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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軍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

鎖定
中國軍事,指中國軍隊或戰爭有關的事情。 [7]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指揮,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統帥全軍。在國家安全和發展戰略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肩負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使命和職責。 [1-3] 
中國採徵兵制募兵制相結合,搭配民兵與後備軍事動員等制度。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員額為200萬人,為世界規模最大的正規軍隊,設有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和聯勤保障部隊。 [4-5] 
中國擁有洲際彈道導彈彈道導彈潛艇戰略轟炸機組成的三位一體的核打擊能力,並擁有可配備核彈頭的洲際彈道導彈。中國除了被視為擁有核武器的國家外,還被視為軍事強國和潛在軍事超級大國。
中文名
中國軍事
外文名
Military of China
組    成
正規軍、準軍事部隊、民兵
領    導
中央軍事委員會
軍力排名
世界第二(2018年)
軍    費
2280億美元(2017年)
總兵力
200萬人

中國軍事歷史

晉冀魯豫邊區內中國工農紅軍的無線電工廠 晉冀魯豫邊區內中國工農紅軍的無線電工廠
中國的軍事戰略上採取積極防禦人民戰爭。中國軍事的各項理論是中國共產黨及其軍隊在長期的敵強我弱條件下的戰爭實踐中形成的。在不同時期和階段,有不同的內容和表現形式。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工農紅軍初期作戰採取“敵進我退,敵駐我擾,敵疲我打,敵退我追”的作戰原則;反圍剿後為打破敵人“圍剿”與進攻,紅軍採取了“誘敵深入”的戰略方針,實行遊擊性的運動戰抗日戰爭時期,表現為全國實行持久戰的總方針和八路軍新四軍執行“基本的是游擊戰,但不放鬆有利條件下的運動戰”的方針。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則是“以殲滅國民黨有生力量為主而不是以保守地方為主”。朝鮮戰爭中,志願軍在戰略反攻階段實行“以運動戰為主,與部分的陣地戰、敵後游擊戰相結合”的方針。在戰略防禦階段實行“持久作戰,積極防禦”的方針。
新中國成立以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事戰略仍然是積極防禦,但情況和內容有了很大的不同。人民解放軍在戰略上實行防禦、自衞和後發制人的原則,不僅是着眼於敵強我弱的形勢,還主要是由於作為國家軍隊,已不是奪取政權問題,而是要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
1980年代中期以來,依據鄧小平提出的在較長時間內不發生大規模的世界戰爭是有可能的戰略判斷,指導思想改變,即從時刻準備早打、大打、打核戰爭的臨戰狀態真正轉到和平時期現代化建設的軌道上來,從立足於隨時準備對付敵人大規模入侵轉為着重對付局部戰爭和軍事衝突。進入1990年代,國際戰略格局變化,軍事領域發生變革。積極防禦的內容上把基點放在打贏現代技術特別是高技術條件下的局部戰爭。

中國軍事軍隊體系

中國軍事領導制度

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各部憲法都規定了國家武裝力量的統率者。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統率軍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及兼任國防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75)》規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78)》規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統率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中國軍事指揮機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擁有戰爭與和平問題的最高決定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全國人大的常設機關,擁有宣戰權與動員權、全國和省級緊急狀態決定權。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虛位元首,只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宣佈戰爭狀態,發佈動員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和指揮全國武裝力量,中央軍委機關內設中央軍委辦公廳等15個職能部門。

中國軍事武裝力量

由於中國這三十年改革開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綜合國力大大增強,國際地位大大提高,有了充足的資源投入軍隊建設,2013年,軍費投入1660億美元,排美國之後,是世界上軍費投入第二多的國家。對外交流渠道相對過去更加寬廣。受益於國家經濟實力的和全國科學教育水平的提高,資金匱乏、人才短缺的問題已經得到大大緩解。由於中國的國家安全形勢慢慢好轉,現實軍事壓力有所降低,軍隊的建設與發展逐漸走上正軌。
中國人民解放軍在經過數次裁軍(1985年裁軍100萬、1997年裁軍50萬、2003年裁軍20萬、2015年裁軍30萬)後,形成了規模適度、組織結構合理的局面,現役總員額減至200萬。這是一個符合國情的軍隊規模,因為中國幅員遼闊,地理條件和周邊國際環境複雜,在軍隊機械化水平不高的情況下再繼續裁軍反而會削弱國防力量。中國的國防動員能力非常強,有很強的國土防禦能力。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有關部門已對外公開宣佈:“中國已逐步構建起具有中國特色的主戰裝備、保障裝備和電子信息裝備協調配套的現代化武器裝備體系和獨立完整的國防科技工業體系”。

中國軍事陸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由步兵、裝甲兵、炮兵、防空兵陸軍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等兵種及電子對抗兵偵察兵測繪兵等專業兵組成。步兵徒步或乘裝甲輸送車、步兵戰車實施機動和作戰,由山地步兵、摩托化步兵機械化步兵裝甲步兵)組成。裝甲兵(坦克兵)以坦克及其他裝甲車、保障車輛為基本裝備,遂行地面突擊任務。炮兵以各種壓制火炮、反坦克火炮、反坦克導彈和戰役戰術導彈為基本裝備,遂行地面火力突擊任務。  防空兵以高射炮、地空導彈武器系統為基本裝備,遂行對空作戰任務。陸軍航空兵裝備攻擊直升機、運輸直升機和其他專用直升機及輕型固定翼飛機,遂行空中機動和支援地面作戰任務。工程兵擔負工程保障任務,由工兵、舟橋、建築、偽裝、野戰給水工程、工程維護等專業部(分)隊組成。防化兵擔負防化保障任務,由防化、噴火、發煙等部(分)隊組成。通信兵擔負軍事通信任務,由通信、通信工程、通信技術保障、航空兵導航和軍郵勤務等專業部(分)隊組成。陸軍按其擔負的任務還劃分為野戰機動部隊、海防部隊、邊防部隊

中國軍事海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People's Liberation Army Navy ,PLAN)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海上武裝力量,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戰略軍種,是海上作戰行動的主體力量,以艦艇部隊和海軍航空兵為主體,擔負海上作戰任務的現代化合成軍種。其主要任務是獨立或協同陸軍、空軍防禦敵人從海上的入侵,保衞領海主權,維護國家海權。海軍作戰單位為北海艦隊、東海艦隊和南海艦隊以及艦隊下轄艦隊航空兵、基地、支隊、水警區、航空兵師和陸戰旅等部隊。 隨着“中華神盾”導彈驅逐艦052C、052D、055導彈驅逐艦、039常規潛艇以及戰略導彈核潛艇、核動力攻擊型潛艇,以及岸基遠程導彈,遼寧號航母、山東號航母,飛豹、J-15艦載機等戰鬥機的相繼服役,中國海軍具備了萬里集結,遠洋作戰的攻防能力。 [6] 

中國軍事空軍

“人民空軍不僅在歷次作戰行動中建立了不朽功勳,還長期擔任搶險救災,保衞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任務,並多次飛出國門,為友好國家投送物資。”在軍事專家、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指揮學院原教授王明亮看來,如今的人民空軍踏上戰略空軍門檻,站上了新的更高起點。
近年來,殲-20、運-20、空警-500、紅-9B等一大批新型國產主戰裝備陸續投入實戰化訓練,空軍戰略預警、空中打擊、防空反導、信息對抗、空降作戰、戰略投送和綜合保障等能力不斷提升。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