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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大學士
鎖定
- 中文名
- 協辦大學士
- 時 期
- 清朝
- 職 權
- 內閣大學士副職
- 品 級
- 從一品
協辦大學士歷史沿革
順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七月,清王朝參照明制,改內三院為內閣。大學士改加殿、閣頭銜,稱“中和殿大學士”、“保和殿大學士”、“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乾隆十三年去掉中和殿,增入體仁閣,成為三殿三閣)。
大學士為內閣長官,遇有大學士在內廷行走或奉差外出者,另派人協辦閣務。雍正元年至五年間(公元1723—1727)有署大學士,二年有協理大學士,六年(公元1728年)又特授禮部尚書陳元龍、左都御史尹泰額外大學士,十年至十三年(公元1732—1735年)復置協理大學士。皆非常設,無定額。到乾隆四年(1739年)方有協辦大學士,以後並改為常設,十三年額定為滿、漢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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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大學士職權簡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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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史稿·卷一百一十四·志八十九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