等南圻東部三省以後得寸進尺,又覬覦南圻西部的三省——永隆、安江、河仙,找各種理由挑釁,試圖吞併南圻全境。嗣德帝見南圻西部三省危在旦夕,乃派“西素信服”的潘清簡為永隆三省經略大臣,試圖阻止法國人吞併這三省。 [34]  由此潘清簡第四次與法國交涉,也是走向了人生的末路。
潘清簡墓 潘清簡墓
嗣德帝一廂情願地認為“富(法)人信重之(指潘清簡),料必能委曲投機,一言賢於十萬師……務使聽從,得贖回為上。何省富人乞居商,亦聽”。 [35]  然而,1863年法國已將柬埔寨變為保護國南圻東部三省已割給法國,因此南圻西部三省處於夾在兩者間的尷尬位置,法國人也是志在必得。他們以許多借口如永隆等三省地勢懸隔、南圻民眾抗拒法國等脅迫讓阮朝交出南圻西部三省,嗣德帝除了讓潘清簡加強對三省的管理來化解法國人的藉口之外別無他法。隨着形勢的不斷惡化,嗣德帝也對潘清簡越來越不滿,他不僅多次拒絕潘清簡提出的致仕請求,還指責潘清簡“凡事不見籌奏,探報又不盡,施為亦無聞”,然後訓誡道:“朕日日望卿收此三省報朕,則卿縱不幸長往,亦可瞑目,朕亦安心。不然,萬世與卿同罪,無有贖辰。魂魄不散,亦為鬼雄以圖報。方快説到心疼,無可復下筆,千萬裏如對卿言,卿猶不信自諉邪?嗣有見聞籌劃,悉入告,勿復如前!” [36]  可見嗣德帝對潘清簡的信任和耐心已喪失殆盡,而潘清簡也在法國殖民者和順化朝廷之間弄得兩面不是人,他當時的痛苦也就可想可知了。
1867年6月,在盧森堡危機結束後,法國終於採取軍事行動,入侵永隆等三省,潘清簡自知大勢已去,沒有組織抵抗,只是勸喻法軍入城“勿驚擾人民與倉庫,現貯錢糧仍由我炤(照)管”。 [37]  法國人答應了他的要求,於6月20日取永隆,21日取安江、24日取河仙南圻全境被法軍順利佔領以後,嗣德帝致函法軍統帥嘉稜移衣,請求護送三省大臣回順化。潘清簡沒有回去,他只是將三省錢糧和自己的朝服、印綬,並遺疏一封,納交順化朝廷。他的遺疏中寫道:
“茲辰遭艱否,兇醜起於郊甸,氛祲薄於邊圉。南圻疆事一至於此,駸駸乎有不可遏之勢。臣義當死,不敢苟活,以貽君父之羞。皇上博達古今,深究治亂。中外親賢,同心協贊,恪謹天警,撫卹人窮。慮始圖終,更弦易轍,勢力猶有可為。臨絕梗塞,不知所云,但雪涕瞻戀,不勝願望而已。” [38] 
潘清簡本人則在永隆絕食十七日,最後於1867年8月4日(嗣德二十年七月五日)在朝順化方向五拜三叩首後,喝下放入大量鴉片的茶,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享年七十二歲。臨終前囑咐子孫不得為法人做事,不得學習法文

潘清簡軼事典故

潘清簡事父至孝

據記載,潘清簡的父親是個小吏,因得罪上司,被罰苦役,年僅十二歲的潘清簡毅然同父親一起服役。他的孝行在當地廣為傳頌。 [39] 

潘清簡好學嗜書

潘清簡自幼好學嗜書,從善王阮福綿審描述他“幼即志於研經,貧而安於苦學。江士清之屋,隨月以升;車武子之囊,盛螢自照。木鑽穿石,鐵杵磨針。且能學無常師,故得曉非一孔。加復圭璧其行,冰雪為懷。珠無記事,而立誦千言;玉匪益靈,而暗書四卷“。 [40]  這種好學嗜書的習慣伴隨了潘清簡的一生,據潘清簡的好友蔡佑武所回憶:“潘公平生最大的消遣便是讀書和蒐集奇書,曾有一商人饋贈禮物,潘公只接納其中筆墨史書之類,而退回其他奇珍異寶”“潘公做官之時,仍然喜好博覽羣書,常常廢寢忘食”。 [3] 

潘清簡疾呼變法

在1864年的法國之行中,潘清簡親眼目睹了法國在工業革命以後的先進性,而蒸汽機等創新事物更是令他驚訝不已。據説在回到越南之後,潘清簡向嗣德帝和同僚描述法國的富有和強大超出了語言所能描述的範圍,並提出與法同盟、開港通商、派人留學、模仿法國改革政治、教育百姓等建議,但阮朝君臣都不以為然。潘清簡曾作《自嘆》一詩,雲:“自出使洋都日起,歐洲所見頗驚異。呼籲同胞快趕及,費盡唇舌無人信!”(原詩不詳,此為轉譯) [41] 

潘清簡歷史評價

潘清簡阮朝

潘清簡是一名標準的儒家士大夫,他對君忠誠、為民請命、為官清廉、勤勞王事。而到晚年遭遇時代劇變,不幸捲入其中,四次對法交涉,均以失敗告終,最後也以身殉國。所以對於他的評價是有變化的,也是一個很有爭議的人物。在他死後,嗣德帝不但沒有褒獎他的殉節,反而在1868年下詔稱:
“原協辦大學士經略使潘清簡前既與林惟浹率定和議,將定邊祥三省輕易許人,奉使復無狀,候充經略,又坐失機,宜致隆江河三省俱失,二罪均重。雖事後辦得一死,未足蔽辜。其潘清簡着並與故林惟浹皆追奪職銜,又颳去進士碑名,永存斬候之案。誅既死,以儆將來。” [42] 
潘清簡的祠堂 潘清簡的祠堂
由此可見,嗣德君臣將丟失南圻的責任全部推卸到潘清簡身上。潘清簡的悲劇是由於法國侵略者的蠻橫強暴和阮朝統治者的昏聵懦弱的雙重因素下造成的,因此他也獲得了後世的同情。越南近代著名愛國詩人、潘清簡的同鄉阮廷炤為其賦詩曰:
世道如斯苦問由,風雲慘淡遍鰲洲。
安危六省一身責,事業三朝數行留。
蝶夢未回悲北驛,鵑聲怕聽泣南樓。
成仁取義書生志,極目蒼茫不盡秋。
1886年,同慶帝正式為其平反,恢復了潘清簡的官爵,並親撰祭文以告。 [43]  阮朝史臣評為潘清簡蓋棺定論道:“清簡為人端良,持心廉潔,居官勤慎,遇事敢言,歷事三朝,素所簡眷。及捧節南行,勢無可奈,能知罪引決,寔處人之所難。觀其遺疏,忠愛之心溢於言表,且又學富辭博……後之南中名臣,鮮能出其右者”。 [44]  潘清簡還被南圻官民供奉於各個廟宇中,也被公認為阮朝的忠臣,啓定帝、保大帝都曾敕封其為“端肅翊保中興尊神”,可見生前遭朝野譴責的潘清簡此時已逐漸獲得高度評價甚至被神聖化。

潘清簡現代

到了現代,潘清簡的評價又有變化。越南民族主義陣營普遍對潘清簡評價較高,如陳仲金認為:“當時潘清簡已經老邁,年逾七十,為官甚是清廉,但不幸適逢國家有變之時,深知自己勢不能有所作為,因把一片鐵志丹心報答國恩,以盡為人臣者之本分” [45]  ,對其給予充分的肯定。1967年潘清簡殉國百年之際,南越最有影響力的歷史雜誌《史地》季刊曾闢專號(第7、8合輯)發表一系列紀念潘清簡的文章,南越不少街道和學校也以潘清簡的名字來命名。
但是,越共方面對潘清簡的評價則偏低。北越史學界曾在1962—1963年展開了關於如何評價潘清簡的討論,結果傾向於越共學術代表人物陳輝燎的意見。 [46]  陳輝燎稱潘清簡為“投降派的代表”,並寫道:“許多人曾經認為潘清簡在絕食十七天後仍勸告子孫不要與法國合作,並服毒自殺,因而為他辯護。但是,要想準確地評價某一個人的氣節,必須考察他為人民服務,為祖國服務的目的。我們今天批判潘清簡,並不把他放在當時出面叛國的越奸之列,但必須在潘清簡身上看到,他是封建階級中企圖利用向法國殖民者妥協的方法來挽救本階級利益的投降派的一個代表人物。可是最後由於法國殖民者必須迅速地吞併越南的全部領土,不消再向封建階級‘討價還價’,因而這種妥協主張也遭到失敗,因此,潘清簡絕望而死。” [47] 
隨着越南革新開放,越南史學界開始重新審視對潘清簡的評價。在2003年召開的一次名為“關於歷史人物潘清簡的21世紀觀點”的學術研討會中有如下表述:“潘清簡是一位知識淵博、勤勉、清廉、愛國和有着偉大人格的官員。他也是南部乃至越南的一位傑出的史學家、詩人和文化學者。加諸其頭上的罪名‘賣國’或‘叛國’是苛刻沉重且毫無根據的,這既不符合他的行為和動機,也與故鄉人民從過去到現在對他不變的仰慕與尊敬之情背道而馳。”越南前總理武文傑也表示:“潘清簡的人格道德非常值得我們的下一代學習”,他還説:“我肯定潘清簡是一個愛國愛民之人,他的品格應當受到敬重。” [46] 

潘清簡中國

中國學者於在照指出:“潘清簡是越南歷史上不能不提的人物。1862年,他曾經代表阮朝政府與法國政府簽定了割讓南圻東三省的《西貢條約》。1863年,他又率團訪問法國,意欲贖回南圻三省,未果返回。1867年,法國攻打南圻西三省,他兵敗服毒自殺。潘清簡留有《涼(梁)溪詩集》和《涼(梁)溪文集》。他的詩歌反映了他廉潔和體恤百姓的品質,同時又暴露了他軟弱無能的性格。” [48] 

潘清簡個人作品

潘清簡學識淵博,是越南著名的歷史學家、優秀詩人和文學家。潘清簡的文學造詣在當時便得到很高的評價,嗣德帝認為其文“古雅” [44]  ,同慶帝則稱讚潘清簡説:“梁溪妙選,瓊苑名流。喬嶽泰山,品望三朝之碩;行雲流水,文章一代之尊”。 [43]  同僚張登桂也自嘆“文學之富,不及潘清簡”。 [49]  1853年任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機密院大臣時,潘清簡曾任國史館總裁,主持編修《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及明命紹治兩朝實錄等書,其中對《欽定越史通鑑綱目》貢獻最大,成就也最高。他的主要著作還有《梁溪詩草》、《梁溪文草》、《藥夫詩集》、《使清詩集》、《使程詩集》、《文草補遺》、《卧遊集》,以及與範富庶合著的《如西使程日記》等。

潘清簡親屬成員

潘清簡有三子:潘清簾(正確寫法為潘清蘝,號叔青)、潘清薌(號仲昇)、潘清蓀(號季湘)。其長子潘清簾歷任尚書、管領侍衞大臣等職。 [4] 

潘清簡影視形象

  • 《英雄阮忠直》(2012年越南電視劇),枚誠飾
  • 《平西大元帥》(2013年越南電視劇),竹方飾
參考資料
  • 1.    金重遠等編.《大辭海(世界歷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年:第399—400頁
  • 2.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卷二十六,潘清簡傳,第21頁。
  • 3.    陳國鑑(Trần Quốc Giám)〈潘清簡的一生(Cuộc Đời Phan Thanh Giản (1976 - 1867))〉,《史地(Sử Địa)》(南越)季刊,第7、8期合輯,1967年。
  • 4.    潘清簡《梁溪詩草》,自序。
  • 5.    《大南實錄·正編第二紀·聖祖仁皇帝紀》卷三十八,第1頁。
  • 6.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卷二十六,潘清簡傳,第22頁。
  • 7.    潘叔直.《國史遺編》: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65年:第198頁
  • 8.    《大南實錄·正編第二紀·聖祖仁皇帝紀》卷八十五,第29頁:“遣使如清,授乂安署布政使陳文忠為禮部左侍郎,充正使;承天署府丞潘清簡為鴻臚寺卿、內務府司務阮輝炤為翰林院侍讀,充甲、乙副使。”
  • 9.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五,第31頁。
  • 10.    《大南實錄·正編第二紀·聖祖仁皇帝紀》卷一百六十七,第24—25頁。
  • 11.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卷二十六,潘清簡傳,第23頁。
  • 12.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九,第4頁:“準南圻行屯田立邑法。……(副使潘清簡議以安江河仙界連蠻境,關要地頭,請於二省之永濟河一帶募民屯田,每防五十名,由二省來,為安田河田各隊,居常墾闢力田,有事分派防禦。又於沿河兩岸,亦請招民立邑,免揀兵,分平居,隨便營生,有事悉集分防,以為闢土之計。)”
  • 13.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卷二十六,潘清簡傳,第25頁。
  • 14.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二十,第32頁。
  • 15.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二十一,第10頁。
  • 16.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二十六,第22—24頁。
  • 17.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二十六,第21頁。
  • 18.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二十六,第24頁。
  • 19.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三十,第48頁。
  • 20.    陳輝燎著,範宏科、呂谷譯.《越南人民抗法八十年史》: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1973年:第61頁
  • 21.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二十八,第17頁。
  • 22.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卷二十六,潘清簡傳,第27頁。
  • 23.    德爾沃(Delvaux, A.)〈1863年的潘清簡使團(L’ambassade de Phan Thanh Gian en 1863)〉,《古順化之友雜誌(Bulletin des amis du vieux Hue)》,1926年。
  • 24.    國書內容參照《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二十八,第17—18頁。
  • 25.    龍章.《越南與中法戰爭》:台灣商務印書館,1996年:第20頁
  • 26.    張伯勤(Trương Bá Cần)〈潘清簡出使巴黎(Phan Thanh Giản đi sứ ở Paris)〉, 《史地(Sử Địa)》(南越)季刊,第7、8期合輯,1967年。
  • 27.    Georges Taboulet.La Geste Française en Indochine, Ⅱ:Adrien Maisonneuve,1956:p.488
  • 28.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卷二十二,張登桂傳下,第10頁。
  • 29.    範富庶:《寄挽原南圻經略大臣潘梁溪公》,《潘梁溪歷史集》(漢喃研究院藏,編號A.3189)。
  • 30.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二十九,第37頁。
  • 31.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二十九,第42頁。
  • 32.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二十九,第44頁。
  • 33.    奧斯卡·查普伊斯(Oscar Chapuis).《越南的末代皇帝:從嗣德到保大(The Last Emperors of Vietnam: from Tu Duc to Bao Dai)》:格林伍德出版社(Greenwood Press),2000年:第50—51頁
  • 34.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三十三,第28頁。
  • 35.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三十五,第16頁。
  • 36.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三十六,第9—10頁。
  • 37.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三十六,第31頁。
  • 38.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卷二十六,潘清簡傳,第29—30頁。
  • 39.    Eliacin Luro.Le Pays d'Annam :Ernest Leroux,1878:p.101
  • 40.    從善王綿審:《潘梁溪先生詩草序》,《梁溪詩文草》(漢喃研究院藏,編號 A.2125)。
  • 41.    Lê Thành Tường.Un patriote annamite, admirateur de la France. Essai sur la vie de Phan-Thanh-Giảng, Vice-roi de Cochinchine:Nam-ky,1938:pp.92-94
  • 42.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翼宗英皇帝紀》卷三十八,第38頁。
  • 43.    《大南實錄·正編第六紀·景宗純皇帝紀》卷五,第25—26頁。
  • 44.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卷二十六,潘清簡傳,第30頁。
  • 45.    陳仲金著,戴可來譯.《越南通史》:商務印書館,1992年:第370頁
  • 46.    阮進力:重新評價19世紀後越中歷史人物——以潘清簡(越南)和曾國藩(中國)為例(越南文)  .胡志明市國家大學社會暨人文科學大學文學和語言系
  • 47.    陳輝燎著,範宏科、呂谷譯.《越南人民抗法八十年史》: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73年 :第47頁
  • 48.    於在照.《越南文學史》:軍事誼文出版社,2001年:第146頁
  • 49.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卷二十二,張登桂傳下,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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