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豫
(明朝松江府知府)
鎖定
- 全 名
- 趙豫
- 所處時代
- 明朝
- 出生地
- 保定府安肅(今河北徐水)
- 最高官職
- 松江府知府
趙豫人物生平
洪熙元年(1425),升任郎中。
宣德五年(1430)五月,升任松江府知府。當時,衞軍放縱專橫,趙豫捉住裏面最壞的人,處以杖刑,發配邊疆,眾人貼然。趙豫一意安撫,與民休息。趙豫擇良家子中謹厚的人為官吏,訓以禮法。均徭節費,減去吏員十分之五。巡撫周忱有所建置,必與趙豫商議。清軍御史李立至,專務益軍,勾結姻戚同姓。稍被認出,則酷刑k拷打。人情大擾,訴枉者至一千一百餘人。鹽司勾結灶丁,亦累及他户,大為民害。趙豫皆上奏極論之,鹹獲蘇息。有詔滅蘇州、松江官田重租,趙豫所轄華亭、上海二縣,減去十分之二三。
正統十年(1445)春,大計羣吏,始舉卓異之典。趙豫與寧國府知府袁旭皆在其中,賜宴於午門,賜織金衣一襲,遣還。任職十五年,清靜如一日。離任時,老人和小孩攀轅,留一履以識遺愛,後配享周忱祠。
[1-2]
趙豫軼事典故
趙豫人物評價
- 參考資料
-
- 1. 明史 卷二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9]
- 2.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三·松江府知府安肅趙公豫傳(顧清)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9]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10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adam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