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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南星
鎖定
趙南星明隆慶四年(1570年)中舉,萬曆二年(1574年),中進士。萬曆四年(1576年),授汝寧推官。入為户部主事。調吏部考功司主事,以劾奏科舉舞弊忤上司,託病辭官。萬曆十二年(1584年),任吏部文選司員外郎,轉任稽勳司員外郎。官復原職,調文選司員外郎。萬曆十七年(1589年),任會考房考。上四害書,冒犯權貴,託病辭官。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任吏部考功司郎中,京察冒犯權貴,被罷黜。時與東林黨人顧憲成、鄒元標並稱“三君”。天啓元年(1621年),授禮部太常寺少卿,改通政使司右通政。天啓二年(1622年),任太常寺卿,拜都察院左都御史。天啓三年(1623年),主持京察,上四凶議,升吏部尚書。天啓四年(1624年),因進賢嫉惡忤魏忠賢,以朋謀結黨罪罷官歸鄉,流放山西代州。天啓七年(1628年),卒於戍所。
[64]
- 別 名
- 趙夢白,趙儕鶴,趙忠毅公
- 字
- 夢白
- 號
- 儕鶴
- 所處時代
- 明代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北直隸真定府高邑(今河北高邑)
- 出生日期
- 嘉靖二十九年四月三日(1550年4月19日)
- 逝世日期
- 天啓七年十二月十七日(1628年1月23日)
- 主要成就
- 革除時弊,整肅朝綱
- 主要作品
- 《味檗齋文集》《史韻》《學庸正説》等
- 本 名
- 趙南星
- 官 職
- 吏部尚書
- 諡 號
- 忠毅
趙南星人物生平
趙南星早年經歷
明神宗萬曆二年(1574年)中進士,授職汝寧推官。任職期間,趙南星勤於分內公務,並廣泛交結汝南各界人士,贏得了很好的聲譽。
[2]
又不遺餘力教授徒弟,培養人才。因其為官廉潔,治理太平,逐漸提升為户部主事。張居正病重時,朝廷大臣為表順從,都為他祈神,唯有趙南星與顧憲成、姜士昌不參與。
[3]
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去世後,趙南星被調任吏部考功郎中。後稱病回家。
[4-5]
趙南星上書言害
萬曆十二年(1584年),朝廷起用趙南星擔任文選員外郎。任職期間,趙南星上疏陳述天下四大害:
趙南星認為這四害不除,國家就不可能得到治理。
[11]
奏疏出來後,朝中大臣都認為他説的對。但疏中所抨擊的官員全都是當朝達官所庇護的,於是給事中李春開站出來反駁他。李春開的奏疏先交給廷議,趙南星幾乎被貶。但給事中王繼光、史孟麟、萬自約,部下姜士昌、吳正志一起幫趙南星攻擊李春開,並且揭發吳時來、詹仰庇、黃洪憲誣陷忠良、阿諛奉承的情形。但趙南星最終因病回家。後再次起用,擔任考功郎中。
[12]
趙南星京察始末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朝廷考核在京官員。
張居正之後,繼任的首輔申時行崇尚清淨,對國事多采取調和補漏之策,但面對挑剔的羣臣和任性的天子,他不堪重負,已在此前不久前“乞骸骨”歸去。明神宗漸變倦政,身處深宮而不見朝臣;萬曆十四年(1586年)拉開序幕的爭國本波瀾未平,三王並封之議又使矛盾進一步激化,朝政紛紛攘攘。主持這次考察的孫鑨、趙南星、李世達等人不甘於時局的步步惡化,決心充分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整肅官場,以便奪回部權、扭轉衰敗的風氣。
[13]
為平息輿論異議、避免黨爭惡名,孫鑨的外甥吏部文選司員外郎呂胤昌、趙南星的姻親都給事中王三餘首先被斥黜。之後,開始大舉裁汰不合格者和關係户,其中包括大量內閣舉薦的私人,“一時公論所不予者貶黜殆盡”。
[14]
趙南星等人破壞成例的激進手段雖然大快人心,但也引發了王錫爵為首的既得利益集團的反彈。三月,言官以拾遺彈劾吏部稽勳司員外郎虞淳熙、兵部職方郎中楊於庭、主事袁黃。以上三人皆為京察力推的人選。孫鑨上疏力保虞淳熙和楊於庭,僅同意將袁黃免職。趁着有利時機,刑科給事中劉道隆在內閣授意下,彈劾吏部“曲為解説,僅議一袁黃而止,非體”。神宗下旨切責,孫鑨再度自辯:“淳熙,臣鄉人,安貧好學。於廷力任西事,尚書石星極言其才。今寧夏方平,臣不敢以功為罪。且既名議覆,不嫌異同。若知其無罪,以諫官一言而去之,自欺欺君,臣誼不忍為也。”
[15-16]
神宗以為孫鑨等人結黨專權,拒不認錯,加上內閣擬職以辯護為名暗指趙南星“是已非人,抑揚太過,致招訾議”,導致最後孫鑨罰俸、趙南星降三級。李世達等上疏挽救,卻更貶斥趙南星為平民,上疏論救的王汝訓、魏允貞、曾乾亨、于孔兼等一大批人受到牽連,孫鑨亦辭官歸。到最後,這場轟轟烈烈的京察以失敗告終。
[17]
清初學者谷應泰將此次京察作為東林黨爭的起始,追本溯源是這次京察引發了對權力的爭奪,朝臣為保有權位紛紛結黨自保,以至於一發不可收拾,國家被黨爭所誤。
[18-19]
趙南星鄉間閒居
自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趙南星被削籍為民,到天啓年間被起復期間,他閒居鄉間,名聲更大,與鄒元標、顧憲成為“三君子”。朝廷內外上疏推薦他的不下百十起,但最終沒被起用。
[20]
在此期間,趙南星創作了大量反應朝政和隱居生活的詩詞,並始終關注朝政,寫下了為數不少的憂國之詩。
[21]
趙南星再度出仕
天啓三年(1623年),朝廷考核在京官員。趙南星把治理國家當作自己職責。因原給事中亓詩教、趙興邦、官應震、吳亮嗣在萬曆朝時結黨營私、擾亂朝政,趙南星建議貶黜,而他們四個人分別是齊黨、楚黨領袖。吏科都給事中魏應嘉極力不同意。趙南星著《四凶論》,終於同考功郎程正已認定四人不合做官體統,其他考核汰除情形,完全跟他做考功郎中時相同。浙江巡按張素養舉薦部內的人才,包括了姚宗文、邵輔忠、劉廷元。趙南星揭發他的錯誤,張素養被定罪剝奪俸祿。
[24]
趙南星致力改革
天啓三年(1623年)十月,趙南星替代張問達為吏部尚書。
[26]
期間,東林黨勢力昌盛。在趙南星的安排下,高攀龍、楊漣、左光斗執掌法令;李騰芳、陳於廷輔助選舉;魏大中、袁化中主管科道;鄭三俊、李邦華、孫居相、饒伸、王之寀等人全部放在部裏執政。而這四司的下屬官員鄒維璉、夏嘉遇、張光前、程國祥、劉廷諫也都受到民眾的稱頌。
[27]
此時,人們千方百計奔走於升遷之道,賄賂公行,而言官尤為橫行,每逢文選郎外出,就在半道上將他攔住,替別人求官,得不到滿足誹謗他,或者把他趕走。選官者對此無可奈何。趙南星一向憎恨這種現象,鋭意改革。人們畏懼他的剛嚴,不敢對他有什麼請求。有一位給事貲郎請求鹽運司的官職,趙南星就將貲郎注籍在王府裏,而將給事派往外地。知縣石三畏一向貪財,巴結權貴將要調任京職,趙南星也把他安置在王府裏。當時進士沒有在王府做官的,趙南星卻不顧惜。
[28]
趙南星黨爭去職
參見:魏忠賢擅政
天啓四年(1624年),給事中傅櫆以鄒維璉改任吏部,而自己不知道為由,首先憑藉汪文言發難,彈劾趙南星改變舊制,培植私黨。鄒維璉引咎辭職,趙南星上疏挽留他,小人更加不滿。正好楊璉上疏彈劾魏忠賢,宮中太監與政府官員更加對立,勢同水火。趙南星於是閉門乞求退休,熹宗不許。
[29]
高攀龍彈劾崔呈秀,趙南星疏論讓他充邊。崔呈秀處境窘迫,連夜跑到魏忠賢的住處,叩頭哀求,説:“趙南星、高攀龍、楊漣等人不走,我們二人將不知死在哪裏啊。”魏忠賢深以為然,於是和他一起制定陰謀。
[30]
時山西巡撫空缺,河南布政使郭尚友垂涎此職。趙南星因太常寺卿謝應祥有名望,將他列為首選,獲聖旨批准。然而御史陳九疇受魏廣微的指使,説謝應祥曾出知嘉善,魏大中是他的門生,魏大中以師徒關係的緣故,同文選郎夏嘉遇商量啓用他,徇私舞弊理當斥責。
[31]
魏大中、夏嘉遇上疏爭辯,語言涉及陳九疇。陳九疇再次上疏極力詆譭,二疏一起交給部裏討論。趙南星、高攀龍確切指出謝應祥是因為在羣眾有聲望而被推薦的,魏大中、夏嘉遇沒有私情,陳九疇的胡説不能相信。魏忠賢大怒,假傳聖旨廢黜魏大中、夏嘉遇,連同陳九疇一同被廢黜,而斥責趙南星等人相互勾結、結黨營私。趙南星立即引咎辭職,魏忠賢再次假傳聖旨痛切責備他,放趙南星迴家。
[32]
第二天,高攀龍也引咎辭職。給事中沈惟炳上疏挽救,也被流放在外。不久,陳於廷、楊漣、左光斗、袁化中因為會同趙南星等推舉官員,違背了魏忠賢的意思,同時被排斥。魏忠賢又把趙南星所擯棄的徐兆魁、喬應甲、王紹徽等人安排在政府要害部門。自此,閹黨勢力全面佔據上風,東林黨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
[33]
此時,御史張訥彈劾趙南星十大罪狀,並且彈劾鄒維漣、程國祥、夏嘉遇以及王允成。得熹宗旨,將他們全部削籍為平民。叫人再次上奏趙南星的同夥,張訥又列上李邦華、孫鼎相等十四人的名字,將他們統統貶職罷黜。石三畏也被起用任命為御史,上疏攻擊趙南星以及李三才、顧憲成、孫丕揚、王圖等十五人。東林黨人已經死亡的都剝奪官職,有官職的禍害更加慘烈。
[34]
不久,因為汪文言的供詞涉及到趙南星,趙南星被交給撫按審訊。而此時郭尚友巡撫保定,巡撫馬逢皋也對趙南星懷恨在心,於是相邀在朝廷上侮辱他,用竹板打他的兒子趙清衡和外孫王鍾龐,將他們下獄,讓趙南星賠償贓款一萬五千兩銀子。趙南星家一向貧窮,靠親友捐助才將官司了結。最後將趙南星發配代州,趙清衡流放莊浪,王鍾龐謫戍永昌。
[35]
趙南星死於流所
參見:魏忠賢案
崇禎初年,朝廷追贈趙南星為太子太保,諡號“忠毅”。
[40]
趙南星主要影響
趙南星政治影響
- 健全制度
萬曆年間,由於明神宗怠政,對官吏不及時任免,導致政府機構殘缺不全,封建國家機器難以正常運轉,甚至正常功能嚴重缺損。如,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閏八月,吏部尚書孫丕揚離職,神宗“久不除代”,“部事盡弛”,“其年十二月,竟廢大選”。
[41]
趙南星認為,治國之道,在於嚴明的吏治,也在於清明的吏制,即形成一套完善的官員任命、管理制度,僅靠官員的道德覺悟是不現實的。而朝廷機構的殘缺不全必然會導致國家危亡。於是趙南星入主吏部後,及時選補缺官,健全官制,“不得已而就近推補,命下,即時就道,依限而至。其遠而不能待者,亦就近調補”。及至四司官員補齊,趙南星仍然感覺不敷行政,遂上疏奏請增司屬,起用户籍近於京城的官員,不必拘束資歷排序。部司郎中等官中有賢能者,“間一調之,或一處二人,以為目前蛩蟨之助”。這個建議,也得到明熹宗的支持和贊成。對於詔書起用而不願就職者,趙南星則催其赴任。
[41]
- 整頓吏治
明代後期,吏治敗壞是政治腐朽的一個重要方面。趙南星為官吏部、都察院,主管官吏的考察、任免等。官吏的考核決定去取的基礎,趙南星此特別重視。他抨擊了當時的考核不實,指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往往彼此勾結,互相包庇,使考核徒為虛文,“賢奸雜用”,朝政隳壞。
[41]
為了保證考核得實,他提出,當撫按考察後,“即將其所舉、劾,令河南道發單各道,一一細加諮訪,如考察之例”;在吏部考功司、都察院河南道及吏科“各立薦舉簿一扇”,每遇撫按舉、劾疏至,即記錄在案,以備對照,“濫舉必罰”;內、外官員“互相覺察”,“若有不公不法,通同故縱,以致屬下舉首、百姓告發,俱當連坐”。
[41]
另外,當時,趙南星奏摺中曾提到官吏們多置國計民生於不顧,任上胡作非為,官場中歪風盛行:
其一,是貪污之風盛行。趙南星主張嚴懲貪官污吏。如在一份奏疏中,他建議:“以後穢跡昭彰者,撫按先行究問確實,而後具奏追贓”,“如有聽囑受賄、曲為庇護者,容臣等參奏重處,庶貪風漸息,而亂萌可消”。
[41]
其次,是“幹進”之風盛行。趙南星主張對幹進之風加以遏止。首先,他提出禁止官吏間的行賄受賄,尤其是當時盛行的饋送“書帕”之風。因此,趙南星入主吏部後,“素疾其弊,鋭意澄清,獨行己志,政府及中貴亦不得有所幹請,諸人憚其剛嚴,不敢犯”。趙南星提倡官吏“以全力盡職業”,改變重交際、忽政事的行政作風。
[41]
其三,重交際、忽政事之風盛行。趙南星首先在吏部進行改革。他與吏部四司官(文選清吏司、驗封清吏司、稽勳清吏司、考功清吏司)約定,“每日蚤起,即入衙門,至午後公事既畢,退食私寓,乃與知交往來”,“至於會推之事,亦欲蚤起入朝,及辰而散,以各營其職”。
[41]
規範帝行
參見:爭國本
萬曆年間,明神宗怠政庸懦,廷臣以在“國本”之爭等事件中抗諫直言和依唯皇帝明顯地分為了兩派,前者主張儘早冊立太子,並與明神宗的胡作非為展開鬥爭,以顧憲成、趙南星等為代表,逐漸形成東林黨。後者依唯明神宗,人數雖少,但因有神宗和部分首輔作後台,氣焰囂張,勢力很盛,先後結為齊、楚、浙等黨,“聲勢相倚,並以攻東林、排異己為事”。
[41]
趙南星認為,政治改革的關鍵是皇帝改變作風,帶頭遵守封建紀綱。他指出,“國是”是“皇上之國是”,“惟皇上能定之”,“皇上一身,天下之大紀綱也”,因此振紀綱必“自皇上始”。他認為,只要神宗能改變作風,回到封建傳統秩序的軌道上來,紀綱廢弛的現象就可以得到扭轉,天下大治則不難達到。否則,即使有志大臣百計補救,也不會收到什麼好的效果。
[41]
但是,也應指出,趙南星在朝時間很短,且職僅至吏部尚書,所以他的政治改革基本上侷限於整頓吏治,而對皇帝怠政庸懦、宦官專權等無能為力。他認識不到所有這些黑暗腐朽現象是封建專制制度的痼疾,徹底消除這些現象的唯一途徑是打碎封建制度,這反映出他的時代和階級侷限,也是他改革失敗併為之付出生命代價的根本原因。但趙南星的政治改革思想和實踐,在今天仍有借鑑意義。
[41]
趙南星詩詞成就
趙南星是一位現實主義詩人,他的作品具有豐富的社會內容,鮮明的時代色彩和強烈的政治傾向,而且充盈着憂國愛民,心懷天下的崇高精神。由於連續不斷地變幻着朝野的雙重身份,使他的觀察視角更加具有特殊性與穿透力。他以詩歌記錄了萬曆一朝由盛到衰的時代變遷,使他的詩具有了詩史的價值。
[22]
- 詩學思想
趙南星的詩學思想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主張“詩以道性情”,但他的性情論強調以“性”節“情”,歸於性情之正。
[42]
如《古詩為橫山婦作》,敍述了一對患難夫妻的忠貞之愛。儘管凶荒之年眾多鄉民被逼為盜,其夫仍恪守本分,卻被官府無辜捕殺,橫山婦憤而殉情。雖詩題下標註此為“嘉靖中事”,但仍引發出作者的憤慨:“所遇即為盜,何必真假為?真盜如流星,疾步不可追。田夫餓無力,擒之如擒雞。並彼橫山夫,一一反接之。”“冤氣凝不散,夜雨雙悲鳴。”“天地終枯槁,此恨不可平!”處處表現出對於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勞苦大眾的同情和對製造這一冤案的兇殘官吏的控訴。
[21]
二是反對盲目模擬的行為,主張詩歌創作迴歸到對“性情”的抒發之上。
[42]
他倡導“詩必從悟人”,他在《李于田詩集序》中提出反對“過於塗飾”,“以巧蓋其醜”,甚至在寫給子孫的詩中,也絕少兒女情長,悱惻纏綿之意,如《示清衡》中的:“鴻鵠養六翮,奮飛覽九州。安能共鸒斯,競為蒿下游?丈夫懷遠志,聖賢以為儔。文藻絢山川,中情信姱修。所希在天表,於世亦何尤?”
[21]
三是重視“趣”,他同樣也要求將真“趣”和真骨格、真力量結合在一起。
[42]
如《再作此奉眾甫慎可》中的:“阮氏竹林尋匹侶,陶家松徑有輝光”,既讚譽了眾甫慎可叔侄才華如大小二阮,又暗喻了自己如陶潛一樣的隱居生涯,遣詞貼切,不着痕跡。《平原君詠》中的“縱有百毛遂,朱門萬里隔”,以“毛遂自薦”反而用之,深刻闡述了招賢興邦的社會環境,即千里馬和伯樂的辯證關係。
[21]
- 創作階段
一般認為,趙南星的詩歌創作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為出任汝寧推官期間的七年。這一階段,初登政壇的趙南星躊躇滿志,創作的詩詞以反映其政治活動為主,如《雪夜大梁道中》《尉氏期郭明府不值》《信陽道中》等,此外,還有許多以贈答、遊玩、宴飲為題材的詩詞。總之,趙南星此時的創作心態可以歸納為閒適、享樂。
[21]
第二個階段是萬曆京官時期。從萬曆九年(1581年)趙南星始入京為官(任户部主事)至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癸巳京察被罷,除去萬曆十四、十五兩年因母喪丁憂,和因上“四害疏”被劾稱病回鄉的兩年,趙南星實際在朝僅有八年時間。但在這八年的官場生涯,使趙南星目睹了官場的種種弊病,感受了天災與人禍帶給人民的無邊痛苦,也使他的思想逐漸成熟和理性。他的詩詞創作的題材發生轉變,由理想化、抒情化逐漸直擊現實。他的詩中反映了萬曆朝每一次重大事件,如其批判張居正奪情的五言律詩《壬午六月紀事》,嘆息梁夢龍罷官的七言古風《梁公行》,慶祝張居正垮台、鄒元標回朝的七言古風《長蛇歌,飲鄒南皋作》,反映癸巳京察的《懷於景素先生》《懷史長靈》《太宰孫公屢疏求歸不得,叩闕而行,追送之柏鄉,賦此奉贈》等等。
[21]
第三個階段是趙南星癸巳罷官,在鄉閒居的二十八年期間。這近三十年,是其各類文學創作的最高峯。這一期間,趙南星的許多詩詞是寫自己在芳茹園閒居或是集會時的閒適安逸之情的,如《閒居二絕句》《東園閒居六言》《甲辰生日有感戲作》等,或是自己一人獨處有感而發,或是幾人集會有感而作,詩風恬淡自然。他的詩中亦記述了當朝的重大歷史事件,如反映爭國本的《趙虛白僉憲進建儲表,事竣得請歸養》,反映礦税徵收、橫行中原的《章元禮先生以四詩寄,如數奉酬》,反映妖書事件的《柏鄉送歸德沈相公四首》,反應萬曆二十八年征討播州楊應龍反叛事的《送叔廣之楚藩幕》等。除了軍國大事,由於隱於山林,融入民間,趙南星詩詞中對於地方發生的一些典型事例則多有反映。
[21]
趙南星散曲成就
趙南星散曲涉及拜佛求仙、賞花觀景、風情調笑等閒居之作較多,值得重視的是,趙南星作為一名政治家,一生扶正抑邪,宦海浮沉,艱辛備嘗,瞭解晚明吏治的敗壞。《芳茹園樂府》中大部分作品又都寫於罷官居家的三十年間,所以多磊落不平之氣,如套曲《點絳唇·慰張鞏昌罷官》《點絳唇·壽家君六十五》等,表達了他對“傷了時務,損了人民”的現實的憂慮;
趙南星書法成就
趙南星在書法上也有一定的造詣。周之士《遊鶴堂墨蔽》稱:“趙夢白書,沉渾鴻博,秀色可餐。”
[45]
趙南星歷史評價
趙南星軼事典故
趙南星考官夢白
趙南星參加鄉試時,申時行為主考,井陘知縣鍾順溪為助考。考試結果張榜公佈之前。鍾順溪夜夢一大鶴自號房(考場)飛出,以翼覆半壁。恰巧申時行要鍾順溪複查落選試卷,趙南星之試卷在落選試卷中。鍾順溪一見其卷,大為賞識,向申時行推薦,被錄取,中第十一名舉人。申時行認為鍾順溪的夢與趙南星的落選卷有關係,逐將趙南星的字“拱極”改為“夢白”,號“鶴亭”改為“儕鶴”。後二年入太學深造。大司成丁美士很賞識趙南星的文章,每次考試,趙南星都名列第一,其文章轟動京城。
[52]
趙南星鐵如意歌
妖蟆障日天地閉,代州戍卒性薑桂。手中剛鐵尺二長,得共朱雲劍爭利。額圖星斗背弓彎,羅紋細蹙銀花斑。銘詞奇倔篆文古,彷彿鑄鼎昭神奸。百餘年來親手澤,古今義憤通呼吸。想當邊城起舞時,魑魅潛形鬼神泣。千秋正氣座右存,物因人重珍瑤琨。指揮欲落崔魏膽,把玩許招楊左魂。嗚呼明社久已屋,一器森芒奪人目。風前還吊宋遺民,擊將如意西台哭。
[53]
趙南星正聲斥奸
魏忠賢向來推重趙南星,曾在皇帝面前稱讚他的才幹。有一天,魏忠賢派遣內親傅應星介紹一位中書拿着禮物來拜見他,趙南星把他趕走了。趙南星曾與魏忠賢一起坐在弘政門下,選拔通政司的參議,態度嚴肅地對魏忠賢説:“皇上年幼,我們這些朝廷內外的臣子應該各自努力做好事。”魏忠賢一聲不吭,憤怒之情溢於言表。
[54]
趙南星見泉無子
大學士魏廣微,是趙南星的朋友魏允貞的兒子,趙南星向來以世交子弟撫養他。後來魏廣微依附魏忠賢,進入內閣。魏廣微曾三次到趙南星家,都被拒之門外。趙南星又曾經感嘆説:“見泉(魏允貞的別號)沒有兒子。”魏廣微恨之入骨,與魏忠賢相勾結來陷害趙南星。
[55]
趙南星東林點將錄
魏忠賢把持朝政期間,為了敗壞東林黨人的名聲,就想到了把這些人比作梁山強盜,魏忠賢的同黨為此還特地遍了一本《東林點將錄》,將東林黨人對照水滸一百單八將按資排輩立起來。其中,趙南星被閹黨編排為:天罡星玉麒麟趙南星,對應梁山中座次排行第二的盧俊義。
[56]
趙南星人際關係
- 家系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家世 | 曾祖 | 趙存禮 | —— |
祖父 | 趙澤民 | —— | |
父 | 趙汝弼 | 曾任同安縣知縣 | |
母 | 侯氏 | —— | |
配偶 | 妻 | 馮氏 | —— |
妾 | 李氏 | 生趙清衡 | |
同輩 | 弟 | 趙南鬥 | —— |
子嗣 | 子 | 趙清衡 | 曾為父上疏陳述冤情 |
- 好友
姓名 | 簡介 | 交往經歷 |
---|---|---|
字懋忠,號見泉 | 魏氏三人為兄弟,在當時的政壇和文壇上都有較高的聲譽,均為趙南星好友。趙南星曾作《寄懋權懋誠二首,時乃兄侍御以言得罪》、《魏見泉中丞草屋成,書來索詩》等詩。 | |
字懋權,“後七子"之一 | ||
魏允孚 | 字懋誠 | |
字于田 | 趙南星一生摯友,曾做 《與李于田》 與其討論詩文創作。 李于田死後,趙南星作有《祭李于田文》。 | |
吳昌期 | —— | 是趙南星著書時的夥伴,趙南星曾作《井成酌昌期仲新》《舍南小園築台三尺許,九日同昌期飲酒其上》等。 |
趙南星主要作品
趙南星存世作品有:
- 曲作:《芳茹園樂府》一卷,有明刊本、飲虹刻本。
趙南星後世紀念
主詞條:趙南星祠堂
1981年,高邑縣人民政府將祠堂列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併為紀念趙南星改稱趙南星祠堂。屬河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現存的趙南星祠堂是清代建築,坐南朝北,前殿為正門過庭一間向後抱廈連左右耳房各一間後殿為正殿三間,前後殿由東西兩側高砌磚牆成院,屬磚木結構的硬山瓦房頂建築。前殿左右山牆垛上鑲砌的神獸祥瑞圖磚雕刀法流暢,形態生動是整個古建築精華部分。
[59]
趙南星史料索引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2]
《明史紀事本末·卷七十一》
[60]
《東林列傳·卷十三·鄒元標趙南星列傳》
[47]
《御定資治通鑑綱目三編》
[61]
《廿二史劄記》
[62]
《明季北略·卷七·崇禎四年辛未》
[63]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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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東林列傳·卷十三·鄒元標趙南星列傳》:趙南星,字夢白,直隸髙邑人,九歲稱神童。二十一舉於鄉。
- 2.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2-23]
- 3.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趙南星,字夢白,高邑人。萬曆二年進士。除汝寧推官。治行廉平,稍遷户部主事。張居正寢疾,朝士羣禱,南星與顧憲成、姜士昌戒弗往。
- 4. 《榮祿大夫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趙忠毅公墓誌銘》:公生於嘉靖庚戌四月三日,歿於天啓丁卯十二月十七日,得年七十有八。
- 5.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居正歿,調吏部考功。引疾歸。
- 6.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起歷文選員外郎。疏陳天下四大害,言:“楊巍乞休,左都御史吳時來謀代之,忌户部尚書宋燻聲望,連疏排擠。副都御史詹仰庇力謀吏、兵二部侍郎。大臣如此,何以責小臣,是謂幹進之害。
- 7.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禮部尚書沈鯉、侍郎張位、諭德吳中行、南京太僕卿沈思孝相繼自免,獨南京禮部侍郎趙用賢在,詞臣黃洪憲輩每陰讒之,言官唐堯欽、孫愈賢、蔡系周復顯為詆誣。眾正不容,宵人得志,是謂傾危之害。
- 8.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州縣長吏選授太輕,部寺之官計日而取郡守,不問才行。而撫按論人贓私有據,不曰未甚,則曰任淺,概止降調,其意以為惜才,不知此乃惜不才也。吏治日污,民生日瘁,是謂州縣之害。
- 9.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鄉官之權大於守令,橫行無忌,莫敢誰何。如渭南知縣張棟,治行無雙,裁抑鄉官,被讒不獲行取,是謂鄉官之害。
- 10. 張興吉.鄉官與明代政治生活[J].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9(1). 22-27.
- 11.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四害不除,天下不可得治。”
- 12.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疏出,朝論韙之。而中所抨擊悉時相所庇,於是給事中李春開起而駁之。其疏先下,南星幾獲譴。給事中王繼光、史孟麟、萬自約,部曹姜士昌、吳正志並助南星詆春開,且發時來、仰庇、洪憲讒諂狀。春開氣沮,然南星卒以病歸。再起,歷考功郎中。
- 13.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二十一年大計京官,與尚書孫鑨秉公澄汰。
- 14.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首黜所親都給事中王三餘及鑨甥文選員外郎呂廕昌,他附麗政府及大學士趙志皋弟皆不免,政府大不堪。
- 15.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給事中劉道隆因劾吏部議留拾遺庶僚非法。
- 16. 《明史·卷二百二十四·列傳第一百十二》:二十一年,大計京朝官,力杜請謁。文選員外郎呂胤昌,鑨甥也,首斥之。考功郎中趙南星亦自斥其姻。一時公論所不予者貶黜殆盡,大學士趙志皋弟預焉。由是執政皆不悦。王錫爵方以首輔還朝,欲有所庇。比至而察疏已上,庇者在黜中,亦不能無憾。會言官以拾遺論劾稽勳員外郎虞淳熙、職方郎中楊於廷、主事袁黃。鑨議謫黃,留淳熙、於廷。詔黃方贊畫軍務,亦留之。給事中劉道隆遂言淳熙、於廷不當議留,乃下嚴旨責部臣專權結黨。鑨言:“淳熙,臣鄉人,安貧好學。於廷力任西事,尚書石星極言其才。今寧夏方平,臣不敢以功為罪。且既名議覆,不嫌異同。若知其無罪,以諫官一言而去之,自欺欺君,臣誼不忍為也。”帝以鑨不引罪,奪其俸,貶南星三官,淳熙等俱勒罷。
- 17.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得旨,南星等專權植黨,貶三官。俄因李世達等疏救,斥南星為民。後論救者悉被譴,鑨亦去位,一時善類幾空。
- 18. 王強.由癸巳京察看萬曆中期時局轉變[A]. 運城學院學報. 2014(4). 59-62.
- 19. 陳永福.從“癸巳大計”看明末東林黨與內閣之對立[J].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0(6).89-96.
- 20.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事具鑨傳。 南星里居,名益高,與鄒元標、顧憲成,海內擬之“三君”。中外論薦者百十疏,卒不起。
- 21. 單紀蘭、陳金鎖.趙南星詩詞曲校注:天津教育出版社,不詳
- 22. 杜聰.趙南星詩歌研究.[D].南京. 南京師範大學.2013.
- 23.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光宗立,起太常少卿。俄改右通政,進太常卿,至則擢工部右侍郎。居數月,拜左都御史,慨然以整齊天下為任。
- 24.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天啓三年大計京官,以故給事中亓詩教、趙興邦、官應震、吳亮嗣先朝結黨亂政,議黜之,吏科都給事中魏應嘉力持不可。南星著《四凶論》,卒與考功郎程正己置四人不謹。他所澄汰,一如為考功時。浙江巡按張素養薦部內人材,及姚宗文、邵輔忠、劉廷元,南星劾其謬,素養坐奪俸。
- 25.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先是,巡方者有提薦之例,南星已奏止之;而陝西高弘圖、山西徐揚先、宣大李思啓、河東劉大受,復踵行如故,南星並劾奏之,巡方者始知畏法。
- 26. 《明實錄熹宗實錄·卷之三十九》:天啓三年十月···升左都御史趙南星為吏部尚書。
- 27.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東林勢盛,眾正盈朝。南星益搜舉遺佚,布之庶位。高攀龍、楊漣、左光斗秉憲;李騰芳、陳於廷佐銓;魏大中、袁化中長科道;鄭三俊、李邦華、孫居相、饒伸、王之寀輩悉置卿貳。而四司之屬,鄒維璉、夏嘉遇、張光前、程國祥、劉廷諫亦皆民譽。中外忻忻望治,而小人側目,滋欲去南星。
- 28.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尋代張問達為吏部尚書。當是時,人務奔競,苞苴恣行,言路橫尤甚。每文選郎出,輒邀之半道,為人求官,不得則加以惡聲,或逐之去。選郎即公正無如何,尚書亦太息而已。南星素疾其弊,鋭意澄清,獨行己志,政府及中貴亦不得有所幹請,諸人憚其剛嚴不敢犯。有給事為貲郎求鹽運司,即注貲郎王府,而出給事於外。知縣石三畏素貪,夤緣將行取,南星亦置之王府。時進士無為王官者,南星不恤也。
- 29.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給事中傅櫆以維璉改吏部己不與聞,首假汪文言發難,劾南星紊舊制,植私人。維璉引去,南星奏留之,小人愈恨。會漣劾忠賢疏上,宮府益水火。南星遂杜門乞休,不許。
- 30.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攀龍之劾崔呈秀也,南星議戍之。呈秀窘,夜走忠賢邸,叩頭乞哀,言:“不去南星及攀龍、漣等,我兩人未知死所。”忠賢大以為然,遂與定謀。
- 31.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會山西缺巡撫,河南布政使郭尚友求之。南星以太常卿謝應祥有清望,首列以請。既得旨,而御史陳九疇受廣微指,言應祥嘗知嘉善,大中出其門,大中以師故,謀於文選郎嘉遇而用之,徇私當斥。
- 32.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大中、嘉遇疏辯,語侵九疇,九疇再疏力詆,並下部議。南星、攀龍極言應祥以人望推舉,大中、嘉遇無私,九疇妄言不可聽。忠賢大怒,矯旨黜大中、嘉遇,並黜九疇,而責南星等朋謀結黨。南星遽引罪求去,忠賢復矯旨切責,放歸。
- 33.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明日,攀龍亦引去。給事中沈惟炳論救,亦出之外。俄以會推忤忠賢意,並斥於廷、漣、光鬥、化中,引南星所擯徐兆魁、喬應甲、王紹徽等置要地。小人競進,天下大柄盡歸忠賢矣。
- 34.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忠賢及其黨惡南星甚,每矯敕諭,必目為元兇。於是御史張訥劾南星十大罪,並劾維璉、國祥、嘉遇及王允成。得旨,並削籍。令再奏南星私黨,訥複列上邦華及孫鼎相等十四人,並貶黜。自是為南星擯棄者,無不拔擢,其素所推獎者,率遭奇禍。諸幹進速化之徒,一擊南星,輒遂所欲。而石三畏亦起為御史,疏攻南星及李三才、顧憲成、孫丕揚、王圖等十五人。死者皆削奪,縉紳禍益烈。
- 35.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嫡母馮氏、生母李氏,並哀慟而卒。子生七齡,驚怖死。南星抵戍所,處之怡然。
- 36.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尋以汪文言獄詞連及南星,下撫按提問。適郭尚友巡撫保定,而巡按馬逢皋亦憾南星,乃相與庭辱之。笞其子清衡及外孫王鍾龐,系之獄,坐南星贓萬五千。南星家素貧,親故捐助,始獲竣。卒戍南星代州,清衡莊浪,鍾龐永昌。
- 37. 《東林列傳·卷十三》:將行,妻馮氏一慟而死,清衡母李氏憂死。清衡子方七歲,以家難怖死。
- 38. 趙雲林.《明史·趙南星傳》勘誤一則.歷史研究.1980年.第6期:42-42頁
- 39.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莊烈帝登極,有詔赦還。巡撫牟志夔,忠賢黨也,故遲遣之,竟卒於戍所。
- 40.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崇禎初,贈太子太保,諡忠毅。櫆、呈秀、廣微、九疇、兆魁、應甲、紹徽、訥、三畏、尚友、志夔,俱名麗逆案,為世大僇焉。
- 41. 王慶位.對趙南星改革思想與實踐研究.[A].學術探索 .2010,(6):1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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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引自趙南星《範長公詩集序》
- 44. 劉英波.雄爽潑辣 清新頑雅——趙南星散曲創作淺論.[A].《 山東農業工程學院學報 》,2006:139-140.
- 45. 《佩文齋書畫譜》卷四十四《書家傳二十三·明·趙南星》引周之士《遊鶴堂墨藪》
- 46. 《高子遺書·卷十上》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3-31]
- 47. 《東林列傳·卷十三》 .古典文學網[引用日期2020-02-24]
- 48. 《熹朝忠節死臣列傳·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忠毅趙公傳》
- 49. 《柳南續筆》卷四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3-13]
- 50. 《古夫於亭雜錄·卷一》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3-13]
- 51. 《曾國藩文集·筆記》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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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清詩別裁集·卷二十九》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3-13]
- 54.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魏忠賢雅重之,嘗於帝前稱其任事。一日,遣娣子傅應星介一中書贄見,南星麾之去。嘗並坐弘政門,選通政司參議,正色語忠賢曰:“主上衝齡,我輩內外臣子宜各努力為善。”忠賢默然,怒形於色。
- 55. 《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大學士魏廣微,南星友允貞子也,素以通家子畜之。廣微入內閣,嘗三至南星門,拒勿見。又嘗嘆曰:“見泉無子。”見泉,允貞別號也。廣微恨刺骨,與忠賢比而齕南星。
- 56. 《小腆紀年》: 其稱東林:開山元帥托塔天王南户部尚書李三才、總兵都頭領天魁星呼保義大學士葉向高、、掌管機密軍師天機星智多星右諭德繆昌期、天閒星入雲龍左都御史高攀龍、協同參贊軍務頭領地魁星神機軍師禮部員外顧大章、掌管錢糧頭領天富星撲天雕禮部主事賀烺、地狗星金毛犬尚寶司少卿黃正賓、正先鋒天殺星黑旋風吏科都給事中魏大中、左右先鋒地飛星八臂哪吒吏部郎中鄒維璉、地走星飛天大聖浙江道御史房可壯、五虎將天勇星大刀手左副都御史楊璉、天勇星豹子頭左僉都御史左光斗、天猛星霹靂火大理寺少卿惠世揚、天威星雙鞭手浙江道御史袁化中、天立星雙槍將太僕寺少卿周朝瑞。所列李應升、蔣允儀、解學龍、吳爾成、孫慎行、陳於廷、錢謙益、文震孟、方震孺、徐憲卿、鄭三俊、毛士龍、夏嘉遇、周順昌、何士晉、趙時用等皆南直人也』。
- 57. 中華書局.明人傳記資料索引.頁碼759-760
- 58. 《崇禎實錄·卷之二》:南星子清衡自莊浪戍所赦還,疏陳父冤雲:『臣父南星素勵風節,懷忠秉政。見忌羣奸,必欲殺之而後快;矯詔命撫按提問追贓,凌辱備至,又用立枷暗殺。臣父及臣若非知府蔡官治委曲調護,性命萬不能保,何以得睹天日,向聖明一訴冤哉!總之,臣父守正,為羣小仇恨獨深;臣父罹冤,較諸臣戮辱更酷。懇乞聖慈早賜贈恤並復臣廕,以慰忠魂』。
- 59. 走進高邑 .高邑縣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0-02-26]
- 60. 《明史紀事本末·卷七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2-24]
- 61. 《御定資治通鑑綱目三編》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2-24]
- 62. 《廿二史劄記》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3-10]
- 63. 《明季北略·卷七·崇禎四年辛未》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3-10]
- 64. 趙南星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15]
- 65. 郝時晉,梁光玉,蕭祥劍主編《羣書治要續編》編輯委員會,羣書治要續編,全注全譯 5[M],北京:團結出版社,2021.01.第418頁
- 66. 今人繪《忠毅公像》,現藏於高邑趙南星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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