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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滅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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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經典,又名《佛説法滅盡經》,主要內容為佛陀在涅槃前講述末法時代後期佛教與佛法徹底滅亡之時的慘狀。參見《乾隆大藏經》第466部(第47冊)。是佛教著名的預言經,此外預言經還有《十夢經》、《七夢經》等。
中文名
法滅盡經
別    名
《佛説法滅盡經》
出    處
乾隆大藏經
預言經
十夢經

法滅盡經內容簡介

法滅盡經經書實物 法滅盡經經書實物
佛陀曾在涅槃前,住在拘夷那竭國。其對弟子阿難及他人説,在其身後佛法將會有滅亡的時候,彼時社會混亂、魔道盛行。會有魔鬼假裝佛教徒,對佛法進行破壞。即使有菩薩辟支佛阿羅漢等佛教修行者對世界的苦難作出貢獻,也難免受到這些魔鬼們的嫉妒與貶低,使虔誠的佛教徒無法進行修行。這些魔鬼只知道貪淫無道,毫無憐憫,傷害眾生,對佛法毫不尊敬。佛法要滅亡的時候,人們無法對佛法有恭敬之心,天界的善人哭泣,天逢乾旱、糧食無收、瘟疫肆虐、死亡遍野。民眾更加苦難,而官吏貪得無厭,惡人將越來越多。最後,日月時間變短,壽命也隨之短促,男子壽命很短,而女子則長壽。後天降大水、眾生混雜於水中被魚鱉吞食,時有菩薩、辟支佛、阿羅漢等來救,而眾多魔鬼從中阻礙、驅趕。部分有善根的眾生,進入山野地方,淡泊名利遵守佛法,以得到歡喜。之後,又有諸天衞護着 月光童子菩薩出世,月光童子菩薩與眾人相逢,共同興盛佛法正道,一共有五十二年。
佛法要滅亡時,《首楞嚴經》、《般舟三昧經》會首先消失,之後十二部經緊接着也會滅掉,全部不現,沙門的袈裟忽然間就變成了俗家樣式。佛法滅亡時,就如同油燈一樣,在臨滅時光明會格外亮一點,隨即馬上熄滅。這樣之後,要過數千萬年,一直到彌勒菩薩下生世間修證成佛,天下泰平毒氣消除。風調雨順五穀豐收,眾生長壽,並得以救度。
佛陀取該經為“法滅盡”,宣告一切眾生,希望大眾能分別決斷。
另外經文中的“月光”指得並不是月光菩薩,而是指忉利天的月氏天子,後來轉世為佛陀稱讚的月光童子。《佛升忉利天為母説法經》中説道“佛言。天帝。月氏天子佛欲釋命當護正法受持奉行。如來滅度之後。最於末世法欲盡時。當住此閻浮提。於彼世時當授人民如是比像深妙之法。優奧無量精進將養。化不可計億百千人住斯法忍。法沒盡後人間終沒。生兜術天彌勒菩薩所。啓受於此諸佛世尊微妙之道化。”

法滅盡經圖書原文

聞如是:一時佛在拘夷那竭國,如來三月當般涅槃,與諸比丘、及諸菩薩、無央數眾,來詣佛所,稽首於地,世尊寂靜,默然無所説,光明不現。
賢者阿難作禮白佛言:“世尊!前後説法,威光獨顯,今大眾會,光更不現。何故如此?其必有故,願聞其意。”佛默不應,如是至三,佛告阿難:“吾涅槃後,法欲滅時,五逆濁世,魔道興盛,魔作沙門,壞亂吾道,着俗衣裳,樂好袈裟,五色之服,飲酒啖肉,殺生貪味,無有慈心,更相憎嫉。時有菩薩、闢支、羅漢,精進修德,一切敬待,人所宗尚,教化平等,憐貧念老,救育窮厄,恆以經像,令人奉事,作諸功德,志性恩善,不侵害人,損身濟物,不自惜己,忍辱仁和。設有是人,眾魔比丘鹹共嫉之,誹謗揚惡,擯黜驅遣,不令得住。”
“自共於後,不修道德,寺廟空荒,無復修理,轉就毀壞。但貪財物,積聚不散,不作福德,販賣奴婢,耕田種植,焚燒山林,傷害眾生、無有慈心,奴為比丘,婢為比丘尼,無有道德,淫佚濁亂,男女不別,令道薄淡,皆由斯輩。”
“或避縣官,依倚吾道,求作沙門,不修戒律。月半、月盡,雖名誦戒,厭倦懈怠,不欲聽聞。抄略前後,不肯盡説,經不誦習,設有讀者,不識字句,為強言是,不諮明者。貢高求名,虛顯雅步,以為榮冀,望人供養。”
“眾魔比丘命終之後,精神當墮無擇地獄。五逆罪中,餓鬼、畜生,靡不經歷恆河沙劫,罪竟乃出,生在邊國,無三寶處。”
“法欲滅時,女人精進,恆作功德。男子懈慢,不用法語。眼見沙門,如視糞土,無有信心。”
“法將殄沒,當爾之時,諸天泣淚,水旱不調,五穀不熟,疫氣流行,死亡者眾,人民勤苦,縣官計尅,不順道理,皆思樂亂。惡人轉多,如海中沙。善者甚少,若一若二。”
“劫欲盡處,日月轉促,人命轉短。四十頭白,男子淫佚,精盡夭命,或壽六十。男子壽短,女人壽長,七十九十或至百歲。”
“大水忽起,卒至無期,世人不信,故為有常。眾生雜類,無有豪賤,沒溺浮飄,魚鼈食啖。”
“時有菩薩、闢支,羅漢,眾魔驅逐,不與眾會,三乘入山,福德之地,恬怕自守,以為欣快,壽命延長,諸王護衞,月光出世,得相遭值,共興吾道,五十二歲。首《楞嚴經》、《般舟三昧》,先化滅去,十二部經尋後化滅,聖王去後,沙門袈裟,自然變白。”
“吾法滅時譬如油燈,臨欲滅時光更明盛,於是便滅。吾法滅時,亦如燈滅,自此之後,難可數説。”
“如是之後,數千萬歲,彌勒當下世間作佛,天下泰平,毒氣消除,雨潤和適,五穀滋茂,樹木長大,人長八丈,皆壽八萬四千歲,眾生得度,不可稱計。”
賢者阿難作禮白佛:“當何名斯經?”
佛言:“阿難,此經名為《法滅盡》,宣告一切,宜令分別,功德無量,不可稱計。”
四部弟子聞《經》,悲慘惆悵,皆發無上聖真道意,悉為佛作禮而去。
註釋:
印度 北方邦 戈勒克布爾 印度 北方邦 戈勒克布爾
1. 佛在拘夷那竭國。即拘屍那揭羅國城,又稱拘屍城,或拘屍那城,漢譯茅城,位於今印度北方邦戈勒克布爾鎮(Gorakhpur)凱西亞村(Kasia),唐高僧玄奘《大唐西域記》雲:“拘屍那揭羅國,城郭頹廢,邑里蕭條,故城磚基周十餘裏,居人稀曠,閭巷荒蕪,城西三四里,渡恃多伐底河,西岸不遠,至娑羅林,起樹類槲(音胡),而皮青白,葉甚光潤,四樹特高,如來寂滅之所也,其大磚精舍中,作如來涅槃之像,北首而卧(卧佛),傍有窣堵波(即半球狀墳冢),無憂王所建,基雖傾陷,尚高二百餘尺,前建石柱,以記如來寂滅之事。”
戈勒克布爾 Kasia 如來寂滅之處 戈勒克布爾 Kasia 如來寂滅之處
2. 如來三月,當般涅槃。般音盤,樂也,《爾雅.釋詁》曰:“怡、懌、悦、欣、衎(音看)、喜、愉、豫、愷、康、妉(音耽)、般,樂也”;《詩.衞風.考盤》曰:“考盤在淵”,毛傳雲:“考,成;盤,樂也”;《書.無逸》曰:“文王不敢盤於遊田”,西漢孔安國傳雲:“文王不敢樂於遊逸田獵”,清阮元挍勘雲:“按《後漢書.郅惲傳》注,引此經雲‘文王不敢盤於遊田’”
3. 與諸比丘及諸菩薩,無央數眾。央,盡也,《漢武帝.李夫人賦》雲:“惜蕃華之未央。”
4. 來詣佛所。詣音益,候至也。
5. 稽首於地。稽音啓,《周禮》:“辨九拜”,稽首之禮最尊。
6. 五逆濁世。《佛光大辭典.五逆》釋文雲:又作五逆罪,即五重罪,指:罪大惡極極逆於理者。有大乘五逆和小乘五逆之分。小乘五逆(單五逆)指:害母(又作殺母)、害父(又作殺父)、害阿羅漢(又作殺阿羅漢)、噁心出佛身血(又作出佛身血)、破僧(又作破和合僧、鬥亂眾僧)等。五者前二者為棄恩田,後三者則壞德田,故稱五逆、五重罪,以其行為將成為墮無間地獄之因,故亦稱五無間業,略稱五無間,或五不救罪。分別而言,前三者指故意殺害父、母、阿羅漢。破和合僧復分為二,離開原來所屬之教團,而成立新教團,行布薩、羯磨等事,稱破羯磨僧;若立異師異説,而另組教團,則稱破法輪僧。此外,俱舍論卷十八載,五無間同類業,又作近五無間、五無間同分、近五逆、類似五逆。即與上述之五無間業同類之五種罪業,指:污母阿羅漢尼、殺住定地菩薩、殺有學聖者、奪僧合緣及破窣堵波。 (二)大乘五逆(復五逆),據大薩遮尼乾子所説經卷四舉出五大根本重罪,即:(1)破壞塔寺,燒燬經像,奪取三寶之物。或教唆他人行此等事,而心生歡喜。(2)毀謗聲聞緣覺以及大乘法。(3)妨礙出家人修行,或殺害出家人。(4)犯小乘五逆罪之一。(5)主張所有皆無業報,而行十不善業;或不畏後世果報,而教唆他人行十惡等。 慧沼於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五中,將小乘五逆中之殺父、殺母合為一項,再加上誹謗正法(佛法)一項,而成立三乘通説之五逆。 關於五逆罪之輕重,大乘義章卷七説殺父最輕,殺母次輕,殺阿羅漢罪復轉重,出佛身血轉轉彌重,破和合僧最重。〔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七、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三、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三、四分律卷四十六、十誦律卷三十六、俱舍論卷十七、瑜伽師地論卷九、順正理論卷四十三、瑜伽論記卷三上、卷五、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
7. 魔道興盛。《佛光大辭典.十魔》釋文雲:“修行佛道之十種障礙,即:欲、憂愁、飢渴、愛、睡眠、怖畏、疑、含毒、利養、高慢”,語出《大智度論卷五》。
8. 魔作沙門,壞亂吾道。沙音娑,沙門,又作娑門、桑門,《毛詩.魯頌.閟宮》曰:“犧尊將將”,西漢毛萇傳雲:“犧尊,有沙飾也”,隋唐陸德明經典釋文》雲:“沙,蘇河反,刻鳳皇於尊,其羽形婆娑然也。”
9. 着俗衣裳,樂好袈裟,五色之服。好,華麗;五色,彩色。
10.菩薩。菩提薩埵之簡稱。菩提,覺悟;薩埵,眾生。
11.闢支。無師而能自覺自悟之聖者。
12.羅漢。即阿羅漢,即自覺者,小乘佛教中,修行所能達到之最高果位,即斷盡一切煩惱、應受天人供應、不再生死輪迴;在大乘佛教中,羅漢低於佛、菩薩,為第三等。
13. 不識字句。字,文義;句,句讀。
14. 為強言是。牽強附會。
15. 罪竟乃出。竟,畢也。
16. 無三寶處。三寶,佛、法、僧。
17. 縣官尅罰。尅,苛刻也。
18. 沙門袈裟,自然變白。白喻俗界;緇喻僧界。
19. 恬怕自守。《康熙字典》:怕通泊。

法滅盡經白話文

有一段時間,佛陀住在拘夷那竭國,再過三個月就是佛陀將要入涅槃的日子了,有很多比丘眾與菩薩眾圍繞在佛陀的身旁,還有無量無數的羣眾都前往佛所住處,在地上向佛陀恭敬禮拜。
世尊只是靜靜地沉默沒有説話,身上也沒有光明顯現。阿難尊者向佛陀頂禮後對佛説:“世尊在往日説法前與説法後,都有大威德光明顯現,今有無數大眾聚會一處,為什麼沒有見到一點點光明呢?這當中必定是有什麼原由的,我們願意聽聞這其中的意義。”佛陀仍舊沉默,不作回答。
阿難尊者象這樣請問了三次,佛陀才對阿難及大眾説:“我入涅槃後,佛法將要滅亡的時候,在這造五逆業的濁惡世間,魔道興盛。魔在佛門內,外表裝作修道人的樣子,破壞搗亂我們的正道。穿着世俗人的衣裳,喜歡豪華的袈裟及各種彩色的服飾。喝酒、吃肉、殺害生命、貪圖口味。沒有慈愛之心,互相憎恨嫉妒。有時有菩薩、辟支佛、阿羅漢出現在世間,精進修習道德,對一切事物以誠敬相待,人們所可尊崇歸向,平等教化一切眾生。憐憫貧困、關愛老人、教育幫助窮人及苦難者。長期的以經典、聖像,教人恭敬、學習、遵行、供養。廣做一切功德,心裏面所想的全是恩賜眾生的善行。不侵害他人,能奉獻自身、捨棄萬物去救濟他人。不自愛惜自身,能行忍辱、仁慈和善。如果有這樣的人出現,那些魔比丘都共同的嫉妒他,去誹謗宣揚這些修道人的過惡,排斥、貶低、驅趕、遣散、除名,使不能夠安住修道。”
這 些魔比丘共同造業,自此往後不修道德,寺廟空空沒有一個修道人,道場(包含物質建設與精神建設)荒廢也不會去修整,到最後就毀壞了。他們只知道,貪取財物積聚不散,也不去修真正的福德。販賣奴婢(包含購買勞動力)及財物,耕田種植(包含從事生產圖財),焚燒山林(包含破壞環境傷害生命),傷害眾生沒有慈 心。根性低劣似同做人奴婢的人(包含金錢奴隸、名利的奴隸),出家作比丘、比丘尼,沒有道德,放縱淫慾,行為污濁混亂,男女在一起不能遵守禮度。使正道逐步淡薄、消損,都是由這樣的人造成的。或者有人是為了逃避官府的追查,來依賴我們學道。懇求做個沙門,卻又不能修持戒律,每半個月雖然表面上也可能有誦戒,但心裏厭倦懈怠根本不想聽聞,或者是把前面與後面略去,不肯完全盡説。經文不肯讀誦與學習,或有讀的人,又不能識別文字與章句,強辯自己的解説為正確,不肯去諮詢明白的人,自高自大求好名聲。以弄虛作假故作優雅的樣子,以為很光榮,盼望別人都來供養自己。這些魔比丘(包含在家眾魔頭)在死後,精神該當墮落在無擇地獄當中。在造作了五逆罪惡業中,所遭受的餓鬼、畜生之果報,都要經歷過恆河沙那樣多的劫數。三惡道罪受完之後,才出生在邊疆小國及惡地,沒有三寶的地方。
法要滅的時候,女子們精進修行,長期的作功德,男子卻懈怠驕慢,不能採用法語。看到修行的沙門就象看見糞便臭土一樣,沒有信愛恭敬之心。佛法快要消失沒有了的時候,各種天界中的善人都流淚哭泣,水與旱互不協調,五穀糧食不能正常成熟,不能夠得到好的收成,還有很多温疫疾病四處流行,受災死亡的人數非常多。人 民忙碌辛苦,官府卻謀劃得很苛刻。不能順合道理,整天想的是享樂及迷亂。惡人越來越多,就象大海中的沙子那樣多。善人卻很少,只有一兩個。劫將要到達盡頭,所以日與月的時間也變短了,人的壽命也轉而短促。四十歲頭髮變白,就成了老年人,男子因為放縱淫慾,精力費盡而死亡。男子的壽短,女子的壽長,或者有男子壽命六十歲,女子卻有七、八、九十歲或至一百歲的。到後來,有大水忽然發起,經常一下子就來到,沒有一個固定的時期。世間人們不能正信,依舊作往常的事。很多眾生混雜在一起,不管是豪門還是賤姓,都沉沒漂浮在水中,被魚鱉等吃咬。當時有菩薩、闢支、羅漢,想來相救,眾魔卻從中阻撓、驅逐,使不能趕到、 相會、參預解救。有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根性的眾生,進入大山有福德的地方,泰然淡泊遵守本份,以達到歡喜快樂壽命延長。後來,有諸天衞護着月光童子菩薩出世,月光童子菩薩與三乘眾人遭遇相逢,共同興盛我們的正道,有五十二年。
首楞嚴經》、《般舟三昧經》,首先會消滅掉,十二部經典緊接着也會滅掉,全部不會再出現,連文字也不能見到。沙門的袈裟不覺之下,就自然地變成了俗家樣式,跟在家人的服裝沒有什麼兩樣了。佛法滅亡時,就好比油燈一樣,在臨滅時光明會變得更亮一點,跟着就滅了。我法滅時,就跟油燈滅時相似,也會興盛一下。自此 以後,就沒有什麼可説的了。
這樣之後,要過數千萬年,一直到彌勒菩薩下生世間修證成佛,天下泰平毒氣消除。風調雨順五穀滋潤茂盛,樹木很長很大,人都有八丈高,人壽命八萬四千歲。眾生得到救度的數量,多得到沒有辦法稱名計算的。賢者阿難向佛禮拜後,問佛説:“應該用什麼名字叫這部經呢?怎樣的去奉行受持呢?”佛説:“阿難!這部經的名字可叫做‘法滅盡’,宣揚告知一切眾生,讓眾生能分別決斷。功德無量不可稱計。”四部弟子聞經後,悲慘惆悵,皆發無上聖真道意,全部都向佛頂禮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