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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印花税

鎖定
股票印花税,指對新發行的各種形式的股票徵收的印花税。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税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税以股票的票面價值計税依據。由於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於其票面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税。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採取比例税率,一般税負都比較輕。此税主要是在瑞典等國徵收。
中文名
股票印花税
外文名
stamp duty
包    括
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
對    象
立合同人立賬簿人
方    式
從價計税情況下計税依據的確定

股票印花税徵收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税的納税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税。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賬簿人,3、立據人,4、領受人。
現行印花税只對印花税條例列舉的憑證徵税,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它憑證;

股票印花税徵收方式

印花税根據不同徵税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徵和從量計徵兩種徵收方式
(一)從價計税情況下計税依據的確定。
(二)從量計税情況下計税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税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税數量為計税依據。
比例税率計算應納税額的方法 應納税額=計税金額×適用税率
定額税率計算應納税額的方法 應納税額=憑證數量×單位税額
計税方法
印花税以應納税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税依據,按照適用税率或者税額標準計算應納税額。
應納税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税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税率
應納税額=應納税憑證的件數×適用税額標準
(三)免税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税:
(1)已經繳納印花税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徵收印花税:
(1)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
(2)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閲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3)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
(4)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脱鈎、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係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
(5)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