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團支部
鎖定
團支部是團的基礎組織,是團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單元,是團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擔負直接教育團員、管理團員、監督團員和組織青年、宣傳青年、凝聚青年、服務青年的職責。
[1]
- 中文名
- 團支部
- 性 質
- 團的基礎組織、團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單元、團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
團支部工作原則
(二)堅持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決貫徹黨的意志和主張,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建帶團建,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
(四)認真履行職責,引領凝聚青年,在青年中加強和改進理論武裝工作,堅定青年聽黨話、跟黨走的人生追求;組織動員青年,配合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動員青年建功新時代;聯繫服務青年,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能力,做青年信得過、靠得住、離不開的貼心人。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團內民主,尊重團員主體地位,嚴肅團的紀律,提高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保證團的決議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
團支部組織設置
團支部設置一般以單位、區域、領域為主,以單獨組建為主要方式。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連(中)隊以及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團員3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團支部。團支部團員人數一般不超過50人。經上級團組織批准,團支部團員人數可以適當放寬。
適應街道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和領域的特點,適應團員、青年流動和分佈聚集的特點,靈活設置團支部。
團員不足3人的單位,應當按照地域相鄰、行業相近、規模適當、便於管理的原則,成立聯合團支部。
為期6個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項目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團支部。
流動團員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對固定集中,應當由流出地團組織商流入地團組織,將流動團員納入流入地團支部管理,或依託園區、商會、行業組織、駐外地辦事機構等成立流動團員團支部。
團支部高校組織
普通高校須建立團的組織。團員3人以上應建立團的支部委員會,可下設若干團小組。團的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至5人組成,加強班級團支部委員會與班委會一體化運行機制建設,探索班長兼任團支部副書記或團支部書記兼任班長的制度,把團支部建設成為班級核心,更好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2]
團支部中等學校組織
普通中等學校團的委員會要推行班級團支部與班委會一體化運行機制建設,探索實行班長兼任團支部副書記或團支部書記兼任班長的制度,統籌團支部、班委會職位設置,班級內重大事項、重要活動由班團協作開展,促進以團支部為核心的班團集體建設,更好發揮團支部組織動員和自我教育、管理、服務功能。
鞏固以班級為單位的團建制度,加強以團支部為核心的班團一體化建設。
普遍設立青年教職工團總支或團支部,加強對青年教職工的聯繫服務引導,充分發揮教職工團員作用。
普通中等學校可探索建立班主任兼任團支部指導員制度,明確班主任在引導、支持團支部工作開展方面的職能,相關工作統一計入班主任的工作量。
[3]
團支部城市基層組織
團員人數3人以上的社區應當成立團支部。團員人數7人以上的團支部,設立團支部委員會。社區團的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至5人組成,團(總)支部委員會設書記1人,可以設副書記和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等若干委員。團員人數不足7人的團支部,設書記1名,必要時可以設副書記1名。
[4]
團支部農村基層組織
根據團員人數和工作需要,經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批准,農村可以分別設立團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團員人數3人以上的,成立團支部。團員人數7人以上的團支部,設立團支部委員會。團的(總)支部委員會一般由團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2年至3年。村團(總)支部書記、副書記一般由團員大會從新當選的委員會委員中選舉產生,不設委員會的團支部書記、副書記由團員大會選舉產生。
[5]
團支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
堅持抓基層打基礎,着力加強團支部建設,增強基層團組織的生機與活力。
國有企業團員3人以上的,成立團支部。團員7人以上的團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國有企業團(總)支部委員會一般由團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2年或3年。團(總)支部書記、副書記一般由團員大會從新當選的委員會委員中選舉產生,不設委員會的團支部書記、副書記由團員大會選舉產生。
[5]
團支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
以團支部建設為基礎,切實履行引領凝聚青年、組織動員青年、聯繫服務青年的職責,全面提高機關團的建設質量,在建設模範機關中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
團員3人以上的。成立團支部。團員7人以上的團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團(總)支部委員會設書記1名,可以設副書記和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律委員等若干委員。團員人數不足7人的團支部,設書記1名,必要時可以設副書記。機關團(總)支部委員會一般由團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2年或3年。團(總)支部書記、副書記一般由團員大會從新當選的委員會委員中選舉產生,不設委員會的團支部書記、副書記由團員大會選舉產生。
機關團的基層委員會應當經常對團支部建設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加強分類指導和督促檢查,建立整頓軟弱渙散團支部工作的長效機制。
[5]
團支部設置程序
團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層單位提出申請,在徵得所在單位黨組織同意後,向上級團委或所在鄉鎮(街道)團(工)委提出申請;上級團委或所在鄉鎮(街道)團(工)委研究決定並批覆,批覆時間一般不超過1個月。如所在單位沒有黨組織,可以直接向上級團委或所在鄉鎮(街道)團(工)委提出申請,根據工作需要,上級團委或所在鄉鎮(街道)團(工)委也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層單位成立團支部的決定。
對因團員人數或者所在單位、區域等發生變化,不再符合設立條件的團支部,上級團委應當及時通報其同級黨組織,並及時予以調整或者撤銷。團支部的調整和撤銷,一般由團支部報同級黨組織、上級團委批准,也可以由上級團委與其同級黨組織協商後直接作出決定。
為執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機構,團員組織關係不轉接的,經上級團組織批准,可以成立臨時團支部。臨時團支部主要組織團員開展政治學習,教育、管理、監督團員,對入團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等,一般不發展團員、處分處置團員,不收繳團費,不選舉團代表大會代表和進行換屆,不開展“推優”入黨工作。臨時團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由批准其成立的團組織指定。臨時組建的機構撤銷後,臨時團支部自然撤銷,撤銷前要向批准其成立的團組織報備。
團支部基本任務
(一)組織團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基本知識,進行革命傳統教育,學習團章和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
(二)宣傳、執行黨和團組織的指示和決議,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找準服務大局的切入點、結合點、着力點,充分發揮團員的模範帶頭作用,團結帶領青年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
(三)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宣傳教育,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民主法治教育,組織團員和青年學習革命前輩,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團員和青年抵制不文明行為,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鬥爭,弘揚網上主旋律,正確對待、理性使用網絡。
(四)對團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健全團的組織生活,定期開展主題團日,及時更新團員信息,落實“三會兩制一課”,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監督團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團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做好團員組織關係轉接工作;加強和改進流動團員管理;做好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時辦理超齡團員的離團手續;關懷幫扶困難團員;維護和執行團的紀律,依規穩妥處置不合格團員。
(五)對要求入團的青年進行培養教育,做好經常性發展團員工作,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嚴格程序、嚴肅紀律;表彰表揚先進;做好“推優”入黨工作;發現、培養和推薦團員、青年中的優秀人才。
(六)密切聯繫、服務青年,向青年有效傳播黨的主張,凝聚廣大青年的智慧和力量,瞭解、反映團員和青年的思想、要求,關心團員和青年的學習、工作、生活和休息,開展文體活動。
(七)實事求是對團的建設、團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及時向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報告情況。按照規定,向團員、青年通報團的工作情況,公開團內有關事務。
團支部學校中的團支部
學習宣傳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築牢青年師生的理想信念根基;突出實踐育人,教育和幫助學生做到愛國、勵志、求真、力行,加強班級團支部與班委會一體化運行,做好團員團組織關係轉接工作;反映青年師生合理訴求,服務青年師生成才發展,協助做好維護校園穩定工作。
1. 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團支部
2. 普通中等學校中的團支部
做好政治引領和儀式教育,把好入團關口,做好“團隊銜接”工作;
3. 職業院校中的團支部
弘揚和踐行工匠精神,促進學生就業創業、成長成才。
團支部村團支部
團支部社區團支部
團支部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的團支部
團支部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團支部
團支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團支部
團支部流動團員團支部
組織流動團員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引導團員履行團員義務,行使團員權利,有效發揮作用;對組織關係不在本團支部的流動團員教育評議等情況,應當通報其組織關係所在團支部。
[1]
團支部網絡、產業鏈等新型團支部
以有效覆蓋、聯繫服務團員和青年為重點開展工作,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團員實際情況,組織參加學習,開展組織生活,推動團員和青年承擔社會責任、弘揚正能量。
[1]
團支部工作機制
團支部團支部團員大會
團支部的議事決策機構,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隨時召開。
團支部團員大會的職權是:聽取和討論團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團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議和監督;選舉新的團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團代會的代表,增補和罷免團支部委員;討論接收新團員;開展團員教育評議工作;研究決定對團員的獎勵,開展“推優”入黨工作;討論通過對團員的組織處置和紀律處分;開好團支部組織生活會;研究決定本支部其他重要事項。
團支部團支部委員會
團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
團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隨時召開,對團支部重要工作進行討論、作出決定等。團支部委員會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可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委員的半數為通過。重要事項提交團支部團員大會決定前,一般應當經團支部委員會會議討論。
[1]
團支部團小組
團員人數較多或者團員工作地、居住地比較分散的團支部,按照便於組織開展活動的原則,應當劃分若干團小組,並設立團小組組長。團小組組長由團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團小組團員推薦產生。
團小組主要落實團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團支部安排的任務。團小組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團支部組織生活
團支部應當嚴格執行團的組織生活制度,經常、認真、嚴肅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按照增強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的要求,加強和規範團內政治生活,不斷推進組織生活內容和方式創新。團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一般以團支部團員大會、團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團小組會形式召開。
團支部應當組織團員按期參加團員大會、團小組會和上團課,按期開展團員教育評議和團員年度團籍註冊,定期召開團支部委員會會議。
團支部結合重點工作一般每月開展1次主題團日。主題團日開展前,團支部應當認真研究確定主題和內容;開展後,應當抓好議定事項的組織落實。
團支部應當經常開展談心談話。團支部委員之間、團支部委員和團員之間、團員和團員之間,每年談心談話一般不少於1次。談心談話應當坦誠相見、交流思想、交換意見、幫助提高。
團支部應當注重分析團員思想狀況和心理狀態。
[1]
團支部團支部委員會建設
團員7人以上的團支部,應當設立團支部委員會。團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團支部委員會設書記,可以設副書記和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等若干委員。團員人數不足7人的團支部,設1名書記,必要時可以設副書記。
團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或3年,其中大、中學校學生團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1年。
團支部召開團員大會選舉,應當事先向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請示,並取得批准;沒有同級黨組織的團支部,應當事先向上級團組織請示,並取得批准。團支部委員會由團支部團員大會選舉產生。團支部書記、副書記一般由團員大會從新當選的委員會委員中選舉產生,人數較多的支部也可由團支部委員會選舉產生,不設委員會的團支部書記、副書記由團員大會選舉產生。
團支部書記
團支部副書記
團支部副書記協助團支部書記開展工作。
團支部委員
團支部領導保障
一些靈活設置的團支部,突破了與黨組織設置完全對應的模式,團支部的隸屬關係可以條塊結合,形成多種形式並存的組織隸屬格局。在一些未建黨組織的基層單位和局部區域內,團支部可以直接接受上一級團組織的領導。
確定團支部的組織隸屬關係,要有利於加強黨組織對團支部的領導,有利於上一級團組織對團支部工作的系統指導。
- 參考資料
-
- 1.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全文) .中國青年網[引用日期2022-10-20]
- 2. 共青團中央辦公廳關於印發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試行) 》 的通知 .共青團中央[引用日期2022-10-20]
- 3. 共青團中央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普通中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試行)》 的通知 .共青團中央辦公廳[引用日期2022-10-20]
- 4. 共青團中央關於印發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城市基層組織工作規定 (試行) 》 的通知 .共青團中央[引用日期2022-10-20]
- 5. 共青團中央關於印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 .共青團中央[引用日期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