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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議會
鎖定
- 中文名
- 芬蘭議會
- 實行制度
- 多黨議會民主制和三權分立制
- 地 位
- 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最高權力
- 開始時間
- 1906年
- 官 網
- http://www.eduskunta.fi/
芬蘭議會簡史
芬蘭議會的歷史可追溯至14世紀。1362年,芬蘭地區作為瑞典王國的東部省獲得派代表參加瑞典國王選舉的權利。根據1634年瑞典憲法和議會法案,芬蘭地區的四個等級(即牧師、貴族、資產階級和農民)可派代表參加瑞典議會。1809年沙皇俄國戰勝瑞典後,芬蘭成為沙皇亞歷山大一世統治下的大公國,享受自治權利,從此芬蘭有了相對獨立但作用有限的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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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現行議會制度始於1906年。1904年沙皇俄國在日俄戰爭中失利後,國內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運動高漲,封建專制統治徹底動搖。在此背景下,沙皇尼古拉二世被迫採取更加開放的姿態,給予芬蘭更多的自主權利。1906年,芬蘭實行議會制度改革,200名議員組成一院制議會。議員分選區通過直接選舉按比例產生,並在世界上首次賦予婦女選舉權和被選舉權。1917年國家獨立後,芬蘭議會仍保持了1906年確定的基本體系框架並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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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議會地位
芬蘭實行多黨議會民主制和三權分立制。根據芬蘭憲法,議會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最高權力。議長排名僅次於現任總統和前任總統。議會選舉總理並在總統任命後生效。政府對議會負責並必須贏得議會信任。議會司法監察專員有權監督法院、官方機構、國家公務員及公共機構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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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議會選舉與產生
凡年滿18歲的芬蘭公民均有權參加全國大選和全民公決。擁有選舉權且不處於被監護狀態下的芬蘭公民均有被選舉權。現役軍人不得當選議員。內閣監察長、議會司法監察專員、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以及最高檢察長不得擔任議員。如果議員當選總統或被任命為上述職務,則其議員職務從當選或任命之日起自動終止。議員當選歐洲議會議員或服兵役期間,其議員職務亦暫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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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大選每4年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3月的第三個週日。選民可提前投票。芬蘭全國共分為15個選區,其中奧蘭島自治區作為特例固定擁有1個議員席位,其餘199個議席按選區人口數量分配。司法部對選舉總體負責。各選區設立一個選舉委員會組織選舉,全國共設約3000個投票站。外交部負責海外選民投票。各黨派或政治聯盟提名各自候選人蔘選,選民團可徵集100人以上的票數提名候選人。候選人得票數量按德洪特最大餘數法計算。如對選舉結果有質疑,任何人可在選舉結果公佈14天之內向地方行政法院提出訴訟,直至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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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議會職權
(一)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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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議並批准政府年度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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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決定並指導政府對歐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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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議會組織機構
芬蘭議會議長
議長經議員選舉產生,一般與總理分屬不同政黨。議長的主要職責是主持議會大會,並領導議長理事會工作。議長理事會由議長、兩個副議長和各專門委員會主席組成。議長不參加大會辯論或投票。副議長可同議長輪流主持議會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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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議會專門委員會
委員會名稱 | 委員會主席 | 委員人數 |
大委員會 | 圖奧米奧亞 | 25名正式,13名候補 |
憲法委員會 | 薩西 | 17名正式,9名候補 |
法律事務委員會 | 豪塔拉(女) | 17名正式,9名候補 |
外交委員會 | 薩羅萊寧 | 17名正式,9名候補 |
財政委員會 | 曼尼寧 | 21名正式,19名候補 |
行政委員會 | 德耶律 | 17名正式,9名候補 |
交通運輸委員會 | 科爾霍寧 | 17名正式,9名候補 |
農林委員會 | 萊帕 | 17名正式,9名候補 |
國防委員會 | 科爾科奧亞 | 17名正式,9名候補 |
文化教育委員會 | 瓦哈薩洛(女) | 17名正式,9名候補 |
社會衞生委員會 | 樂胡拉 | 17名正式,9名候補 |
經濟委員會 | 斯津納裏 | 17名正式,9名候補 |
就業和平等委員會 | 薩託寧 | 17名正式,9名候補 |
審計委員會 | 阿德 | 17名正式,9名候補 |
環境委員會 | 胡維寧(女) | 17名正式,9名候補 |
未來委員會 | 提烏拉(女) |
芬蘭議會會議制度
議會每年春季和秋季召開兩次全會,會期總計約260天,其餘時間休會。春季會期從2月初至6月底,秋季會期從9月初至12月底聖誕節前。根據審議政府財政預算案需要,議會可於次年1月繼續舉行全會。每次全會都由總統宣佈全會召開或閉幕。會期第一天由最年長議員主持選舉議長和副議長(一般是連任),此後由當選議長和副議長主持議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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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議會立法程序
芬蘭議會議案種類
按內容一般分為普通議案和憲法類議案。但議會每年處理的議案形式廣泛,大致有政府提案、政府白皮書、政府聲明、質詢案、總理聲明、歐盟事務案、立法動議、請求動議、預算案、補充預算案和書面提問等11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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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類別 | 2006年 數 量 | 2007年 數 量 |
政府提案 | 280 | 181 |
政府白皮書 | 8 | 3 |
政府聲明 | 0 | 1 |
質詢案 | 7 | 1 |
總理聲明 | 4 | 4 |
歐盟事務案 | 80 | 52 |
立法動議 | 186 | 145 |
請求動議 | 167 | 64 |
預算案 | 1580 | 1069 |
補充預算案 | 126 | 40 |
書面提問 | 1206 | 637 |
總 計 | 3644 |
芬蘭議會議案提出
議案由政府或議員提出。每年政府提出的立法議案有180至280件,其中大部分經議會表決形成立法。每年議員提出的立法議案有200件左右,但僅有為數不多的提案能通過議會表決形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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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議會普通議案審議程序
2.議案交由全會指定的專門委員會審議。如議案涉及多個委員會,則其他委員會可應專門委員會請求提出建議報告。指定的專門委員會經討論和內部表決後向全會提交審議報告,對是否立法、修改或否決提出建議。委員會中有不同意見的個別委員可在審議報告中附上個人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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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議案提交全會進行一讀(相當於我國的二審)。首先,專門委員會闡述其對議案的看法。第二,全會就提案整體進行討論。第三,全會對提案內容進行逐條討論表決,反對黨議員往往在此階段提出修改意見。此階段提案如有重大修改,則將轉至大委員會討論決定後再交由議會全會繼續進行一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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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讀結束至少3天以後進行二讀(相當於我國的三審)。此時全會只投票表決是否通過議案,而不再對議案進行修改。該議案獲簡單多數贊成票支持即可通過併成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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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議會憲法類議案審議程序
二讀前與普通議案審議程序相同,二讀程序有以下兩種情況可通過議案並立法:
1.該議案獲簡單多數贊成票。此後該議案將擱置至下屆議會選出後再繼續審議,新議會只進行一讀,獲得三分之二多數贊成票方可通過成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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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議會簽署及生效
芬蘭議會議員制度
芬蘭議會議員權利
2.議員在議會有言論自由,除非有六分之五以上多數贊成,議員不得因在議會的言論或相關行為受到起訴或被剝奪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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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議會議員義務
芬蘭議會待遇
1.議會免費為每個議員在議會大廈內提供一間辦公室和相關服務,並支付一名私人助手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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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每月向議員支付工資,這部分收入必須上税。根據有關規定,議長每月税前工資為10200歐元,副議長為8500歐元,擔任公職12年以上的議員為5950歐元,普通議員為5540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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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家每月向委員會主席支付補貼,這部分收入必須上税。其中,大委員會主席、憲法委員會主席、外交委員會主席和財政委員會主席每月補貼1030歐元,其他委員會主席和税收事務分委員會主席補貼620歐元,其他分委員會主席補貼410歐元。另外,有16名以上委員的委員會主席補貼1030歐元,有3至15名委員的委員會主席補貼620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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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工作一定年限後,議員可以享受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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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議會議會黨團
議員根據所屬黨派組成黨團並共同工作。各黨團有獨立的辦公室、秘書處和專家智囊團,並按比例獲得活動經費。各黨團內部就議案形成共同立場,提出改革要求,向政府施加影響,並以議員個人名義就黨團關心的議題向議會提案。所有黨團共同決定議會各機構組成、議會立法工作和政府內閣成員構成。一般每週四下午為各黨團活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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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團 | 議員人數 | 主席 |
中間黨黨團 | 51 | 卡里 |
聯合黨黨團 | 51 | 拉維 |
社民黨黨團 | 45 | 費拉託弗(女) |
左翼聯盟黨團 | 17 | 拉萍蒂(女) |
綠黨黨團 | 14 | 辛樂麥姬(女) |
瑞典人民黨黨團 | 10 | 韋德羅絲(女) |
基督教民主黨黨團 | 7 | 卡里斯 |
基本芬蘭人黨黨團 | 5 |
芬蘭議會議會辦事機構
(一)管理委員會
(二)辦公廳
(三)外事局
是管理委員會下屬的辦公機構,負責國際交往事務,有工作人員2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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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聞公關局
(五)其他機構
議會還設有獨立的司法監察專員辦公室、圖書館和安保中心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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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議會議會對外交往
(一)權限
議會可同各國議會、國際和地區議會組織交往,如國際議會聯盟、歐洲議會、北歐理事會、經合組織議會大會、北極地區議會會議、波羅的海議會會議、西歐議會聯盟等。議會還可同某些國際機構開展合作項目,如同世界銀行學院合作開展非洲國家議員培訓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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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費
(三)出訪來訪
(四)友好小組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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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芬蘭議會 .中國人大網-外國議會
- 2. 芬蘭議會選舉初步計票結果公佈 民族聯合黨得票率最高 .央視網.202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