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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鎖定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為貫徹國家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政策,滿足廣大留學生回國人員及其他海外、外國學位獲得者在中國升學、就業、申請科研基金等依據而針對留學回國人員開展的一項國外學歷學位鑑定工作。通過出具認證書的模式,來表示該學生的海外學歷以及就讀方式都是教育部認可的。其中包含了對就讀方式,就讀學校,學習時間等各個方面的考察,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就是對以上考察項均認可的表示。
中文名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外文名
Foreign education certification
政    策
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
適用人羣
留學生、海歸、海外獲得學位者
服務宗旨
服務全球學子,成就國際人才
服務準則
快速、準確、熱情、周到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基本定義

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工作旨在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留學政策,促進教育國際交流,滿足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獲得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升學、就業及參加各類資格考試等實際需求;併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作單位和招生單位鑑別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高等教育文憑提供相關諮詢意見。 [1]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認證內容

學歷學位認證的主要內容為:
(一)為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頒發機構的合法性提供認證;
(二)為國(境)外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具有學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憑的真實性提供認證;
(三)為國(境)外學歷學位與我國學歷學位的對應關係提出認證諮詢意見;
(四)為通過認證評估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出具認證書。 [1]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認證範圍

留服中心僅對下述證書提供認證服務
(一)在外國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學習所獲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二)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辦學)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學習所獲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三)在台灣地區的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學習所獲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四)在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學習所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五)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學習所獲學士以上(含學士)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以下國(境)外證書暫不在學歷學位認證範圍內:
(一)參加外語培訓或攻讀其他非學歷教育課程所獲得的畢(結)業證書;
(二)進修人員、訪問學者的研究經歷證明和博士後研究證明;
(三)國(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預科證明;
(四)國(境)外非高等教育文憑、榮譽稱號和無相應學習或研究經歷的榮譽學位證書;
(五)違法或違規獲取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以及不被所屬國認可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六)跨境遠程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七)國(境)外各類職業(執業)資格證書 [1]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

所有國別均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請務必仔細閲讀以下申請材料説明。部分國家還需提供額外申請材料,詳情見下文中“五、其他相關材料”,並以認證申請系統中的提示信息為準。
在線申請時,需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
1、需要認證的國外文憑證書
(1)需要認證的國外學文憑證書一般為所在國的官方語言書寫,如獲得兩種語言的文憑證書,源語言文憑證書必須上傳,其他語言可選擇性上傳;
(2)如需要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的正反面均有文字圖案,應同時提供其正反面的掃描件;
(3)申請者如無法提供獲頒的文憑證書,我中心原則上無法提供認證服務。
如證書丟失,請申請者向頒證院校申請補發證書後再提交認證申請,如頒證院校無法補發證書則應提供證書副本、或院校官方出具的學位授予證明(通常由學生註冊部門或教務部門開具),並提供《文憑證書無法提交聲明》(下載模板,填寫後上傳)。請注意,此類申請者還需提交學習期間完整成績單。
請注意,“證明信”往往核查困難,因此評估時間有可能超出文憑證書的正常認證週期,甚至可能無法通過認證評估。持“證明信”提交申請獲得的認證結果與持文憑證書提交申請獲得的認證結果有可能存在差異。在認證評估完成後,我中心不再受理要求替換認證對象的複核申請。
2、國外學習期間使用的護照
國外學習期間使用的護照用於判斷申請者的個人信息、學習地點、及學習時間等情況,是認證評估所需的重要材料。在國外學習的申請者應提供留學期間使用的旅行證件(包括護照、旅行證等),需掃描上傳的內容包括:首頁(個人信息頁)、學習期間簽證頁(不在護照上的電子籤或居留卡也需提供)。如所認證的文憑證書早於10年前頒發,申請者還需提供留學期間護照上所有的出入境章。
3、一張二寸證件照片
本人近期標準證件照片,底色不限。
4、按留服中心要求填寫並簽署的國(境)外文憑證書核查授權聲明
按照各國各院校的要求,我中心核查文憑證書真偽需獲得證書持有人的書面授權。通用版《授權聲明》適用於多數國別和院校(也可在申請系統中下載)。請申請者在空白填寫處使用英文或留學國源語言填寫,簽名處務必由本人親筆手寫簽名,以保證核查效力。少數院校對授權內容有特殊要求,詳情點擊下面的國別查看。
5、其他相關材料
(1)在國外頒證院校學習時間不滿足學制要求的申請者務必提供學習期間完整成績單或研究證明;
(2)有多國、多校學習經歷,或系在第二國學習獲頒第三國文憑證書的申請者,務必提交學習期間完整成績單,以及留學期間護照上學習所在國的所有出入境章;
(3)為了便於準確判斷申請者的專業領域,建議申請者提交學習期間完整成績單;
(4)由於少數國別教育制度的差異,日本、韓國、英國、新加坡菲律賓巴基斯坦馬來西亞意大利西班牙、法國、匈牙利愛爾蘭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還需提供額外申請材料。 [2]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要求

請將申請材料的原件掃描或拍照清晰完整再上傳。
在留學政務服務平台中上傳申請材料時,系統頁面上會有合格樣例和不合格樣例展示,請參照樣例圖片上傳相應文件。
各類申請材料的文件大小和格式要求如下:
文憑證書:pdf格式文件,不大於5M;
授權聲明:pdf格式文件,不大於1M;
照片、護照個人信息頁、護照簽證頁、其他輔助材料jpg格式文件,不大於1M。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認證時間

自2018年1月1日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將根據認證境外核查反饋所需時間的差異,對不同國家/地區(類別)的認證工作時限採取分類管理,並及時發佈工作時限有關情況。 [3]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工作時限主要分類情況表
序號
認證週期
適用範圍
1
10工作日以內
美國、加拿大和中外合作辦學的多數認證申請
2
15工作日以內
英國、法國、意大利、澳大利亞、新西蘭、新加坡大部分院校的認證申請
3
20工作日以內
其他國家/地區的認證申請
注:以下情況可能導致認證工作週期延長
1. 頒證院校或核查機構因未能及時反饋核查結果的;
2. 因國內外法定節假日需順延工作時間的;
3. 申請人未按要求及時補充有關輔助材料的。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認證結果

留服中心出具的認證結果包括:
(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台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中外合作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暫未認證通知單
(六)留服中心出具的其他認證結果。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常見問題

在國外留學獲得的學位證書丟失,是否還能申請認證?
可以。如證書丟失,請申請者向頒證院校申請補發證書後再提交認證申請,如頒證院校無法補發證書則應提供證書副本、或院校官方出具的學位授予證明(通常由學生註冊部門或教務部門開具),並提供《文憑證書丟失聲明》(申請者手寫後與其他申請材料一併上傳)。
外籍人士可以申請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嗎?
可以,申請程序同中國籍申請者。
如果留學期間簽證是電子籤,申請者該如何提供留學期間的護照材料?
在國外學習的申請者應提供學習期間使用的旅行證件(包括護照、旅行證等),需掃描上傳的內容包括:首頁(個人信息頁)、學習期間簽證頁(不在護照上的電子籤或居留卡也需提供)。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中的外語文件是否需要翻譯成中文?
不需要。
辦理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需要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嗎?
不需要。
辦理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需要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領事認證嗎?
不需要。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相關新聞

2022年3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發佈公告稱,跨境遠程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暫不在中心認證範圍內。 [4] 
2023年1月28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發佈通告稱,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跨境遠程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暫不在該中心認證範圍內。對於2023年春季學期(南半球秋季學期)及以後仍採用遠程方式學習(包括新入學和繼續學習的情況)所獲國(境)外文憑證書,中心將不再提供認證服務。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