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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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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軍售是指其他國家向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和技術協助項目,主要是指美國。美國向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錯誤信號,嚴重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1] 
2021年8月5日,外交部發言人就美國務院批准對台軍售答記者問。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干涉中國內政,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更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錯誤信號,嚴重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已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中方敦促美方重信守諾,切實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繫,立即撤銷有關對台軍售計劃,以免進一步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將根據形勢發展堅決採取正當、必要反制措施。
當地時間2024年6月5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宣佈,美國國務院已經批准一項價值8000萬美元的對台軍售計劃,進行“知會國會”程序,該項對台軍售內容主要包括F-16非標準備件和維修部件等。 [50]  6月18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宣佈,美國國務院已經批准兩批共約3.6億美元的對台軍售計劃。
中文名
對台軍售
外文名
Arms Sales to Taiwan
物    品
武器、技術協助項目
主要國家
美國

對台軍售歷史背景

20世紀50年代,解放軍空軍裝備了米格-15和米格-17殲擊機,美國便向台灣地區提供F-86戰鬥機,性能相差不多。不過當時美軍第13航空隊駐紮台灣,裝備着性能更好的F-100戰鬥機。
20世紀70年代美國從台灣地區撤軍時,大陸方面因多種原因,裝備改善緩慢,空軍的主力戰機長期是殲-6(仿米格-19),仍屬於50年代研製成的第一代噴氣式戰機。這時台灣地區空軍的主力戰機是F-5和F-104,已屬於60年代出產的第二代戰機。解放軍海軍的裝備以快艇、潛艇為主,驅逐艦護衞艦的技術水平還低於台灣地區的“陽”字號驅逐艦。
1979年1月,在美國承認“一箇中國”並與台灣斷交的前提下,中美正式建交。但是,在建交談判中,雙方就美對台軍事關係問題卻一直未能達成協議。同年3月,美國國會通過了《與台灣關係法》,以國內立法的形式規定要“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
20世紀80年代初期,中國政府一再就美台軍售提出抗議,美國出於想“聯華抗蘇”的戰略需要,曾有某些讓步,中美兩國政府於1982年8月發表《八一七公報》,規定美國不得再提高售台武器的性能,並要逐步減少數量。 1983~1991年,美對台軍售從每年8億美元遞減至4.7億美元。但同時卻以提供技術合作的方式來提高台軍的裝備性能。當時台灣地區一再向美國提出購買F-16等戰鬥機的要求,美方礙於公報規定不便出售,於是通過提供發動機和電子設備使台灣裝配出256架F-5E戰鬥機、60架AT-3攻擊機和52架F-5F教練機。美台雙方都稱,F-5E戰鬥機的性能稍優於解放軍裝備的屬於第二代戰鬥機的殲-7。
20世紀80年代,美台軍事技術合作的最重要項目就是研製“經國”號即IDF戰鬥機。它的總體性能已接近F-16的早期型,屬於邁入第三代戰機門檻的機型。其主要弱點是,因美方出於某些考慮減小了發動機功率,航程也近一些。共生產了130架。
20世紀90年代,美對台軍售的規模又在逐步擴大。1992年8月,美國同台灣達成了出售150架F-16戰鬥機的交易,金額達60億美元,8年內陸續交貨。加上增售的海、陸軍裝備,美對台軍售差不多每年都超過10億美元。美方為這種背棄《八一七公報》行為的詭辯是:由於中國從俄羅斯購買的24架蘇-27,屬第三代戰機中的佼佼者,為維持海峽兩岸“軍事平衡”,就應售給台灣性能相近、數量佔優勢的新型戰機。
為了表明這次軍售是出於“防禦”目的,美國在出售的型號上做了一點文章,開始稱只售“制空型”的F-16A/B型。後因台灣方面以購買法國的“幻影”2000-5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要求購買航程遠、攻擊力強的C/D型,美國決定出售攻擊力有些增強的F-16MLU型。不過美方拒絕出售空中加油機,使其作戰半徑不能到大陸縱深。
隨即法國也步美國後塵,售給台灣60架“幻影”2000戰鬥機和6艘“拉斐特”級隱身護衞艦(法方考慮到對華關係,只售艦體,艦載武器由台灣自己安裝)。
依靠高達200億美元的外購,台軍在90年代基本完成了新一代武器的總體更新換代。特別是空軍裝備的第三代噴氣式戰鬥機超過300架(有F-16、“幻影”2000和IDF三種型號)。一些軍事評論家認為其飛機數量之多在亞洲僅稍遜於日本而居第二,海軍的隱身戰艦數量,則居於亞洲首位。
2010年1月30日,外交部副部長何亞非緊急召見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就美方宣佈向台灣出售“黑鷹”直升機、“愛國者-3”反導系統掃雷艇等總額近64億美元的武器裝備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 [2] 
2015年12月,當地時間星期三,美國政府正式通知國會對台軍售計劃,美國將向台灣出售兩艘護衞艦、“標槍”反坦克導彈兩棲突擊車、毒刺防空導彈等設備,價值18億3千萬美元,約為人民幣118億元。此次軍售為4年來美國首次對台軍售,而這也成為近40年來美國對台軍售的最長間隔期。
2016年3月11日,美國國務院表示,已經授權出售兩艘美國海軍巡防艦給台灣,金額1億9000萬美元,尚待國會批准。
2018年9月25日,美國國防部下屬防務安全局通知美國會,計劃向台灣出售總值約3.3億美元的武器裝備,包括軍機零部件和相關後勤支持等。 [3]  9月26日,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國台辦發言人安峯山對台軍售計劃表示堅決反對。 [4] 
2020年10月,美國國務院已決定批准向台灣出售“魚叉”導彈系統及相關設備,估算總價值23.7億美元。美國行政當局還批准了另外三項總額超過18億美元的對台售武方案 [5] 
2021年8月4日,美國國防部國防合作安全局發佈消息稱,美國務院已批准向台出售總價7.5億美元的40套中型自行榴彈炮系統及相關設備。8月5日,外交部發言人就美國務院批准對台軍售答記者問。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干涉中國內政,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更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錯誤信號,嚴重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已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中方敦促美方重信守諾,切實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繫,立即撤銷有關對台軍售計劃,以免進一步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將根據形勢發展堅決採取正當、必要反制措施。
《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台媒2日消息稱,美國軍事、經濟力挺烏克蘭,影響軍工業生產能量,拜登上任後宣佈美國供售台灣的第一項軍備“m109a6自行火炮案”,總價7.5億美元(約新台幣220億元),2022年5月由美國國務院通知台灣全面喊停。 [18] 
2023年,美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麥考爾等人日前公開承認,美國對台軍售的積壓訂單,已經攀升至190億美元。 [25] 
2024年5月20日,商務部將參與對台灣地區軍售的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美國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 [46] 

對台軍售軍售影響

另據中國外交部宣佈,由於美方售台武器已嚴重損害中美關係,中方決定推遲中美兩軍部分交往項目,推遲雙方擬於近期舉行的中美副部長級戰略安全、軍控與防擴散等磋商。中方也將對參與售台武器的美國公司實施相關制裁。中美在有關重要國際與地區問題上的合作也將會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
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國務院台辦有關負責人當天也發表講話,就美國政府決定新一輪對台售武向美方提出嚴正抗議,重申反對任何國家對台售武。
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干涉中國內政,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中方對此堅決反對,已就有關動向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中方要求美方充分認清有關問題的高度敏感性和嚴重危害性,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不得向台出售F-16V戰機,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繫。否則,中方必將作出強烈迴應,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將由美方承擔。 [6] 
2009年中美關係在雙方共同努力下取得良好開局,這符合雙方共同利益。但近來,由於美方執意實施美上屆政府對台軍售錯誤決定、對華採取貿易保護主義措施等問題,中美關係已經受到嚴重干擾。美方宣佈上述售台武器計劃,勢必進一步損害中美關係。
2019年7月,美方向台灣出售武器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損害中國主權和國家安全。為了維護國家利益,中方將對參與此次售台武器的美國企業實施制裁。 [52] 
2020年10月,美國向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錯誤信號,嚴重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中方敦促美方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繫,撤銷有關對台軍售計劃,以免對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造成進一步損害。中方將採取正當、必要措施,堅定捍衞國家主權和安全利益。 [1] 

對台軍售歷次軍售

  1. 1979年7月 48架F-5E戰鬥機 2.4億美元
  2. 1979年11月 500枚AGM-65B小牛導彈 2500萬美元
  3. 1980年1月 1013枚BGM-71拖式導彈附49具發射器、5套改良型鷹式導彈、284枚MIM-72C榭樹導彈 2.8億美元
  4. 1980年7月 14輛M110A2自走炮 370萬美元
  5. 1981年 2艘陽字號驅逐艦
  6. 1981年 25架M110A2自走炮
  7. 1982年2月 F-5E/F戰機、30架F型、30架E型 6.22億美元
  8. 1982年4月 66架F/TF-104G戰鬥機 3100萬美元
  9. 1982年6月 267輛M-113A2裝甲車、90輛M-106自走迫炮車、72輛M-125自走迫炮車、31輛M-577指揮車 9700萬美元
  10. 1982年11月 戰車、包括零部件及附屬設備 9700萬美元
  11. 1983年 500枚RIM-7M麻雀導彈、3架CH-47直升機、2搜陽字號驅逐艦、37輛M88A1裝甲救濟車 5400萬美元
  12. 1983年 170枚SM-1MR防空導彈、504枚RIM-92C/MIM-72F榭樹導彈、24輛榭樹導彈車
  13. 1984年6月18日 12架C-130H運輸機 3.25億美元
  14. 1984年 2具AN/TPS-77雷達(GE-592) 3600萬美元
  15. 1984年 14架S-70C-1直升機、49架T-34C教練機
  16. 1985年2月 F-5、F-100、T-33、T-28教練機雷達及零件 8600萬美元
  17. 1985年6月 262枚MIM-72F榭樹導彈、16輛榭樹導彈車 9400萬美元
  18. 1986年8月 2架S-2 型反潛巡邏機、27架S-2E/G型反潛機升級承包案、2部AN/TPQ-37反炮兵雷達、派裏級巡防艦 2.6億美元
  19. 1989年8月 88枚標準1型導彈 4400萬美元
  20. 1989年 8具W-160射控雷達
  21. 1989年 7個MK-15Block 1方陣快炮 1500萬美元
  22. 1990年 72具M-109A2自走炮
  23. 1990年8月 F-5、F-104、C-130運輸機等軍用機雷達裝備與零件 1.08億美元
  24. 1991年1月 100枚MK-46型魚雷 2800萬美元
  25. 1991年7月 97枚SM-1標準一型防空導彈 5500萬美元
  26. 1991年9月 110輛M60A3主力戰車 1.19億美元
  27. 1992年7月 3艘諾克斯級護衞艦(租借) 2.3億美元
  28. 1992年8月 207枚標準一型導彈 1.26億美元
  29. 1992年9月 8架C-130型運輸機 2.2億美元
  30. 1992年9月 150架F-16 A/B型 戰鬥機 60億美元
  31. 1993年 1架C-130HE電子戰飛機
  32. 1993年1月 200枚導彈愛國者導彈及3套發射組 10億美元
  33. 1993年3月 4架E-2T空中預警機 9億美元
  34. 1993年6月 飛機零件、雷達和導航設備 1.56億美元
  35. 1993年11月 150枚Mk 46 mod.5反潛魚雷及相關組件 5400萬美元
  36. 1993年12月1日 1組MK-41垂直髮射系統 1.03億美元
  37. 1994年2月 3艘諾克斯級巡防艦(租借) 2.3億美元
  38. 1994年5月9日 40架T-38教練機(租借)
  39. 1994年8月1日 A80具N/ALQ-184電子干擾莢艙 1.5億美元
  40. 1994年8月1日 160輛M60A3戰車 910萬美元
  41. 1994年9月 4艘永陽級遠洋掃雷艦
  42. 1994年10月 2艘新港級戰車登陸艦(租借) 470萬美元
  43. 1996年5月24日 300輛M60A3主力戰車、30具備份引擎、315具AN/PVS-7B夜視鏡、M240機槍等 2.23億美元
  44. 1996年5月 8輛榭樹導彈車、148枚導彈 250萬美元
  45. 1996年5月 30架TH-67型訓練直升機和30套AN/AVS-6型夜視鏡 5,300萬美元
  46. 1996年8月 1299枚復仇者防空導彈及相關配件、74具導彈塔、96輛悍馬車 4.2億美元
  47. 1996年9月 110枚Mk 46 mod.5反潛魚雷 6900萬美元
  48. 1997年2月24日 54枚AGM-84魚叉反艦導彈 9500萬美元
  49. 1997年7月24日 21架AH-1W超級眼鏡蛇直升機與相關支援 4.79億美元
  50. 1997年5月23日 1,786枚拖式二A反戰車導彈、114具發射器、100輛M1045A2悍馬反甲導彈車 8000萬美元
  51. 1997年5月 2艘諾克斯級護衞艦
  52. 1997年9月3日 13架OH-58D戰搜直升機、T700發動機、地獄火導彈發射架等支援配件 1.72億美元
  53. 1997年11月 11架S-70C(M)-2直升機
  54. 1998年2月18日 4架S-70C-6運輸直升機 7000萬美元
  55. 1998年8月27日 131枚Mk 46型mod.5(A)S反潛魚雷 6900萬美元
  56. 1998年8月27日 728枚刺針DMS防空導彈、61套發射器、132具VRC-91無線電 1.8億美元
  57. 1998年9月15日 58枚AGM-84魚叉反艦導彈、8枚訓練彈 1.01億美元
  58. 1998年10月 F-16飛行訓練及輔助設備、導航者神射手導航及28組瞄準吊艙 4.4億美元
  59. 1998年10月 9架CD-47SD運輸直升機,三個T55-L-714A備用渦輪引擎、通訊器材等相關零件及後勤支援等 4.86億美元
  60. 1999年4月 早期雷達預警防禦系統 8億美元
  61. 1999年5月 240枚AGM-114K反戰車導彈、AN/VRC-92E無線電、SINCARS型無線電系統、情報電子戰系統、高機動性多用途輪車和相關零輔件 8700萬美元
  62. 1999年7月 兩架E-2T鷹眼式2000E空中預警飛機和F-16型戰鬥機和運輸機零部件 5.5億美元
  63. 1999年9月22日 1艘安克拉治級船塢登陸艦
  64. 2000年3月2日 改良型鷹式導彈與相關零附件,AN/TPS-43對空搜索雷達升級為AN/TPS-75V(安宇計劃) 2.02億美元
  65. 2000年6月7日 39組LANTIRN導航、48具精準武器標定莢艙、AN/ALQ-184(V)7電戰莢艙 3.56億美元
  66. 2000年9月27日 200枚AIM-120 C-5型中程空對空導彈、71枚RGM-84L魚叉反艦導彈、145輛M109A5自走炮、M88A2裝甲救濟車、6輛AN/PVS-7B夜視鏡與無線電設備 13.08億美元
  67. 2000年9月28日 陸軍數位通信設備(陸區系統) 5.13億美元
  68. 2001年7月18日 50組聯合作戰數據分配系統硬件與相關技術開發授權 7.25億美元
  69. 2001年9月5日 40枚AGM-65G小牛導彈 1800萬美元
  70. 2001年10月26日 360枚標槍導彈、40具發射器 5100萬美元
  71. 2001年10月30日 F-5E/F、IDF、C-130H、F-16A/B零附件耗材2.88億美元
  72. 2002年6月4日 購買3套AN/MPN-14導航雷達、7套性能提升1.08億
  73. 2002年9月4日 54輛AAV-7A1兩棲突擊車與配套零附件及支援設備、182枚AIM-9M1/2導彈、449枚AGM-114M3地獄火導彈
  74. 2002年10月11日 290枚拖式2B反戰車導彈 0.18億美金 [7] 
  75. 2003年9月24日 多功能資訊分配系統(MIDS) 7.25億美元
  76. 2004年4月1日 2套鋪路爪長程預警雷達及相關設備 17.76億美元
  77. 2004年5月 4艘基隆級驅逐艦、標準二型導彈148枚、魚叉導彈及相關設備 7.247億美元
  78. 2005年 10枚AIM-9M空空導彈、5枚AIM-7M空空導彈、F-16飛行員於美國路克基地訓練及後勤支援費用 2.8億美元
  79. 2007年3月1日 218枚AIM-120C-7先進中程空對空導彈、235枚AGM-65G小牛導彈 4.21億美元
  80. 2007年8月9日 60枚AGM-84L魚叉導彈 1.25億美元
  81. 2007年9月13日 12架P-3C巡邏機、144枚標準二型導彈 22.3億美元
  82. 2007年11月13日 愛國者PAC-2+升級套件 9.39億美元
  83. 2008年10月3日 4套愛國者導彈發射組、330枚愛國者PAC-3型導彈、E-2T預警機升級、AH-64E阿帕契直升機30架、UGM-84L魚叉block 2型32枚等 64.45億美元
  84. 2010年1月30日 2套愛國者PAC-3發射組、UH-60黑鷹直升機60架、鶚級獵雷艦2艘、魚叉遙測訓練導彈12枚、MIDS終端機增購35具 63.94億美元
  85. 2011年9月21日 146套F-16 A/B型戰機升級F-16V型及武器配備,美國路克基地訓練續約,及F-16A/B、F-5E、C-130運輸機零附件 58.52億美元
  86. 2015年12月16日 2艘派裏級巡防艦、方陣快炮、MIDS終端機增購、獵雷艦戰系(商售)、36輛AAV7兩棲突擊車、250枚人攜刺針導彈、769枚拖式2B型導彈、標槍導彈及迅安系統後續支援等項 18.31億美元
  87. 2017年6月29日 HARM反輻射導彈50枚、聯合距外武器(JSOW)空對地導彈56枚、MK48魚雷46枚、標準二型(SM-2)導彈16枚備份組段及技術支援[注 2]、MK54輕型魚雷轉換套件168枚、四艘紀德級驅逐艦AN /SLQ-32(V)3電戰系統性能提升、SRP偵搜雷達後續維持、MK41垂直髮射系統(商售)、其他項目的後續維修、人員訓練等項 14.2億美元
  88. 2018年9月24日 F-16 戰鬥機、C-130 運輸機、F-5 戰鬥機、經國號戰鬥機等四型機的5年份標準航材零附件及相關後勤支援系統 3.3億美元
  89. 2019年4月15日 美國路克基地F-16戰機飛行員訓練及後勤維護續約 5億美元
  90. 2019年7月8日 108輛M1A2T艾布蘭主力戰車、14輛M88A2裝甲救濟車、16輛M1070A1 HET重裝備運輸車、16輛M1000 重裝備運輸板車、250枚FIM-92刺針便攜式防空導彈、122把勃朗寧M2重機槍、216把M240通用機槍及相關設備與支援設備等 22.23億美元 [8] 
  91. 2019年8月15日 美國國防部正式宣佈對台出售美元66架F-16V戰機 80億美元 [6]  [9] 
  92. 2020年5月20日 18枚MK48 Mod6 AT重型魚雷 1.8億美元 [10] 
  93. 2020年7月9日 愛國者三型飛彈重新認證的設備與技術 6.2億美元
  94. 2020年10月21日 11套“海馬斯”高機動火箭炮系統、64枚“海馬斯”系統配備的ATACMS彈道導彈、135枚防區外精確打擊導彈SLAM-ER和F-16戰機新型偵察吊艙 18.1億美元 [11] 
  95. 2020年10月26日 100套“魚叉”岸防巡航導彈系統(包括最多達400枚RGM-84L-4的“魚叉”第二批次岸射型導彈、4枚RTM-84L-4“魚叉”第二批次演練用導彈、411個集裝箱和100輛“魚叉”海岸防禦系統發射器運輸車)、25輛雷達車、支持和測試設備、出版物和技術文獻、人員培訓和培訓設備等 23.7億美元 [12] 
  96. 2020年11月3日 4架MQ-9B無人機、2個無人機地面控制站、12個慣性導航系統(EGI)(另有2個備援等)等硬體設備及人員培訓、後勤與技術服務等 6億美元 [13] 
  97. 2020年12月7日 “野戰資訊通信系統”(154個通資節點、24套中繼系統、8套網管系統)人員培訓、後勤維修等 2.8億美元 [14] 
  98. 2021年8月4日,美國國防部國防合作安全局發佈消息稱,美國務院已批准向台出售總價7.5億美元的40套中型自行榴彈炮系統及相關設備。
  99. 2022年4月5日,美國政府有關部門決定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價值約9500萬美元的“愛國者”導彈技術協助項目。 [16] 
  100. 2022年6月9日報道,美方決定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價值1.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8億元)的海軍艦艇零部件及相關技術。 [19] 
  101. 2022年7月15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發表聲明稱,美國國務院已批准向“駐美台北經文處”出售總額1.08億美元軍事技術援助。 [21] 
  102. 2022年9月,美國國防部發布消息稱,美國務院已批准總價約11億美元的對台軍售,包括導彈及監視雷達項目等。 [23] 
  103. 2023年3月1日,美國務院批准新一輪對台軍售案,其中包括F-16戰鬥機機載導彈及相關設備,總價值6.19億美元。 [24] 
  104. 2022年4月6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宣佈價值9500萬美元的最新對台軍售,系拜登上台後的第三次。 [17] 
  105. 2023年8月23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稱,美國務院已批准向台灣出售F-16戰機紅外搜索和追蹤系統及其他裝備,價值約5億美元。 [28] 
  106. 2023年12月15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DSCA)宣佈最新一批對台軍售,預計總額為3億美元,以強化台灣所謂“自我防衞能力”。 [35] 
  107. 2023年12月16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稱,美國國務院已批准向台灣地區出售指揮、控制、通訊、計算機全生命週期支持以及相關設備,價值約3億美元。 [36] 
  108. 截至2023年,美國對台軍售的積壓訂單,已經攀升至190億美元。 [25] 
  109. 2024年2月19日報道,台灣與法國簽署一項價值超24億元新台幣的協議,以升級其“拉斐特”級護衞艦。 [41] 
  110. 2024年2月,美國務院已批准對台出售價值約7500萬美元的戰術數據鏈系統升級計劃。 [42]  2月28日,國務院台辦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朱鳳蓮表示,堅決反對美國以任何形式對台軍售,敦促美方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等規定。5月20日,商務部將參與對台灣地區軍售的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美國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 [46] 
  111. 當地時間2024年6月5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宣佈,美國國務院已經批准一項價值8000萬美元的對台軍售計劃,進行“知會國會”程序。據悉,該項對台軍售內容主要包括F-16非標準備件和維修部件等。 [49] 
  112. 當地時間2024年6月18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宣佈,美國國務院已經批准兩批共約3.6億美元的對台軍售計劃,進行“知會國會”程序。據悉,這批對台軍售內容主要包括“彈簧刀”-300導彈系統和“ALTIUS 600M-V”無人機等 [53] 

對台軍售各方發聲

對台軍售中國

2021年8月5日,外交部發言人就美國務院批准對台軍售答記者問。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干涉中國內政,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更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錯誤信號,嚴重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已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中方敦促美方重信守諾,切實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繫,立即撤銷有關對台軍售計劃,以免進一步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將根據形勢發展堅決採取正當、必要反制措施。
2023年8月31日,國防部新聞局局長、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大校在回答記者時表示:我認為無論是援台武器也好,售台武器也罷,我們一貫予以堅決反對。需要強調的是,台灣安全靠的是一箇中國原則下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而絕不是依仗美國援台售台武器。美對台軍援軍售,養肥的只是美軍工複合體,損害的卻是台灣同胞的安全與福祉。對此,解放軍將一如既往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堅決反制。 [29] 
2023年9月14日下午,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譚克非大校就近期涉軍問題發佈信息。譚克非表示:我們堅決反對美國與中國台灣地區開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和軍事聯繫,堅決反對美售台武器,敦促美方恪守不支持“台獨”的嚴肅承諾,停止任何形式的美台軍事聯繫,停止推高台海緊張局勢。 [30] 
當地時間2023年11月15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美國舊金山斐洛裏莊園同美國總統拜登舉行中美元首會晤。習近平深入闡述了台灣問題上的原則立場,指出,台灣問題始終是中美關係中最重要、最敏感的問題。中方重視美方在巴厘島會晤中作出的有關積極表態。美方應該將不支持“台獨”的表態體現在具體行動上,停止武裝台灣,支持中國和平統一。中國終將統一,也必然統一。 [32] 
2023年11月29日,國台辦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陳斌華回答記者提問。有記者問,據美媒報道,美國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戰略溝通協調員約翰·柯比透露,美國總統拜登表示,將繼續對台灣出售武器,目的是保障台灣的“自衞”能力。對此發言人有何評論?陳斌華應詢説,美國售台武器違反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我們堅決反對。有關部門已多次闡明原則立場。敦促美方恪守一箇中國原則,以實際行動兑現不支持“台獨”的嚴肅政治承諾,不要説一套做一套。無數事實表明,“以武謀獨”死路一條,挾洋自重自取滅亡。 [34] 
2023年12月28日下午,國防部舉行例行記者會,國防部新聞局局長、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大校答記者問:台灣問題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來干涉。美方與中國台灣地區發展軍事聯繫,嚴重違背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有關規定,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安全,嚴重破壞台海和平穩定,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我們敦促美方懸崖勒馬,停止武裝台灣的危險舉動,以實際行動履行不支持“台獨”的承諾。玩火者必自焚。我們正告民進黨當局,妄圖依仗外部勢力“以武謀獨”,終將以失敗告終。 [39] 
2024年1月7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美國公然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羅織各種藉口對中國企業和個人實施非法單邊制裁,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嚴重破壞台海和平穩定,嚴重侵犯中方企業和個人正當合法權益。中方對此強烈不滿、堅決反對,已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 [40] 
2024年2月28日,國務院台辦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有記者提問,美方日前宣佈,美國國務院已經批准一項價值7500萬美元的對台軍售計劃。發言人朱鳳蓮表示,堅決反對美國以任何形式對台軍售,敦促美方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等規定。 [44] 
2024年6月,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張曉剛就美對台軍售答記者問。台灣問題是中美關係第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美方為“台獨”分裂勢力撐腰打氣,推高台海緊張局勢,一步步將台灣推向危險境地,最終也將傷及自身。中方敦促美方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立即撤銷上述對台軍售計劃,停止以任何方式武裝台灣,以實際行動維護兩軍關係大局。中國人民解放軍持續加強練兵備戰,堅決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51] 

對台軍售敍利亞

2022年9月4日,敍利亞外交部公開發表聲明,敍利亞政府強烈譴責美國宣佈對台軍售,認為這是美挑釁行徑,旨在繼續其軍事升級和威脅國際安全與和平的政策。敍利亞重申支持一箇中國原則,將繼續完全、無限度地支持中方為反對外部干涉所作的努力和秉持的原則立場,強調中方在維護國家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問題上有着不容談判和討價還價的權利 [22] 

對台軍售外交部迴應

2022年2月21日,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記者會。有記者提問,2月7日,美方宣佈總額為1億美元的售台武器計劃之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中方必將採取正當有力的措施來堅定捍衞自身主權和安全利益,請大家拭目以待。請問發言人是否有進一步的消息對外提供?
汪文斌表示,美國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的規定,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嚴重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予以強烈譴責。
汪文斌宣佈,為了維護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根據中國《反外國制裁法》的有關規定,中國政府決定對長期參與美國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的美國軍工企業雷神技術公司和洛克希德·馬丁公司侵權行為實施反制。中方再次敦促美國政府和有關方面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規定,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繫。中方將根據形勢發展繼續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堅定維護自身主權和安全利益。 [15] 
2022年6月9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主持例行記者會,趙立堅表示,美國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特別是817公報規定,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嚴重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予以強烈譴責。趙立堅強調,美方應該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撤銷上述對台軍售計劃,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繫。中方將繼續採取堅決有力措施,堅定捍衞自身主權和安全利益。 [20] 
2022年7月18日,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記者會。汪文斌表示,美國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嚴重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予以強烈譴責,已就此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
中方敦促美方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撤銷上述對台軍售計劃,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繫,停止製造台海局勢緊張因素。中方將繼續採取堅決有力措施,堅定捍衞自身主權和安全利益。 [21] 
2022年9月,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譚克非表示,美方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粗暴干涉中國內政,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推高台海緊張局勢,中方表示堅決反對。近期,美方屢屢違背不支持“台獨”承諾,加緊與民進黨當局軍事勾連、拱火滋事,在對台軍售問題上言行不一、毫無誠信,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我們要求美方立即撤銷上述對台軍售計劃,立即停止美台軍事聯繫。台灣是中國的台灣,台灣問題不容任何外來干涉,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祖國完全統一的歷史大勢,“台獨”分裂勢力想靠買“洋武器”“以武謀獨”,不自量力、註定失敗。民意不可違,玩火必自焚。中國人民解放軍持續練兵備戰,堅決挫敗任何形式的外部勢力干涉和“台獨”分裂圖謀。 [23] 
2023年3月3日,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譚克非就美對台軍售答記者問:我們堅決反對美方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美方行徑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嚴重威脅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強烈不滿,已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 [24]  我們要求美方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繫,停止插手台灣問題,停止加劇台海局勢緊張。中國人民解放軍始終嚴陣以待,隨時回擊一切謀“獨”挑釁和外部勢力干涉,堅決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24] 
2023年6月,有記者提問:美國國務院已批准新一輪對台軍售,總值達4.4億美元。中方對此有何評論?毛寧表示,中方堅決反對美台軍事聯繫和美國對台出售武器的立場是一貫和明確的,美方應當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規定,停止向台灣出售武器,停止製造新的台海局勢緊張因素,停止危害台海和平穩定。 [26] 
2023年7月,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譚克非就美對台軍售答記者問。記者據報道,當地時間6月29日,美國務院批准向台灣地區出售彈藥和後勤支援,總價值達4.4億美元。請問對此有何評論?譚克非中方堅決反對美方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已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美方罔顧中方核心關切,粗暴干涉中國內政,蓄意推升台海緊張局勢,無異於加速把台灣變成“火藥桶”、把台灣民眾推向災難深淵。我們要求美方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立即停止售台武器,停止任何形式的美台軍事勾連,切實履行不支持“台獨”承諾,不要在錯誤和危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無論是美方“以台製華”,還是民進黨當局“以武謀獨”,都是痴心妄想、註定失敗。中國人民解放軍始終保持高度戒備,堅決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堅定維護台海和平穩定。 [27] 
2023年8月24日,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記者會。有記者提問,據報道,8月23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稱,美國務院已批准向台灣出售F-16戰機紅外搜索和追蹤系統及其他裝備,價值約5億美元。中方對此有何評論?汪文斌表示,美國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的規定,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危害台海和平穩定,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中方對此強烈不滿,堅決反對。汪文斌強調,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問題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來干涉。我們敦促美方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立即撤銷對台軍售計劃,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繫,停止武裝台灣的危險趨勢,停止危害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將採取堅決有力措施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28] 
2023年9月15日,外交部發言人毛寧主持例行記者會。毛寧指出,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市分公司作為主承包商直接參與8月24日美售台武器,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多次參與美售台武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中方決定對上述兩家美國軍工企業實施制裁。 [31] 
2023年11月17日,外交部發言人毛寧主持例行記者會。記者提問,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戰略溝通協調員柯比主持在線記者會時表示,美國仍然計劃繼續向台灣出售武器。柯比指出,美國希望保障台灣的自衞能力。請問外交部對此有何評論?毛寧迴應,台灣問題始終是中美關係中最重要最敏感的問題,美方應該將不支持“台獨”的表態體現在具體行動上,停止武裝台灣,停止干涉中國內政,支持中國和平統一。 [33] 
2023年12月18日,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記者會。
問:據報道,12月16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稱,美國務院已批准向台灣出售指揮、控制、通訊、計算機全生命週期支持及相關設備,價值約3億美元。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美方公然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再次宣佈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嚴重危害台海和平穩定,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中方對此強烈不滿、堅決反對,已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
台灣問題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來干涉。無論美方向台灣地區提供多少武器,都阻止不了中國統一的歷史進程,動搖不了中國人民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定意志。中方敦促美方把堅持一箇中國政策、不支持“台獨”等承諾落到實處,停止武裝台灣的危險趨勢,停止製造台海緊張因素,停止縱容和支持“台獨”分裂勢力“以武謀獨”。中國終將統一,也必將統一。中方將採取堅決有力措施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將對參與對台售武的有關企業採取反制措施。 [37] 
2023年12月消息,“國防部發布”消息,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就美對台軍售答記者問。
記者:據報道,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近日宣佈一項3億美元對台軍售,以提供指揮、控制、通訊、計算機生命週期支持及相關設備。請問對此有何評論?
吳謙:美國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安全,嚴重威脅台海和平穩定,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錯誤信號,我們強烈不滿,堅決反對。
台灣問題始終是中美關係中最重要、最敏感的問題。我們要求美方停止武裝台灣,切實將不支持“台獨”的表態落實到具體行動,停止干涉中國內政,不要在錯誤和危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以台製華”註定失敗,“以武謀獨”死路一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加強練兵備戰,堅決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堅定維護台海和平穩定。 [38] 
2024年2月28日,國務院台辦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朱鳳蓮表示,堅決反對美國以任何形式對台軍售,敦促美方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等規定。 [43] 
2024年6月20日,外交部發言人林劍主持例行記者會。有記者問,據報道,美國國防部國防安全合作局發表聲明説,美國務院已經批准向台灣出售兩筆總額約3.6億美元的武器和相關設備,並提供訓練服務,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林劍:美國罔顧中方一貫反對和嚴正交涉,再次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了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嚴重侵犯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嚴重損害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中方強烈譴責、堅決反對。
美方接二連三對台售武,為民進黨當局頑固堅持“台獨”立場、挑釁一箇中國原則撐腰打氣。這一事實再次證明,當前台海和平穩定面臨的最大威脅,對台海現狀的最大破壞,就是“台獨”勢力分裂活動,和以美國為首的外部勢力的縱容支持。需要指出,民進黨當局妄圖“以武謀獨”,美國執意“以武助獨”,必將引火燒身,自食惡果,以失敗告終。
台灣問題是中國核心利益中的核心,是中美關係第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任何人不要低估中方反對“台獨”、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定意志的強大能力。中方敦促美方切實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撤銷售台武器的錯誤決定,停止武裝台灣的危險趨勢,停止縱容支持“台獨”勢力錯誤行徑,停止破壞台海和平穩定。
中方將採取堅決有力措施,捍衞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 [54] 

對台軍售國防部迴應

2024年3月15日下午,國防部新聞局副局長、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張曉剛大校就近期涉軍問題發佈消息。
記者:據報道,美政府在2025財政年度預算案中首度單獨列出台灣,授權用美庫存武器援助台灣,協助台強化所謂“嚇阻力”。美陸軍“綠色貝雷帽”特種部隊顧問已長駐台灣協助訓練台軍兩棲特戰部隊。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
張曉剛:台灣是中國的台灣,台灣問題是中國核心利益中的核心,是中美關係第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近段時間以來,美方以對台軍售軍援、派員協助台軍訓練等方式虛化、掏空和歪曲一箇中國原則,向“台獨”分裂勢力釋放嚴重錯誤信號,嚴重破壞台海和平穩定。
“台獨”與台海和平穩定水火不容。誰縱容支持“台獨”必將引火燒身、自食苦果。我們敦促美方,立即停止與中國台灣地區開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和軍事聯繫,停止武裝台灣,採取實際舉措落實不支持“台獨”的承諾。中國人民解放軍始終保持高度警惕,堅定不移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堅決粉碎“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圖謀。 [45] 
2024年6月
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就美新一輪對台軍售答記者問。
記者:美國國防部國防安全合作局近日宣佈,美方批准兩批總額約3.6億美元的對台軍售計劃,包括兩型無人機及配套系統服務等。請問對此有何評論?
吳謙:美方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的規定,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嚴重損害中美兩國兩軍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威脅台灣同胞安全和福祉。我們對此堅決反對,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
民進黨當局妄圖“以武謀獨”,美國執意“以武助獨”,是當前台海和平穩定最大的威脅。美方頻頻對台售武,用台灣老百姓的血汗錢養肥自己的軍工複合體,不惜把台灣變成“火藥桶”。這無異於謀財害命、自私虛偽至極。民進黨當局“倚外謀獨”,買再多的武器也帶不來安全,只會把戰火引向台灣,“棋子”終將淪為“棄子”。
我們敦促美方切實落實不支持“台獨”承諾,停止以任何方式武裝台灣,以實際行動維護兩國兩軍關係來之不易的止跌企穩局面。中國人民解放軍將全面加強練兵備戰,堅決粉碎一切“台獨”分裂圖謀。 [55] 
2024年6月26日,國務院台辦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中央廣播電視總枱CGTN記者提問,美國政府近日決定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價值約3.6億美元的軍售項目,民進黨當局表示感謝。對此有何評論?
發言人朱鳳蓮表示,我們堅決反對美國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民進黨當局出於政治私利,用台灣同胞血汗錢買武器,妄圖“倚美謀獨”“以武謀獨”,只會給台灣地區帶來兵兇戰危,給台灣同胞帶來深重災禍。民進黨當局應立即停止損害台灣同胞切身利益,停止危害台海和平穩定的行徑。
美方一而再再而三對台售武,是想把戰火引向台灣,用心險惡。敦促美方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停止售台武器,停止武裝台灣,停止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任何錯誤信號。 [57] 

對台軍售制裁措施

對台軍售措施一

不 可 靠 實 體 清 單 工 作 機 制
公   告
2024年 第1號
一、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有關法律,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依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第二條、第八條和第十條等有關規定,決定將參與對台灣地區軍售的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General Atomics Aeronautical Systems)、美國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General Dynamics Land Systems)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並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一)禁止上述企業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
(二)禁止上述企業在中國境內新增投資;
(三)禁止上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入境;
(四)不批准並取消上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中國境內工作許可、停留或者居留資格。
二、2023年2月16日,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將洛克希德·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 Corporation)、雷神導彈與防務公司(Raytheon Missiles & Defense)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並採取相關處理措施(詳見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公告2023年第1號)。有證據顯示,美國凱普拉格斯公司(Caplugs)規避《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等相關規定,將自中國採購的貨物轉移至不可靠實體清單中企業。為提示可能存在通過美國凱普拉格斯公司與不可靠實體清單中企業交易的風險,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境內企業與美國凱普拉格斯公司開展出口業務時,應當注意識別違規轉移的風險,履行盡職調查,提升注意義務,加強貿易流向管理,採取適當方式確保相關貨物、技術、服務等不被轉移至不可靠實體清單中的外國實體。
(二)美國凱普拉格斯公司須儘快採取措施,確保自中國採購的相關貨物、技術、服務等不向不可靠實體清單中的外國實體轉移,並向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辦公室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將依法依規對其採取相關措施。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執行。
本公告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
(商務部代章)
2024年5月20日 [46-47] 

對台軍售措施二

不 可 靠 實 體 清 單 工 作 機 制
公  告
2024年 第2號
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有關法律,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依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第二條、第八條和第十條等有關規定,決定將參與對台灣地區軍售的美國波音防務、空間與安全集團(Boeing Defense, Space & Security)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並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一、禁止上述企業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
二、禁止上述企業在中國境內新增投資;
三、禁止上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入境;
四、不批准並取消上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中國境內工作許可、停留或者居留資格;
五、對上述企業處以罰款,金額為《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實施以來對台軍售合同金額的兩倍。上述企業應當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15日內,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繳款。若逾期不履行本決定,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將依法採取加處罰款等措施。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執行。
本公告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
(商務部代章)
2024年5月20日 [48] 

對台軍售措施三

關於對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實體和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
(2024年6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令第8號公佈,自2024年6月21日起施行)
美國近日再次宣佈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五條規定,中方決定對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相關實體和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
一、對洛克希德·馬丁導彈系統集成實驗室、洛克希德·馬丁先進技術實驗室、洛克希德·馬丁風險投資公司等後附《反制清單》列明的實體,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
二、對洛克希德·馬丁公司董事長、總裁、首席執行官詹姆斯·泰克裏特、首席運營官弗蘭克·聖約翰、首席財務官傑西·馬萊夫等後附《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本人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包括香港、澳門)。
本決定自2024年6月21日起施行。
附件:反制清單
外交部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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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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