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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繼文
(清朝大臣)
鎖定
- 字
- 在燕
- 所處時代
- 清朝
- 民族族羣
- 漢軍鑲黃旗
- 逝世日期
- 1703年
- 主要成就
- 官至雲貴總督、兵部尚書
- 本 名
- 王繼文
王繼文人物生平
康熙二十年(1681),擢升雲南巡撫,經理收復的失地,輔佐將軍趙良棟攻克省城,雲南遂定。康熙二十一年(1682),與總督蔡毓榮疏言:“昆明東南舊有金汁河,引盤龍江水入昆明池,舊存壩閘涵洞,積水溉田。吳世璠毀為壕塹,令官吏捐資修治。”下部議,捐銀百,紀錄一次。康熙二十五年(1686)十月,丁母憂回旗。
康熙二十八年(1689),復授雲南巡撫,疏言:“黑井鹽課,吳三桂月增課銀二千兩,請豁除。屯田科賦十倍於民田,重為民累,請分別改視民田起科。”康熙三十年(1691),疏言:“土司奏銷遲誤,例無處分,請比照流官計俸罰米,移貯附近常平倉備荒賑。”皆議行。
康熙三十三年(1694),擢雲貴總督。康熙三十七年(1698),討平魯魁山寇,釐定汛界,駐兵防守。水西宣慰使安勝祖病故,疏議將土司停襲,收水西宣慰使地,改屬大定、平遠、黔西三州流官管轄,均如所請。是歲冬,朝京師,以老病乞致仕。尋命修理子牙河工。賜御書榜曰“煙霞耆舊”。
康熙四十年(1701),加兵部尚書銜。
王繼文家族成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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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九十一 .國學典籍網[引用日期2020-06-03]
- 2. 王繼文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