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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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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工業:在我國,主要是指主要為國防建設服務,直接為部隊提供武器裝備和其它軍需物資工業部門工廠等軍需單位。
中文名
軍事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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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或戰爭有關的工業方面

軍事工業武器產品

主要包括兵器工業、航空工業、艦船工業、電子工業、核工業、航天工業等。主要產品有槍炮、彈藥、坦克、軍用車輛、軍用飛機、軍用艦船、軍用電子裝備、火箭、導彈、軍用航天器材、核武器以及軍用被服裝具等。 [1] 

軍事工業發展歷史

國防工業發展水平直接關係到軍隊武器裝備現代化的程度。國防工業是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和大工業的發展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
軍事工業 軍事工業
早在原始社會末期,就出現了兵器製作。在古代,武器裝備的生產是建立在手工業基礎之上的。古代的希臘、巴比倫、埃及,都有官辦或私人制造兵器和戰船的手工作坊。
中世紀,在西歐有一些有一定分工的製造兵器、甲冑的手工作坊。18世紀60年代開始的工業革命,為武器製造提供了新的物質和技術基礎。隨着鋼鐵工業和機器製造業的興起,國防工業逐步建立。19世紀中葉,英國建立了專門製造槍炮、彈藥和軍艦的工廠。
19世紀末至第一次世界大戰,新的科學技術被大量地應用到軍事領域,出現了無線電收發報機、TNT炸藥裝填彈藥、雙推進系統潛艇、飛機、化學毒劑、坦克等,使武器的種類增多,威力空前增強。一些資本主義國家出於資本輸出、掠奪資源、對外侵略擴張需要,大力加強武器裝備的生產能力,國防工業在工業中的比重迅速提高。1917年,直接從事軍品生產的工人佔工人總數的比例:德國為58.3%,俄國為76%,法國為57%,意大利為64.2%,英國為46%,美國為31.6%。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主要參戰國共生產飛機18萬餘架,火炮約15萬門,機槍100萬挺,炮彈10億發,坦克920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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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國防工業獲得了巨大發展,1941~1944年,主要參戰國平均每年約生產坦克9.1萬輛,飛機13萬架,火炮35萬門,機槍166萬挺。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納粹德國發明瞭導彈,美國發明瞭原子彈,1946年美國研製成功第一台電子計算機。這使軍事技術和作戰樣式、戰略戰術、軍隊組織體制、軍事思想等發生重大的變革,也給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帶來了巨大的影響。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雖然沒有爆發新的世界大戰,但戰爭因素依然存在,局部戰爭不斷爆發,特別是超級大國的軍備競賽,大大刺激了國防工業的發展,如美國參加國防科研和生產的工業企業佔工業企業總數1/3以上;蘇聯大型軍工企業眾多,並有系統的管理機構。世界國防工業發展的特點是:在技術上,以火箭、導彈、核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為中心,逐步出現了精確制導、噴氣推進、自動控制、電子對抗、隱身、仿生、激光、超聲、遙感、航天等許多新領域;在新材料、新工藝等方面,出現了許多新的突破,武器的研製、試驗和生產出現了新的面貌。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國防工業結構發生重大變化,高技術產業比重有了較大增長。
中國古代製造兵器的手工業比較先進。夏、商時代已有冶鑄銅器的作坊,可生產戈、矛、刀、斧等兵器,工藝已經熟練精巧。春秋時期已掌握冶鐵技術,出現了鐵兵器。秦朝以後,鐵兵器逐步取代銅兵器,並出現了專門製造兵器的機構。19世紀60~90年代,清朝為維護封建統治,加強軍事實力,通過洋務派先後開辦了一些軍工廠(局),出現了一批武器裝備製造機構。
軍事工業 軍事工業
中華民國時期,國民政府的國防工業又稍有發展,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所接收的68個軍工廠,能生產部分武器裝備和彈藥等;革命根據地和解放區也建立了一些設備簡陋的槍炮工廠、火炸藥廠、軍械修理廠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防工業有了較快發展;
1950年前後,將國民黨政府留下來的軍工廠和解放區的軍工廠調整改造成為72個新的軍工廠,職工約有9.3萬人,工程技術人員約1900人;
1953年5月,中國與蘇聯在莫斯科簽訂《關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發展中國國民經濟的協定》,規定蘇聯幫助中國新建和改建156項工程,其中約有1/3是國防工業項目,包括槍炮、彈藥、坦克、火炮、飛機等工廠,同時也開始了導彈核武器的研究;
1960年前後,蘇聯突然撕毀600個合同,撤走全部專家,給中國經濟和國防工業造成了很大的困難。60年代初,中國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使國防工業走出了困境,走上了獨立發展的道路,取得了很大成就:1964年10月,第一顆原子彈爆炸成功;
1966年10月,進行了導彈核武器試驗;
1967年6月,第一顆氫彈爆炸成功;
1970年4月,成功地發射了第一顆人造地球衞星;常規武器研製也都取得了重大的進展;電子計算機、半導體、激光技術也開始起步。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進行了大規模的“三線”建設,改善了中國國防工業的戰略佈局。
1978年起,在改革開放方針指引下,中國國防工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根據國內外形勢的特點,重新強調“軍民結合、平戰結合”的方針,要求國防工業服從國民經濟建設的大局,在保證軍品生產任務的同時,大規模進行民品生產,部分軍工技術轉為民用。中國雖然已經建立起門類比較齊全的國防工業,但與發達國家相比,無論技術水平還是生產能力都還有較大的差距。鑑於中國的經濟狀況,中國國防工業發展堅持突出重點的原則,把十分有限的經費用到最需要的方面;在武器裝備發展上遵循獨立自主、量力而行、逐步改進、逐步提高的原則。
進入21世紀,隨着國防科學技術的發展,中國的國防工業取得了較大的進步,老的國防工業基礎逐步用新技術加以改造,高新技術建設項目有所增加,軍品生產的技術含量不斷提高,軍轉民工作進一步深入,國防工業結構和規模日趨合理。 [1] 

軍事工業不同特點

國防工業的主要任務是生產武器裝備及其他軍品。武器裝備是一種特殊消費品,直接用途是保障軍事的需要,這決定了國防工業與民用工業相比具有不同的特點:
①國傢俱有重要作用。國家是國防工業生產計劃的制定者,又是國防工業產品的消費者,國防工業產品一般由軍方直接訂貨和消費。
②資金和技術密集。建立國防工業和生產武器裝備需要鉅額投資,在國防工業中,一般擁有最先進的科學技術和較多的優秀科技人才。
③產品成本高且價格昂貴。
④和平與戰爭的交替對國防工業的計劃和生產有直接的影響。和平時期軍品需求量小,戰爭時期需求量大。
⑤保密性高,管理更為嚴格。
⑥主要企業多分散配置在戰略縱深地區,以保證戰時安全。 [1] 

軍事工業發展趨勢

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和武器裝備的更新以及國防消費結構的變化,國防工業發展的趨勢主要是:
①在新技術革命和高技術競爭的促進下,許多國家不斷調整產業結構,發展高技術產業,重點發展電子、航天、新材料工業等,使國防工業結構由以消耗大量人力、材料、能源為主的傳統型向以高技術為主的產業結構轉化。
②改造傳統的國防工業,主要通過大力發展電子技術、自動控制技術和各種柔性技術,改造傳統的生產工藝,降低成本,提高軍品的戰術技術性能,國防工業企業管理手段也向着高效化、科學化方向發展。
③深化軍民結合、寓軍於民,並在技術上通過擴大軍品和民品的通用化、標準化程度,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增強戰時軍品生產動員潛力。④發展國際聯合,通過軍品的聯合研製、開發,加強國際經濟技術合作。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