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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三法

鎖定
所謂“陸生三法”,是指台灣地區針對開放大陸學生赴台就讀、承認大陸學歷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學法》與《專科學校法》修正草案。台灣立法機構2010年8月19日三讀通過三部相關法律修正案,有限制地開放大陸學生赴台灣大專院校就讀及正式承認大陸41所高校學歷。
中文名
陸生三法
所屬區域
台灣
通過時間
2010年8月19日
種    類
法律修正案

陸生三法簡介

“陸生三法”的通過,意味着大陸學生赴台就讀終於進入操作性階段。不包括醫事學歷在內的大陸41所大學的學歷,也將在台灣獲得承認。但是,法律還對大陸學生赴台作出種種限制,比如,不編列獎助學金,名額受到限制,來台不得打工等。

陸生三法具體情況

8月19日下午5點多,台灣“立法院”院長王金平重重敲下議事錘。經過3小時討論,在島內喧囂一年多的大陸學生赴台相關規定終獲通過。
台灣教育部門表示,欲招大陸學生的學校,需在今年12月前提出招生計劃,預計最快明年3月,大陸碩博士生便可來台就讀。按照規定,41所大陸大學的學歷也將在台灣獲得採認。

陸生三法院校名錄

台灣當局擬採認學歷第一階段大陸高校名單:(41所)
北京大學北京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重慶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蘭州大學、北京體育大學中央音樂學院中央美術學院
台灣當局擬採認學歷第二階段增加高校名單:(19所)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研究生院
石油大學研究生院
台灣當局擬採認學歷第三階段增加高校名單:(35所)
上海第二醫科大學
上海大學
江南大學
福州大學
遼寧大學
安徽大學
南昌大學
內蒙古大學
鄭州大學
廣西大學
西北大學
長安大學
延邊大學
蘇州大學
東華大學
新疆大學
雲南大學

陸生三法相關情況

陸生三法 陸生三法 [1]
據悉,台灣教育部門預計在9月公佈實施“大陸地區學生來台就學及停留辦法”,12月前由學校提報招生計劃,包括師資質量、圖儀設備、校舍建築面積等攸關學生受教權益項目,送教管部門審核通過後,才能招收陸生。
而台灣教育部門人士稱,學士班擬參採大陸高考成績,聯合招生會以大陸高考成績統一分發,並且統一公告錄取結果。碩博士班成績採計則是交由各大學自行決定,由各校單獨進行試務及審查作業,彙報給聯合招生委員會統一公告錄取結果。
台灣教育部門表示,預計在明年7月前由大學籌組“聯合招生委員會”,下設3組,分別為學士班組、碩博士班組和技專校院組,負責發售招生簡章,受理報名並由各校甄選,決定錄取名單,核發錄取通知。
吳清基説:“"陸生三法"通過後,大學生可能等到明年對岸大學考試結束後,才能依照成績提出申請,預估明年8、9 月才會來台。”
此前,大陸學生赴台只能短期交流。台灣教育部門去年底把陸生在台居留期限從原本的6個月延長至一年。不過,依規定,要呆上半年以上的兩岸交換學生,他們所屬學校必須與對岸學校簽有“姐妹校約”及“交換學生約”。目前台灣147所一般大學中,已有115校與大陸302所高校簽有“姐妹校約”。

陸生三法台高校反應

公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蕭介夫表示,2011年大學校長會議主題為“兩岸高教競合”,很高興法案能通過,希望“教育部”一系列配套措施能趕快通過;如果各校執行成效良好,未來應考慮更開放,包括台灣學校與大陸學校合作辦學、產學合作等,保護台灣知識產權,也增加校務基金。
台灣大學教務長蔣丙煌表示,很高興“陸生三法”能通過,會帶給台灣學生好的刺激;從學術觀點來看,“一限二不”入法是政治考慮,希望以後限制越來越少,招生名額會越來越多。
蔣丙煌説,初期以招收大陸研究生為主,預計2011年9月招收第1批陸生,各大學會有各自的招生平台,學校一定會依法執行。
而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理事長陳振貴建議,雙方互設辦事處,完全杜絕中介及假學歷事件;由於台灣技職校院對於大陸非常有吸引力,盼允許學校至大陸設立推廣教育“80學分班”,招收陸生,銜接來台就讀二技,打通“專升本”的升學之路。
此外,東海大學國際長劉舜仁表示,儘管開放私立學校招收陸生,但私校研究生人數相對低,高中學歷又需要認證,比較麻煩,將還會以招收研究生為主,也可藉此提升私校競爭力。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