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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繼婚

鎖定
收繼婚制又稱為轉房婚、西方又稱為利未婚。一種是指女性在丈夫死後嫁給其兄弟的行為、習俗或法律,廣義的轉房婚也包括改嫁給夫家其他男性,例如亡夫的叔、伯、兒子(女方的親生子除外)、侄、甥等的情況稱為夫兄弟婚;也包括男子續娶姐妹的婚俗妻姊妹婚
中文名
收繼婚
外文名
levir(拉丁語)
記載來源
史記.匈奴列傳

收繼婚含義

舊時婚俗的一種。多數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為己妻,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個別亦有子收庶母(父妾)為妻者。前者源於古代羣婚時期兄弟共妻的現象。進入父系社會以後,父妾作為繼承遺產的一部分,往往為嫡子所娶。春秋時期,天子諸侯亂倫之事,每見於史記載。民間,兄收弟妻、弟繼兄妻相習成風,直至近代。在盛行買賣婚姻的社會中,貧者無力娶妻,故有鰥寡兩相將就之事。明、清法律禁止收繼兄弟之妻。我國古代少數民族匈奴等,亦多收繼婚現象。《史記·匈奴列傳》:“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明律集解·附例·户婚》:“兄亡收嫂,弟亡收婦者,各絞。”

收繼婚起源

古代婚俗 古代婚俗
起源於氏族族外婚時期。當時人們認為嫁到本氏族的女子不僅屬於夫家且屬於夫家所在的氏族。若夫死後,其妻嫁往別處就會隨之失去財力和勞動力,收繼婚則可將其約束於本氏族內,所以收繼婚是一種財產繼承的轉移和變異形式
多數社會都存在有收繼婚的實際行為。但社會對此類婚姻的態度可分為反對、中立、支持鼓勵、甚至被認為是義務。其實是原始社會的羣婚制度。社會視女性為夫家財產的時候,夫兄弟婚也可被理解為一種繼承。另外政治也可成為夫兄弟婚的動機。例如英國的亨利八世娶其寡嫂凱瑟琳,目的是加強英國和西班牙王室的聯盟。有時候,也指女子同時以兩個或多個兄弟為丈夫的情況。印度傳説《摩訶婆羅多》中,黑公主同時嫁給了般度族的五兄弟。喜馬拉雅山脈地區的藏族等有時會有這樣的婚姻。但總的來説,一妻多夫制遠不如一夫多妻制或一夫一妻制常見。

收繼婚漢族

漢族傳統上不鼓勵收繼婚,特別是儒家興起之後,社會輿論認為這是亂倫的一種,並立法禁止。在漢族地區收繼婚早在先秦時期便遭到人們指責,以後各朝均有法律規定廢止。但部分統治者貪圖私利和美色屢禁不止,歷史上隋煬帝在其父隋文帝死的當天便收繼了其庶母——姿貌無雙的宣華夫人,唐太宗也收繼了弟弟李元吉的妃子楊氏,唐高宗收繼了父親唐太宗的才人武則天,封昭儀。但這只是最高統治集團腐朽糜爛生活的表現,他們的所作所為不是沒人批評,而是飽受非議。至於下層官吏和廣大民間百姓拘於禮法,怕人笑話,基本上是不會的。

收繼婚中北亞民族

蒙古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赫哲族藏族滿族等中國北方和中亞遊牧民族中,收繼婚是常見習俗。哈薩克人公開説馬死後皮歸主人,兄死後妻子歸弟。還有十世紀的烏古斯人,即是土庫曼人,烏孫人也有此習慣。扶余人與高句麗族也有妻其寡嫂的習慣。
中國古代婚禮 中國古代婚禮
這一現象在五胡十六國時期較為突出,如北齊等鮮卑人建立的政權中,皇帝寵幸先帝妃子的也有出現,這為當時的南朝漢族政權所詬病。
遼王朝建立之後,一些氏族社會時期的原始婚俗依然被保留了下來。契丹族主要是流行收繼婚制:妻繼母婚、夫兄弟婚、妻姊妹婚等是其最主要的表現形式。丈夫死後,其妻由家族內的晚輩繼娶之,如兒子續娶後母為妻,侄子續娶寡嬸為妻等,這種接續婚是最受漢族人非議的一種婚姻形態。在漢族人眼裏,晚輩娶長輩為妻,雖然不是自己的親生母親,但也是有違人倫的。但在契丹人眼裏,卻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據《耶律庶幾墓誌銘》記載:“慣寧相公故,大兒求哥妻繼母骨欲夫人宿卧,生得一個女兒,名阿僧娘子民,得兒一個,名迭剌將軍。”不但能夠娶繼母做妻子,還可以生兒育女,繁衍後代。從這條記載來看,契丹人對於這種婚姻不僅不以為恥,反而認為是一件正大光明的事,堂而皇之地將其寫在了自己的墓誌銘文中。 [1] 
同輩或不同輩的收繼婚是蒙古族的傳統,在元朝被保留。蒙古人內部的收繼婚多為合法,但受漢族影響有所鬆動,例如女方有守節不嫁的選擇,排除了男方有妻、年齡相差懸殊等情況。漢人出於傳統習俗則強烈反對收繼婚,政府因此也有限制。例如元文宗至順元年(1330年)下敕:“諸人非其本俗,敢有弟收其嫂、子收庶母者,坐罪”。
滿族傳統上有娶兄弟寡妻、親母以外的亡父遺孀等習俗。例如孝莊皇太后改嫁多爾袞的野史説法雖無證據,在當時的習俗下是可行的。然而清朝建立以後,在漢文化的影響下,也開始禁止轉房婚。
高句麗族有“兄死妻嫂”(如山上王續娶兄長故國川王之妻),寡婦改嫁,均屬常見。

收繼婚猶太教

申命記》第25章載:婦女如果夫死無子,死者的兄弟有義務娶其為妻,生下的兒子歸於死者名下。但前2世紀-公元5世紀成書的《塔木德》對利未婚做了進一步限制:必須是同父兄弟、死者無子也無女,而且雙方皆同意的情況下才可進行。如有一方不同意,則要舉行類似《申命記》的儀式(Halizah):女方當着證人面脱鞋,吐唾沫在男方前的地上,並唸誦特定的詞句。此後女方可以改嫁他人。後代猶太教逐漸對利未婚持更加反對態度。在一些正統猶太教教派還要求Halizah儀式,但利未婚已被廢除。

收繼婚其他國家和地區

印度、非洲肯尼亞烏干達的一些地區也存在着這類的傳統,但由於習俗要求的夫兄弟婚不符合婚姻自由的現代觀念,實踐人數正在減少。中國南方有夫兄弟婚習俗的民族:苗族壯族黎族哈尼族布依族彝族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