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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時辰制
鎖定
十時辰製出處《隋書.天文志》,出現時間先秦,釋義晝夜各五分
- 中文名
- 十時辰制
- 出現時間
- 先秦
- 出 處
- 《隋書.天文志》
- 註 釋
- 晝夜各五分
十時辰制。出現於先秦。晝夜各五分。據《隋書.天文志》,晝為朝、禺、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後用五更來表示)。即更點———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更,丑時為四更,寅時為五更。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五點。每更就是一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個小時,即120分鐘,所以每更裏的每點只佔24分鐘。由此可見“四更造飯,五更開船”相當於現 在的“後半夜1時至3時做飯,3時至5時開船”。“五更三點”相當於現 在的早晨5時又72分鐘,即6時12分,“三更四點”相當於現 在的午夜1時又96分鐘,即2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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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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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古代計時常識 .新東方[引用日期201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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