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禮
(明朝中期大臣、史學家)
鎖定
雷禮(1505年10月9日—1581年8月28日),字必進,號古和,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今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秀市鎮雷坊村)人,祖籍江西饒州府鄱陽縣(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明朝中期大臣、史學家。
[5]
嘉靖十一年(1532年)進士,授興化府推官。歷任寧國府推官、吏部主事。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因與內閣首輔夏言有隙,降為大名通判。旋而升任浙江按察司副使,督察兩浙學政。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南京太僕寺少卿。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改太僕寺少卿,不久又改任太常寺少卿,並提督四夷館。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升順天府尹,提出了八項措施。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升任工部右侍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升工部左侍郎,加授二品官服和官俸。三殿工程完成後,進工部尚書。隆慶二年(1568年),致仕歸鄉。
[2]
- 全 名
- 雷禮
- 字
- 必進
- 號
- 古和
- 所處時代
- 明代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今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秀市鎮雷坊村)
- 出生日期
- 1505年10月9日
- 逝世日期
- 1581年8月28日
- 主要作品
- 《國朝列卿紀》等
- 最高官職
- 工部尚書
- 追 贈
- 太保
- 祖 籍
- 江西饒州府鄱陽縣(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
雷禮人物生平
雷禮早年經歷
雷禮身材矮小,相貌平常,但志向堅定,頭腦聰明,領悟力強。雷禮的母親鄭氏常常阻止雷禮讀書,雷禮卻要求多讀,而且讀了就不會忘記。雷禮寫的文章警策超羣,含義深奧。雷邦鑑曾帶着雷禮到湘鄉(今湖南湘鄉)讀書,湘鄉有個大商人想把女兒嫁給他,雷禮卻堅決推辭,回家去了。
[7]
雷禮登科入仕
嘉靖十一年(1532年),雷禮考中進士,
[1]
當時禮部選拔庶吉士,雷禮的名字排在第一位,卻正趕上忌恨他的人泄露了雷禮試卷中的話,這些話又傳到明世宗那裏,言官們又連類引譬地彈劾他,於是禮部奏請重新考試,雷禮最終沒有參加複試。
[10]
嘉靖十二年(1533年),雷禮被授予興化府(今福建莆田)推官的職位。推官本是知府屬下的耳目,但雷禮特別擅長斷案,明察秋毫,揭發隱情,所以每到一處都被人稱為“霹靂使者”。知府更加倚重雷禮,凡屬他審查的案卷,必定既公開審訊又秘密查訪,而且用胥吏審案的辦法去審問犯人。一旦查清了案情,雷禮總是按照法律條文,從寬處理,這樣處理的案件,數不勝數。所以雷禮在執法上,既明察又能持平。
[11]
嘉靖十八年(1539年)
[5]
,雷禮服喪期滿。正逢朝廷各部門缺少人才,當時夏言掌管國政,認為雷禮曾經輕視過自己,所以不讓雷禮擔任要職。雷禮試補為給事中,雷禮堅決不去就任給事中;接着又試補為御史,雷禮還是不去就任,雷禮對同年考中進士的文選郎説:“你們如果真的憐惜我,就讓我儘快辭職歸鄉吧。”後來文選郎想讓雷禮去補任禮部的官職,吏部尚書許贊聽説這件事後説:“雷禮這個人真是卓越不凡,應當讓他最終成就一番事業。”於是補任雷禮為寧國府(今安徽宣城)推官。
[16]
當時慈孝皇太后的靈柩回葬郢龍,沿江的關卡迎奉不力,導致府尹以下的官員都受到了懲罰。然而,雷禮卻獨出心裁,使用船隻進行運輸,並且準備得非常充分。當船隻渡過採石磯時,一路上靜悄悄的,彷彿沒有人一樣。各個路段的官員都照搬雷禮的辦法,沒有出現任何混亂或抱怨。於是南京的巡撫大臣向部使者舉薦雷禮,部使者也越來越倚重雷禮。部使者交給雷禮審判案件,雷禮審判後放掉了冤枉的犯人,並且把蠻橫無理的人關進了監獄。雷禮的判決不用刑具犯人就服罪了,部使者拿這個來質問雷禮,雷禮説:“不用刑具就可以了,如果用刑具,就等於誣陷推官是盜賊,他敢不承認嗎?”部使者非常同意雷禮的話。
[17]
同年冬,雷禮以父親去世而回家守制。
[5]
雷禮歷職吏部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雷禮的服喪期滿。當時吏部驗封主事一職空缺,吏部尚書許贊聽説雷禮服喪期滿,高興地説:“不是這個人就沒有合適的人選來擔任這個職位了。”於是上奏推薦雷禮擔任這一職位。
[18]
雷禮在吏部一共工作了六年,他對於屬吏的考核非常嚴格,狡猾的官吏不敢做壞事。對於官員的子弟,一定要等他們的父親在職期滿後才分配工作;把官員派到偏遠惡劣的地方,不允許他們找門路調到好地方;官員病假滿三年,不剝奪他們的官職;吏部文選清吏司和考功清吏司兩個部門,不允許用虛報俸祿的辦法升實職。這些規定都是雷禮制定的。
[24]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雷禮改任吏部考功清吏司主事,又改任文選清吏司主事。不久,代理考功員外郎的事務。
[5]
雷禮屏退一切外來交際,每天只專注於諮詢有才能和賢德的人,而且特別堅持執法,一定要實現自己的志向。在此之前,對於官員的考核,地方官員全都看巡撫和巡按御史的臉色行事,南京的科道官彈劾部門長官,不能自主。雷禮這時暫時代理考功司的事務,秘密地考察那些不稱職的官員,記錄下來後交給太宰,所請求的各部門郎中也都登記在冊。到了考核的日期,內閣複查,於是被部門貶謫的官員佔了一半,而留在南京科道所彈劾的官員也只剩下了三分之一。對京官的考核也如此。按舊例,各部門院官共同主持對官員的考核,以及公私檔案的管理,但執行的只是各部門院官,而明世宗並不知情。於是雷禮罷免了權貴所庇護的十四個人。其中有一個是車駕郎,他是掌院的姻親。嚴嵩臉色都變了,雷禮安慰他説:“您聲望很高,希望您不要因私情而徇私。”嚴嵩最終沒有辦法對付雷禮。
[20]
當時嚴嵩執掌國政,早已對雷禮的專斷不滿,恰逢文選郎中職位空缺,雷禮這時暫時代理其事,按規定應由考功郎中遷升,明世宗卻另有旨意,雷禮説:“這嚴嵩一定是想用他自己的人。”雷禮又以刑部郎中的名義上報嚴嵩,觸怒了嚴嵩,嚴嵩指使明世宗杖責雷禮半年。最終還是用了嚴嵩所推薦的人。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唐龍擔任吏部尚書,想到雷禮與嚴嵩所推薦的人勢如水火,如果不分別對待,必然牽涉到雷禮,於是改任雷禮為稽勳郎中。
[22]
[23]
雷禮通判大名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嚴嵩所推薦的人終於獲罪被貶謫,而調雷禮回考功司,明世宗又另有旨意,想另選他人。這時夏言再次執掌國政,想為他的姻親、被大計考核所罷免的邳州知州恢復官職。邳州知州是雷禮在大計考核中所罷免的,雷禮堅決不同意。邳州知州私下對夏言説:“因為雷禮阻撓,並且他又主管考功,我終究不能得到官職了。”所以明世宗的旨意大概是為邳州知州説情,於是雷禮被推遲迴考功司又一年。
[25-26]
當時聞淵是吏部尚書,明世宗將要選拔台省官員,雷禮稟告説某某五人都是夏言的私人,應該先以其他官職安排他們,不要讓他們得志逞兇。聞淵於是更改了其中一個人的官職,其中一人哭泣着向夏言訴説。夏言很生氣,就把其他四個人都安排在省中。後來這四個人終於誣陷了户部尚書王杲,逮捕了刑部尚書何鰲並投入錦衣衞監獄,聞淵這時才後悔沒有聽從雷禮的話。夏言依仗皇帝的恩寵,非常驕傲,而且又縱容他的妾父在蘇州內外進行買賣,從大官員那裏回來,總是用買賣成交來炫耀,而雷禮堅決抑制他。張同知是個貪官,賄賂以求得知府的職位,雷禮不同意,而是命令部使者去調查。張同知向聶豹坦白了自己的過去,説那是為了籌措招募士兵的費用,並不是有什麼罪行。兩位吏部侍郎向夏言為張同知求情,夏言只是唯唯諾諾地答應。雷禮説夏言沒有其他理由,於是又上奏章。明世宗已經有了逮捕雷禮審問的旨意,整個朝廷都大為震驚。於是有人説夏言的手下説:“雷郎中這次可嚇破了膽了。”在這個時候,與夏言談論張同知的人,難道能不從夏言的手下那裏聽到這個消息嗎?夏言派人拿着名片去拜見雷禮,雷禮生氣地説:“吏部郎中,是你們這些人可以隨便拜訪的嗎?拿着名片來拜訪我,我要打他。”於是夏言更加憤怒。正好這時佐院空缺,皇帝將要召見應大猷,而夏言卻一定要對付應大猷,長久地指使他的私人指責:“雷禮以前任雲南巡撫時,有舉薦卻沒有彈劾,不符合御史的職責,吏科不駁奏是為什麼呢?”科臣害怕,就彈劾雷禮,並且請求從今以後舉薦一定要同時彈劾,作為法令。雷禮嘆息説:“這就是所説的束縛人啊。聖明的時代啊,御史的職責在於懲處邪惡,哪裏有放縱邪惡而不打擊的呢?如果一定要讓御史彈劾大臣,恐怕名義上一定會過分苛刻,過分苛刻就一定會使中等才能的人無法自立,這不是推廣皇上愛惜人才的深意。按照舊例,大計考核官員超過半年才開始舉薦彈劾,應大猷上疏時剛滿三個月,按照舊例可以不彈劾。就在這個時候,姜巡撫也是這樣的,怎麼能單獨治應巡撫的罪呢?”於是就把這些話上奏給明世宗,而夏言非常憤怒,於是削去應大猷的官籍,把雷禮的官職降一等,外調到大名府做通判。
[27]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十月,雷禮升任南京太僕寺少卿。
[30]
當時仇鸞請求北伐,急需馬匹,而雷禮尚未到任,雷禮説:“事情緊急,我會提前辦理好,然後趕到任上,以備不時之需。”兵部尚書趙錦驚訝地説:“你怎麼這麼迅速果斷?”
[31]
雷禮還京任職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二月,雷禮升任順天府尹。
[32]
順天府在京城附近,政事繁多,很多事務因受到權貴幹擾而無法履行其職責。雷禮以法律為標準進行裁決,杜絕了請託之事,又着眼於根本,為百姓着想,籌劃便利之事,解除他們的憂患。雷禮開始提出了八項措施,後來又請求將其他需要贖回的三千名勞力改做柴薪的差使,以免騷擾疲憊的百姓;請求停止在各關隘附近運輸,以免騷擾大車;請求將懷來縣的運輸任務交給司農,以免騷擾小車。這些建議都被明世宗高興地接受了。
[33-34]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六月,雷禮升任工部右侍郎,
[35]
當時營建天壽山費用不計其數,他上疏建議節省開支,並且勤勉工作。明世宗派太監暗中觀察瞭解雷禮的情況,對他讚歎不已。從這裏開始,雷禮受到了明世宗的賞識。
[36]
雷禮修復三殿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六月
[5]
,三殿工程開始興建,嚴嵩父子想把工程交給他們親近的人去做,沒有成功。於是,他們只好讓雷禮升官掌管工部事務,負責營造工作。雷禮隨即上疏提出八項建議,而將作大匠徐杲被提升為卿,他很有心計,與雷禮合作,將磚石改為須彌座,將木柱改為積木,節省了大量費用。連大宦官黃錦見到後,都認為雷禮是天生的人才,能為國家所用。然而,宦官袁亨在明世宗面前卻説工程尚未完備,雷禮上疏請求設立木牌標記工程進度。明世宗知道宦官們想陷害雷禮,只相信雷禮的話。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工程完成,明世宗推恩及於歐陽必進、朱裳等人,而雷禮只被升任為工部尚書,這是嚴嵩父子阻撓的結果。然而,三殿工程的費用估計高達數十百萬,而實際花費只有十分之一。
[39]
嘉靖四十年(1561年),萬壽宮發生火災,
[5]
估計修復費用需要三百萬,負責此事的人感到困難。內閣次輔徐階詢問雷禮需要多少費用,雷禮回答:“二十萬就足夠了。”他立即上報給明世宗,明世宗很高興,而嚴嵩卻不高興。雷禮想到明世宗的旨意非常懇切,於是日夜不懈地工作,冒着嚴寒雨雪,親自走在泥濘中,拿着傘遮擋自己,即使在元宵夜也不休息。明世宗知道後非常讚歎,撤下自己的御膳慰勞他。明世宗又想到自己孤單一人,需要有人輔助,於是讓徐階的兒子徐璠負責修建工作,而嚴嵩的孫子嚴紹庭則負責巡查。嚴嵩因為孫子不能勝任修建工作,卻一定要他去做巡查,雷禮對此非常不滿。
[40]
當時,有內監説不需要再修建了,激怒了明世宗,雷禮力爭請求明世宗親自查看。明世宗查看後非常高興,稱讚雷禮是良臣,賞賜他銀鏹和飛魚等物品。嚴嵩更加不高興了。然而,明世宗仍然非常信任雷禮,認為他體恤國家大事,而嚴嵩前後嫉妒雷禮的行為也顯而易見。除了兵仗、盔甲、織造、內使、針工、承運庫等事務外,雷禮還負責節省冗費、淘汰冗員、緩解運輸等事務,他都盡心盡力地去做。然而,工部常常與宦官有瓜葛,雷禮總是裁抑他們,讓他們無法謀取私利,因此引起了不少人的不滿。但雷禮並不在意,最終與他們相安無事。到此時,雷禮已經歷任一品官職三年,明世宗按照舊例賞賜他羊酒鈔錠,並授予他柱國的官職,加封為少保。
[41]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紫宸宮再次興建
[5]
,雷禮認為宮禁重地不便出入,請求選派廉潔謹慎的內使專門負責稽查,而他自己則全心全意地督促工程進展。在此之前,有個姓毛的內婢請求修繕板房,雷禮不答應,説:“營建必須奉旨進行,內宮之言不能超出規定的範圍。”毛姓內婢派人向雷禮致謝,但心裏卻懷恨在心。這時,明世宗詢問工程進展情況,毛姓內婢回答説管工的人大多休息沐浴,實際上是指責雷禮。明世宗派大宦官秘密偵查,得知雷禮非常辛苦,説:“雷禮真是忠勤可嘉。”於是賞賜他上等的酒。紫宸宮建成後,雷禮被加封為少傅,他推辭不受,但明世宗不允許,説:“你監督掌管工程事務,節約財用,任勞任怨,我深知你的忠誠。”
[42]
雷禮受任穆宗
起初,有一兩個年輕人討好嚴嵩,等到嚴嵩失敗了就排擠雷禮,天下人都不認為他們做得對,一定要嚴懲他們才甘心。奏疏上奏後,明穆宗説:“雷尚書對江山社稷有功,為什麼要彈劾他?”一時之間人們都稱讚皇帝是聖明的天子。但是雷禮更加嚴格地整頓吏部事務,像抑制要求增加冠服費用的請求,停止分發牀桌的差使,淘汰多餘的工匠差役,裁減皇親國戚的乞求,一一都寫成法令。明穆宗到國子監時,雷禮和徐階並排坐着聽講,明穆宗對他們很尊重。正好吳時來當時上奏疏,説宦官不守法度,明穆宗很生氣。雷禮趁機説:“先前杖責了石星,現在又杖責吳時來,恐怕會損害皇上的聖德。”於是吳給事得以免罪。
[44]
雷禮致仕歸鄉
隆慶二年(1568年),宮中又發生教坊場的事情,雷禮上疏説:“皇上尊貴地居於九重宮闕之中,必須導引和氣,凝神深思,不宜急躁動怒。”這件事於是被擱置不議。御史李志學上疏奏請裁減中官號房,內使們羣起毆打御史於朝堂之上。雷禮正氣凜然地奮步上前説:“這是什麼地方?御史是什麼官職?你們這些人捋起袖子侮辱御史,這是大不敬啊!”眾人於是散去。不久,雷禮又上疏説:“內府每年的例支都有定額,近來因營造宮殿而增派,而內監又奏請加倍派發,我不願意見到這樣的事情,請求辭官歸鄉。”宦官滕祥以為雷禮是在指斥他,非常嫉妒,不送雷禮的奏疏到內閣,並且私自擬旨不准他辭官。雷禮再次上疏説:“工部與內府相關的事務,如今內宦倚仗權勢胡作非為,我每件事都受到掣肘,希望乞求皇上允許我罷官歸鄉。”明穆宗准予他退休。各省台的官員交相上章請求留任雷禮,但雷禮只帶着一個僕人和一隻破舊的箱子,就翩然離去了。
[45]
雷禮回到家鄉後,閉門謝客,著書立説,如《大政紀》《內閣行實》《列卿年表》《鐔墟摘稿》等著作都流傳於世。他在家居住了十三年,到了萬曆九年七月三十日(1581年8月28日),因病對妻子凃夫人説:“我夢見夏原吉邀請我遊覽南嶽,約定在霜降時一起去,共同欣賞日觀峯的勝景,我現在大概不能去了。”於是雷禮被扶到正屋躺下,因而嘆息説:“泉水乾涸了,山丘崩塌了。”隨後眼睛就閉上了,享年七十七歲。
[46]
[48]
他去世的消息傳來,明神宗停止上朝,追贈他太保的官職,並賜祭文為他辦理喪事。
[47]
雷禮主要影響
雷禮政治
雷禮的政治功績主要包括:
雷禮建築
- 十三陵修建中的功績
1.領導重修、擴建永陵。永陵是朱厚熜和他三個皇后的陵寢。早在嘉靖十五年(1536年)四月二十二日正式破土動工,到嘉靖十八年(1539年)閏七月十一日主體工程就大體告完。但朱厚熜並不滿意,以後由雷禮領導重修擴建,直到朱厚熜滿意。永陵為三進院落,享殿七間,兩廡配殿各九間。牆垛用花斑石砌造,斗拱、飛椽、檐椽、額枋都為石雕,寶城垛口和兩側通道也用石砌。永陵終於成為十三陵之冠。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二月,朱厚熜駕崩,隆慶元年(1567年),雷禮主持了明世宗的安葬儀式。
[53]
2.組織修繕整個陵區的配套工程。《明世宗實錄》記載:北京“天雨連綿,大水氾濫,山陵橋、路沖決甚多”。雷禮奉命提督天壽山整個皇陵區的橋樑、道路、牆垣工程。與此同時,他還組織修繕了整個皇陵區的配套工程,如神路、駁岸、溝渠等。十三陵的神路有2.6公里長,在大碑樓至龍風門的神路兩側,有石獸24座,石人12座,神路最南端有石牌坊,龍風門又叫火焰牌坊,都是用漢白玉砌成,宏偉壯觀。
[53]
3.繼續修繕已有的七座皇陵。朱厚熜在正德十六年(1521年)四月二十二日登基當皇帝,到嘉靖十五年(1536年)三月二十一日才去“拜謁諸陵”。拜諸陵是假,為自己選陵址是真,他在拜謁諸陵的過程中,發現各陵多有損壞,於是決定在建造永陵的同時,對天壽山其它諸陵全部進行修繕。雷禮在領導重修和擴建永陵時還修繕了其它七座皇陵。這七座皇陵就是長陵、獻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康陵。
[53]
- 故宮重修增建中的貢獻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四月十三日戌刻,皇宮因大雷雨所致發生火災。大火把奉天、華蓋、謹身三大殿,文武二樓和奉天門、左右順門、午門及午門外的其它建築全部燒燬。嘉靖帝要求修復三大殿,但工部尚書趙文華卻遲遲拿不出修復方案,遂被罷免,由歐陽必進代理工部尚書。時任工部左侍郎的雷禮則與徐杲共同提出重修並擴充三大殿的方案,之後雷禮晉升工部尚書,領導重修三大殿和其它門樓工程,歷時五年之久,完工之後,朱厚熜為重建的三大殿、二樓和其它各門重新更名:奉天殿改稱皇極殿,華蓋殿改稱中極殿,謹身殿改稱建極殿;文樓改稱文昭閣,武樓改稱武成閣;左順門改稱會極門,右順門改稱歸極門;東、西二角門,分別改稱弘政門、宣治門;奉天門改稱皇極門。
[53]
- 京城加固修築中的業績
在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三月三十日,明世宗決定構築京師重城。同年閏三月十九日就正式興工。當時的方案是這樣的:預計重城南北各築18裏,東西各築17裏,總計周長為70裏。其中利用舊土城遺址22裏。城牆基厚2丈,收頂1丈2尺,高1丈8尺,加垛口5尺,共2丈3尺。四面重城,預開城門11座,每門設門樓5間,每門建角樓4座。每城1面,內設上城馬道5路,外設敵台44座。西直門及通惠河,各設水閘一座。八里河、黑窯廠等處,設泄水關6座。如果這個方案能夠得到實施,那北京城的平面圖就將是“回”字形形狀。後來由於財力枯竭,加上要重建三大殿,所以重城構築未能按原設計方案完成,從而使北京城的平面圖呈“凸”字狀。
[53]
雷禮在任工部右侍郎時,組織修理了京城九門,在任工部左侍郎時,組織修復了大朝門、午樓,修建了午樓東西角門,在任工部尚書後領導修繕了皇城,增修重城,添築永定等七門甕城,並深挖城外護城河。還重建大明門內千步廊、修繕端門、承天門、禁門城樓和鞏華城垣等。
[53]
- 盧溝河橋治理中的成就
據《明史》記載,明世宗在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命雷禮修築盧溝河岸。雷禮與助手徐杲踏勘河道,提出了治理方案。雷禮説:“盧溝橋的東南方有一條大河,從麗莊園流入直沽再匯入大海,沿途有十幾裏的沙澱。這條河的東面稍偏南一些的地方,另有一條支流,從固安縣流入直沽,地勢較高。現在應當首先疏浚這條大河,使河水迴歸原來的河道,然後再建築長堤來加固它。決口處的地下水流很急,用人力很難立即施工。大河西岸原有的長堤連綿八百丈,遺址還可辨認,應當同時修復加固。”明世宗採納此方案,雷禮、徐杲抓緊施工,在第二年就圓滿完工。盧溝河治理後改名永定河。
[53]
- 其他水利工程
雷禮在工部任侍郎、尚書期間,還領導組織了其它水利工程建設: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維修京城排水系統;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疏浚皇城河道;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踏勘北京西山河流,實施了引水灌田工程;同年,疏浚皇城外圍河道;隆慶元年(1567年),疏浚皇城內河道。從而解決了京城內澇用水問題。
[53]
雷禮史學
雷禮具備紮實的史學功底,在職期間撰寫過《真定府志》和《南京太僕寺志》,而《皇明大政紀》與《國朝列卿記》是雷禮的代表作。雷禮居官數十載,在仕宦途中有機會接觸大量的史籍和奏疏決議,為他後期的著書提供了豐富的史料來源。此外嘉靖朝正是明朝私家修史的興盛時期。明朝中後期統治腐敗,邊患問題嚴重,催生了一批史家撰寫國史,以達到借古鑑今的目的。在這樣的環境中,雷禮也積極撰寫史書。
[52]
- 《皇明大政紀》
《皇明大政紀》斷限上起至正十二年(1352年)明太祖起兵濠州,下迄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世宗初登帝位。體裁採用編年體中的綱目體,按時間順序逐條紀事,每條史事或綱目齊備,或去目存綱。綱以簡要概括某件史事,目則詳述該史事的細節,層次分明。該書以皇帝為中心。主要記載關於明王朝“因革用舍”的重要史事,其中對武宗歷史採取了異常的書寫方式。
[50]
《皇明大政紀》以否定和批判為基調書寫武宗歷史,按照直書武宗劣跡,揭露正德弊政的標準進行史事的取捨、編排及是非評判。同時,還記載了大量正直官員因忤逆當權宦官,被“矯詔”罰俸、罷黜甚至處死的史實;詳述“流賊”劉六、劉七領導的農民起義,以及寧王朱宸濠擾攘地方、謀劃反叛的前後經過;並着重敍述王守仁由兵部主事滴為龍場驛丞後的歷官行實,尤其是王氏巡撫江西時平定當地盜賊和寧王叛亂的事蹟。使得武宗信用奸佞、荒遊廢政的昏君形象愈益突出,與苦苦維繫家國安定的忠臣義士形成鮮明對比,給人以強烈的反差感。如此進一步刻畫出正德朝百弊叢生、內亂不斷的黑暗社會圖景,對武宗及其寵臣的抨擊和憤慨躍然紙上。
[50]
- 《國朝列卿紀》
雷禮編纂的《國朝列卿紀》共165卷,成書於萬曆初年。所記人物上至洪武,下迄嘉靖,是明中後期私修史浪潮中較早的傳記類著作。《國朝列卿紀》保存了大量珍貴史料、在體例上有所創新,對《明史》以及後世史書編纂有深遠影響。
[51]
1、年表與行實相結合。
雷禮歷史評價
潘季馴:馴為諸生時,公知餘,及守禦史台,則馴又諗知公雲。無論其他績樹更僕未易數,即世廟宮建,豈不稱亟亟?而元相怙寵,巨璫噬貲,南急倭,北急胡,民苦徵輸,帑乏餘積,一工興輒計數十百萬。上諭迅發,期以工竣而朝食,公一一肩之,既以稱上意,復以勝羣心,茹勞怨,它無所覬,卒以就績。主人鑑知,豈不稱社稷臣哉!然公誠難之矣。夫古大臣任天下事,而或阻幹權奸,牽於宦豎,卒以無成,令後之人扼腕不平者何限也!而於公則有所歆豔焉,君臣相遇可多哉!
[2]
(《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
查繼佐:雷禮博古,鄭曉通今。
[56]
(《罪惟錄》)
雷禮軼事典故
雷禮出生傳説
傳説雷禮出生以前,他的母親曾夢見天門大開,有使者帶着鼓樂引導一個穿紫衣的男孩到母親身邊,説:“賜給你這個孩子,他將振興你的家族。”第二天,母親就在在岐山生下了雷禮,因此來了被認為是個奇才。他的父親雷邦鑑去巴陵(今湖南岳陽)應試,走到湘陰(今湖南湘陰)時,夢到少保夏原吉告訴他:“你一定不要去應試,船中的人全是劍客,你應該回家去教你的兒子,以完成你的志願。你的兒子將來會像我一樣。”第二天強盜來了,把船上的人全殺了。雷邦鑑因及早得到警告,得以逃脱。於是回家督促雷禮讀書。
[3]
[6]
雷禮匿弟誣兄
雷禮擔任興化府推官期間,有個叫林子誠的人,貪圖他侄子的家產,利用哥哥的兒子的妻子對他弟弟這一點,就把自己的弟弟藏匿起來,並狀告是自己的哥哥殺了他。御史叫雷禮去審訊這件事,雷禮到了林子誠的家,只見那裏人口眾多,家家相連,人們幾乎挨着屋子住,雷禮想:“這些人怎麼可能殺人呢?如果殺了人,屍體又藏在哪裏呢?”雷禮責問林子誠的兒子,才知道人被賣到潮州去了。雷禮就派人把哥哥的兒子活着弄回來,哥哥才得到釋放。
[12]
雷禮龍溪血案
雷禮擔任興化府推官期間,龍溪有個人,他的妻子和剛出生的孩子,在一個晚上被殺了。雷禮審訊那個男人的時候説:“你與別人有仇怨嗎?”他説:“沒有。”雷禮又問:“你家還有什麼人?”他説:“沒有。”但那個人並不悲傷,雷禮説:“這不合人情。”於是寫下“赫裭”,説:“這一定是那個人在倫理道德上發生了變故而難以啓齒的事情。”於是責問那個人的妾室,妾室告發了那個男人的不軌行為。雷禮拿出所寫“赫裭”給那個人看,那個人在台階下痛哭,磕頭請求賜死。
[13]
雷禮神斷涇案
雷禮擔任寧國司理期間,涇縣有個豪強叫吳榮四,和華六發生衝突,結果華六被打死了。於是吳榮四又急忙將華六的僕人打死,抬到華六家作為賠償,而華六卻甦醒過來。吳榮四反而控告華六打死了他的僕人,華六因此被判死罪。雷禮調查此案説:“不對。華六和吳榮四發生衝突,為什麼不打吳榮四,反而打他的僕人?一定是吳榮四害怕華六死了,僕人活着無法對華六家有個交代,於是反咬一口罷了。”旁邊聽審的人問:“這難道是神斷嗎?”雷禮所審發的案件,很多都像這樣,以奇特的推理方法,得出正確的結論。
[15]
雷禮持正不阿
嘉靖年間,方士陶仲文受明世宗寵幸,他濫用權力,嚇唬各部門長官。都御史毛伯温請求讓自己的兒子毛某任南太僕寺的官,但毛某任職未滿三年,陶仲文就讓他當了都御史,四個月後又罷免了他,按照規定,他不符合任官的資格,但吏部不敢拒絕,一直拖延到雷禮這裏,雷禮堅決拒絕。陶仲文依仗明世宗的勢力要挾雷禮,雷禮不為所動,還寫信開導他。陶仲文感到慚愧,又對雷禮説:“你確實不像以前的曹郎那樣騙我。”陶仲文當了九年少師,應當接受吏部的考核。雷禮説:“我們和他們是不同的系統,為什麼要考核他們呢?如果考核,一定要上奏皇帝,這等於是天上的官員向我們這個系統乞求恩惠,這就會玷污我們吏部考核官員的職責。我打算欺騙他。”正好陶仲文七十歲,雷禮就對他説:“少師年老了,應當自己請求退休,不應當接受考核,這是大臣應自尊自重的道理。”陶仲文又認為雷禮的話可信。於是雷禮上疏説陶仲文效力朝廷已久,應當退休,是去是留,希望皇帝裁決。最後,竟然沒有進行考核,也沒有上奏明世宗。
[19]
雷禮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先輩 | 遠祖 | 雷煥 | 西晉時人,因為博學多識被張華所賞識,做了豐城縣令,得到了一把寶劍。 |
曾祖父 | 雷啓陽 | —— | |
祖父 | 雷遂衝 | —— | |
父親 | 雷邦鑑 | 贈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 | |
母親 | 鄭氏 | 一品夫人。 | |
平輩 | 原配 | 李氏 | 被贈予一品夫人的封號。 |
繼室 | 張氏 | 被贈予一品夫人的封號。 | |
再繼室 | 塗氏 | 封一品夫人。 | |
子輩 | 兒子 | 雷瀚 | 雷禮長子,考中了順天鄉試,但後來去世了。 |
雷濴 | 雷禮次子,光祿寺署丞。 | ||
雷瀛 | 雷禮三子,工部虞衡司員外郎。 | ||
雷泓 | 雷禮四子。 | ||
女兒 | 雷氏 | 雷禮長女,嫁給了庠生黃羽惠。 | |
雷氏 | 雷禮次女,嫁給了刑部侍郎孫公的孫子孫貫。 | ||
雷氏 | 雷禮三女,嫁給了庠生萬緗。 | ||
雷禮主要作品
作品 | 卷數 | 作品 | 卷數 | 作品 | 卷數 |
---|---|---|---|---|---|
《國朝列卿紀》 | 一百六十五卷 | 《內閣行實》 | 八卷 | 《國朝列卿年表》 | 一百三十九卷 |
《國朝進士列卿表》 | 二卷 | 《南京太僕寺志》 | 十六卷 | 《皇明大政紀》 | 二十五卷 |
《真定府志》(嘉靖本) | 三十三卷 | 《鐔墟堂摘稿》 | 二十卷 | 《督學存稿》 | 二卷 |
《歐陽南野行狀》 | 一卷 | 《明六朝索隱》 | 十六卷 | 《列卿傳》 | 一百四十四卷 |
《顧輔寶鑑》 | —— | 《江西曆科進士表》 | —— | 《唐宰相傳》 | —— |
《宋兩府年表》 | —— | 《明元魁表》 | —— | 《銓曹表》 | —— |
《督學表》 | —— | 《百官表》 | —— | 《各省世宦表》 | —— |
《豫章科目表》 | —— | 《豫章人物記》 | —— | 《豐城科第記》 | —— |
《豐城人物記》 | —— | 《事紀》 | —— | 《古和疏稿》 | —— |
《古和詩稿》 | —— | 《古和集》 | 三卷 |
雷禮後世紀念
雷禮史料索引
- 參考資料
-
- 1.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中 點校本,寧波出版社,2016.05,第505頁.
- 2.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13]
- 3.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夫人得異夢,生公岐山,為疑穎異。父少傅強恕公,亦夢少保夏文靖公告之曰:“爾兒他日當如我公兒時,能脱水火不死。”
- 4.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少傅雷公者,諱禮,豫章之豐城人,居鐔舍。鐔,紀劍瑞也。葢公上世有祖煥者,以博達知於張司空華,為豐令,獲寶劍,而公其苗裔雲。
- 5. 中國紫禁城學會編;鄭欣淼,晉宏達主編,中國紫禁城學會論文集 第6輯 下,紫禁城出版社,2011.04,第822-859頁.
- 6.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夫人妊公時,夢天門開,使者從鼓樂導一紫衣兒界夫人,雲:賜汝振汝宗。翌日而公生,時弘治乙丑歲也。父故業儒,嘗就試巴陵,行次湘陰,夢夏忠靖公謂之:若必無往,舟中人盡劍人也,宜歸教爾子,以成若志。爾子他日似我矣。明日盜至,盡刃舟中人。公父以早戒得逃死,於是歸而督公讀也。
- 7.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公體屏,類厄者,然志強,機悟遒敏,鄭夫人時時禁公讀,公請益讀,讀輒不忘,為文警邁,臻於理奧。公父嘗攜公讀書湘鄉,湘鄉鉅商欲婿公,竟謝歸。癸未籍邑庠。
- 8.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癸未籍邑庠。
- 9.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鄉舉戊子。
- 10.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禮部簡庶吉士,首公名,而會忌者泄公卷中語頗聞上,言官更連類及之,於是禮部請複試,公竟不復試。
- 11.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逾年授興化府推官。推官故耳目部使者,公尤善披髮誣隱,所至稱霹靂部使者,益倚重公,諸所勾稽,必陽參陰校,以伍相物,既廉得,輒與以寬律,無窮其數,故公之於法,察而能平。
- 12.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有林子誠利其兄子益□產,乘兄子妻待其弟寡恩,乃匿其弟,而告其兄為殺弟。御史屬公勘之,其家則叢聚,人比屋而居,曰:“是何能殺人?舁屍焉往乎?”詰子誠子,知鬻諸潮州。公遂生致之,益夫得釋。
- 13.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龍溪有其妻與新產子,一夕被殺。公訊其夫曰:“若與人有卻乎?”曰:“無。”家有何人乎?曰:“無。”而其人不哀,曰:“非人情也。“遂書赫裭,曰:“此必其人倫變而難於言者。”乃詰其庶母,而庶母白其父之狐行。公出所書赫裭示而其人哭堦下,叩首請死。
- 14.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丙申,居鄭夫人憂。
- 15.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涇有豪曰吳榮四,與華六格,而華六死矣。乃急捶殺其僕,舁於華六所以為償,而華六蘇。吳更愬華死其僕,而華六論抵死。公勘之曰:“否。華六與主格,胡不格其主,乃格其僕?必吳懼華六死,而死僕為對華六生,遂反誣之耳。”待鞫者曰:“豈神乎?”諸發人□測類是,以異等。
- 16.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既闕,屬台省乏人,時貴溪當國,謂公嘗薄館不為,今茲得處所矣。及試給事,公固不往試給事;已又試御史,公又不往試御史,而謂其同年文選郎:若愛我,而令我速化邪。蓋文選郎欲以公補禮曹也。太宰許公聞之曰:卓哉是子,當卒成之。遂補推官寧國府。
- 17.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時慈孝皇太后梓宮還葬郢龍,江關迎之不得策,府尹以下俱獲罪。公獨用舟挽,所以儲應甚具,及渡採石,闃若無人。諸路奉公法,迄無譁。於是留都撫臣重公於部使者,部使者亦益倚重公。屬公讞,公讞出冤者而人其橫無禮者。公讞不用挺而服,部使者以質公,公曰:無庸挺也,如以挺,即誣推官為盜,敢不承乎?部使者大然之。
- 18.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壬寅,服闕。時吏部驗封闕主事,太宰許公聞公至,喜曰:非是子莫當是選。遂擬公。
- 19.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而是時方士陶仲文幸上,頗沽寵恐喝,諸司為毛都御史乞任子毛為南太僕,未三年,及為都御史,四月罷,無當於蔭敍,部不能卻,遷延至公,拒不從。仲文挾上要公,不為動,貽書曉之。仲文愧沮,更謂公語:信不似前曹郎詐我也。於是仲文稱少師九年矣,當部考。公日:異流,何考之有?夫考必引奏,是天曹為異流乞恩也,辱吾典司矣。吾且紿之。會仲文年七十,謂曰:少師老,宜自陳,不宜考,蓋大臣自重其道固爾。仲文又謂公語信。於是疏仲文效勞久,適當引年,去留幸上裁。竟罷考不為奏也。公持正婉而不阿又如此。
- 20.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公悉屏外交,日以諮才賢為事,而尤執法必行其志。前是大計,方面官一切視撫按,南科道劾章部不能自主。公是時署考功,密差次諸不職者,籍而藏之太宰,所請諸曹郎亦籍。以至其日,參相復也,於是部所謫者半,而留南科道所勃者三之一已。大計京朝官亦如之。故事,部院葉主大計,及公私籍,行院孤而不及聞,於是黜勢家所庇,凡十有四人。車駕郎與焉,則掌院姻也。掌院色動,公慰曰:明公望重,願割暖以示公。掌院竟無如公何。
- 21.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乙巳,改文選。
- 22.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而是時分宜當國,固已銜公專,會文選郎闕,公是時署其事,以考功郎敍遷,有旨別擬,公日:此必欲用其所私耳。又以刑部郎名上大拂分宜,指罰公棒半年。卒用其所私者。居頃之,唐公為太宰,念公與其所私者若水火,不分必及,於是改公稽勳郎中。
- 23.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乙巳……明年署稽勳郎中事,已改驗封。
- 24.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公在部凡六年,於掾最核,猾吏不敢為奸,官任子必差其父官,(首頁)官遠惡地,毋聽以巧遷,病告滿三年,毋絕官,官制浩兩房,毋得以虛俸升實級,諸法皆定自公。
- 25.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未幾,所私者竟得罪戌去,而移公考功,又有旨別擬。是時貴溪再起當國,欲還其姻邳州守官。邳州州守大計所褫,公執不可。邳州守私謂貴溪:以雷之撓,而又為考功,我終不得官矣。故是旨蓋為邳州守地雲,於是遲公考功又一年。
- 26.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乙巳……又明年,改考功。
- 27.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時聞公為太宰,詔且選台省,公白如某某五人者皆相君私人,宜先以他官處之,毋令得志鴟張也。聞公為改其一人官,一人者泣而訴之貴溪。貴溪怒,盡置其四人於省中。其後四人卒構戌大司徒王公杲,逮大中丞何公鰲錦衣獄,而後聞公始悔不用公言。貴溪既恃上恩,驕甚,而又恣其妾父蘇江也者外內市,自大僚還轉,率以市成,而公固力抑之。張同知者墨吏,賄求知府,公不許,而屬部使者勘。白聶公豹前事,蓋權措以供募兵非有染。兩少宰為請於貴溪,貴溪唯唯。公謂貴溪無他端,遂覆上。已有旨逮問,舉朝大駭。於是或謂貴溪蒼頭奴,雷郎中膽落矣。及是時與談張同知者,能無從蒼頭奴。函令人持刺渴公,公怒曰:吏部郎,奴等邪?刺而幹我。杖其人。於是貴溪積不能平。而會佐院闕行,且召應公大猷,而固欲甘心應公,久嗾其私人論公前撫滇有舉無劾非憲體,吏科不駁奏者何?科臣恐,遂論公,且請自今舉必及劾,着為令。公嘆曰:是所謂錮人。聖世也夫,憲臣職在討官邪?烏有縱勿擊者,若必令有劾臣,恐名目定必苛及,苛及必且使中材無以自立,非所以廣主上惜才至意。故事,大計逾半年始舉劾,大猷發疏時甫三月,於例得無劾。即是時,姜巡撫亦爾,烏得獨罪應巡撫也?於是遂以斯語上,而貴溪恚甚,遂削大猷籍,貶公官一等,外遷大名府通判。
- 2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七》:嘉靖二十七年六月……丙辰,升南京禮部郎中雷禮為浙江按察司副使,提調學校。
- 29.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未幾,以憲副督兩浙學政,獨持衡監,不爽毫髮,人亦無敢幹以私者,學政為之一新。時馴以諸生受公知,每試輒弁諸生,及今不能副公知,則甚愧雲。然浙人士至今口之。
- 30.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六》:嘉靖二十九年十月……丙子,升浙江按察司督學副使雷禮為南京太僕寺少卿。
- 31.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俄陞南太僕少卿。是時,逆鸞請北伐,需馬急,而公尚未蒞任,雲:“事亟矣,先期辦,馳至,得緩急用。”大司馬趙公訝曰:“何迅霍若此?”
- 3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九十四》:嘉靖三十二年二月……己巳,升太常寺少卿雷禮為順天府尹。
- 33.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推尹順天。順天當輦下,政多束縛,不得便。又內外廠府鋪行召種,蝟聚毛錯,公一切繩糾以法,務以利民。
- 34.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升順天府府尹。府尹雖尊,官乎顧勢,多跋躓不能舉其職。公一裁以法,絕諸請借,而又厝意根本,為之計便利,祛所患苦。初陳八事,繼又請他所贖援三千為薪者輸,無騷我疲民,請罷諸關隘近運,無騷我大車,請以懷來之挽歸之司農,無騷我小車。皆嘉納焉。
- 35.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十一》:嘉靖三十三年六月……壬申,升大理寺卿沈良才為兵部右侍郎、順天府府尹雷禮為工部右侍郎。
- 36.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陞工部侍郎。是時,營天壽山,計費且不貲,公疏議節省過當,且夙夜在公。上遣中貴人偵視,知狀,乃嘉嘆久之。公受知始此。
- 37.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三十四》:嘉靖三十五年四月……乙亥,以陵工完,詔內官監太監王鼎加恩一等,工部左侍郎雷禮升二品五色俸級。·
- 38.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督天壽山)工興凡兩年,既竣,改左,論功加二品服棒。
- 39.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比三殿工興,分宜父子欲以屬他親眤者,不得。巳,方以公晉部事,司營造。巳,遂條上八事,而將作大匠徐杲得為卿,有心計,與之易磚石為須彌座,積木為柱,省不可計。即巨璫黃錦見,以為天生若人,為國家用。而璫袁亨於上前輒言未備,公疏請吉立木。賴上聖明,知璫輩欲中公,一惟公言是信。工成,而推恩及歐陽司空、朱緹騎,乃公止尚書添注,分宜父子阻之也。然三殿之工,估者至數十百萬,而費止什一。
- 40.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萬壽宮災,估者復以三百萬報,當事者難之。時徐文貞公為次輔,問公幾何,公曰:“二十萬足矣。”即以聞,上喜,而分宜不懌。公念上諭且諄切,朝夕匪懈,祁寒雨雪,至躡油履行泥中,執葢自障,即元夜不休。上知嘆異,撤御饌勞之。又念其孤劬,須以人輔,而華亭子璠司繕造,分宜孫紹庭司巡緝。分宜以其孫何不能繕造,而必令棄之巡緝。
- 41.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會內監復言無所需,激上怒,公力請上閲。閲竟,上喜甚,稱公為良臣,有銀鏹、飛魚之錫,分宜益不懌。然上意固惓惓知公之體國,而分宜之前後嫉公狀亦灼然矣。他如兵仗、盔甲、織造、內使、針工、承運庫為疋,為所司隸行者,未可更僕數,而節冗費,汰偏累,紆解運,罔不悉心從事。但工曹動與璫貂相屬,公輒裁抑,令無所漁射,側目者比比。公不以嬰念一任之,而卒以相安,曰:“雷公正人,約無撓溷為。”至是,歷一品三年考,上援故事,賜羊酒鈔錠,授柱國,加少保。
- 42.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紫宸宮再建,公議宮禁重地,不便出入,請遴內使廉慎者專稽騐,而公得一意督促。先是,內婢毛姓者求葺板房,公不許,曰:“營建必奉旨,內言不踰閾制也。”毛遣人謝,而心銜之。至是,乘上問工程狀,毛對管工者多休沐,葢指公。而上遣巨璫密偵,知公勞甚,曰:“禮忠勤。”至是,賞上尊。以紫宸成,加少傅,謝辭,不允,曰:“督掌工務,節財任怨,知深矣。”
- 43.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無何,世廟賓天,公臨毀甚。穆考登極,公舉前此之加派費稱冗者,一切罷之,天下以為更生。
- 44.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而一二少年始媚分宜,及敗而排之,天下不直其人,必欲甘心於公。疏入,上曰:“雷尚書功在社稷,柰何劾之?“一時鹹謂聖明天子。而公更振厲部事,如抑冠服之請,停牀桌之派,汰匠役之冗,裁戚畹之乞,一一着為令。上幸成均,公與徐文貞公束坐聽講甚重。適吳給事時來上封事,言內使不法,上震怒。公因便言:“前杖石,今復杖吳,恐累聖德。”遂得免。
- 45.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會中涓言內教塲,公疏謂:“皇上尊居九重,必導迎和氣,凝神淵默,不宜武躁震驚。”事遂寢。御史李志學奏裁中官號房,內使羣毆御史於朝。公正色奮前曰:“此何所?御史何官?爾輩攘臂辱之,無君甚矣!”眾始解散。尋疏謂:“內府年例各有額,近營□□□□派,而內監又題派倍之,臣不願見此事,乞骸骨歸裏。”大璫滕祥以為指巳,嫉之,不送閣,徑擬旨不準辭。公再疏謂:“工部與內府相關,今內璫怙勢行私,臣每事掣肘,願乞罷歸。”奉旨準致仕。公前後所言事,輒於宦寺不便,而若輩傾之力,必公去而後巳。省台交章請留,公攜一僕、一敝篋,翩然往矣。
- 46.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歸鐔舍,杜門謝客,着書如大政紀、內閣行實、列卿年表、鐔墟摘稿行世。家居十三年,為辛巳,小恙,語凃夫人曰:“夢夏文靖公邀遊南嶽,何祥也?”遂不起。
- 47.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訃聞,上輟朝,贈太保,賜祭營葬。
- 48.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辛巳七月,忽嬰疾,謂塗夫人:頃夏忠靖公邀我遊南嶽,期以霜降,共窮日觀之勝,吾殆不起矣。命異至正寢,因嘆曰:泉阿逝乎,羅阜頹乎。遂眼。蓋月之晦日,享年七十有幾。
- 49.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初娶李,殤;再娶張,俱贈一品夫人。三娶塗,累封一品夫人。子男四,長瀚,中順天鄉試,卒,娶某;次濴,光祿署丞,娶某;次瀛,工部虞衡司員外郎,娶某;次泓,娶某。俱任。子女三,長適庠生黃羽惠,次適少司寇孫公之孫貫,次適庠生萬緗。
- 50. 鄧凱,謝貴安.《皇明大政紀》的武宗歷史書寫與世宗隱衷關係初探[J].歷史教學問題,2023,(第2期),33-39.
- 51. 杜望.雷禮《國朝列卿紀》初探[J].史學史研究,2017,(第1期),113-121.
- 52. 杜少娟.《皇明大政紀》史料價值探微[J].北方文學,2019,(第23期),280,282.
- 53. 雷正良主編,雷禮與“樣式雷”建築文化,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10,第135-140頁.
- 54. 雷正良主編,雷禮與“樣式雷”建築文化,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10,第142-147頁.
- 55. 神宗顯皇帝實錄 卷一百十八 萬曆九年 十一月 六日 4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13]
- 56. 《罪惟錄·卷十》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2-13]
- 57. 《三魚堂文集·卷二》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2-13]
- 58. 吳德義著,建文史學編年考,天津教育出版社,2009,第135頁.
- 收起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23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天人鬼谷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