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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期雍

鎖定
週期雍(1479~1551),字汝和,江西寧州(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寧州鎮)人,明朝正德三年(1508)進士,官至刑部尚書
全    名
週期雍
汝和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西寧州(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寧州鎮)
出生日期
1479年11月15日
逝世日期
1551年4月13日
最高官職
刑部尚書

週期雍生平經歷

正德三年(1508)進士,授南京雲南道監察御史劉瑾被誅,被劉瑾排擠的官員紛紛重新啓用,而給事中李光翰、任惠、徐蕃牧相徐暹、趙士賢,御史貢安甫史良佐曹閔、王弘、葛浩姚學禮、張鳴鳳、王良臣、徐鈺、趙佑、楊璋、朱廷聲劉玉部郎李夢陽王綸孫磐等23人,因為同時彈劾羣閹,沒有得到錄用。週期雍和同僚王佩極力請求,上述人員皆被召用。週期雍彈劾兵部尚書王敞依附劉瑾。週期雍又因為京師地震,彈劾大學士焦芳劉宇依附劉瑾,併為尚書劉大夏韓文林瀚許進都御史張敷華申冤。陳金討伐江西的叛軍,放縱苗族燒殺搶掠,被週期雍所揭發。週期雍奉命清軍廣東,彈劾鎮守武定侯郭勳,陳金與郭勳皆被責問。丁憂
正德十二年(1517),起復,補任南京河南道監察御史,未上任,改任福建按察僉事,兵備汀州漳州
正德十四年(1519),寧王朱宸濠反,週期雍簡選精鋭前往討伐,進至豐城。遇到朱宸濠被擒,王陽明留週期雍管理南昌三個月,得到御史劉源清等的推薦。
正德十六年(1521),丁繼母憂。起復,補任河南按察僉事,兵備河北道
嘉靖四年(1525),任浙江參議,分守嘉興湖州。討平温州處州礦盜週六,蔭一子官。
嘉靖六年(1527),升任浙江參政,歷任湖廣按察使
嘉靖九年(1530),擢升右僉都御史順天巡撫,修復薊州密雲關堡數十座。
嘉靖十年(1531),入為大理寺卿
嘉靖十一年(1532),丁父憂
嘉靖十四年(1535),起復,官復原職。
嘉靖十七年(1538),升任刑部右侍郎。歷任刑部左侍郎
嘉靖十八年(1539),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兼掌大理寺印,賜錦袋、銀瓢、金縷象牙佩刀。升任刑部尚書大計京官言官彈劾週期雍收受賄賂。吏部為他辯白,下詔處理言官。
嘉靖十九年(1540),郭勳為了報復舊怨,藉着風霾勸明世宗罷免大臣,週期雍於是辭官。週期雍居家十年。
嘉靖三十年(1551)四月十三日,去世。 [1-2] 

週期雍人物評價

雷禮:歷掌三法司讞駁多本倫理,動合春秋斷例,至於立朝大政、決大疑,求利國家無所顧。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