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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裝備部

鎖定
總裝備部,一些國家軍隊裝備工作的最高領導機關。其組織名稱、機構設置、隸屬關係和職權範圍差異較大。
中文名
總裝備部
全    稱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
發展歷史
一些國家軍隊裝備工作的最高領導機關。其組織名稱、機構設置、隸屬關係和職權範圍差異較大。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是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裝備工作機關,是全軍裝備工作的領導機關。在中央軍委的領導下,主管全軍裝備工作。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和綜合計劃軍兵種裝備、陸軍裝備科研訂購、通用裝備保障電子信息基礎等部門,以及後勤部、審計局。主要職責是:擬製裝備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法規,組織裝備科研、試驗、採購、戰勤和維修保障工作,掌管全軍裝備建設經費等。
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初期就在後勤機關中設有裝備工作領導機構。紅軍時期,在後勤機關中編設軍械處,掌管裝備事宜。1940年下半年,在八路軍總部後勤部設有軍工部門。新四軍軍部重組後,設立了直屬軍部的軍工部,負責裝備的管理與保障。1948年,隨着中央軍委後方勤務部的成立,設立了專門的軍械裝備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軍委十分重視裝備建設與管理工作。1949年底,中央軍委總後方勤務部設立軍械部門,負責領導管理全軍軍械工作。1951年9月,鑑於全軍軍械工作中炮兵裝備工作所佔比重很大,中央軍委決定將總後方勤務部軍械部劃歸中央軍委炮兵建制,改稱中央軍委軍械部,掌管全軍軍械工作。1954年改稱總軍械部,後又歸屬總後勤部
1953年5月,中央軍委決定成立總參謀部兵器裝備計劃部,負責全軍裝備計劃管理工作,組織軍隊內部各裝備部門的協同,協調和解決裝備工作中重大和共同性問題;1955年8月,改稱總參謀部裝備計劃部。1956年,組建國防部航空工業委員會;1958年10月改組為國防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對國防科學技術實行統一領導。1959年4月,國防部第五部併入國防部科學技術委員會。
1960年1月,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央軍委國防工業委員會。1961年11月,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國務院國防工業辦公室。1963年9月,撤銷中央軍委國防工業委員會,其任務轉屬國務院國防工業辦公室。1969年10月,總參謀部裝備計劃部劃歸總後勤部,與軍械部合併。1969年12月,撤銷國務院國防工業辦公室,成立中央軍委國防工業領導小組及辦公室。1973年9月,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撤銷中央軍委國防工業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恢復國務院國防工業辦公室。1975年3月,中央軍委決定在總參謀部恢復裝備部,在總後勤部恢復軍械部。
1977年9月,國務院國防工業辦公室列入軍隊編制,隨後恢復中央軍委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11月,成立中央軍委科學技術裝備委員會。
1982年5月,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國防工業辦公室和科學技術裝備委員會合併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同時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對國防科研和生產實現了集中統一領導。
1998年4月3日,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總參謀部裝備部和總後勤部有關單位合併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4月5日正式辦公。
2016年1月,在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中,總裝備部撤銷,組建新的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裝備發展部。一些國家也設有裝備工作領導機關。如法國軍隊設有武器裝備部,隸屬國防部。日本防衞省的衞生總監、經理裝備局、人事教育局衞生官等分別領導相關的後勤與裝備保障工作。英國國防後勤部設有陸軍裝備保障局、空軍裝備保障局、海軍裝備保障局。
發佈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