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大城市
(城區常住人口500至1000萬的城市)
鎖定
特大城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劃分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分類之一,各國國情不同,劃分依據和標準也各不相同。聯合國通常將都市區人口超過1000萬的巨型城市劃定為特大城市
[14]
。2014年11月,國務院發佈《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其中規定: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
- 中文名
- 特大城市
- 外文名
- Supercity
- 發佈機構
- 國家統計局 [3]
- 劃分標準
- 城區常住人口500至1000萬的城市
特大城市中國標準
1955版標準
早在1955年國家建委《關於當前城市建設工作的情況和幾個問題的報告》中首次提出了大、中、小城市的劃分標準:“五十萬人口以上為大城市,五十萬人口以下、二十萬人口以上為中等城市,二十萬人口以下的為小城市”。
[2]
1980版標準
1980年,由國家建委修訂的《城市規劃定額指標暫行規定》將按城市人口將城市規模分為四個等級:城市人口100萬以上為特大城市,50萬以上到100萬為大城市,20萬以上到50萬為中等城市,20萬和20萬以下為小城市。但《暫行規定》中沒有對城市人口作出清晰界定。
[2]
1984版標準
1984年1月5日國務院發佈了《城市規劃條例》。《條例》第一章第二條指出:“本條例所稱城市,是指國家行政區域劃分設立的直轄市、市、鎮,以及末設鎮的縣城。城市按照其市區和郊區的非農業人總數,劃分為三級:大城市,是指人口五十萬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人口二十萬以上不足五十萬的城市。小城市,是指人口不足二十萬的城市。”
[2]
1989版標準
1989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頒佈,其中第一章第三條指出“本法所稱城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第四條指出:“大城市是指市區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五十萬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區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二十萬以上、不滿五十萬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區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不滿二十萬的城市。”
[2]
2014版標準
2014年11月20日,國務院發佈《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 (國發2014第51號文件)
[1]
,新標準按城區常住人口數量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城區是指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和其他區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户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户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1)超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
(2)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0至1000萬;
(3)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至500萬,
(4)中等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至100萬;
(5)小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
(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標準對比
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35年的發展,中國的城鎮化率已經達到令人難以置信的高度,已經有超過5億人口從鄉村遷入城市。根據經合組織最新發布的報告內容顯示,通常情況下,對於超大城市的定義是城市人口超過1000萬人,而如果按照這個標準去看待中國城市人口的話,中國超大城市的規模和增長速度都被大大低估。
1980年,中國首次參照聯合國的標準規定城市人口(中心城區和近郊區非農牧業人口)達到100萬以上的城市為特大城市。2014年11月20日,國務院印發《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其中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
從人口類型看,1980版標準是指“市區非農牧業人口”,2014版標準指的是“城區常住人口”;從人口數量規模看,1980版標準是達到100萬以上,2014版標準是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
具體而言,2014版標準相比於1980版標準有四點重要調整:
一、城市類型由四類變為五類,增設了超大城市。
三、劃分城市級別的人口規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萬提高到50萬,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別由20萬、50萬提高到50萬、100萬,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別由50萬、100萬提高到100萬、500萬,特大城市下限由100萬提高到500萬。
四、將統計口徑界定為城區常住人口。
特大城市發展舉措
特大城市分類扶持
特大城市在人口政策、户籍落户上與中小城市存在一定的限制,是特大城市進一步發展需要完善的。
國務院近日發佈《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出要加快推進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購買房屋、投資納税、積分制等方式設置落户限制。文件指出,要加快落實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圍繞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鎮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牧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户,並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
鼓勵各地區進一步放寬落户條件,除極少數超大城市外,允許農牧業轉移人口在就業地落户,優先解決鄉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牧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民工落户問題,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户限制,加快制定公開透明的落户標準和切實可行的落户目標。
特大城市突出重點
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購買房屋、投資納税、積分制等方式設置落户限制。
加快調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功能定位,區分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户制度,重點解決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的落户問題。加快制定實施推動1億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強化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確保如期完成。
特大城市城市列表
城市 | 城區人口/萬人 |
---|---|
956 | |
928 | |
854 | |
791 | |
707 | |
601 | |
588 | |
555 | |
550 | |
534 | |
534 | |
521 | |
512 | |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
[3]
注2: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截至2023年中國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共21座
[8]
|
- 參考資料
-
- 1. 國務院印發《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16-02-17]
- 2. 關於城市規模等級的討論 .城市中國網.2012-12-25[引用日期2021-06-26]
- 3. 經濟社會發展統計圖表: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基本情況 .求是網[引用日期2021-09-22]
- 4. 106個大城市名單出爐,呼和浩特上榜! .呼和浩特日報[引用日期2022-10-31]
- 5. 全國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基本情況公佈 .光明網[引用日期2022-10-20]
- 6. 城區人口1094萬 武漢晉級為全國超大城市-荊楚網-湖北日報網 .荊楚網.2023-07-23[引用日期2023-07-26]
- 7. 最新名單來了!國常會重磅定調 事關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 .央廣網.2023-07-22[引用日期2023-07-26]
- 8. 國家發展改革委“平急兩用”設施建設現場會在北京平谷召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07-29]
- 9. 2023年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 .國家統計局.2023-06-30[引用日期2023-06-30]
- 10. 中國“特大城市”,+1 .央視網.2023-09-21[引用日期2023-09-21]
-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建設統計年鑑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2023-10-13[引用日期2023-11-05]
- 12. “打贏經濟翻身仗”四季度賽馬活動動員部署會-杭州躋身全國超大城市行列 .杭州日報.2023-10-24[引用日期2023-11-05]
- 13. 超大特大城市名單“上新”,人口變化代表了什麼? .新華網思客[引用日期2023-11-21]
- 14. 城市治理 │ 城市可持續發展面臨的挑戰 .復旦發展研究院[引用日期2024-01-16]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