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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文院

鎖定
弘文院,官署名。金朝置。掌校訂翻譯經史等務。
中文名
弘文院
性    質
官署名
朝    代
金朝
職    能
掌校訂翻譯經史等務

目錄

弘文院沿革

官署名。金朝置。掌校訂翻譯經史等務。設知院掌院事,從五品; 下設同知院事、校理等職。元世祖中統四年(1263),改經籍所署。後罷。 [1] 

弘文院職責

掌校訂翻譯經史等務。
參考資料
  • 1.    呂宗力主編.《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修訂版:商務印書館,2015年1月:第3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