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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穆

鎖定
艾穆(1533-1600年),字和甫,號熙亭,嶽州府平江人。嘉靖辛酉科舉人。官至右僉都御史。
本    名
艾穆
和甫
熙亭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嶽州府平江縣
出生日期
1533年
逝世日期
1600年
主要作品
《終太山人集》
主要成就
平反冤獄
功    名
舉人
墓    冢
縣西十里澄潭

艾穆人物生平

艾穆(1533-1600年),字和甫,號熙亭,湖廣嶽州府平江縣東陽鄉二十五都羊坊裏(今大坪鄉莊樓村)人。嘉靖四十年(1561)辛酉科舉人。初授阜平縣(今屬河北保定)教諭,主講恆陽書院,高邑趙南星、臨城喬璧星皆出其門。隆慶四年(1570)聘充河南同考官。隆慶五年(1571)遷國子監助教。祭酒馬自強,司業王錫爵非常器重他。首輔張居正欲用為中書舍人,未答應。
萬曆二年(1574)擢刑部主事,晉員外郎。奉命審查陝西囚犯,只決議二人,御史擔心名額太少會降罪於身,穆曰:“我終不以人命博官也。”萬曆五年(1577年),張居正喪父奪情,穆抗疏極論請令終制。旨,廷杖八十,關在詔獄中。過了三天,由於傷勢嚴重,用木板抬出城門,旋謫戍涼州。方受杖時,都人聚觀者數萬,致壞,是日晴,忽陰雲起,天鼓大鳴,日色如晦。戍邊六年,縱遊終南、太華名山,自號“終太山人。”
居正死,起用為户部員外郎。轉四川僉事。平反疑獄,開脱蒙冤被判死刑者數十名。晉光祿卿。母憂,廬於墓。萬曆十九年(1591)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下車禁一切饋遺。平定羌番諸寇,全蜀帖然。萬曆二十一年(1593)因病乞歸,家居七年卒,年六十七。祀鄉賢祠。著有《終太山人集》。

艾穆明史記載

艾穆,字和父,平江人。以鄉舉署阜城教諭,鄰郡諸生趙南星、喬璧星皆就學焉。入為國子助教。張居正知穆名,欲用為誥敕房中書舍人,不應。萬曆初,擢刑部主事。進員外郎,錄囚陝西。時居正法嚴,決囚不如額者罪。穆與御史議,止決二人。御史懼不稱,穆曰:“我終不以人命博官也。”還朝,居正盛氣譙讓。穆曰:“主上衝年,小臣體好生德,佐公平允之治,有罪甘之。”揖而退。
及居正遭喪奪情,穆私居嘆息,遂與主事沈思孝抗疏諫曰:“自居正奪情,妖星突見,光逼中天。言官曾士楚、陳三謨甘犯清議,率先請留,人心頓死,舉國如狂。今星變未銷,火災繼起。臣敢自愛其死,不灑血一為陛下言之!陛下之留居正也,動曰為社稷故。夫社稷所重,莫如綱常。而元輔大臣者,綱常之表也。綱常不顧,何社稷之能安?且事偶一為之者,例也;而萬世不易者,先王之制也。今棄先王之制,而從近代之例,如之何其可也。居正今以例留,腆顏就列矣。異時國家有大慶賀、大祭祀,為元輔者,欲避則害君臣之義,欲出則傷父子之情。臣不知陛下何以處居正,居正又何以自處也!徐庶以母故辭於昭烈曰:‘臣方寸亂矣。’居正獨非人子而方寸不亂耶?位極人臣,反不修匹夫常節,何以對天下後世!臣聞古聖帝明王勸人以孝矣,未聞從而奪之也。為人臣者,移孝以事君矣,未聞為所奪也。以禮義廉恥風天下猶恐不足,顧乃奪之,使天下為人子者,皆忘三年之愛於其父,常紀墜矣。異時即欲以法度整齊之,何可得耶!陛下誠眷居正,當愛之以德,使奔喪終制,以全大節;則綱常植而朝廷正,朝廷正而百官萬民莫不一於正,災變無不可弭矣。”
吳中行趙用賢請令居正奔喪,葬畢還朝,而穆、思孝直請令終制,故居正尤怒。中行、用賢杖六十,穆、思孝皆八十加梏堣,置之詔獄。越三日,以門扉舁出城,穆遣戍涼州。創重不省人事,既而復甦,遂詣戍所。穆,居正鄉人也。居正語人曰:“昔嚴分宜時未有同鄉攻擊者,我不得比分宜矣。”九年,大計,復置穆、思孝察籍。
居正死,言官交薦,起户部員外郎。遷西川僉事,屢遷太僕少卿。十九年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故崇陽知縣周應中、賓州知州葉春及行義過人,穆舉以自代,不報。既之官,有告播州宣慰使楊應龍叛者,貴州巡撫葉夢熊請徵之。蜀人多言應龍強,未易輕舉,穆亦不欲加兵,與夢熊異。朝命兩撫臣會勘,應龍不願赴貴州,乃逮至重慶,對簿論斬,輸贖,放之還。穆病歸,未幾卒。後應龍復叛,議者追咎穆,奪其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