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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
(清朝貴族稱謂)
鎖定
格格稱號沿革
格格正式稱號
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於崇德元年(1636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后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格格”遂專指王公貴胄之女的專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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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為五等,即:
格格非正式稱號
在清朝,“格格”有時候也被用於尊稱其他地位高貴的女性。例如康熙年間,內務府的報告中有稱蘇麻喇姑(孝莊文皇后的侍女,曾撫養康熙帝)為“蘇麻喇額涅(母親)格格”。(sumala eniyeg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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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正式封號的貴族之女可稱格格。(《清稗類鈔》稱:“親王之女稱郡主,郡王及貝子、貝勒、輔國公之女稱縣主。然除公主外,雖有郡主、縣主資格,如未奉有正式封號者,皆統稱格格。大抵稱格格者,以次女以下之處子為多。若其長女,未得正式之封號者亦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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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著名人物
愛新覺羅·毓朗(1864年8月27日-1922年12月14日),即多羅敏達貝勒,愛新覺羅·溥煦第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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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恆慧,定郡王溥煦的大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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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恆香,毓朗貝勒的二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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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文獻記載
清·趙翼 《甌北詩話·吳梅村詩》:“‘遠愧 木蘭 身手健,替耶征戰在他鄉。’ 靳 注謂‘為 定南王 孔有德 女 四貞 作。’…… 四貞 脱歸京師,朝廷念其父功,命照 和碩 格格食俸,通籍宮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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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龔自珍 《蒙古冊降表序》:“今以國朝公主之適外藩者,謹依玉牒詮次其諡號,而以外藩福晉、郡主之荷冊封者,貂冠毳襪之倫,綴於後為一表,曰哈屯者視福晉,曰格格者視郡主也。”(參閲《清史稿·職官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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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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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格格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6-08]
- 2. 盤點晚清最漂亮的十位格格(全文) .網易新聞.2015-07-21[引用日期2015-09-26]
- 3. princess .有道翻譯[引用日期2020-05-31]
- 4. 《清史稿》記載:“太祖初起,諸女但號“格格”
- 5. 《清史稿 卷114》:“公主之等二:曰固倫公主,曰和碩公主。格格之等五:曰郡主,曰縣主,曰郡君,曰縣君,曰鄉君。不入五等曰宗女。”
- 6. 《清稗類鈔》:“親王之女稱郡主,郡王及貝子、貝勒、輔國公之女稱縣主。然除公主外,雖有郡主、縣主資格,如未奉有正式封號者,皆統稱格格。大抵稱格格者,以次女以下之處子為多。若其長女,未得正式之封號者亦罕。”
- 7. 《甌北詩話·吳梅村詩》:“‘遠愧 木蘭 身手健,替耶征戰在他鄉。’ 靳 注謂‘為 定南王 孔有德 女 四貞 作。’…… 四貞 脱歸京師,朝廷念其父功,命照 和碩 格格食俸,通籍宮禁。”
- 8. 清 ·龔自珍 《蒙古冊降表序》:“今以國朝公主之適外藩者,謹依玉牒詮次其諡號,而以外藩福晉、郡主之荷冊封者,貂冠毳襪之倫,綴於後為一表,曰哈屯者視福晉,曰格格者視郡主也。”