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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緝

鎖定
鄒緝,字仲熙,號素庵,吉水(今屬江西)人,官至左春坊左庶子
本    名
鄒緝
仲熙
素庵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江西吉水
逝世日期
1423年
主要作品
《素庵集》
主要成就
建議明成祖還都南京

鄒緝人物生平

鄒緝早期經歷

鄒緝自幼努力學習,博覽羣書,不尚刻意修飾文辭。
洪武年間,以明經考中舉人,授星子縣學教諭
建文年間,入為國子助教,與博士王紳友善,皆能以身作則率領諸生
明成祖即位,擢翰林院侍講。立東宮,兼左春坊左中允國子祭酒缺人,屢署國子監事,得到明成祖的賞識。鄒緝患背疽,明成祖特命中官派醫生前往治療。
永樂十九年(1421),監考北京行部鄉試

鄒緝勸諫明成祖

永樂十九年(1421),三殿發生火災,下詔求直言,鄒緝上疏説:“陛下肇建北京,焦勞聖慮,幾二十年。工大費繁,調度甚廣,冗官蠶食,耗費國儲。工作之夫,動以百萬,終歲供役,不得躬親田畝以事力作。猶且徵求無藝,至伐桑棗以供薪,剝桑皮以為楮。加之官吏橫徵,日甚一日。如前歲買辦顏料,本非土產,動科千百。民相率斂鈔,購之他所。大青一斤,價至萬六千貫。及進納,又多留難,往復展轉,當須二萬貫鈔,而不足供一柱之用。其後既遣官採之產所,而買辦猶未止。蓋緣工匠多派牟利,而不顧民艱至此。京師是天下的根本。人民安則京師安,京師安則國本固而天下安。自營建以來,工匠小人假託威勢,驅迫移徙,號令方施,廬舍已壞。孤兒寡婦哭泣叫號,倉皇暴露,莫知所適。遷移甫定,又復驅令他徒,至有三四徙不得息者。及其既去,而所空之地,經月逾時,工猶未及。此陛下所不知,而人民疾怨者也。貪官污吏,遍佈內外,剝削及於骨髓。朝廷每遣一人,即是其人養活之計。虐取苛求,初無限量。有司承奉,惟恐不及。間有廉強自守、不事幹媚者,輒肆讒毀,動得罪譴,無以自明。是以使者所至,有司公行貨賂,剝下媚上,有同交易。夫小民所積幾何,而內外上下誅求如此。今山東、河南、山西、陝西水旱相仍,民至剝樹皮掘草根以食。老幼流移,顛踣道路,賣妻鬻子以求苟活。而京師聚集僧道萬餘人,日耗廩米百餘石,此奪民食以養無用也。至報效軍士,朝廷厚與糧賜。及使就役,乃驕傲橫恣,閒遊往來。此皆奸詭之人,懼還原伍,假此規避,非真有報效之心也。朝廷歲令天下織錦、鑄錢,遣內官買馬外蕃,所出常數千萬,而所取曾不能一二。馬至雖多,類皆駑下。責民牧養,騷擾殊甚。及至死傷,輒令賠補。馬户貧困,更鬻妻子。此尤害之大者。漠北降人,賜居室,盛供帳,意欲招其同類也。不知來者皆懷窺覘,非真遠慕王化,甘去鄉士。宜求來朝之後,遣歸本國,不必留為以後子孫的禍患。至宮觀禱祠之事,有國者所當深戒。古人有言,淫祀無福。況事無益以害有益,蠹財妄費者乎。凡此數事,皆下失民心,上違天意。怨恨誹謗的興起,實由於此。夫奉天殿者,所以朝羣臣,發號令,古所謂明堂也。而災首及焉,非常之變也。非省躬責己,大布恩澤,改革政化,疏滌天下窮困之人,不能回上天譴怒。前有監生生員,以單丁告乞侍親,因而獲罪遣戍者,此實有虧治體。近者大赦,法司執滯常條,當赦者尚復拘繫。並乞重加洗雪,蠲除租賦,一切勿徵。有司百官全其廩祿,拔簡賢才,申行薦舉,官吏貪贓蠹政者,核其罪而罷黜之。則人心歡悦,和氣可臻,所以保安宗社,為國家千萬年無窮之基,莫有大於此者矣。且國家所恃以久長者,惟天命人心,而天命常視人心為去留。如今意如此,不宜勞民。當還都南京,奉謁陵廟,告以災變之故。保養聖躬休息於無為。毋聽小人之言,復有所興作,以誤陛下於後也。”奏疏上呈,沒有回覆。
三殿初成,明成祖定都北京,詔告天下,忽然遭遇火災,頗為恐懼,於是下詔求直言。進言者多指責時政時,明成祖不快,而大臣迎合明成祖的心意,詆譭進言者。明成祖於是發怒,説言事者誹謗,下詔嚴禁之,犯者不赦。侍讀李時勉、侍講羅汝敬下獄;御史鄭維桓何忠羅通、徐瑢,給事中柯暹貶官交阯(今越南)。只有鄒緝與主事高公望、庶吉士楊復得無罪。該年冬,進右庶子兼侍講。秩滿,升左庶子,參與編修《明太祖實錄》和《永樂大典》。
永樂二十一年(1423)九月,卒於官,家無餘貲,惟留藏書數千卷。 [1-2] 

鄒緝軼事典故

宣德八年(1433),鄒緝的兒子鄒循為父母請求贈官明宣宗吏部尚書郭璡説:“永樂八年(1410),皇祖父前往征伐胡虜,命朕居守北京。鄒緝恆在左右,所言皆正,蓋良臣也。其特與之。” [2] 

鄒緝親屬成員

子:鄒循,宣德年間,為翰林待詔 [1] 

鄒緝人物評價

明史》:緝博極羣書,居官勤慎,清操如寒士。
明宣宗:曩皇祖(明成祖)徵沙漠,朕守北京,緝在左右,陳説皆正道,良臣也。 [1] 
黃佐:緝居官勤慎小心。每朝廷有大事大疑,緝務持正論,與眾辨難,不苟異同。與朋友交,必輔引於正,或淪患難,必極力濟之。性澹泊,自少不以貧窶累心,祿食三十年,儉素不改。布衣時,其嗜學如飢渴之於飲食,見異書必露抄雪纂,躭玩羣籍,意裕如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