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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鯨

鎖定
顏鯨(1514~1591),字應雷,浙江慈溪人,明朝嘉靖三十五年(1556)進士,官至湖廣提學副使。
全    名
顏鯨
應雷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浙江慈溪
出生日期
1514年
逝世日期
1591年
主要成就
直言敢諫
最高官職
湖廣提學副使

顏鯨人物生平

嘉靖二十八年(1549),考中舉人
嘉靖三十五年(1556),考中進士
嘉靖三十六年(1557),授行人
嘉靖四十年(1561),擢山東道御史,出視倉場。奸人馬漢(《國朝獻徵錄》作馮漢)藉助定國公的勢力,借高利貸給漕卒,沒有按時償還,則沒收漕糧,為仇家所揭發。馬漢持定國公的書信至,顏鯨將他正法。
嘉靖四十一年(1562),直隸山東山西河南河北發生災荒。顏鯨請求讓州縣贓罰銀不要輸送京師,全部換成米粟以備賑災。內府新錢為糴本,得到明世宗的採納。顏鯨上奏漕政便宜六事。
嘉靖四十二年(1563),顏鯨出按河南,與河南巡撫胡堯臣彈劾伊王朱典楧抗旨、矯敕、僣擬、淫虐十大罪,明世宗震怒,廢伊王為庶人,將他囚禁,沒收他的財產,削去世襲的王位。河南、河北人鼓舞相慶。顏鯨又治理景王、魏國公侵奪民產。改任提督直隸學政。顏鯨彈劾朱希孝亂法,明世宗大怒,責問顏鯨詆譭誣陷勳臣,貶官安仁典史。歷任寶慶府推官、南京兵部武選司主事
隆慶元年(1567),歷任南京吏部文選司郎中湖廣提學副使。因在恩貢生考試,沒有迎合張居正,貶官山東參議。改任行太僕寺少卿都御史海瑞推薦顏鯨有異才,不報
顏鯨出按河南時,罷免了高拱所庇護的新鄭知縣。顏鯨在湖廣時,王篆欲將他的父親入祀鄉賢祠,顏鯨認為不可。當時,高拱掌管吏部,王篆任職考功司,遂以“不謹”罷免了顏鯨。
萬曆年間,給事中鄒元標御史饒位相繼舉薦顏鯨,沒有通過。御史顧雲程進言:“陛下大起遺佚,獨顏鯨及管志道以考察格之。夫相與冢宰賢,則黜幽為公典,否則驅除異己而已。近又登用被察吳中行艾穆魏時亮趙世卿,獨靳顏鯨、管志道何也?”給事中姜應麟、李弘道也紛紛進言,顏鯨僅以湖廣提學副使致仕 [1-2] 

顏鯨親屬成員

子:顏望、顏忱、顏恂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