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雷禮

(明朝中期大臣、史學家)

鎖定
雷禮(1505年10月9日—1581年8月28日),字必進,號古和,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今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秀市鎮雷坊村)人,祖籍江西饒州府鄱陽縣(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明朝中期大臣、史學家。 [5] 
嘉靖十一年(1532年)進士,授興化府推官。歷任寧國府推官、吏部主事。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因與內閣首輔夏言有隙,降為大名通判。旋而升任浙江按察司副使,督察兩浙學政。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南京太僕寺少卿。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改太僕寺少卿,不久又改任太常寺少卿,並提督四夷館。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升順天府尹,提出了八項措施。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升任工部右侍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升工部左侍郎,加授二品官服和官俸。三殿工程完成後,進工部尚書。隆慶二年(1568年),致仕歸鄉。 [2] 
萬曆九年(1581)七月,雷禮去世,享年七十七歲,贈太保。 [46-48] 
全    名
雷禮
必進
古和
所處時代
明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今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秀市鎮雷坊村)
出生日期
1505年10月9日
逝世日期
1581年8月28日
主要作品
《國朝列卿紀》等
最高官職
工部尚書
追    贈
太保
祖    籍
江西饒州府鄱陽縣(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

雷禮人物生平

雷禮早年經歷

弘治十八年九月十三日(1505年10月9日),雷禮出生於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今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秀市鎮雷坊村)。 [5] 
雷禮身材矮小,相貌平常,但志向堅定,頭腦聰明,領悟力強。雷禮的母親鄭氏常常阻止雷禮讀書,雷禮卻要求多讀,而且讀了就不會忘記。雷禮寫的文章警策超羣,含義深奧。雷邦鑑曾帶着雷禮到湘鄉(今湖南湘鄉)讀書,湘鄉有個大商人想把女兒嫁給他,雷禮卻堅決推辭,回家去了。 [7] 
嘉靖二年(1523年),雷禮補入縣學,成為一名生員 [8] 
嘉靖七年(1528年),雷禮參加江西鄉試中舉 [9] 

雷禮登科入仕

嘉靖十一年(1532年),雷禮考中進士 [1]  當時禮部選拔庶吉士,雷禮的名字排在第一位,卻正趕上忌恨他的人泄露了雷禮試卷中的話,這些話又傳到明世宗那裏,言官們又連類引譬地彈劾他,於是禮部奏請重新考試,雷禮最終沒有參加複試。 [10] 
嘉靖十二年(1533年),雷禮被授予興化府(今福建莆田推官的職位。推官本是知府屬下的耳目,但雷禮特別擅長斷案,明察秋毫,揭發隱情,所以每到一處都被人稱為“霹靂使者”。知府更加倚重雷禮,凡屬他審查的案卷,必定既公開審訊又秘密查訪,而且用胥吏審案的辦法去審問犯人。一旦查清了案情,雷禮總是按照法律條文,從寬處理,這樣處理的案件,數不勝數。所以雷禮在執法上,既明察又能持平。 [11] 
嘉靖十五年(1536年),雷禮因為母親鄭氏去世而回家守制 [14] 
嘉靖十八年(1539年) [5]  ,雷禮服喪期滿。正逢朝廷各部門缺少人才,當時夏言掌管國政,認為雷禮曾經輕視過自己,所以不讓雷禮擔任要職。雷禮試補為給事中,雷禮堅決不去就任給事中;接着又試補為御史,雷禮還是不去就任,雷禮對同年考中進士的文選郎説:“你們如果真的憐惜我,就讓我儘快辭職歸鄉吧。”後來文選郎想讓雷禮去補任禮部的官職,吏部尚書許贊聽説這件事後説:“雷禮這個人真是卓越不凡,應當讓他最終成就一番事業。”於是補任雷禮為寧國府(今安徽宣城)推官。 [16] 
當時慈孝皇太后的靈柩回葬郢龍,沿江的關卡迎奉不力,導致府尹以下的官員都受到了懲罰。然而,雷禮卻獨出心裁,使用船隻進行運輸,並且準備得非常充分。當船隻渡過採石磯時,一路上靜悄悄的,彷彿沒有人一樣。各個路段的官員都照搬雷禮的辦法,沒有出現任何混亂或抱怨。於是南京的巡撫大臣向部使者舉薦雷禮,部使者也越來越倚重雷禮。部使者交給雷禮審判案件,雷禮審判後放掉了冤枉的犯人,並且把蠻橫無理的人關進了監獄。雷禮的判決不用刑具犯人就服罪了,部使者拿這個來質問雷禮,雷禮説:“不用刑具就可以了,如果用刑具,就等於誣陷推官是盜賊,他敢不承認嗎?”部使者非常同意雷禮的話。 [17]  同年冬,雷禮以父親去世而回家守制。 [5] 

雷禮歷職吏部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雷禮的服喪期滿。當時吏部驗封主事一職空缺,吏部尚書許贊聽説雷禮服喪期滿,高興地説:“不是這個人就沒有合適的人選來擔任這個職位了。”於是上奏推薦雷禮擔任這一職位。 [18]  雷禮在吏部一共工作了六年,他對於屬吏的考核非常嚴格,狡猾的官吏不敢做壞事。對於官員的子弟,一定要等他們的父親在職期滿後才分配工作;把官員派到偏遠惡劣的地方,不允許他們找門路調到好地方;官員病假滿三年,不剝奪他們的官職;吏部文選清吏司和考功清吏司兩個部門,不允許用虛報俸祿的辦法升實職。這些規定都是雷禮制定的。 [24]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雷禮改任吏部考功清吏司主事,又改任文選清吏司主事。不久,代理考功員外郎的事務。 [5]  雷禮屏退一切外來交際,每天只專注於諮詢有才能和賢德的人,而且特別堅持執法,一定要實現自己的志向。在此之前,對於官員的考核,地方官員全都看巡撫和巡按御史的臉色行事,南京的科道官彈劾部門長官,不能自主。雷禮這時暫時代理考功司的事務,秘密地考察那些不稱職的官員,記錄下來後交給太宰,所請求的各部門郎中也都登記在冊。到了考核的日期,內閣複查,於是被部門貶謫的官員佔了一半,而留在南京科道所彈劾的官員也只剩下了三分之一。對京官的考核也如此。按舊例,各部門院官共同主持對官員的考核,以及公私檔案的管理,但執行的只是各部門院官,而明世宗並不知情。於是雷禮罷免了權貴所庇護的十四個人。其中有一個是車駕郎,他是掌院的姻親。嚴嵩臉色都變了,雷禮安慰他説:“您聲望很高,希望您不要因私情而徇私。”嚴嵩最終沒有辦法對付雷禮。 [20]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雷禮改署文選員外郎事。 [21] 
當時嚴嵩執掌國政,早已對雷禮的專斷不滿,恰逢文選郎中職位空缺,雷禮這時暫時代理其事,按規定應由考功郎中遷升,明世宗卻另有旨意,雷禮説:“這嚴嵩一定是想用他自己的人。”雷禮又以刑部郎中的名義上報嚴嵩,觸怒了嚴嵩,嚴嵩指使明世宗杖責雷禮半年。最終還是用了嚴嵩所推薦的人。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唐龍擔任吏部尚書,想到雷禮與嚴嵩所推薦的人勢如水火,如果不分別對待,必然牽涉到雷禮,於是改任雷禮為稽勳郎中。 [22]  [23] 

雷禮通判大名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嚴嵩所推薦的人終於獲罪被貶謫,而調雷禮回考功司,明世宗又另有旨意,想另選他人。這時夏言再次執掌國政,想為他的姻親、被大計考核所罷免的邳州知州恢復官職。邳州知州是雷禮在大計考核中所罷免的,雷禮堅決不同意。邳州知州私下對夏言説:“因為雷禮阻撓,並且他又主管考功,我終究不能得到官職了。”所以明世宗的旨意大概是為邳州知州説情,於是雷禮被推遲迴考功司又一年。 [25-26] 
當時聞淵是吏部尚書,明世宗將要選拔台省官員,雷禮稟告説某某五人都是夏言的私人,應該先以其他官職安排他們,不要讓他們得志逞兇。聞淵於是更改了其中一個人的官職,其中一人哭泣着向夏言訴説。夏言很生氣,就把其他四個人都安排在省中。後來這四個人終於誣陷了户部尚書王杲,逮捕了刑部尚書何鰲並投入錦衣衞監獄,聞淵這時才後悔沒有聽從雷禮的話。夏言依仗皇帝的恩寵,非常驕傲,而且又縱容他的妾父在蘇州內外進行買賣,從大官員那裏回來,總是用買賣成交來炫耀,而雷禮堅決抑制他。張同知是個貪官,賄賂以求得知府的職位,雷禮不同意,而是命令部使者去調查。張同知向聶豹坦白了自己的過去,説那是為了籌措招募士兵的費用,並不是有什麼罪行。兩位吏部侍郎向夏言為張同知求情,夏言只是唯唯諾諾地答應。雷禮説夏言沒有其他理由,於是又上奏章。明世宗已經有了逮捕雷禮審問的旨意,整個朝廷都大為震驚。於是有人説夏言的手下説:“雷郎中這次可嚇破了膽了。”在這個時候,與夏言談論張同知的人,難道能不從夏言的手下那裏聽到這個消息嗎?夏言派人拿着名片去拜見雷禮,雷禮生氣地説:“吏部郎中,是你們這些人可以隨便拜訪的嗎?拿着名片來拜訪我,我要打他。”於是夏言更加憤怒。正好這時佐院空缺,皇帝將要召見應大猷,而夏言卻一定要對付應大猷,長久地指使他的私人指責:“雷禮以前任雲南巡撫時,有舉薦卻沒有彈劾,不符合御史的職責,吏科不駁奏是為什麼呢?”科臣害怕,就彈劾雷禮,並且請求從今以後舉薦一定要同時彈劾,作為法令。雷禮嘆息説:“這就是所説的束縛人啊。聖明的時代啊,御史的職責在於懲處邪惡,哪裏有放縱邪惡而不打擊的呢?如果一定要讓御史彈劾大臣,恐怕名義上一定會過分苛刻,過分苛刻就一定會使中等才能的人無法自立,這不是推廣皇上愛惜人才的深意。按照舊例,大計考核官員超過半年才開始舉薦彈劾,應大猷上疏時剛滿三個月,按照舊例可以不彈劾。就在這個時候,姜巡撫也是這樣的,怎麼能單獨治應巡撫的罪呢?”於是就把這些話上奏給明世宗,而夏言非常憤怒,於是削去應大猷的官籍,把雷禮的官職降一等,外調到大名府做通判。 [27]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六月,雷禮升任浙江按察司副使,督察兩浙學政, [28]  他獨自主持考試,非常公正,沒有人敢因私事求他,學政因此煥然一新,浙江的士人一直稱讚他。 [29]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十月,雷禮升任南京太僕寺少卿。 [30]  當時仇鸞請求北伐,急需馬匹,而雷禮尚未到任,雷禮説:“事情緊急,我會提前辦理好,然後趕到任上,以備不時之需。”兵部尚書趙錦驚訝地説:“你怎麼這麼迅速果斷?” [31] 

雷禮還京任職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雷禮改任太僕寺少卿,不久又改任太常寺少卿,並提督四夷館。 [5]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二月,雷禮升任順天府尹。 [32]  順天府在京城附近,政事繁多,很多事務因受到權貴幹擾而無法履行其職責。雷禮以法律為標準進行裁決,杜絕了請託之事,又着眼於根本,為百姓着想,籌劃便利之事,解除他們的憂患。雷禮開始提出了八項措施,後來又請求將其他需要贖回的三千名勞力改做柴薪的差使,以免騷擾疲憊的百姓;請求停止在各關隘附近運輸,以免騷擾大車;請求將懷來縣的運輸任務交給司農,以免騷擾小車。這些建議都被明世宗高興地接受了。 [33-34]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六月,雷禮升任工部右侍郎, [35]  當時營建天壽山費用不計其數,他上疏建議節省開支,並且勤勉工作。明世宗派太監暗中觀察瞭解雷禮的情況,對他讚歎不已。從這裏開始,雷禮受到了明世宗的賞識。 [36]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四月,天壽山的工程工程結束,雷禮被升任為工部左侍郎,論功行賞,加授二品官服和官俸。 [37-38] 

雷禮修復三殿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六月 [5]  ,三殿工程開始興建,嚴嵩父子想把工程交給他們親近的人去做,沒有成功。於是,他們只好讓雷禮升官掌管工部事務,負責營造工作。雷禮隨即上疏提出八項建議,而將作大匠徐杲被提升為卿,他很有心計,與雷禮合作,將磚石改為須彌座,將木柱改為積木,節省了大量費用。連大宦官黃錦見到後,都認為雷禮是天生的人才,能為國家所用。然而,宦官袁亨在明世宗面前卻説工程尚未完備,雷禮上疏請求設立木牌標記工程進度。明世宗知道宦官們想陷害雷禮,只相信雷禮的話。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工程完成,明世宗推恩及於歐陽必進朱裳等人,而雷禮只被升任為工部尚書,這是嚴嵩父子阻撓的結果。然而,三殿工程的費用估計高達數十百萬,而實際花費只有十分之一。 [39] 
嘉靖四十年(1561年),萬壽宮發生火災, [5]  估計修復費用需要三百萬,負責此事的人感到困難。內閣次輔徐階詢問雷禮需要多少費用,雷禮回答:“二十萬就足夠了。”他立即上報給明世宗,明世宗很高興,而嚴嵩卻不高興。雷禮想到明世宗的旨意非常懇切,於是日夜不懈地工作,冒着嚴寒雨雪,親自走在泥濘中,拿着傘遮擋自己,即使在元宵夜也不休息。明世宗知道後非常讚歎,撤下自己的御膳慰勞他。明世宗又想到自己孤單一人,需要有人輔助,於是讓徐階的兒子徐璠負責修建工作,而嚴嵩的孫子嚴紹庭則負責巡查。嚴嵩因為孫子不能勝任修建工作,卻一定要他去做巡查,雷禮對此非常不滿。 [40] 
當時,有內監説不需要再修建了,激怒了明世宗,雷禮力爭請求明世宗親自查看。明世宗查看後非常高興,稱讚雷禮是良臣,賞賜他銀鏹和飛魚等物品。嚴嵩更加不高興了。然而,明世宗仍然非常信任雷禮,認為他體恤國家大事,而嚴嵩前後嫉妒雷禮的行為也顯而易見。除了兵仗、盔甲、織造、內使、針工、承運庫等事務外,雷禮還負責節省冗費、淘汰冗員、緩解運輸等事務,他都盡心盡力地去做。然而,工部常常與宦官有瓜葛,雷禮總是裁抑他們,讓他們無法謀取私利,因此引起了不少人的不滿。但雷禮並不在意,最終與他們相安無事。到此時,雷禮已經歷任一品官職三年,明世宗按照舊例賞賜他羊酒鈔錠,並授予他柱國的官職,加封為少保。 [41]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紫宸宮再次興建 [5]  ,雷禮認為宮禁重地不便出入,請求選派廉潔謹慎的內使專門負責稽查,而他自己則全心全意地督促工程進展。在此之前,有個姓毛的內婢請求修繕板房,雷禮不答應,説:“營建必須奉旨進行,內宮之言不能超出規定的範圍。”毛姓內婢派人向雷禮致謝,但心裏卻懷恨在心。這時,明世宗詢問工程進展情況,毛姓內婢回答説管工的人大多休息沐浴,實際上是指責雷禮。明世宗派大宦官秘密偵查,得知雷禮非常辛苦,説:“雷禮真是忠勤可嘉。”於是賞賜他上等的酒。紫宸宮建成後,雷禮被加封為少傅,他推辭不受,但明世宗不允許,説:“你監督掌管工程事務,節約財用,任勞任怨,我深知你的忠誠。” [42] 

雷禮受任穆宗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冬,明世宗去世 [5]  ,雷禮非常傷心。明穆宗登基後,雷禮上疏請求罷免此前加派的冗費,明穆宗都批准了,天下人認為國家又得到了新生。 [43] 
起初,有一兩個年輕人討好嚴嵩,等到嚴嵩失敗了就排擠雷禮,天下人都不認為他們做得對,一定要嚴懲他們才甘心。奏疏上奏後,明穆宗説:“雷尚書對江山社稷有功,為什麼要彈劾他?”一時之間人們都稱讚皇帝是聖明的天子。但是雷禮更加嚴格地整頓吏部事務,像抑制要求增加冠服費用的請求,停止分發牀桌的差使,淘汰多餘的工匠差役,裁減皇親國戚的乞求,一一都寫成法令。明穆宗到國子監時,雷禮和徐階並排坐着聽講,明穆宗對他們很尊重。正好吳時來當時上奏疏,説宦官不守法度,明穆宗很生氣。雷禮趁機説:“先前杖責了石星,現在又杖責吳時來,恐怕會損害皇上的聖德。”於是吳給事得以免罪。 [44] 

雷禮致仕歸鄉

隆慶二年(1568年),宮中又發生教坊場的事情,雷禮上疏説:“皇上尊貴地居於九重宮闕之中,必須導引和氣,凝神深思,不宜急躁動怒。”這件事於是被擱置不議。御史李志學上疏奏請裁減中官號房,內使們羣起毆打御史於朝堂之上。雷禮正氣凜然地奮步上前説:“這是什麼地方?御史是什麼官職?你們這些人捋起袖子侮辱御史,這是大不敬啊!”眾人於是散去。不久,雷禮又上疏説:“內府每年的例支都有定額,近來因營造宮殿而增派,而內監又奏請加倍派發,我不願意見到這樣的事情,請求辭官歸鄉。”宦官滕祥以為雷禮是在指斥他,非常嫉妒,不送雷禮的奏疏到內閣,並且私自擬旨不准他辭官。雷禮再次上疏説:“工部與內府相關的事務,如今內宦倚仗權勢胡作非為,我每件事都受到掣肘,希望乞求皇上允許我罷官歸鄉。”明穆宗准予他退休。各省台的官員交相上章請求留任雷禮,但雷禮只帶着一個僕人和一隻破舊的箱子,就翩然離去了。 [45] 
雷禮回到家鄉後,閉門謝客,著書立説,如《大政紀》《內閣行實》《列卿年表》《鐔墟摘稿》等著作都流傳於世。他在家居住了十三年,到了萬曆九年七月三十日(1581年8月28日),因病對妻子凃夫人説:“我夢見夏原吉邀請我遊覽南嶽,約定在霜降時一起去,共同欣賞日觀峯的勝景,我現在大概不能去了。”於是雷禮被扶到正屋躺下,因而嘆息説:“泉水乾涸了,山丘崩塌了。”隨後眼睛就閉上了,享年七十七歲。 [46]  [48]  他去世的消息傳來,明神宗停止上朝,追贈他太保的官職,並賜祭文為他辦理喪事。 [47] 

雷禮主要影響

雷禮政治

雷禮的政治功績主要包括:
  • 明察秋毫:雷禮作為推官,特別擅長明察秋毫,揭發隱情,因此得到了“霹靂使者”的稱號。他在處理案件時,既能明察又能持平,使得無數案件得以公正處理。 [11] 
  • 忠誠耿直:雷禮在官場上表現出忠誠耿直的品質。他不畏權貴,堅持執法,即使面對嚴嵩等權臣的打壓,也始終堅守自己的原則和立場。 [22] 
  • 改革吏治:雷禮在吏部工作期間,對屬吏的考核非常嚴格,使得狡猾的官吏不敢做壞事。他還制定了一系列規定,如不允許官員子弟通過父親的關係謀取職位,不允許官員通過門路調到好地方等,這些措施有助於改革吏治,提高官員的素質和工作效率。 [24] 
  • 整頓考功司:雷禮在代理考功司事務期間,秘密考察不稱職的官員,並記錄下來交給吏部尚書處理。他還堅持公正考核官員,不畏權貴幹涉,使得被貶謫的官員佔了一半,科道所彈劾的官員也只剩下了三分之一。這些舉措有助於整頓考功司的工作,提高官員的考核公正性和準確性。 [27] 

雷禮建築

雷禮一生建樹頗多,但建築方面尤為突出。 [53] 
  • 十三陵修建中的功績
雷禮從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任工部侍郎開始,直至隆慶二年(1568年)辭官為止,整整為明十三陵的修建而操勞了十四年,其督建的主要工程如下: [53] 
1.領導重修、擴建永陵。永陵是朱厚熜和他三個皇后的陵寢。早在嘉靖十五年(1536年)四月二十二日正式破土動工,到嘉靖十八年(1539年)閏七月十一日主體工程就大體告完。但朱厚熜並不滿意,以後由雷禮領導重修擴建,直到朱厚熜滿意。永陵為三進院落,享殿七間,兩廡配殿各九間。牆垛用花斑石砌造,斗拱、飛椽、檐椽、額枋都為石雕,寶城垛口和兩側通道也用石砌。永陵終於成為十三陵之冠。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二月,朱厚熜駕崩,隆慶元年(1567年),雷禮主持了明世宗的安葬儀式。 [53] 
2.組織修繕整個陵區的配套工程。《明世宗實錄》記載:北京“天雨連綿,大水氾濫,山陵橋、路沖決甚多”。雷禮奉命提督天壽山整個皇陵區的橋樑、道路、牆垣工程。與此同時,他還組織修繕了整個皇陵區的配套工程,如神路、駁岸、溝渠等。十三陵的神路有2.6公里長,在大碑樓至龍風門的神路兩側,有石獸24座,石人12座,神路最南端有石牌坊,龍風門又叫火焰牌坊,都是用漢白玉砌成,宏偉壯觀。 [53] 
3.繼續修繕已有的七座皇陵。朱厚熜在正德十六年(1521年)四月二十二日登基當皇帝,到嘉靖十五年(1536年)三月二十一日才去“拜謁諸陵”。拜諸陵是假,為自己選陵址是真,他在拜謁諸陵的過程中,發現各陵多有損壞,於是決定在建造永陵的同時,對天壽山其它諸陵全部進行修繕。雷禮在領導重修和擴建永陵時還修繕了其它七座皇陵。這七座皇陵就是長陵、獻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康陵。 [53] 
此外,雷禮還組織修繕了代宗朱祁鈺皇陵(位於北京西郊金山下)的享殿、廚庫和太祖朱元璋孝陵(位於南京東郊鐘山南麓)的寶城,以及顯陵的達孝樓、裬恩殿,更建百龍殿。 [53] 
  • 故宮重修增建中的貢獻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四月十三日戌刻,皇宮因大雷雨所致發生火災。大火把奉天、華蓋、謹身三大殿,文武二樓和奉天門、左右順門、午門及午門外的其它建築全部燒燬。嘉靖帝要求修復三大殿,但工部尚書趙文華卻遲遲拿不出修復方案,遂被罷免,由歐陽必進代理工部尚書。時任工部左侍郎的雷禮則與徐杲共同提出重修並擴充三大殿的方案,之後雷禮晉升工部尚書,領導重修三大殿和其它門樓工程,歷時五年之久,完工之後,朱厚熜為重建的三大殿、二樓和其它各門重新更名:奉天殿改稱皇極殿,華蓋殿改稱中極殿,謹身殿改稱建極殿;文樓改稱文昭閣,武樓改稱武成閣;左順門改稱會極門,右順門改稱歸極門;東、西二角門,分別改稱弘政門、宣治門;奉天門改稱皇極門。 [53] 
此後,皇宮在明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六月十四日再次發生火災,明末李自成農民起義軍也曾火燒皇宮。雖然每次燒後都進行了重修,而每次重修都是按照雷禮領導重建時的規模和佈局來進行的。 [53] 
  • 京城加固修築中的業績
在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三月三十日,明世宗決定構築京師重城。同年閏三月十九日就正式興工。當時的方案是這樣的:預計重城南北各築18裏,東西各築17裏,總計周長為70裏。其中利用舊土城遺址22裏。城牆基厚2丈,收頂1丈2尺,高1丈8尺,加垛口5尺,共2丈3尺。四面重城,預開城門11座,每門設門樓5間,每門建角樓4座。每城1面,內設上城馬道5路,外設敵台44座。西直門及通惠河,各設水閘一座。八里河、黑窯廠等處,設泄水關6座。如果這個方案能夠得到實施,那北京城的平面圖就將是“回”字形形狀。後來由於財力枯竭,加上要重建三大殿,所以重城構築未能按原設計方案完成,從而使北京城的平面圖呈“凸”字狀。 [53] 
雷禮在任工部右侍郎時,組織修理了京城九門,在任工部左侍郎時,組織修復了大朝門、午樓,修建了午樓東西角門,在任工部尚書後領導修繕了皇城,增修重城,添築永定等七門甕城,並深挖城外護城河。還重建大明門內千步廊、修繕端門、承天門、禁門城樓和鞏華城垣等。 [53] 
  • 盧溝河橋治理中的成就
雷禮任工部侍郎後,主持修理盧溝橋有兩次:一是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二是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 [53] 
據《明史》記載,明世宗在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命雷禮修築盧溝河岸。雷禮與助手徐杲踏勘河道,提出了治理方案。雷禮説:“盧溝橋的東南方有一條大河,從麗莊園流入直沽再匯入大海,沿途有十幾裏的沙澱。這條河的東面稍偏南一些的地方,另有一條支流,從固安縣流入直沽,地勢較高。現在應當首先疏浚這條大河,使河水迴歸原來的河道,然後再建築長堤來加固它。決口處的地下水流很急,用人力很難立即施工。大河西岸原有的長堤連綿八百丈,遺址還可辨認,應當同時修復加固。”明世宗採納此方案,雷禮、徐杲抓緊施工,在第二年就圓滿完工。盧溝河治理後改名永定河。 [53] 
  • 其他水利工程
雷禮在工部任侍郎、尚書期間,還領導組織了其它水利工程建設: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維修京城排水系統;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疏浚皇城河道;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踏勘北京西山河流,實施了引水灌田工程;同年,疏浚皇城外圍河道;隆慶元年(1567年),疏浚皇城內河道。從而解決了京城內澇用水問題。 [53] 

雷禮史學

雷禮具備紮實的史學功底,在職期間撰寫過《真定府志》和《南京太僕寺志》,而《皇明大政紀》與《國朝列卿記》是雷禮的代表作。雷禮居官數十載,在仕宦途中有機會接觸大量的史籍和奏疏決議,為他後期的著書提供了豐富的史料來源。此外嘉靖朝正是明朝私家修史的興盛時期。明朝中後期統治腐敗,邊患問題嚴重,催生了一批史家撰寫國史,以達到借古鑑今的目的。在這樣的環境中,雷禮也積極撰寫史書。 [52] 
  • 《皇明大政紀》
隆慶二年(1568年)致仕歸鄉後,雷禮潛心著述,撰寫了多部史書,其中就有大致成書於萬曆二年(1574年)至萬曆九年(1581年)間的當代史《皇明大政紀》。 [50] 
《皇明大政紀》斷限上起至正十二年(1352年)明太祖起兵濠州,下迄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世宗初登帝位。體裁採用編年體中的綱目體,按時間順序逐條紀事,每條史事或綱目齊備,或去目存綱。綱以簡要概括某件史事,目則詳述該史事的細節,層次分明。該書以皇帝為中心。主要記載關於明王朝“因革用舍”的重要史事,其中對武宗歷史採取了異常的書寫方式。 [50] 
《皇明大政紀》以否定和批判為基調書寫武宗歷史,按照直書武宗劣跡,揭露正德弊政的標準進行史事的取捨、編排及是非評判。同時,還記載了大量正直官員因忤逆當權宦官,被“矯詔”罰俸、罷黜甚至處死的史實;詳述“流賊”劉六、劉七領導的農民起義,以及寧王朱宸濠擾攘地方、謀劃反叛的前後經過;並着重敍述王守仁由兵部主事滴為龍場驛丞後的歷官行實,尤其是王氏巡撫江西時平定當地盜賊和寧王叛亂的事蹟。使得武宗信用奸佞、荒遊廢政的昏君形象愈益突出,與苦苦維繫家國安定的忠臣義士形成鮮明對比,給人以強烈的反差感。如此進一步刻畫出正德朝百弊叢生、內亂不斷的黑暗社會圖景,對武宗及其寵臣的抨擊和憤慨躍然紙上。 [50] 
  • 《國朝列卿紀》
雷禮編纂的《國朝列卿紀》共165卷,成書於萬曆初年。所記人物上至洪武,下迄嘉靖,是明中後期私修史浪潮中較早的傳記類著作。《國朝列卿紀》保存了大量珍貴史料、在體例上有所創新,對《明史》以及後世史書編纂有深遠影響。 [51] 
《國朝列卿紀》中所收部分人物,是同類史書中不曾涉及或很少涉及的。《國朝列卿紀》對職官的取捨反映了作者的編纂思想。 [51]  《國朝列卿紀》體例上的創新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年表與行實相結合。
2、互見法的廣泛應用。作者在編纂中主要運用兩種互見方法:(1)傳記為主,事紀為輔。(2)詳略得當,互相補充。傳記的主體性並不唯一。 [51] 

雷禮歷史評價

明世宗朱厚熜:禮忠勤。 [2] 《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引
明穆宗朱載坖:①雷尚書功在社稷。 [2] 《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引)②我素知雷尚書功,今論者何語,輔臣還我雷尚書。 [5]  《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引
許贊:卓哉是子,當卒成之。 [5]  《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引
餘寅:公體屏,類厄者,然志強,機悟遒敏,鄭夫人時時禁公讀,公請益讀,讀輒不忘,為文警邁,臻於理奧。 [5]  《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
潘季馴:馴為諸生時,公知餘,及守禦史台,則馴又諗知公雲。無論其他績樹更僕未易數,即世廟宮建,豈不稱亟亟?而元相怙寵,巨璫噬貲,南急倭,北急胡,民苦徵輸,帑乏餘積,一工興輒計數十百萬。上諭迅發,期以工竣而朝食,公一一肩之,既以稱上意,復以勝羣心,茹勞怨,它無所覬,卒以就績。主人鑑知,豈不稱社稷臣哉!然公誠難之矣。夫古大臣任天下事,而或阻幹權奸,牽於宦豎,卒以無成,令後之人扼腕不平者何限也!而於公則有所歆豔焉,君臣相遇可多哉! [2] 《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
葉向高顧秉謙等:博物洽聞,揚歷中外。鼎建陵殿,積有勞能。雖經言官岑用賓等論其邀寵保位,實以禮始終焉。 [55] 《明神宗實錄》
尹守衡:好學院聞,初在銓司與曉同官,每政暇,輒以彼此所撰述相質證。 [58] 《明史竊》
查繼佐:雷禮博古,鄭曉通今。 [56] 《罪惟錄》
陸隴其:雷(禮)博物多聞,一言而解先儒之惑,善哉! [57] 《三魚堂文集》

雷禮軼事典故

雷禮出生傳説

傳説雷禮出生以前,他的母親曾夢見天門大開,有使者帶着鼓樂引導一個穿紫衣的男孩到母親身邊,説:“賜給你這個孩子,他將振興你的家族。”第二天,母親就在在岐山生下了雷禮,因此來了被認為是個奇才。他的父親雷邦鑑去巴陵(今湖南岳陽)應試,走到湘陰(今湖南湘陰)時,夢到少保夏原吉告訴他:“你一定不要去應試,船中的人全是劍客,你應該回家去教你的兒子,以完成你的志願。你的兒子將來會像我一樣。”第二天強盜來了,把船上的人全殺了。雷邦鑑因及早得到警告,得以逃脱。於是回家督促雷禮讀書。 [3]  [6] 

雷禮匿弟誣兄

雷禮擔任興化府推官期間,有個叫林子誠的人,貪圖他侄子的家產,利用哥哥的兒子的妻子對他弟弟這一點,就把自己的弟弟藏匿起來,並狀告是自己的哥哥殺了他。御史叫雷禮去審訊這件事,雷禮到了林子誠的家,只見那裏人口眾多,家家相連,人們幾乎挨着屋子住,雷禮想:“這些人怎麼可能殺人呢?如果殺了人,屍體又藏在哪裏呢?”雷禮責問林子誠的兒子,才知道人被賣到潮州去了。雷禮就派人把哥哥的兒子活着弄回來,哥哥才得到釋放。 [12] 

雷禮龍溪血案

雷禮擔任興化府推官期間,龍溪有個人,他的妻子和剛出生的孩子,在一個晚上被殺了。雷禮審訊那個男人的時候説:“你與別人有仇怨嗎?”他説:“沒有。”雷禮又問:“你家還有什麼人?”他説:“沒有。”但那個人並不悲傷,雷禮説:“這不合人情。”於是寫下“赫裭”,説:“這一定是那個人在倫理道德上發生了變故而難以啓齒的事情。”於是責問那個人的妾室,妾室告發了那個男人的不軌行為。雷禮拿出所寫“赫裭”給那個人看,那個人在台階下痛哭,磕頭請求賜死。 [13] 

雷禮神斷涇案

雷禮擔任寧國司理期間,涇縣有個豪強叫吳榮四,和華六發生衝突,結果華六被打死了。於是吳榮四又急忙將華六的僕人打死,抬到華六家作為賠償,而華六卻甦醒過來。吳榮四反而控告華六打死了他的僕人,華六因此被判死罪。雷禮調查此案説:“不對。華六和吳榮四發生衝突,為什麼不打吳榮四,反而打他的僕人?一定是吳榮四害怕華六死了,僕人活着無法對華六家有個交代,於是反咬一口罷了。”旁邊聽審的人問:“這難道是神斷嗎?”雷禮所審發的案件,很多都像這樣,以奇特的推理方法,得出正確的結論。 [15] 

雷禮持正不阿

嘉靖年間,方士陶仲文受明世宗寵幸,他濫用權力,嚇唬各部門長官。都御史毛伯温請求讓自己的兒子毛某任南太僕寺的官,但毛某任職未滿三年,陶仲文就讓他當了都御史,四個月後又罷免了他,按照規定,他不符合任官的資格,但吏部不敢拒絕,一直拖延到雷禮這裏,雷禮堅決拒絕。陶仲文依仗明世宗的勢力要挾雷禮,雷禮不為所動,還寫信開導他。陶仲文感到慚愧,又對雷禮説:“你確實不像以前的曹郎那樣騙我。”陶仲文當了九年少師,應當接受吏部的考核。雷禮説:“我們和他們是不同的系統,為什麼要考核他們呢?如果考核,一定要上奏皇帝,這等於是天上的官員向我們這個系統乞求恩惠,這就會玷污我們吏部考核官員的職責。我打算欺騙他。”正好陶仲文七十歲,雷禮就對他説:“少師年老了,應當自己請求退休,不應當接受考核,這是大臣應自尊自重的道理。”陶仲文又認為雷禮的話可信。於是雷禮上疏説陶仲文效力朝廷已久,應當退休,是去是留,希望皇帝裁決。最後,竟然沒有進行考核,也沒有上奏明世宗。 [19] 

雷禮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遠祖
雷煥
西晉時人,因為博學多識被張華所賞識,做了豐城縣令,得到了一把寶劍。
曾祖父
雷啓陽
——
祖父
雷遂衝
——
父親
雷邦鑑
贈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
母親
鄭氏
一品夫人。
平輩
原配
李氏
被贈予一品夫人的封號。
繼室
張氏
被贈予一品夫人的封號。
再繼室
塗氏
封一品夫人。
子輩
兒子
雷瀚
雷禮長子,考中了順天鄉試,但後來去世了。
雷濴
雷禮次子,光祿寺署丞。
雷瀛
雷禮三子,工部虞衡司員外郎。
雷泓
雷禮四子。
女兒
雷氏
雷禮長女,嫁給了庠生黃羽惠。
雷氏
雷禮次女,嫁給了刑部侍郎孫公的孫子孫貫。
雷氏
雷禮三女,嫁給了庠生萬緗。
參考資料: [1]  [4-5]  [49] 

雷禮主要作品

雷禮一生還勤於治學,博通經史,涉獵羣書,尤究心於昭代典故,留下了豐富的歷史文獻。其著述達二十九種,具體著述如下。 [54] 
作品
卷數
作品
卷數
作品
卷數
一百六十五卷
《內閣行實》
八卷
《國朝列卿年表》
一百三十九卷
《國朝進士列卿表》
二卷
《南京太僕寺志》
十六卷
《皇明大政紀》
二十五卷
《真定府志》(嘉靖本)
三十三卷
《鐔墟堂摘稿》
二十卷
《督學存稿》
二卷
《歐陽南野行狀》
一卷
《明六朝索隱》
十六卷
《列卿傳》
一百四十四卷
《顧輔寶鑑》
——
《江西曆科進士表》
——
《唐宰相傳》
——
《宋兩府年表》
——
《明元魁表》
——
《銓曹表》
——
《督學表》
——
《百官表》
——
《各省世宦表》
——
《豫章科目表》
——
《豫章人物記》
——
《豐城科第記》
——
《豐城人物記》
——
《事紀》
——
《古和疏稿》
——
《古和詩稿》
——
《古和集》
三卷
以上內容來源於《雷禮著述考》 [54] 

雷禮後世紀念

雷禮的墳墓在江西省豐城市淘沙墟張家村背山上。1958年墳墓被毀,2000年冬雷坊後裔復修。 [5] 

雷禮史料索引

  •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 [2] 
  •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 [5] 
參考資料
  • 1.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中 點校本,寧波出版社,2016.05,第505頁.
  • 2.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13]
  • 3.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夫人得異夢,生公岐山,為疑穎異。父少傅強恕公,亦夢少保夏文靖公告之曰:“爾兒他日當如我公兒時,能脱水火不死。”
  • 4.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少傅雷公者,諱禮,豫章之豐城人,居鐔舍。鐔,紀劍瑞也。葢公上世有祖煥者,以博達知於張司空華,為豐令,獲寶劍,而公其苗裔雲。
  • 5.    中國紫禁城學會編;鄭欣淼,晉宏達主編,中國紫禁城學會論文集 第6輯 下,紫禁城出版社,2011.04,第822-859頁.
  • 6.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夫人妊公時,夢天門開,使者從鼓樂導一紫衣兒界夫人,雲:賜汝振汝宗。翌日而公生,時弘治乙丑歲也。父故業儒,嘗就試巴陵,行次湘陰,夢夏忠靖公謂之:若必無往,舟中人盡劍人也,宜歸教爾子,以成若志。爾子他日似我矣。明日盜至,盡刃舟中人。公父以早戒得逃死,於是歸而督公讀也。
  • 7.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公體屏,類厄者,然志強,機悟遒敏,鄭夫人時時禁公讀,公請益讀,讀輒不忘,為文警邁,臻於理奧。公父嘗攜公讀書湘鄉,湘鄉鉅商欲婿公,竟謝歸。癸未籍邑庠。
  • 8.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癸未籍邑庠。
  • 9.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鄉舉戊子。
  • 10.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禮部簡庶吉士,首公名,而會忌者泄公卷中語頗聞上,言官更連類及之,於是禮部請複試,公竟不復試。
  • 11.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逾年授興化府推官。推官故耳目部使者,公尤善披髮誣隱,所至稱霹靂部使者,益倚重公,諸所勾稽,必陽參陰校,以伍相物,既廉得,輒與以寬律,無窮其數,故公之於法,察而能平。
  • 12.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有林子誠利其兄子益□產,乘兄子妻待其弟寡恩,乃匿其弟,而告其兄為殺弟。御史屬公勘之,其家則叢聚,人比屋而居,曰:“是何能殺人?舁屍焉往乎?”詰子誠子,知鬻諸潮州。公遂生致之,益夫得釋。
  • 13.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龍溪有其妻與新產子,一夕被殺。公訊其夫曰:“若與人有卻乎?”曰:“無。”家有何人乎?曰:“無。”而其人不哀,曰:“非人情也。“遂書赫裭,曰:“此必其人倫變而難於言者。”乃詰其庶母,而庶母白其父之狐行。公出所書赫裭示而其人哭堦下,叩首請死。
  • 14.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丙申,居鄭夫人憂。
  • 15.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涇有豪曰吳榮四,與華六格,而華六死矣。乃急捶殺其僕,舁於華六所以為償,而華六蘇。吳更愬華死其僕,而華六論抵死。公勘之曰:“否。華六與主格,胡不格其主,乃格其僕?必吳懼華六死,而死僕為對華六生,遂反誣之耳。”待鞫者曰:“豈神乎?”諸發人□測類是,以異等。
  • 16.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既闕,屬台省乏人,時貴溪當國,謂公嘗薄館不為,今茲得處所矣。及試給事,公固不往試給事;已又試御史,公又不往試御史,而謂其同年文選郎:若愛我,而令我速化邪。蓋文選郎欲以公補禮曹也。太宰許公聞之曰:卓哉是子,當卒成之。遂補推官寧國府。
  • 17.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時慈孝皇太后梓宮還葬郢龍,江關迎之不得策,府尹以下俱獲罪。公獨用舟挽,所以儲應甚具,及渡採石,闃若無人。諸路奉公法,迄無譁。於是留都撫臣重公於部使者,部使者亦益倚重公。屬公讞,公讞出冤者而人其橫無禮者。公讞不用挺而服,部使者以質公,公曰:無庸挺也,如以挺,即誣推官為盜,敢不承乎?部使者大然之。
  • 18.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壬寅,服闕。時吏部驗封闕主事,太宰許公聞公至,喜曰:非是子莫當是選。遂擬公。
  • 19.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而是時方士陶仲文幸上,頗沽寵恐喝,諸司為毛都御史乞任子毛為南太僕,未三年,及為都御史,四月罷,無當於蔭敍,部不能卻,遷延至公,拒不從。仲文挾上要公,不為動,貽書曉之。仲文愧沮,更謂公語:信不似前曹郎詐我也。於是仲文稱少師九年矣,當部考。公日:異流,何考之有?夫考必引奏,是天曹為異流乞恩也,辱吾典司矣。吾且紿之。會仲文年七十,謂曰:少師老,宜自陳,不宜考,蓋大臣自重其道固爾。仲文又謂公語信。於是疏仲文效勞久,適當引年,去留幸上裁。竟罷考不為奏也。公持正婉而不阿又如此。
  • 20.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公悉屏外交,日以諮才賢為事,而尤執法必行其志。前是大計,方面官一切視撫按,南科道劾章部不能自主。公是時署考功,密差次諸不職者,籍而藏之太宰,所請諸曹郎亦籍。以至其日,參相復也,於是部所謫者半,而留南科道所勃者三之一已。大計京朝官亦如之。故事,部院葉主大計,及公私籍,行院孤而不及聞,於是黜勢家所庇,凡十有四人。車駕郎與焉,則掌院姻也。掌院色動,公慰曰:明公望重,願割暖以示公。掌院竟無如公何。
  • 21.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乙巳,改文選。
  • 22.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而是時分宜當國,固已銜公專,會文選郎闕,公是時署其事,以考功郎敍遷,有旨別擬,公日:此必欲用其所私耳。又以刑部郎名上大拂分宜,指罰公棒半年。卒用其所私者。居頃之,唐公為太宰,念公與其所私者若水火,不分必及,於是改公稽勳郎中。
  • 23.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乙巳……明年署稽勳郎中事,已改驗封。
  • 24.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公在部凡六年,於掾最核,猾吏不敢為奸,官任子必差其父官,(首頁)官遠惡地,毋聽以巧遷,病告滿三年,毋絕官,官制浩兩房,毋得以虛俸升實級,諸法皆定自公。
  • 25.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未幾,所私者竟得罪戌去,而移公考功,又有旨別擬。是時貴溪再起當國,欲還其姻邳州守官。邳州州守大計所褫,公執不可。邳州守私謂貴溪:以雷之撓,而又為考功,我終不得官矣。故是旨蓋為邳州守地雲,於是遲公考功又一年。
  • 26.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乙巳……又明年,改考功。
  • 27.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時聞公為太宰,詔且選台省,公白如某某五人者皆相君私人,宜先以他官處之,毋令得志鴟張也。聞公為改其一人官,一人者泣而訴之貴溪。貴溪怒,盡置其四人於省中。其後四人卒構戌大司徒王公杲,逮大中丞何公鰲錦衣獄,而後聞公始悔不用公言。貴溪既恃上恩,驕甚,而又恣其妾父蘇江也者外內市,自大僚還轉,率以市成,而公固力抑之。張同知者墨吏,賄求知府,公不許,而屬部使者勘。白聶公豹前事,蓋權措以供募兵非有染。兩少宰為請於貴溪,貴溪唯唯。公謂貴溪無他端,遂覆上。已有旨逮問,舉朝大駭。於是或謂貴溪蒼頭奴,雷郎中膽落矣。及是時與談張同知者,能無從蒼頭奴。函令人持刺渴公,公怒曰:吏部郎,奴等邪?刺而幹我。杖其人。於是貴溪積不能平。而會佐院闕行,且召應公大猷,而固欲甘心應公,久嗾其私人論公前撫滇有舉無劾非憲體,吏科不駁奏者何?科臣恐,遂論公,且請自今舉必及劾,着為令。公嘆曰:是所謂錮人。聖世也夫,憲臣職在討官邪?烏有縱勿擊者,若必令有劾臣,恐名目定必苛及,苛及必且使中材無以自立,非所以廣主上惜才至意。故事,大計逾半年始舉劾,大猷發疏時甫三月,於例得無劾。即是時,姜巡撫亦爾,烏得獨罪應巡撫也?於是遂以斯語上,而貴溪恚甚,遂削大猷籍,貶公官一等,外遷大名府通判。
  • 2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七》:嘉靖二十七年六月……丙辰,升南京禮部郎中雷禮為浙江按察司副使,提調學校。
  • 29.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未幾,以憲副督兩浙學政,獨持衡監,不爽毫髮,人亦無敢幹以私者,學政為之一新。時馴以諸生受公知,每試輒弁諸生,及今不能副公知,則甚愧雲。然浙人士至今口之。
  • 30.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六》:嘉靖二十九年十月……丙子,升浙江按察司督學副使雷禮為南京太僕寺少卿。
  • 31.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俄陞南太僕少卿。是時,逆鸞請北伐,需馬急,而公尚未蒞任,雲:“事亟矣,先期辦,馳至,得緩急用。”大司馬趙公訝曰:“何迅霍若此?”
  • 3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九十四》:嘉靖三十二年二月……己巳,升太常寺少卿雷禮為順天府尹。
  • 33.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推尹順天。順天當輦下,政多束縛,不得便。又內外廠府鋪行召種,蝟聚毛錯,公一切繩糾以法,務以利民。
  • 34.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升順天府府尹。府尹雖尊,官乎顧勢,多跋躓不能舉其職。公一裁以法,絕諸請借,而又厝意根本,為之計便利,祛所患苦。初陳八事,繼又請他所贖援三千為薪者輸,無騷我疲民,請罷諸關隘近運,無騷我大車,請以懷來之挽歸之司農,無騷我小車。皆嘉納焉。
  • 35.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十一》:嘉靖三十三年六月……壬申,升大理寺卿沈良才為兵部右侍郎、順天府府尹雷禮為工部右侍郎。
  • 36.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陞工部侍郎。是時,營天壽山,計費且不貲,公疏議節省過當,且夙夜在公。上遣中貴人偵視,知狀,乃嘉嘆久之。公受知始此。
  • 37.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三十四》:嘉靖三十五年四月……乙亥,以陵工完,詔內官監太監王鼎加恩一等,工部左侍郎雷禮升二品五色俸級。·
  • 38.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督天壽山)工興凡兩年,既竣,改左,論功加二品服棒。
  • 39.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比三殿工興,分宜父子欲以屬他親眤者,不得。巳,方以公晉部事,司營造。巳,遂條上八事,而將作大匠徐杲得為卿,有心計,與之易磚石為須彌座,積木為柱,省不可計。即巨璫黃錦見,以為天生若人,為國家用。而璫袁亨於上前輒言未備,公疏請吉立木。賴上聖明,知璫輩欲中公,一惟公言是信。工成,而推恩及歐陽司空、朱緹騎,乃公止尚書添注,分宜父子阻之也。然三殿之工,估者至數十百萬,而費止什一。
  • 40.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萬壽宮災,估者復以三百萬報,當事者難之。時徐文貞公為次輔,問公幾何,公曰:“二十萬足矣。”即以聞,上喜,而分宜不懌。公念上諭且諄切,朝夕匪懈,祁寒雨雪,至躡油履行泥中,執葢自障,即元夜不休。上知嘆異,撤御饌勞之。又念其孤劬,須以人輔,而華亭子璠司繕造,分宜孫紹庭司巡緝。分宜以其孫何不能繕造,而必令棄之巡緝。
  • 41.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會內監復言無所需,激上怒,公力請上閲。閲竟,上喜甚,稱公為良臣,有銀鏹、飛魚之錫,分宜益不懌。然上意固惓惓知公之體國,而分宜之前後嫉公狀亦灼然矣。他如兵仗、盔甲、織造、內使、針工、承運庫為疋,為所司隸行者,未可更僕數,而節冗費,汰偏累,紆解運,罔不悉心從事。但工曹動與璫貂相屬,公輒裁抑,令無所漁射,側目者比比。公不以嬰念一任之,而卒以相安,曰:“雷公正人,約無撓溷為。”至是,歷一品三年考,上援故事,賜羊酒鈔錠,授柱國,加少保。
  • 42.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紫宸宮再建,公議宮禁重地,不便出入,請遴內使廉慎者專稽騐,而公得一意督促。先是,內婢毛姓者求葺板房,公不許,曰:“營建必奉旨,內言不踰閾制也。”毛遣人謝,而心銜之。至是,乘上問工程狀,毛對管工者多休沐,葢指公。而上遣巨璫密偵,知公勞甚,曰:“禮忠勤。”至是,賞上尊。以紫宸成,加少傅,謝辭,不允,曰:“督掌工務,節財任怨,知深矣。”
  • 43.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無何,世廟賓天,公臨毀甚。穆考登極,公舉前此之加派費稱冗者,一切罷之,天下以為更生。
  • 44.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而一二少年始媚分宜,及敗而排之,天下不直其人,必欲甘心於公。疏入,上曰:“雷尚書功在社稷,柰何劾之?“一時鹹謂聖明天子。而公更振厲部事,如抑冠服之請,停牀桌之派,汰匠役之冗,裁戚畹之乞,一一着為令。上幸成均,公與徐文貞公束坐聽講甚重。適吳給事時來上封事,言內使不法,上震怒。公因便言:“前杖石,今復杖吳,恐累聖德。”遂得免。
  • 45.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會中涓言內教塲,公疏謂:“皇上尊居九重,必導迎和氣,凝神淵默,不宜武躁震驚。”事遂寢。御史李志學奏裁中官號房,內使羣毆御史於朝。公正色奮前曰:“此何所?御史何官?爾輩攘臂辱之,無君甚矣!”眾始解散。尋疏謂:“內府年例各有額,近營□□□□派,而內監又題派倍之,臣不願見此事,乞骸骨歸裏。”大璫滕祥以為指巳,嫉之,不送閣,徑擬旨不準辭。公再疏謂:“工部與內府相關,今內璫怙勢行私,臣每事掣肘,願乞罷歸。”奉旨準致仕。公前後所言事,輒於宦寺不便,而若輩傾之力,必公去而後巳。省台交章請留,公攜一僕、一敝篋,翩然往矣。
  • 46.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歸鐔舍,杜門謝客,着書如大政紀、內閣行實、列卿年表、鐔墟摘稿行世。家居十三年,為辛巳,小恙,語凃夫人曰:“夢夏文靖公邀遊南嶽,何祥也?”遂不起。
  • 47.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少傅工部尚書雷禮傳》:訃聞,上輟朝,贈太保,賜祭營葬。
  • 48.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辛巳七月,忽嬰疾,謂塗夫人:頃夏忠靖公邀我遊南嶽,期以霜降,共窮日觀之勝,吾殆不起矣。命異至正寢,因嘆曰:泉阿逝乎,羅阜頹乎。遂眼。蓋月之晦日,享年七十有幾。
  • 49.    《農丈人文集·卷十一·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初娶李,殤;再娶張,俱贈一品夫人。三娶塗,累封一品夫人。子男四,長瀚,中順天鄉試,卒,娶某;次濴,光祿署丞,娶某;次瀛,工部虞衡司員外郎,娶某;次泓,娶某。俱任。子女三,長適庠生黃羽惠,次適少司寇孫公之孫貫,次適庠生萬緗。
  • 50.    鄧凱,謝貴安.《皇明大政紀》的武宗歷史書寫與世宗隱衷關係初探[J].歷史教學問題,2023,(第2期),33-39.
  • 51.    杜望.雷禮《國朝列卿紀》初探[J].史學史研究,2017,(第1期),113-121.
  • 52.    杜少娟.《皇明大政紀》史料價值探微[J].北方文學,2019,(第23期),280,282.
  • 53.    雷正良主編,雷禮與“樣式雷”建築文化,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10,第135-140頁.
  • 54.    雷正良主編,雷禮與“樣式雷”建築文化,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10,第142-147頁.
  • 55.    神宗顯皇帝實錄 卷一百十八 萬曆九年 十一月 六日 4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13]
  • 56.    《罪惟錄·卷十》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2-13]
  • 57.    《三魚堂文集·卷二》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2-13]
  • 58.    吳德義著,建文史學編年考,天津教育出版社,2009,第135頁.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